星期六晚上我和徐吟姿、小梅、莉莉一起到义式简餐店吃晚餐。聚餐的气氛不太热络,可能因为太久没和他们相处了,我和小梅、莉莉有着某种隔阂。小梅讲话时会有很多做作的肢体语言,还喜欢评论周围路人的长相,且很擅长说些令人觉得刺耳的话。莉莉看起来文静但笑起来的声音却很吵,她的兴趣是讨论别人的八卦,和她们两个凑在一起,会让我觉得自己像个八婆,这可能就是我和她们一直以来无法很熟的原因。
「沁凌,你最近瘦了耶,要多吃一点,气色看起来才会比较好,人也比较不会看起来死气沉沉。这间店的舒芙蕾很好吃,你应该点一块来试试。」小梅挺直腰桿,拿起纸巾擦了擦嘴。
「跟你们说哦,我只要每次心情不好时都会狂吃甜食,我觉得这样有助于抚平情绪,虽然很容易变胖,但我想沁凌天生丽质应该不会有这种困扰,就像我没有亮丽的外表,所以都没有人追,自然也没有恋爱方面的困扰一样,呵呵。」莉莉发出了很吵的笑声。
「我已经吃不下了,刚吃完焦糖布丁后就已经很饱了。」我摸了摸小腹,「莉莉,我才没有什么天生丽质呢,而且就论外表我还不如你,加上你又很会穿衣服我根本差了你一大截。」这句话有些是发自内心,而有些则是违心之论,好比她的穿衣品味其实很差。
「吃得差不多了,你们想好等一下要去哪里了吗?」徐吟姿说。
「不然我们一起去唱歌好了。」我提议了一个不用一直聊天的地方。
「不要啦,我最近有点感冒,喉咙有些不舒服。」莉莉说。
「我想要去可以喝点酒且帅哥很多的地方。」小梅举起了手。
「附议,附议,我知道有间酒吧,很符合以上的条件喔。」莉莉说。
「你说的是月光酒吧吗?」徐吟姿说。
「对对对,我就是要说那里,在入夜后那里常会有很多外国帅哥喔。」莉莉露出一脸花痴的表情。
她们三个人就这样你一言我一语热烈地讨论起来,我在旁边几乎插不上嘴,最后徐吟姿笑咪咪地对着我说:「沁凌,你会一起来吧?」
莉莉见我没回答便拉着我的手说:「走嘛,走嘛,会很有趣的。」
虽然我对去那种地方不感兴趣,但又觉得不去好像显得我这个人很孤僻,「好是好,不过万一我喝醉的话,你们要负责把我扛回家喔。」
「那是当然。」徐吟姿紧搂着我。
那间酒吧比我想像中的还要时尚典雅,完全颠覆我以前对酒吧的那种昏暗又吵杂的印象。
他们三个人都各点了一杯调酒,只有我不知道要点什么,于是徐吟姿帮我点了一杯名为「长岛冰茶」的调酒,她说这是比较多人点的招牌调酒。这杯酒喝起来比它的外观看起来还来得浓烈,只喝了半杯我就觉得脸颊有点灼热。我突然想起有朋友曾说我喝了酒之后会像变了个人似的,而我却从未曾有这样的自觉。
就在我以为调酒喝完就可以准备回家睡觉时,有一群男生朝我们走了过来,他们似乎跟徐吟姿和莉莉是旧识,用很熟稔的口吻和她们打了招呼,由此可见徐吟姿和莉莉应该是这里的常客。
他们很快就打成了一片,并开始玩起了喝酒的小游戏,我虽然不想参与但还是在大家的怂恿下玩了三局,还因此喝了一杯不知道名称的调酒。
喝完那杯调酒我感到全身发热、头脑昏沉,于是我挪到一个靠走道的位置,准备找机会蹺头回家。
这时他们那群人当中有个五官深遂有点像外国人的男生坐到我身旁找我聊天,他先是简单介绍了一下他自己,他说他叫杰斯是中英混血,从事英文补教工作,平常喜欢看画展和爬山,也有健身的习惯,还在我面前秀了一下他手臂的肌肉线条。虽然他的外貌俊朗,但我实在不习惯有陌生人靠我这么近,尤其他还把手放在我的椅背上,这个举动让我不太自在,会有种随时会被他拥入怀中的感觉。看着他喋喋不休讲述不着边际的话题,我只能尷尬地陪笑。
随着时间越来越晚,我的头也越来越昏沉,而那群男生还提议要和我们一起去一间着名的烧烤店吃宵夜续摊,莉莉听到后相当兴奋,不停地鼓吹着我一起参加。正当我想着要用什么理由开溜才比较得体时,忽然看到一个救星走过我面前,那个人便是──孙宇扬。
「不好意思,你们去吧,我要先失陪一下,因为刚看到一个多年不见的老朋友,我想我们会有很多话可以聊。」
「唉唷,还真是扫兴,是怎样的朋友,可以介绍给我们大家认识一下吗?」小梅说。
我摸着脸颊故作娇羞地说:「他……是我以前一位特别要好的异性朋友。」
「真的唷,快去吧,你可要好好把握得来不易的缘份喔。」徐吟姿笑嘻嘻地说。
当我离开座位走向孙宇扬时他们皆用好奇的目光观察着我,不晓得是不是酒精的作用,我觉得自己的脚步很轻盈,身体还有种轻飘飘的感觉,在走到孙宇扬身后时我用小学时他常捉弄我的方式和他打招呼。他看着我的表情相当惊讶,好像我做了什么惊人之举,也可能是因为我今天表现的比较热情,希望他不会因此觉得我在和他装熟。
「不好意思,那天事情真的太多了,没能好好和你聊聊,今天你想喝什么让我请你吧。」说完我便往一旁的位置坐了下来。
孙宇扬第一时间没说话让我有些错愕,不过想想他会有这样的反应也是正常的,毕竟上次见面我冷漠的态度还满不给他面子的。
「不方便吗?」我说。
孙宇扬随即露出笑容,「当然不是,难得能再次遇到老朋友,我可是相当惜缘的,不过请客的事还是让男生来吧。」
我们坐的位置在吧檯的角落,我看到徐吟姿在远处对我竖起了拇指。孙宇扬点了一杯生啤酒,我也点了一杯,虽然没想喝酒但觉得坐在吧檯边没点个什么好像怪怪的。
「你和朋友一起来吗?」
「对呀,就想说週末应该好好放松一下。」
「对了,我帮你找到了这个。」孙宇扬从口袋里掏出那枚胸针。
「你这几天一直带在身上喔。」
「没错,因为总觉得,我一定还会再遇到你。」
「所以你也相信命中注定吗?」
孙宇扬举起酒杯,「倒也不是,只是一种感觉吧。尤其是当我看着这个胸针时,会觉得它像是属于你生活的一部分,和你有密不可分的关係,你理应不该就这么失去它。」
孙宇扬的话让我的心沉了一下,我拿起酒杯灌了一大口啤酒,喉咙瞬间有种沁凉感,「不瞒你说,这个胸针是我前男朋友送我的。」
孙宇扬愣了一下才意会过来,「看来我做了一件自作聪明的事。」
「别这么想。」我接过他手中的胸针,「你的好意我收下了。」
「我不介意你再把它丢进垃圾桶里。」
「下次我会选择把它丢到海里。」
「还是丢垃圾桶吧,比较环保,且如果反悔的话还有办法捡回来。」
「若以你的观点来看,已经逝去的东西还有找回的必要吗?」
「人都是在失去的时候才会想起那东西的价值。如果你觉得你没了那东西会活不下去,那还是早点丢了吧,因为这表示你已经为了它失去了心智,这一切只是种戒断症。」孙宇扬拨了下瀏海,「若他真的属于且适合你,不会令你產生这样的纠结。」
「我看起来像不像个优柔寡断的人?」
孙宇扬的脸突然贴近盯着我瞧,让我不由得心跳加速。
「你看起来只是比较念旧。」
「敢问,你是怎么看出来的?」
「你的打扮看上去较为復古。」
我蹙着眉,「我知道有另一个说法叫做老气。」
「说笑的。」孙宇扬勾起唇角,「其实是因为你好像对于小时候的事记得很清楚,才让我觉得你应该是个很念旧的人。」
这么说好像真是如此,我常对于已经过去的事情特别眷恋,甚至希望自己拥有回到过去的能力,不过说穿了,我只是一个容易后悔且三心二意的人。
「如果你想回忆更多小学的事,不盖你,我记得的可多了。」
「喔,真的吗?那我愿闻其详。」
接着我们打开话匣子聊了很多小时候的事,不知聊了多久我的意识逐渐模糊,开始无法用正常的逻辑去判读自己接下来的说话内容,所以说过了什么大致上我也不记得了。我只依稀记得徐吟姿他们要离开店里时有和我打招呼,以及孙宇扬温柔地对我说:「别让他人的无情伤害了你的真情,你很迷人,一定会再遇到更好的男生。」接着其它的事我全不记得了。
当我的意识恢復时已经是隔天中午,睁开双眼时我发现自己躺在住处的床上。我费了很大的力气才从床上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大脑像进了水一样非常沉重,我揉了揉眼睛环视了一下四周,原本整理好的房间变得一片凌乱,好不容易装箱好的东西皆散落一地。我的住处在四楼,却完全没印象自己是怎么走上四楼回到房间的。
我走向梳妆台前发现自己蓬头垢面连妆都没有卸,花掉的眼妆让我看起来像个女鬼。这时我发觉手腕处有种疼痛感,仔细看了一下发现手腕上头有个像被绳索绑过的明显勒痕。
我搔着头细细回想昨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此刻我脑海中浮现一个模糊画面,画面里我拿着手机想打电话,有个男人却抢走手机还把我压在床上,但那种感觉很不真实像是在作梦一般,以至于那男人的脸在我的记忆中也是模糊的。这时我的思绪被手机的振动声给打断,我寻声音找去,发现手机掉在床底下,当我伸手把手机拿起来时,才赫然发现那根本不是我的手机,且它的触感及外型和我梦中拿的手机一模一样。我心中大惊,莫非那个画面并不是梦,而是真实发生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