甜言蜜语?
云烈抿唇,抱住瑾哥儿狠狠蹭了一下他的脑袋,才松开手,“再躲我,躲一次亲一次。”
李瑾囧,你要不乱亲我会躲?他神情有些不自然。
云烈伸手揉了揉他的脑袋。
李瑾瞪了他一眼,总觉得自己有些吃亏,忍不住损了他一句,“长这么丑还敢乱亲人,就不怕把人吓出问题吗?”
云烈的脸黑了。
李瑾哼了一声,心情总算明媚了一些,站起来跑回了家。
——
他回来时,李琬刚将妍姐儿和辰哥儿接回来,见他没在云烈那儿呆太久也没多问。
在镇上转悠大半天早就饿了,李瑾将买的肉和骨头拿了出来,“姐咱们先炒菜吃吧?好饿呀,吃完再熬骨头汤。”
李琬自然没意见。
妍姐儿还记得骨头汤的味道,围在他身边开心地转了一会儿,还是小鸡的魅力最大,没多久就忍不住围着小鸡转悠去了,连小狐狸都失宠了。
不过小狐狸早就有了新主人,最近都是辰哥儿在喂它,它跟辰哥儿最亲,一直跟在他脚边团团转,试图将自己胖胖的小身体窝在辰哥儿的小脚上,失败了一次又一次,乐此不疲。
辰哥儿将它抱了起来,小狐狸蹭了蹭他的掌心,终于老实了下来。
辰哥儿喂完阿黄,就进屋练字去了。
屋里光线早就暗了下来,李瑾洗完肉,喊了一句,“辰哥儿你将油灯点上,屋里光线太暗,对眼睛不好。”
怕他烫到手,李瑾想了想还是进了房间,帮他将灯点上,油灯光线也不够亮,李瑾觉得必须找个时间好好研究一下才行,若是能给家里通上电,能方便不少。
若是被他导师知道他跑到古代后,不想着本专业所学的,反而为了赚钱跑去弄吃的,一定暴跳如雷。
回到家后,云烈的脸色仍旧有些难看。
聂之恒正抱着他的书读的津津有味,他跟瑾哥儿一样也是丹凤眼,染上笑意时眼睛很是迷人,衬着挺直的鼻梁,不薄不厚的唇,每一处都很精致,十分符合时下的审美。
云烈盯着他看了一瞬,脸色更臭了,总觉得将他带回来是个错误。其实他长的也不赖,可惜脸上有一道疤,这样一来,自然有些恐怖。
云烈摸了一下脸上的疤,第一次觉得它有些碍事。
看到他,聂之恒将手里的书放了下来,“还知道回来啊?我以为你都忘记家里有贵客了,赶紧做饭去。”
云烈瞥了他一眼,无动于衷。
聂之恒挑了下眉,“云烈,你就这么对待你哥?”
云烈瞥他一眼,“哥?”
聂之恒啧了一声,“表哥也是哥,大三天也是大!赶紧的。”
折腾了一番终于吃上了饭,聂之恒突然道:“你看到我的玉佩了吗?”
第50章 提起了亲事!
聂之恒解释了一句,“就是我从小戴到大的那枚,上面还刻了一个恒字,刚发现不见了,你看到没?”
云烈眼皮都没掀一下,“没有。”
聂之恒郁闷地在屋里找了一圈,又去院子里看了看,没找到才又回屋,这枚玉佩他已经戴了十几年,早就有了感情。十一岁那年他遇到了十三岁的李琬,惊为天人,小心脏心砰砰直跳,想将玉佩送给她,私定一下终身,却惨遭拒绝。
聂之恒一颗少年心碎成一片。
十四岁那年知道李琬跟着家人回了竹溪村后,他不甘心,独自一人跑到了竹溪村,十六岁的李琬却早已嫁人,当时她甚至连饭都吃不饱,聂之恒宰了赵大年的心都有,然而李琬肚子里又有了小宝宝。
聂之恒失魂落魄离去,打那以后就再也没有踏入过金临城,直到如今受老爷子所托过来看看云烈,他才再次来了这里。
往事不堪回首,聂之恒拒不承认自己曾为一个女人如此疯狂过,吃过饭,发现云烈这里连多余的床都没有,聂之恒无比后悔,看到她怎么就一冲动上了车呢?这破地方有什么好呆的!
云烈瞥了他一眼,淡淡道:“你的玉佩说不准落在了镇上,如果现在回去找说不准还能找得到。”
聂之恒:“不就在你这里住几天,至于这么小气?”
当天晚上聂之恒在这个破地方睡了一夜,连张床都没有,身子底下垫的是稻草,早上起来身上痒的受不了。
他睁开眼后,只想抓后背,他蹦起来跑到了云烈跟前,“快给我看看,是不是长什么东西了?怎么这么不舒服?”
见他神情不似作假,云烈将他的衣服撩了起来。
后背上起了一片红疹。
云烈放下衣服,淡淡道:“起了红疹,回你应呆的地方去。”
哪里是他应呆的?聂之恒嘲讽地笑了笑。
他摸了摸下巴,眼睛半眯了起来,“我怎么总觉得你在赶我走?”
云烈若无其事地放下他的衣服,拿起了墙上挂着的弓箭,打算猎只羊给瑾哥儿烤羊腿吃,走前淡淡回了一句,“随便你怎样,不想回去就呆着吧,身上别又厉害了就行。”
聂之恒打算找辆车去镇上看看,总不能任由它扩展下去。
——
早晨李瑾同样早早就起来了,不止他,一家人全起来了。
李琬特意给两个孩子换了身素净的衣服,耐心交代着,“今天是你们外祖父的忌日,你们两个要乖乖的知道吗?”
李瑾插嘴道:“姐,你还是跟我们说一下注意事项,我们都是需要做什么?”
李琬:“没什么需要特别注意的,跟着我做就行。”
尽管李琬这么说了不止一次,头一次参加爹的忌日,李瑾还是有些紧张,确切的说也不是紧张,就是有些无所适从。
两个孩子也跟着有些紧张,不知道怎么做才好,妍姐儿将自己最喜欢的一只小鸡抱到了怀里,问李琬,“娘,我可以把小鸡带给外祖父看看吗?”
小鸡长大了还能给家里下蛋,再孵小鸡,妍姐儿觉得它们可厉害了。
“抱上吧。”
李琬换了一身白色的衣裙,不施粉黛,精致的五官若清水芙蓉,妍姐儿伸手抱了一下李琬的大腿,眨了眨圆溜溜的大眼,“娘,外祖母也跟娘一样漂亮吗?”
李琬跟瑾哥儿的长相都随了他们的娘,他们的娘当初可是京城出了名的美人,尽管是庶女,想要求娶她的人却排了一条街。
“外祖母比娘还要漂亮。”李琬将女儿抱了起来。
因为瑾哥儿恢复了神智,今年爹忌日这一天,李琬的心情不像前些年那样压抑,她叮嘱瑾哥儿将东西全带上就带着他们三个去上坟。
李家的坟地在村子东头,出了村子,东头是一望无际的田地,这片旱地里有五亩是李家的,几亩地连在一起,面积不小,地头上有一片地特意被划出来当了坟地,不仅他们的爹埋在这里,他们的娘也埋在了这里。
两个坟并排呆在一起。
地头还有一口水井,这口水井是竹溪村唯一的一口井,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打的。竹溪村守着小溪,平日里很少有人来井里打水。
李琬示意瑾哥儿将东西放下,先给爹爹上了贡品。
紧接着,就烧了黄纸。
示意三个人跟她一起磕头,“爹,我带瑾哥儿和两个孩子来拜祭您来了,托您保佑,瑾哥儿恢复了正常,两个孩子也都大了,还算懂事,家里一切都好,您跟娘在底下不用担心,我会照顾好家里的。”
李瑾磕完头,也跟着道:“爹,孩儿不孝,摔坏了脑袋,也没能好好跟您说说话,现在家里的日子越来越好了,您且放心,我会保护好姐姐,决不让她再受委屈,现在我跟姐姐还想法子赚了些钱,再也不会吃不饱饭了。”
想到刚来到这里时,姐姐为了让他多吃点,每次只肯喝稀汤,李瑾的眼睛莫名有些酸涩。
如果爹娘还在该有多好。
见他红了眼睛,李琬的眼睛也有些红,她伸手抹了抹眼泪,笑了笑又道:“上次来忘记告诉你们了,女儿跟赵大年和离了,现在跟瑾哥儿一起住在猎户留下的房子里,以后可以常来看看你们。爹不必为女儿担心,离开赵家后,女儿的日子过得舒心极了,瑾哥儿是个知道疼人的,连烧火都舍不得让女儿做。您也不用为瑾哥儿担心,尽管他已经到了说亲的年龄,婚事也没个着落,但是他的亲事女儿会帮忙盯着,定然找个对瑾哥儿好的才行。”
有那么一瞬间,李琬脑袋里闪过云烈那张脸,说起来,他对瑾哥儿是真没得说,如若不是身份太复杂,李琬还真会考虑考虑他。
听到姐姐的话,李瑾脸上一热,抬起头,嘟囔道:“爹,您别听姐姐胡说,我一个人多自在,什么亲事不亲事的!我还小呢,何必找个管我的人来?”
又絮絮叨叨说了一大堆,李琬才站起来,因为跪的有些久,腿有些麻,差点摔倒,李瑾连忙扶了她一下,“小心些。”
“我没事。”
他们回去的路上却碰到了李老汉和他们二叔,李池,李池今天没去镇上,特意请了一天假。
看到他们,李老汉眼一红,连忙低下了头。
羞愧难当。
家里少了李老太,清净不少,李老汉最近过得很顺心,气色比之前好了不少。
李池忍不住看了他们一眼,见姐弟两人眼睛都有些红,也有些心酸,“琬姐儿跟瑾哥儿也来上坟了?”
李琬点点头,当初在家时,二叔对他们还算照顾,李琬轻声对瑾哥儿道:“瑾哥儿这是二叔。”
李瑾心思转的快,跟着喊了一句。
这几年他们几乎没怎么说过话,此刻遇到了也有些尴尬,客套了两句,就分开了,李琬自始至终都没有看李老汉一眼。
李老汉眼睛一酸,视线模糊了都不自知。
“爹,小心脚下。”
李老汉应了一声,“哎,我知道。”
——
快到家门口时,他们远远就看到聂之恒在他们家门口蹲着,活像一只哈巴狗,整个人都显得可怜兮兮的。
他刚开始并不知道的李琬和离的事,甚至不知道李琬住在竹溪村,他本想租个牛车回镇上一趟拿点药,云烈一早就跑的没影了,他只好向村民打听了一下。
见他面冠如玉,气质不凡,大家全一窝蜂凑了上来,争先恐后地跟他说话,农家缺少娱乐,有个新鲜事值得大家说道半天。
聂之恒又没什么架子,笑起来还挺招人喜欢,大娘们笑的眉开眼笑,“哎呀,原来是烈小子的朋友呀?烈小子就是个能干的,打的一手好猎,怪不得会有如此好的朋友,你看看,这长相,只怕除了瑾哥儿,十里八乡无人能及!”
“大娘跟你说,你来竹溪还真是来对了,这里不仅风景好,好姑娘也多,小伙子有没有成亲呀?有看上的吗?没有的话大娘我倒是可以跟你说一个。”
“你能跟他说谁?不会又是你那个嫁不出的侄女吧?”
大娘神情一僵,“什么叫嫁不出去?小秀长相不差,女红也好,如果不是因为她娘没了耽误了孩子的亲事,说不得孩子都会跑了。她可是十里八乡有名的好姑娘。”
聂之恒还从未听大娘们八卦过,眼底满是新奇,听得津津有味,本来是想借牛车,正经事都给忘了。
大娘们一不小心就歪了楼,“名头倒是响,依我看,也就琬姐儿配的起这个称号,她现在又跟赵大年和离了,想要求娶她的人估计能排到草坪村去。”
聂子恒眼神猛地眯了起来,赵大年?琬姐儿?
他的手莫名有些抖,一把抓住了大娘的手腕,“大娘,你说的是李琬?她和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