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莳毫不犹豫的道:“吃饭!”
慕南似乎是轻笑了一声,谭莳看过去的时候,却又没有发现什么端倪。
谭莳以为慕南这种人开车应该是缓而稳的,事实上,心惊胆战的谭莳意识到慕南这人果然是不能以常理度之。
这辆车的性能非常好,速度飙到了一个可怕的地步车身却依旧安稳,谭莳只是觉得看着窗外的景色,就像是这车已经飞了起来,也随时有着飞下悬崖亦或是撞障碍物的风险。
有惊无险的,车子缓缓在一家饭店停下。
外表看起来不算太特别的饭店内部装横和氛围却别具一格,当接过慕南递给他菜单时,他的面上浮现了几许惊讶。
不仅有八大菜系,还有外国名菜,甚至可以自行指定厨师。当然,价格也贵得很。
谭莳没客气,指了几道自己喜欢的,不想慕南却一个人点了二十多道菜,加上他的,足足有三十多道菜。
坐在那长长的桌子前,桌上摆着三十多道色香味俱全,令人食指大动的美食,周围站着几个帮忙布菜的人,让谭莳体会到了一把当皇帝的感觉。
被黎川控制了每餐饭吃八分饱的谭莳这次不小心吃了十二分饱,一时间坐在椅子上不想说话……事实上慕南从始至终也没和他说几句话。
一路幸苦跟着,拍摄时各种大显身手,直升机都派来了的拍摄团队也忠实的将这奢华的一幕记录了下来。
吃晚饭又被慕南拉去玩儿购物,两个男人购物很利索……就是太利索了,几十套衣服在短短一个多小时内就被定好送往了谭莳的住处。
赛马,游船,蹦极,潜水……谭莳觉得慕南就是一个怪物,精力好到令人惊叹。
海边,慕南亲手靠着烧烤,当诱人的肉香钻进谭莳的鼻腔时,他感觉到了从胃部传达出来的渴求。
慕南的手艺出人意料的好,谭莳大快朵颐的吃了许多,最后再次撑到了。
谭莳心想,若是真的按照黎川的意思让他经常和慕南亲近,到时候就算慕南再照拂他也没用了,变得满身肥肉谁还会喜欢?
今晚月色很好,海边的夜晚带着丝丝的凉意,海水被月光照耀得熠熠生辉,像是铺了一层星光。慕南磁性的声音响起:“传说,如果能在夜晚捡到一只被月光照耀着,且内蕴珍珠的蚌,再把里面的珍珠送给别人,两人之间就会有剪不断的缘分。”
传说,一般都是编造的故事。谭莳点了点头,等待着慕南的下文。
等了好一会儿,才等来慕南这么一句话:“我去试试。”
当谭莳看到慕南挽起裤在海滩边摸索什么的时候,越发觉得怪异。
今天这一天他只做了一件事,就是陪着慕南玩儿,在外人眼中慕南大约是对他很喜欢。
但是事实上是,慕南只是在做他自己的事情,而他,只是成了一个见证者而已。
一直被慕南压制的谭莳对这充满诡异的一天满意又不太满意,此时也只是抱着一只椰子,眯着眼睛看着远处慕南的身影。
一只被月光照耀着,内里还孕育了珍珠的蚌,谭莳觉得慕南在这个旅游的地方摸再久也是摸不到。
在谭莳都要睡着的时候,慕南把他叫醒,捧着一只蚌放在他的面前。
蚌打开,里头有着一颗圆润的珍珠,散发着莹莹的光晕。
第154章 男公关(四)
那颗珠子被慕南交给了谭莳, 接着没有再做一些让人惊讶的事情,直接将谭莳送了回去。
晚上,谭莳握着这颗珍珠,到了半夜才睡着。
慕南的用意究竟是什么?
慕南的行为谭莳不解其意,别人却觉得自己“懂了”。
那么别出心裁的约会,那么奢华用心的气派,那么情深义重的告白,简直让人激动的心肝乱颤。要是自己成为这样一个让慕南这么用心的人,那该有多幸福?
慕南总有办法让人忘记他的身份,转而期盼着他施舍般的关注与怜爱。谭莳想起黎川对自己说的,对慕南的评价,他拿起眼前装着鲜榨橙汁的玻璃杯抿了一口,将慕南暂时驱逐出了自己的脑海。
那条视频被黎川拿去卖钱了。请人的几位毫无争议的拿到了视频,别人则是要从他那儿买, 随后谭莳就拿到了一笔意外之财。
拜慕南所赐,谭莳现在知名度一下子就上去了,只要他能好好把握现在, 把这份关注度给保下来,他就比别人少奋斗了好几年。而现在的他,的确邀约不断。
起先的人都是为着慕南才将他约出去,有些人甚至还问他要慕南的联系方式,相见慕南云云。现在,他却真正的将这份机遇给变成了自己的助力,也让那些人将注意力真正的转移到了他这个人上面, 而非是和慕南相接的一个桥梁。
今天约会的对象是一个打扮得很成熟,很有精英气质的女性,她道:“我是第一次。”第一次找男公关。
谭莳看了一眼对方放在桌上紧张交握着的手,温和的笑道:“我也是第一次见你。”
似是从谭莳的笑中得到了些许的安抚,她迟疑了一下,道:“我希望你能如实告诉我,我外表看起来是不是很糟糕?希望你不要用假话敷衍我。”
谭莳闻言认真的打量着眼前的女人,而对方在谭莳的注视下显得更加紧张了,手指被掰成青白色。
“这要看看你的那个人是扮演了一个什么角色。”谭莳道:“可以告诉我,你在意的是谁对你的评价吗?”
女人踌躇了一下,两个字在舌尖打了一个颤才吐出来:“我男友。”
谭莳神色温和:“你们交往多久了?”
女人道:“四年。”
“你每天几点钟回家?”
“……十二点,或者更晚一些。”在谭莳温和的注视下,她也缓缓放下了戒备,开始将自己的事情娓娓道来:“高考失利后,好强,自尊心强却对学习没有什么天赋的我没有选择复读,我一个人离开家乡去一线城市打拼,经历过很多事情……最后我还是幸运的熬了下来,熬出了一个属于我自己的大公司。”
“公司已经走上正轨,但是我忙习惯了,而且这就是我一手孕育和带大的孩子,我没办法放手……他是我四年前认识的,那年我28岁,家人催促,我自己也想找个男人安定下来,于是在确定自己的心意后,就以结婚为前提同居了。”
“一开始好好的,后来……他是个摄影师,他以前也会给我拍照,记录我们的生活。但是现在,他已经很久没有给我拍照了,对我也越来越冷淡,我虽然工作忙得厉害,周末节假日却会空出一些时间来陪他,但是他现在却会拒绝我的陪伴,他变得比我更忙,天天出去跑单给别人拍照。”
“他现在变得这么拼命了起来,以前他根本不是这样的。我怀疑是他在生我气,于是在恋爱周年中制造出了一个惊喜,希望我们可以和好如初,可是,并没有,他看起来太冷淡了……”她用手盖住眼睛,道:“我们还没有结婚,以前是我拖着,后来是他拖着,这样下去,我不知道我们是不是真的会变成陌路,我不想的,我是真的喜欢他……”
谭莳安静的倾听,当她的话都说话了才道:“那你说什么会问出之前那个问题呢?”
“他接触过很多年轻女孩儿,都很青春靓丽,他微信朋友圈里都是这些漂亮女孩儿的照片……时间久了,我心里就没办法安心。我是问过他的,他没说,和我吵架的时候,他就说出了他的心思,他说‘你看看你现在的样子,有什么地方是能吸引我镜头的?’摄影师这样的职业,天生就是喜欢捕捉美的镜头的,我想我已经没有了值得她关注的地方。”
女人的眼泪顺着脸颊滑落,最终不在捂着那通红的眼睛,而是把眼镜取了下来。
谭莳在女人取下眼镜的时候,严重发掠过一抹惊艳。眼睛是心灵的窗户,很多人觉得戴眼镜和不戴眼镜的区别不大,甚至戴眼镜也是一种儒雅和书卷气,但是事实上是,长久戴眼镜会遮盖掉身上的灵气。
摘下眼镜的那一刻,越是相熟的人越有一种眼前一亮的感觉。尤其是眼睛本就好看的人。
这个女人长相清秀,属于耐看型,戴着眼镜也不难看,但是当她露出那双有些迷蒙的眼时,却让她整个人多了几分不一样的味道。有一种,更想去了解,更觉得亲近的感觉。
从对方的口头描述中,这个故事大概就是一起男友受不了女强人女友,继而变心的故事。但是,不要把人心想的太糟糕,造成这样的后果,变心的理由,或许并不是这样的肤浅。
谭莳道:“我想,你男友并不是觉得你外表糟糕,当然,或许也有一部分这个理由……但是我更建议你去从感情上寻找问题的根源。难道你觉得你男友是一个花心风流,只在乎外表的人吗?”
女人的眼中满是迷茫,抓了抓桌上的餐布,杯子挪动发出的声响让她清醒了过来。
“我不知道……我很害怕,我想去相信他,但是我又怕他真的变心了,而这一切都是我做得不够好……”害怕这一切都是自作自受,害怕男友真的只是变心了,害怕无法挽回……所以连去想想都觉得无法承受这份压力。
谭莳没有恋爱经验,也不是真正的恋爱心理专家,看着眼前这个哭泣的女人,他只能用理智和逻辑去分析该说什么,该提出什么样的意见。
男公关不是那么好做的,不仅要时常健身保持好身材,要举止优雅,会穿衣打扮懂时尚,国家时事娱乐八卦金融学术都要懂一些,至少能说得上话,在装逼和绅士这两点上尤其要下苦功夫。甚至乎,还要听很多的情感问题。
不过像这个直接拿他当恋爱心理专家来用的东方艺上辈子也没有经历过,大部分的情感倾诉都是虚情假意的多,约会时连自己名字都不会轻易透露的客人们,哪里会真的暴露自己的秘密呢。
谭莳拿了手绢给对方,附赠了一个治愈的笑:“你的眼睛很漂亮。”
在哭的时候被夸赞眼睛很漂亮,女人愣了一下,突然不好意思哭了,接过手绢擦了擦眼泪:“谢谢。”
“你现在一定有些自卑吧?无关于你男友的看法,你自己已经还是自我否定了。”
女人眼神惊讶的看着谭莳:“自卑?”
“是的。”看起来很强势的女人或许内心很敏感脆弱,看起来什么都不缺的女人,心里却可能时刻怀揣着不安和不自信。
再多的认同感都不能弥补这种心理间隙。
“我……我要怎么做?”
“改变自己,喜欢上自己。”
谭莳不太喜欢闲聊,不过他可以当一个安静的倾听者,在对方倾诉的时候,他会适当的给予一些认同和自己的观点。
分开之前,女人告诉谭莳她的名字,当然,只是化名,妮妮,很甜的一个名字,和她的外表看起来不太相符。
妮妮给了谭莳她的联系方式,还给了谭莳一张算是打赏私的支票,上面的一串不少的零可以看出对方对谭莳还算是满意。
谭莳不用在社里坐台,如果没有约会,晚上就可以自由安排自己的时间,每当这个时候他就会多看看书,看看报纸。
时间在不知不觉中又过去了一个月,谭莳在拿到月结的一份工资与奖金的时候,才记起来自己忘记了什么。
他往医院里缴纳了足够的费用,但是他似乎很久没去看过方禾。说起来,半个月后方禾还有一次手术。钱方面,倒是勉强够了。
算着手中缴纳完手术费用后还留下的余额,谭莳无力的往床上一躺,再能赚钱,也抵不过有一个在医院里躺着的弟弟啊!
他赚的钱都得搭进去,能攒下来的也都花在了日常中,比如出去约会的服装,在外面的消费,这些东西金主是不会报销的,甚至很多时候是要体现风度去付账。最后剩下的钱,十分有限。
正当谭莳打算好明天去医院看人,把外套脱了就想睡觉的时候,门被突然打开。
谭莳把上衣脱了下来,往门边看了一眼。
黎川有他房间的钥匙直接进来也不是第一次了,但是他身后走出来的慕南让他有些惊讶。
“艺少,有人包养你了。”黎川笑侃道:“不愧是‘指尖玫瑰’,果然魅力非凡。”指尖玫瑰,是被人传说的一个称号,就像是慕南,也被人称为king,一定程度反应了他们在外人眼中的形象。
包养的费用是出台费的n个倍,其中进项社里和公关们是双赢。而谭莳的身价不低,难怪黎川心情会因此变得这么好了。
谭莳冲慕南淡定的点了点头,看向黎川,问道:“是谁?”
“名字不好说,她说,你可以叫她妮妮。”
“我知道了。”谭莳想起了几天前的那次cos知心情感心理专家的记忆,对那位女士有些映象。
他看向慕南,发现对方已经自发的在空间不大的房间里找着了坐下的地方,修长的腿有一种无处安放的感觉。
谭莳礼貌的问道:“慕少是来找我的吗?”
慕南看了过来,视线在谭莳赤裸的上身转了一圈,才抬了抬下巴:“嗯。”
第155章 男公关(五)
慕南的视线像是一把刷子, 棉细的绒毛轻轻的在他裸露的皮肤上拂过,谭莳扯过床上的衬衣重新穿了回去,边扣着一边询问道:“什么事?”
“我是来给你送请帖的。”说着,慕南的手中举起了一张精美的帖子,递给谭莳:“我们结伴去。”
谭莳接过,打开一看,看完之后脸上不掩惊讶。
周家?周家这样的大财团怎么会和他这样身份的人扯上关系呢?帖子上只说是贵宾,但是他不认为这张帖子的目的就只是让他作为一个宾客去走一圈而已。老爷子七十岁的生日,这种重要的日子,请一个‘目不见经传’的普通男公关去捧场?
谭莳的疑惑摆在了脸上,但是慕南却没有详细解释的意思,而黎川则是安慰道:“虽然不知道周家是什么意思,但是也没什么好怕的,我们玫瑰公关社就算是周家也不敢乱来。而且这次慕少也去, 他带着你不会有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