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9节

    “你见过的上一任孟婆,已经投胎去啦。”清欢蹲下来,尽量保持和鬼魂视线齐平,仔细望着它,“我是新任孟婆。”
    “我、我有心愿未了……”那一颗眼珠子渐渐汇聚了水汽。“上一任孟婆无法完成我的心愿,我又不肯更改,更不肯去投胎,便跳了下去,她说,若是我能再从这河里爬起来,心愿再违逆天道,也能实现,是不是真的?”
    清欢点头:“……是。”
    “帮我!帮我问她一句话!”鬼魂似乎是想要伸手来抓清欢,然而那单薄的魂体从何谈手的存在,只在空中颤巍巍的抖了两下,便又掉了下去。“问她!为何!为何我不能封神!”
    清欢微微一怔:“你……叫什么名字?”
    “九尾狐。”鬼魂那仅剩的眼珠子扑簌簌落下泪来。“我叫九尾狐。”
    有鬼魂出现在奈何桥的时候,墨泽是不敢出现的,他化作眉间花钿,此刻清欢眉间红光微闪,她才意识到面前这个……“你不是人类呀?”除了修仙又阳寿未尽最后被她送回去的惟寅之外,九尾狐是唯一一个不属于人类的存在。但即便是仙君惟寅,本体也是人类。她好奇地伸手拂过九尾狐身体,那一团乱七八糟的魂体便渐渐显出了它原本的样子。
    即便只是一只狐狸,也是美的惊人。
    “说吧,你的心愿。”
    “我只要你帮我问一句,为何我不能封神!为何我不能封神!”九尾狐虚弱地趴在地上,神情却充满倔强。“女娲娘娘让我去祸害成汤江山,我按照她说的做了,制炮烙虿盆,酒池肉林,修建鹿台为祸朝歌……我全是按照她的命令在做!她要我蛊惑纣王,要我毁灭大商,言明封神榜上会有我名,让我得道成仙!可为何到最后,阐教也好,截教也好,人人封神,便是纣王都得封天喜星君!为何我却要魂飞魄散湮灭在世间?我不服!我不服!”
    它连连叫着我不服,神情当真是恨到了极点。“说我杀生无数,说我血债累累,可她心胸狭隘,只因纣王题诗一首,便言明商汤气数已尽,明君西起,要我毁灭成汤江山,最后却将一切罪责归咎于我!我冤枉!我不服!若是不死人,百姓如何怨怼纣王,若是不民不聊生,如何揭竿而起?若非挖比干心剖孕妇肚,灭妻杀子,纣王如何被称为昏君!他周武王如何兵起西岐天下归心!我要问问她,为何我不能封神!反而要将我斩首,让我魂飞魄散!”
    “她不是早就回答你了么?”清欢摸了摸九尾狐的脑袋,毛茸茸的手感颇好。“说你血债累累呀。”
    “我不服,我不服啊……”九尾狐哀哀哭起来。“纣王待我十分之好,可我为了成仙残害于他,他本性格暴虐,我更是引诱他成日寻欢作乐,我将女娲大神的法旨恪守于心,待到朝歌被攻,我满心欢喜以为能够封神,却得到这么个下场。她算出纣王尚有二十八年气运,便要我去败坏,我哪里不是按照她的法旨在做,为何最后如此对我!”
    清欢瞧着它这副愤愤不平的样子,轻轻一叹:“所以你待如何?”
    “我知道我不能重来一次,可是你可以!你是孟婆,你可以帮我的!”九尾狐急切地看着清欢。“这一次我不要再害纣王,我要看看,我帮助纣王巩固成汤江山,这二十八年气运还能不能到头!”
    “你未免太过执着,女娲命你迷惑纣王,曾与你说过,不可残害众生,如此事成之后,方得正果,你可还记得?”
    九尾狐一愣。
    清欢又继续道:“不过这也不能怪你,不残害众生,伤及他人性命,又如何助纣为虐,湮灭江山,兴起大周。罢了,你既然想再重来一次,我便满足你这个心愿,你且看看,最终结果如何。”
    她弯腰将九尾狐轻轻捧起,送入了醴忘台。
    九尾狐很快便陷入梦中,墨泽抱着清欢大腿仰望:“主人要去么?”
    “不去。”
    “啊?”墨泽不明白了。“这是为何?”
    “从忘川河里爬出来,便该洗净功德送入轮回,哪还有机会完成心愿。这九尾狐是哪里来的,她修行千年,不曾攒下功德,又非人类,不知是怎么到的这奈何桥。如今把她放入醴忘台,不过是给她一场梦,她想要如何,梦中皆能度化成真,无需在意。”
    “那……就当是听了一个故事?”
    清欢莞尔:“是呀,好在是个好听的故事,我看上一任孟婆不是完成不了这个心愿,而是不愿完成。亦或者是……”
    “或者是什么?”墨泽好奇地问。
    “没什么,等到九尾狐醒了就知道了。”清欢拍了拍他的小脑袋瓜,牵着他走到汤水前,没有汤水出现,但引魂铃却的确是响了,清欢思前想后,都觉得此事颇有意思。既然九尾狐想从她这里获得一场美梦,那她便给,待到九尾狐清醒以后,再另作结论。
    第十八碗汤(二)
    到底是等来了新人……不,新鬼。
    清欢搅着逐渐升温的汤水,然后不在意地看向那个自从走到她面前就一句话没说的女鬼,不知道她在闹个什么劲儿,“都站这么久了,你不累,我可累了。”
    女鬼闻言看向她,清欢嘴角微微扬起:“有什么心事放不下呀,现在你都死啦,还拘泥于过去,又有什么意思。”
    “他们都瞧不起我。”女鬼突然这么说。
    清欢放下勺子,指头点了点椅子:“请坐。”
    女鬼慢慢地挪了过来,沉默地坐下。清欢从醴忘台出来的时候就看见她从远处逐渐走来,一步一步,失魂落魄,也不知生前是受了什么委屈。“谁瞧不起你呀?”
    “我嫁了一个非常完美的丈夫。”女鬼看向清欢,眼底有着淡淡的失落,也许这种失落连她自己都不明白是从何而来。“他英俊,富有,受人爱戴,男人们想要讨好他,女人们想要虏获他,他却偏偏挑中了我做他的妻子。”
    “我有什么好,父母双亡,亲戚都是一群吸血鬼,我在他的集团里只是一名小小的员工,可是他却看上我,娶了我。可是……”女鬼低下头。“我自卑又胆怯,他的父母不喜欢我,他的朋友看不上我,就连他身边的工作人员,都觉得我能攀上他,是我几辈子修来的福气。”
    “他对你不好吗?”清欢问。
    “我们不怎么说话,如果从物质生活上来讲的话,他是个非常合格的丈夫,管家和下人会把我照顾的非常体贴,甚至完美到令人不敢相信的地步。可是我就像他关在笼子里的金丝雀,不不不,是麻雀,我没有那么金贵。他和我几乎没有交流,而我……每次看到他的脸,就不敢跟他说话,受了委屈也只能忍着。所有人都觉得他看上我我就应该高兴,应该感恩,可是我不喜欢他呀。他对我来说是那么遥远,矗立在云端,他甚至都不曾碰过我,我们结婚两年还是分房睡的。说他喜欢我,我自己都不信。”
    “那样高高在上的人,对我来说实在是太遥不可及,太无法想象了。我只想嫁个老实男人,结婚生子,有个属于自己的家。可是和他在一起,我不能去工作,因为我的工作让人瞧不上,所有人羡慕嫉妒我,我连朋友都没有。他总是有事情做,我就成了一个摆设。很多出身好的女人都希望我能主动退位让贤,就连他身边的人都觉得我配不上他。”
    “可是从头到尾,他连问都没有问过我愿不愿意。他只是看上了,就决定了,然后我就好像变成了他书房里摆着的装饰,被他放在那栋房子里,哪里都去不了。”
    女鬼眼中失落更甚:“如果他没有出现的话,我会和久别重逢的大学同学在一起,他是个很好的男人,虽然比不上我的丈夫有权有势,但为人真诚正直,我喜欢的是他。而我的丈夫……他对我来说就像是一个神祗,我只想逃离他,不想沾他一点光。”
    “那你想怎么样呢?”
    “我不知道。”女鬼无措地看向清欢。“我是出了车祸死的,那个人肯定是故意的,我好像在哪里见过他,可是我又想不起来……”
    清欢笑笑,“虽然你的身体死掉了,但是你阳寿未尽。”
    “啊?!”
    望着女鬼震惊的面孔,清欢微微一笑,不知从哪里翻出生死簿来,挑到有女鬼名字的这一页,上头写着:谢依依,应享阳寿八十五载。“你现在二十五岁,还有六十年可以活呢。”
    “那、那怎么办?!”谢依依猛地跳了起来,也不失落也不悲伤了,像个没头苍蝇似的团团转。“可是、可是我的身体已经没了啊!”她浑浑噩噩的时候看见了,那都碎成一滩肉泥了啊!
    “没关系,我让人把你送回去,嗯……就送到你刚进集团那会儿好了。你说行吗?不过为了避免你篡改那两年发生的事情,我要将你记忆抹去,让你完完全全回到两年前。”
    “可是,如果这样的话,我再遇到他怎么办?难道要我再一次嫁给他吗?”谢依依吓得鬼脸一白!
    那逗趣的模样让清欢莞尔:“根据规矩,你到了这里,我便要为你完成心愿,待到以后你阳寿已尽,即使还有心愿,也没有完成的机会了。你这二十五年,最大的心愿是什么?”
    “没有遇到陈冷之前,是想有个家。遇到陈冷之后,是想不要再被人瞧不起。”谢依依喃喃地说。“我不偷不抢,自己养活自己,过得简单又快乐,他们凭什么瞧不起我?我是没有他们有钱,没有他们长得好,可是我很知足很满意,我问心无愧,他们凭什么瞧不起我?!陈冷的母亲看我的眼神我永远都忘不掉,好像我是一只死巴着他们家的蝼蚁一样!”
    “我知道了。”清欢笑笑,轻轻点了下谢依依的额头,谢必安从桥面上浮现,接住了谢依依的鬼魂,清欢对他点了下头:“送回去吧。”
    “是。”
    等到桥面上没有人了,清欢才回头去看那一锅汤。真奇怪,谢依依阳寿未尽,引魂铃又没有响,招魂幡也没有动静,那这锅汤水是熬给谁的?水浅且清,只是温热,一直没有再扬起热度,估计离滚沸还需要很长时间。
    红光一闪,墨泽跳了出来,他也好奇的跟着清欢的视线看着汤水,然后抬起大眼睛疑惑不已:“主人,这是怎么回事?刚从那个鬼不是没死透吗?”
    “是啊。”清欢也觉得有趣。“这就有意思了。你留在这儿时刻帮我看着这锅汤,我很快就回来。”
    墨泽一听,小脸一垮:“主人又不带我去吗?”
    “乖,这一次你不适合去。”
    “为什么?”
    “哪里来这么多为什么,喂你什么你吃什么。”清欢戳了戳他胖嘟嘟的脸颊,弯腰轻轻摸了摸一朵开得艳丽的花:“记得除了汤水以外,还要帮我盯着这些花。”
    “为什——哦。”
    小家伙好像很不开心的样子,清欢笑笑,给了个保证:“下次带你,我保证。”
    “那好吧,主人你走吧。”墨泽一屁股坐了下去,可怜巴巴地说。
    清欢笑了笑,将手中拈起的一片花瓣轻轻抛向了忘川河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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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依依一大早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竟然快要迟到了!
    这是她到l集团上班的第一天啊啊啊!好不容易杀出一条血路终于成功找到工作,她千万不可以迟到!第一天要是给上司留下不好的印象那可就完蛋了!她嘴里叼着一块吐司,下了地铁就朝出口一路狂奔。沿途的人都在看着疯癫的她,有的人没注意一抬头就觉得一阵妖风刮过,然后好像有个什么东西从身边擦了过去,但是仔细一瞧又什么都没有。
    谢依依从小就是短跑好手,一百米赛跑她每次运动会都是第一。今天怕迟到,更是发挥出了全部潜能,她已经失业好几个月了,之前公司那脑满肠肥的老板竟然想要潜规则她,被她痛骂并且踢了一脚后很不客气的开除了她,要是再丢掉这份新工作,她就真的要喝风了!
    眼看胜利即将在望,只要拐个弯立马就到,谢依依握紧拳头,冲——“啊!!!!!”
    她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叫,整个人头晕眼花,眼冒金星。但谢依依身强体壮,甩了甩头就赶紧去看那个倒霉被她撞到的人,急忙道歉:“对不起啊,都怪我跑的太快了,你没事儿吧?来来来,我扶你起来。”心里还有点小忧伤,自己铜墙铁壁般,结果人家却摔在地上,唉,她也想当个林黛玉。
    结果这一扶起可不得了,这妹子也太太太太太好看了!
    谢依依险些口水流下来,清欢望着她这可爱的样子,实在是没法把奈何桥上那个失魂落魄的姑娘和她联系在一起,于是对她说道:“你还不快点儿么,已经八点五十五分了。”
    “啊……对不起对不起,我叫谢依依,我、我……”谢依依手忙脚乱地从包里掏出纸笔,“我给你写个号码,你要是有哪里不舒服一定要联系我!”
    “不用了。”清欢轻轻推开她的手。“我就在你们公司旁边大厦一楼,我开了家咖啡厅,今天刚开张,你有空的话可以来坐坐。”
    谢依依感激不尽:“好的那我先走了!”
    说完也没等清欢回话,已如同一阵风般瞬间刮走,腿脚之利索令清欢叹为观止。
    她没想到谢依依的性子这么好玩,本来是打算看看谢依依过得怎么样的,顺便也再帮她一把,原以为是个腼腆内向的姑娘,没想到像个小炮仗一样活力四射。这样的性格,也难怪会觉得豪门生活压抑,其实谁比谁高贵呀。
    想着,她对着光滑的墙面看了看自己,也不枉她专门到相邻大厦一楼开店了。清欢弯腰拍了拍裙摆上的尘土,朝自己的咖啡厅走去。
    第十八碗汤(三)
    中午下班的点儿,谢依依真的来了,她一进咖啡厅就发出“哇!”的一声,看到正在吧台摆弄花瓶的清欢时,赶紧小跑过来,嘿嘿一笑,特朴实的样子:“你好啊,我是早上撞了你的那个人,你还记得吗?”
    “当然。”清欢回以友好的笑容。“我请你喝杯咖啡吧。”
    谢依依羞愧道:“那怎么好意思呢,是我撞了你,怎么说都应该我请客啊。”
    “没关系的,我们是朋友嘛。”清欢柔柔一笑,她在面对妹子的时候总是很温柔。
    谢依依也就不客气了,笑眯了一双大眼:“那我就恭敬不如从命啦!”
    很快,清欢就给她端上了一杯咖啡。谢依依喝了一口,顿时瞪大了眼:“好好喝!”对比起来,她喝的速溶咖啡简直都是shi!
    “好喝也要慢点喝,你午饭吃了么?”
    谢依依摇摇头:“我惦记着你呢,怕你有哪里被我撞伤,哪能先去吃饭啊。”
    清欢提出邀请:“那不如在我这里吃吧,尝尝我的手艺。”
    谢依依觉得自己今天真是走好运了,见鬼了啊……她先撞的人,结果人家不仅不怪她,还请她喝咖啡,还要请她吃午饭!见她这副不安的样子,清欢笑的更加亲和更加温柔更加如沐春风:“我只有一个人,你就当陪陪我这个新朋友,好不好?”
    美人软绵绵地询问好不好,那当然好啊!谢依依点头如捣蒜。但是她又不好吃白食,于是眼巴巴地跟在清欢后头,寻思着给她打下手。厨房是透明的,待在里头也能看见外头是什么样子,谢依依也会做饭,但水平一般,顶多就是饿不死,可清欢做事利索又不拖泥带水,最后她也就只帮了拿个蒜洗个菜。清欢还很贴心地问她有没有什么不爱吃的,有没有忌口,对葱姜蒜等调味有什么意见。谢依依死命摇头,没意见没意见,有的吃她就很开心了,还挑,哪有那个条件挑。
    只是说来也奇怪,明明她俩认识还不到一天,谢依依就是觉得清欢身上有种让人不由自主想要接近的感觉呢。她跟在清欢后头,好奇地问:“你今天才开张呀?怎么不放个鞭炮买个花篮?”如此默默无闻的开张……
    清欢莞尔:“我只是想开家咖啡厅而已,这里白领很多,开了,他们自然就会来的。”
    谢依依好像懂了又好像没懂:“可是这里的房价简直贵到离谱啊,我们集团总部就在隔壁大厦,我滴个乖乖,我就是在总务部打打杂,结果竞争都那么大!竟然有留洋硕士也要干打杂的活儿!你说她们是不是疯了?”
    “那你是怎么得到职位的?”清欢好奇地问。
    “嘿嘿,我有个学姐,就是总务部的,很优秀,她挺照顾我,然后我又对整理之类的工作特别拿手。我们集团不注重学历,只注重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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