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节

    于是,他高高兴兴地在休息时间给楚今夜发了一张自拍:我也是有肌肉的人了0v0
    很快,楚今夜就回复了他,发来了一张线条深刻的腹肌照,八块腹肌十分明显。
    配字是:嗯,肌肉。
    顾阳:……
    哼!他愤愤关了手机,为自己自取其辱的行为痛心疾首!怎么就忘了呢?楚先生的身材,那是一般人能有的嘛?生气!
    楚家,楚今夜盯着手机看了会儿,脸上浮出了更多的笑意,他对一旁的管家说:“安排一下事务,早点处理完,我要去看阳阳的第一次演出。”
    管家颔首:“好的,先生。”
    顾阳在昏天暗地地训练了一段时间之后,终于得到通知,去参加剧团的第一次彩排,那也是他和剧团成员的首次见面。
    百老汇的排练场地,在真正的舞台上,灯光,音乐,服装,每个月在这些方面都要花费数万美元,高昂的成本支出保证了演出的质量,正所谓羊毛出在羊身上,想要让观众支付昂贵的票价,总得付出点东西。
    少年到场的时候,约翰尼也在,他对着顾阳嘻嘻一笑,给他介绍了几位重要人士,然后就迫不及待地道:“开始表演吧,我要等不及了。”
    有团长亲自在这里看着,一些欺负外行用的小手段自然不能使出来,汤顿恨的牙痒,却也无可奈何,他知道,约翰尼之所以搞这一出,就是为了保护他这个重视的新人。对于剧团里的一些风声,这位看似粗枝大叶的团长平日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可到了关键时刻,他不让动,谁都不能动。
    场外的小花招指望不上,就只能凭着真本事决胜负了,汤顿对自己还是有信心的,他的肢体语言丰富,舞很棒,苏的台词功底更强,两个人加起来,难得还按不下一个新人的风头?不可能的。
    在排练开始之前,理所当然会有对戏的时间,两个少年对了个眼色,一前一后地走到了顾阳前。
    “你好,我是苏。”
    “汤顿。”
    “我们是夜莺的替补演员,来和你对戏。”
    面对这样明显不怀好意的搭讪,顾阳眨了一下眼,想起来秦绍在他来之前告诉他的一段话。
    ‘……无论是在哪里,总会有人看轻你的实力,鄙夷你的出身,借用各种方式来打压你,你要做的,就是用实力,把那些轻视通通打回他们的脸上去。’
    冷酷的美人扬着下巴,傲慢的无以复加地对他说:‘你有这个能力,就该让他们看看。’
    你有这个资格。
    顾阳微微笑了一下,眉眼十分温柔。
    “好的,可以啊,我是顾阳,gu yang。”
    “ok。”汤顿心急,根本没在乎他说了什么,他盯着顾阳的眼睛,一心一意想要给他一个下马威:“我们来合舞一段吧,从第三小节开始,你会跳舞吗?‘夜莺在空中飞过,飞向玫瑰树——’”
    汤顿朗诵着台词,摆出了舞蹈的姿势,从容不迫地舞动着身体,他的仪态非常好看,吸引了不少目光和赞叹,这是他最引以为荣的地方,特别是在约翰尼看过来的时候,他不由得意起来。
    “夜莺在空中飞过,飞向玫瑰树。”
    少年声音轻柔地,不容置疑地打断了汤顿的话,他微笑着,同样摆出了一个优雅的起舞姿势,手臂间形成一个巧妙的弧度,美的恰到好处,那根本不是三天两天就能练出来的感觉——
    苏的心跳忽然漏了一拍,他产生了一种不详的预感。
    “那玫瑰树,在那里,即将死去,安静哀伤,我向它飞去——我要它的玫瑰花——我看到了那根刺,在月光刚刚落下的时候,我要用我的胸膛贯穿它,用我的心血染红它,这样,就能开出最美的玫瑰花了。”
    轻柔的,甜美的,像是花瓣掉落一样的声音。那段台词,不算长也不算短,可被他轻轻地念出来,就像一首押韵的恰到好处的诗,他的每一个吐字,每一个咬音,都那样恰到好处,完美的无以复加。
    “那是,玫瑰树啊。”
    顾阳走到汤顿身边,捏住他的手臂,像跳舞一样按住他僵硬的肩膀,他的动作是优雅的,好看的,明明非常简单,却情不自禁地想要去看!
    相比之下,汤顿的动作就显得繁重,冗杂了,好像很多余,根本没必要这样。不对,他明明是好的,是受人欣赏的,可是和顾阳比起来,总差了那么一点东西,就像是原画,和原画的临摹。
    那个东方的少年,就是一只活生生的夜莺,他站在舞台上,就像落在了花园里。
    “你呀,要开心起来,这样,我做的一切就有了价值,我什么都不要,什么回报都不要,请你一直保持着你的痴情吧,那就是对我最好的奖赏了。”顾阳说,眼睛盈盈动人,如一泓月下的湖水,他松开汤顿的手臂,又看向苏,温柔地说:“……谁叫我,是夜莺呢?”
    苏站在那里,一动也不能动,他僵硬地,无法思考地看着少年纯黑的眼眸,脑中只有一句话,他刚刚的念头成真了。
    他面对的,是一个真正的天才。
    作者有话要说: 阳阳:看!我有肌肉!
    楚先生:(不经意地露出八块腹肌)嗯,肌肉。
    第50章 演出
    “啪,啪。”约翰尼鼓了两下掌,眼睛闪闪发亮,笑容几乎要抑制不住,他打破了凝固一般的气氛,微笑着说:“还有谁有异议吗?”
    鸦雀无声。
    围观的人们,这才反应过来,交换着惊骇的眼神,场面一时间静极了,刚刚的斗戏实在是太过明显,根本不需要犹豫,明明白白的……汤顿被压制住了,而且毫无还手之力。
    那个皮肤白皙的像细腻的瓷器,头发乌黑的如上好檀木的东方男孩子,一开口,就完全变了个人,他是夜莺,是夜莺在鸣唱,你怎么能说不对,说不好呢?
    “ok。”见到没有人再反驳,约翰尼笑眯眯地说:“那我们就开始排练,第一节 ,学生上。”
    人们这才如梦初醒,穿着白色灯笼袖上衣,尖角牛皮靴的学生演员慌里慌张里跑上舞台,灯光开始逐渐的亮起,排练,这才真正开始了。
    安妮作为一个后出场的演员,之前一直在后台化妆,她预见了会发生些什么,索性立场尴尬,眼不见心不烦,结果等她化好妆出来,却惊讶地发现。预想之中的情景并没有发生,排练在有条不紊的进行,那个黑发黑眼的男孩子坐在一旁,和约翰尼说话,看到她出来,还对她笑了一下。
    “安妮,过来。”约翰尼朝她招了招手,热情地道:“这是顾阳,新的夜莺演员,顾阳,这是安妮,饰演红玫瑰树,你们会有一段很长的配合,现在先熟悉一下吧。”
    果然是这样!安妮下意识咬住了嘴唇,她的目光在约翰尼微笑的脸上划了一圈,又很快落下,这个团长,摆明了是要站在新来的演员这一边了,把她叫过来,即是介绍,也是警告……警告她要好好配合,不要像汤顿和苏那样耍一些小花招……
    对于约翰尼,安妮其实是十分敬佩和感恩的,是这个男人以精明独到的眼光,无人可及的统筹能力,把握了商业和艺术的平衡,使得剧团能在竞争激烈的百老汇经久不衰地活下来,也是他看重了她的天赋,在上一任红玫瑰树演员退休之后,力排众议,使用了资历尚浅的安妮做一号演员。
    他说的话,安妮一贯是非常听从的,以她的性格,也不可能会暗地里做些什么,只是……人总是有奇怪的逆反心理,你越不让我做,我越是……起码,在看着这个表面上被保护的好好的,一路都有人为他披荆斩棘的男孩子的时候,她很难生出多少好感。
    于是,在约翰尼离开,他们即将上场的时候,安妮叫住了对方。
    “听着。”她语速很快地说:“我对你和苏的那些纠纷不感兴趣,可是我们要搭戏,我得告诉你,我的节奏比一般的女演员要快上一倍,如果你没有及时跟上,你会很尴尬。”
    她看到,那个男孩子微微睁大了眼睛,然后微笑着朝她点了点头,说:“谢谢。”
    什么啊,这个反应。安妮别过了脸,反正该给的提醒她已经给了,要是真出了丑,也怪不到她头上来。
    很快,就是红玫瑰上台的那场戏了,她穿着大红色的晚礼服,长长的裙摆在地上拖拽,她站在一个角落,灯光打到脸上,看着那个男孩子,以焦急的舞步,朝她走来。
    他望着她,目光盈盈,身姿如画,他唱:“我要——找一朵红玫瑰。”
    她唱:“我是红玫瑰树,可是我不能给你红玫瑰,我伤痕累累,开不出花——”
    少年走到了她的面前,半跪下来,手臂在空中轻轻一划,他扬着头,与她对视,那目光,竟然让安妮浑身颤栗,她不由自主地看着他,那张脸,被粉红色的灯光照耀着,竟然古怪地显出一种独特的凄凉。
    他仰望着她,说:“求求你,请给我一朵红玫瑰吧,我会为你唱最动听的歌。”
    “我需要——需要一朵红玫瑰——”
    他的唱段,恰到好处地压在她的结束音上,安妮直到跟着他唱了数段,才毛骨悚然地发现,她的节奏被带着走了!她的语速随着他的速度被调整了!在这个对唱中,顾阳才是主导者,他的声音甜美又动人,声线稳定又出众,他的舞蹈引领着她,走向巅峰,挑战极限。
    安妮不由自主地,要看着那张脸,那张温柔的,悲伤的脸,真奇怪,人的脸上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的表情,随着不同的灯光照耀,显出不一样的色彩,他望着她,目光像最寂寞的月光,最炙热的火焰,空气热了起来,她浑身出汗——怎么回事,光是看着他,就明白了爱情。
    顾阳后退一步,唱完了那一段唱段,他们的配合就首次而言可以说是相当不错,约翰尼在台下不断地鼓掌,可安妮却一直浑浑噩噩地,看着那个男孩子走下舞台,换下服装。
    他回过头,对她笑了一下。
    她猛然低下了头。
    经过几次排练之后,剧团的气氛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和谐,大概就是那种,假设第一名比你高三分,你不服,第一名比你高三百分,你觉得……呃,虽然差距没那么大,可心态是一样的。
    长得好看,性格好,有资源有人捧,最关键的还是有实力,对于这种人,没几个傻子非要和他过不去,一段时间下来,剧团里的人都能跟着约翰尼亲切地喊他,小夜莺了。
    经过一段严格的排练之后,终于迎来了第一次正式演出。
    那一天,全场客满,最好的观影位置上,坐着不少业内大拿,影评人,还有顾阳那所学校的校长,老师,老亚索。说实话,在看到最后的来人的时候,顾阳也有一些惊讶。
    “准备的怎么样了?”
    见到他的时候,老亚索依然表现的非常严厉,似乎完全没有把他破格推荐的那份温情,如什么事都没有发生一样。
    顾阳笑了笑,说:“我会竭尽全力。”
    老亚索点了点头,看着他,忽然说:“我不是为了投资,才推荐你的。”
    顾阳怔了一下,看着他。
    “我只爱表演,只有表演能打动我,你算是那群蠢货里不太蠢的那一个,所以我给了你机会,可是如果你没有表现好,我不会为你说话。”
    “只有表演,是决定胜负的唯一标准。”
    少年沉默了一会儿,对着老人严肃刻板的面容,微微笑了起来,认真地说:“我知道,谢谢您。”
    老亚索挥了挥手,严厉地道:“注意你的手臂!伸直它!不要让我看到你在课堂上的失误在这里出现!去准备!我会时时刻刻盯着那里看的!”
    顾阳抿唇笑了一下,转身去了后台。几个化妆师冲过来,给他换上蓬松雪白的服装,带上亮晶晶的头饰珠宝,化妆师用金粉摩挲他的眼角,涂上大红的腮红。舞台妆要比平日的妆容重上很多倍,这样在大灯的照耀下,才看得出颜色来。
    镜子里的他,头发被盘起,面容酡红,衣服华丽而繁重,真的就像一只来自东方的娇小夜莺。
    “great.”造型师说:“去惊艳他们吧,男孩。”
    大厅暗了下去,舞台上亮起了一束光,随着音乐声悠扬地响起,百老汇经典剧目,备受瞩目的《夜莺与玫瑰》,亮相。
    这场戏,可谓是万众瞩目,大家都知道了主演前所未有地启用了一个新人,是纯正的东方面庞,是那所顶尖大学的一年级学生,戛纳影帝,学院派。这个选角实在是太有噱头,让他们不得不关注。
    随着淡黄色的灯光在舞台上亮起,一串让人眼花缭乱的光影也一略而过,伴随着科技的发展,百老汇也与时俱进地使用了电子光线等等现代技术,打光打的好,就会非常的漂亮,比如现在。
    舞台的布置很简单,又到处都充满了细节。学生穿着白色灯笼袖荷叶边上衣,戴着一顶歪歪的帽子,坐着台阶上,他的手中拿着一本厚重的书,他说:“我要一朵红玫瑰,给教授的女儿,那样她才会和我跳舞,跳到凌晨。”
    一群穿着红色薄裙,金色舞鞋的少女舞蹈演员从后台涌出来,走上台,跳起一支热烈的群舞,她们眨着天真无邪的大眼睛,唱:“哦~悲伤的学生~他在哭……”
    学生呜咽了起来,他站起身,对着舞台下喊:“给我一朵红玫瑰!我需要一朵红玫瑰!”
    这个时候打在他身上的灯光暗掉了,顾阳从后台走出,他的脸小巧无比,在镁光灯下被照得一清二楚,他站在那里,引发了台下小小的惊呼,至少,从长相上来看,这个东方的男孩子,出乎了很多人意料。
    “他长得很合适。”一个影评人想:“他的眼睛很大,脸很小,带上花冠也不滑稽,他不像那些其他的东方人,眼睛非常狭长,倒不是说不美,可在舞台上,是不大适合的。”
    长相这一关,很轻易地就过了,还有不少人对有异国情调的新面孔感到好奇,对别出心裁的选角充满兴趣。他们注视着那个男孩子,看着他站在舞台中,开始了表演。
    顾阳凝视着下方的一张张的脸,大厅里的温度不算热,他却觉得自己要被融化了。
    浮现在眼前的,是茂密的树丛,月下的花园,潺潺流动的小溪。
    他说:“我……”
    “我遇到了一个痴情的人。”
    夜莺开始歌唱。
    他唱的歌,是从相遇开始,从情人间对视的第一眼,从少年少女脸上的红晕,从清晨升起的那一缕薄雾,到潺潺的湖水,晃荡的涟漪,到女人丰满的嘴唇,印在男人脸上的红印。他唱的歌,像是面前缓缓升起一面镜子,镜子里照耀出他的脸,夜莺的翅膀。他通过那面镜子,看见了人间一切的所有的悲欢以及离合,嘈闹以及宁静。他从树叶的缝隙之中望过去,望见了学生哭泣的脸。
    “他为什么要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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