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节

    偶尔会遇上一些很神奇的委托人,非要她跳个大神来看看,这她哪会啊,只好高深莫测地一笑,说句“可以,得加钱”,通常对方就会摆摆手连忙说算了。
    有时候,她简直觉得自己不配被称为“出来行路的”。
    “医院不是有空调么,你去蹭蹭呗,待在这儿受什么罪啊。”老鬼抱怨道。
    危素大声凶它:“不用赚钱啊!”
    老鬼闻言哈哈大笑:“危素啊危素,我可不记得自己什么时候把你带得这样满身铜臭了啊。”
    “是凄惨的生活把我带成这样的。”她不由得发起了感慨,“说起来,卖笑和卖技术一样凄苦,不同的是,前者往往能沽得一个好价格。”
    “话虽如此,”老鬼毫不留情地打碎了她的假设,“你那长相,谁看得上。”
    “你——”丫今天嘴格外的贱啊。
    危素正想狠狠反击一把,家里的固定电话突然铃铃铃地响了起来,她心中奇道:这年头,居然还有人会打固定电话?
    “喂?”她趴在沙发上捞起了话筒。
    “请问,是危素吗?”对面传来一道略沙哑的女声,带着小心翼翼的试探。
    这声音莫名地耳熟,她说:“我是,您哪位?”
    “我是……秦留歌。”女人说完自己的名字之后,就像怕对方想不起来似的,继续急切地说,“就是你的高中同学啊,高一十三班的,你……还记得吧?”
    “唔,”危素摸了摸下巴,“记得。”
    秦留歌嘛,她怎么可能不记得。上学的时候,一个班里总有那么几个出彩的人物,就算没有过多的交集,也很难会忘记。
    秦留歌高挑漂亮,成绩优秀,是当之无愧的班花,再加上家里富裕,出手很阔绰,周围总是簇拥着一大群男男女女。
    据说她初中时还休过学,跑去欧洲游学两年才回来继续这边的学业,所以她比同班人岁数要大一些。这么一来年龄优势摆在那儿,自带御姐气场。
    当时还没有流行“白富美”这个词,在危素知道这种说法之后,她的第一反应就是——这三个字不就是为秦留歌量身打造的嘛。
    关于她,危素有两件事情印象十分深刻。
    一件事,是每天放学之后,总有穿黑色西装戴白手套的司机开着她叫不出名字的豪车,在校门口接秦留歌回家。
    有一次,她和谢凭恰好路过,感叹道:“简直就是偶像剧女主角嘛。”谢凭说:“这算什么,我以后骑着白马来接你,不是更偶像剧?”
    另一件事,就是秦大小姐有时会嘲笑她左眼下的“胎记”。
    不算很频繁,毕竟她出身于富贵人家,她的家教和傲气不允许她说出太刻薄的话,但对于危素而言,有那么几次,已经够让人觉得尴尬的了。
    所以,危素的声音不可避免地冷淡了起来:“怎么了,有事吗?”
    “听说你现在做一些特殊的生意,我想跟你见一面。”
    ————————————
    傍晚,危素站在了这片区域里最大最豪华的酒店大门前。大理石铺就的地板倒映出她略显单薄的身影。
    她踏进去,迎宾小姐深深地鞠了一躬,抬起头来的时候,微笑着,眼睛里却带了一丝显而易见的怀疑:“您好,请问您订了房吗?”
    “泰山房。”危素说,“麻烦带路。”
    踏进包厢,扑面而来的强劲冷气打在她皮肤上,令人有些不舒服。
    这个房间装饰得古色古香,雕花的红木椅子,中央的小型石山和锦鲤池,伴着淙淙的流水声,很是雅致。
    透过锦鲤池后的那扇织锦牡丹屏风,她见到了一抹轮廓优美流畅的女人剪影。
    危素转过屏风,在女人的面前坐下:“我来了……”
    话未完,她便吃了一惊。
    对面的女人戴着墨镜和医用口罩,把一张脸挡得严严实实,见她出现后,便把墨镜摘了下来,露出一对漂亮的杏眼,眼眶边有一道明显的淤青,边缘还泛着紫,她的纤细的手指顿了顿,又把口罩摘下来,右侧的脸颊微微肿起。
    这张养尊处优的脸还是像从前一样的白皙,只不过以前是嫩白,现在是苍白。
    她的苍白不在于外表的肤色,而是一种情绪,从眼神深处流露出来的一种情绪,再精致的妆容也遮盖不住。
    “危素,好久不见。”秦留歌的嘴角扬起一抹知性优雅的弧度,和善中略带着一点锋芒,一看就是长年累月在所谓的上流社会里练出来的。
    “好久不见。”危素也笑了笑。
    她从高中开始就不喜欢她,但也谈不上讨厌。
    高二文理分科,两个人分到了不同的班级,从那以后一直到此时此刻,都没有产生任何的交集,完全就是那种在走廊上碰了面也不会互相点头的关系,高中毕业后就更不用说了。
    像她这种普罗大众眼中的平凡人,面对秦留歌这种人生一帆风顺的完美女性,有些许恶意是很正常的,当然也不只是恶意,或许……还掺杂着一些羡慕和自卑吧,这一点她对自己认识得还是挺清楚的。
    “那我就,开门见山了?”秦留歌十指紧紧交握在一起。
    “请说。”在商言商,危素端出了平常对待客人的那副态度,“轻松一点,就当是在聊天了。”她说着,端起了桌上的茶灌了一口。
    老鬼赞道,“金骏眉,好茶。”顿了顿,“给你喝真是牛嚼牡丹。”
    危素在心里翻了一个白眼,丫真是,一会儿没有挤兑她就浑身不自在。
    秦留歌深呼吸一口气,似是在稳定自己的情绪,缓缓开口,“你还记得,你以前说过,这世上除了人以外,还有妖魔鬼怪吗?”
    “嗯。”她手一顿。
    她当然记得,秦留歌还因为这个嘲笑了她呢。
    那时候她刚接触到世界的另一面,无以复加的震撼和惊恐过后是激动和兴奋,年纪小,管不住嘴,忍不住叨叨了几句自己见到的东西。
    大部分人都当成鬼故事来听,抱着一种猎奇心理在取乐,小部分人则对此十分反感,其中就有秦留歌。
    秦留歌有意无意地笑骂了她一句“神婆”,这个绰号就伴随了她整整一年——没办法,秦留歌的影响力太大了,而她不得不承认,这个绰号的确有几分贴切。
    “以前我觉得这些鬼神之谈都是胡说八道,直到……直到两年前,我在香港出了一次车祸。”秦留歌继续说道,“那次车祸很严重,我父亲说医生抢救了很久,总算是救过来了,但是我醒来之后,听见了很多……以前听不见的东西。”
    老鬼噢了一声,“死人说的话吧,我们通常美其名曰,常世之音。恭喜她,得到了阴阳耳。”
    危素没有说话,只是用眼神示意秦留歌接着往下讲。
    “那些声音,那些声音好像一刻也不会停一样,尤其是在夜里,它们一直在说,一直在说,声音很小,我根本听不清它们在说什么,可就是能吵得人睡不着……”回想起那段痛苦的记忆,她的眼睛蓦地瞪大看向危素,“听得到看不见,你知道这有多折磨人吗?”
    危素默默在心里点了个头,她知道,她当然知道。
    她刚接触常世的时候,不但听得到,还能看得见——那种把以往人生构建起来的世界观在一夕之间全数震碎的惊涛骇浪,她比谁都要清楚它的威力。
    她拎起茶壶,将秦留歌面前的青花瓷杯满上,“然后呢?”
    “我不敢跟外人说,我知道没有人会相信我。”她抿了一口茶。
    唔,在这一点上,她的觉悟倒是比自己的要高。
    秦留歌话锋一转,“但也正是因为这场车祸,我认识了我现在的先生,他是香港乔家的长子,那时刚接手了家族企业。”她抚了抚左手无名指上的钻戒,“只能说塞翁失马焉知非福了吧。”
    危素差点没一口茶喷出来——她还以为对方要拜托她解决阴阳耳的问题呢,话题是不是突然跑偏了?如果不是,前面的铺垫是不是做得稍微有点多?
    “所以,你找我是为了……?”秀恩爱?
    当年吧,她确实看得出秦留歌对谢凭有那么点意思,但现在事隔多年找到她,不可能就是为了报复性地向她炫耀一下自己嫁入香港豪门的好运吧?更何况她本来出身就很好,早已经是妥妥的人生赢家。
    “你先听我说。”秦留歌犹豫了一下,“嫁给我先生之后,我搬进了他原本住着的别墅,不知道为什么,住进去之后,我就再也没有听到那些声音了。”
    危素接话:“嗯,这是好事。”这种好运她怎么就没有呢?
    “刚开始,我和我先生相处得非常好,无论是在日常生活中,还是在床上。”
    ……直白,出人意料的直白。
    “但是最近,我发现他有些不对劲,对我越来越敷衍,还经常夜不归宿。所以,我怀疑,是他在外面有了别的女人。”
    危素忍不住了:“这种事你应该找私家侦探,我帮不到你。”
    这种情感纠纷找她干嘛,给第三者下降头?她暂时还没有掌握这个技能。
    “不,危素。”秦留歌微微摇了摇头。
    她再一次把自己的双手交握在一起,手指与手指互相绞着,抬起头来盯着危素的眼睛,轻轻地启唇,说道:
    “你听说过……养鬼妾吗?”
    作者有话要说:  虽然谢凭正式上线了,不过主要戏份还是在危素的回忆里哈哈哈。
    谢凭:……我真的是男二号吗?
    ☆、返魂香(02)
    养鬼这件事情在危素这一行的所见所闻里并不算稀罕,养情鬼求桃花的,养财鬼求富贵的,比比皆是。
    她在路上就曾经遇见过一个少女,年龄看上去比当时的她还要小上许多,竟然也敢独自闯荡,少女的脖子上挂了一枚小瓶子,老鬼说那里面是她养的小鬼,保平安用的。
    但是养鬼妾这种事儿,真是不多见,毕竟与鬼交合有损阳气,会导致衰运和折寿,这已经是老生常谈的东西了。
    香港虽然是个多年的开放商埠,但这里的人信鬼神信风水,远比大陆厉害得多,不可能不知道这么个道理。
    所以,如果不是秦留歌的丈夫有什么秘方可以避免不良后果,她倒是非常好奇他的鬼妾是个怎么样的绝色美人,让他连自身性命都置于一旁。
    秦留歌的委托听上去很简单:不管用什么方法,让她丈夫养的鬼妾消失。
    “消失”这个词语用得颇有些微妙。
    是要她魂飞魄散,以解心头之恨,还是要让她再入轮回,下一辈子做牛做马做飞蚁蚊虫都无所谓呢?
    秦留歌当时只说了两个字,“随你。”
    这是危素第一次接到这么模糊不定的委托,就好像自由写作总是没有命题作文写起来容易一样,她反倒有些不知道怎么处理才妥当。
    再说了,这种事情应该干脆利落地收拾男人才对,找到小三头上是治标不治本的。
    丈夫出轨还家暴,她要是秦留歌,绝对不会来找自己,她会去找个靠谱的黑苗给乔炜身上种几个蛊,叫他过得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斟酌了一下,她说:“有一有二就有三。没了这位,他再养一个,好,你找人做掉;他要是再养一个……我说,你忙得过来吗?”
    “应该是我问你忙不忙得过来才对,如果真像你说的这样,我就该恭喜你生意兴隆了。”
    秦留歌这一回笑得眼睛弯弯的,浓密的睫羽挡住了她的眼神,危素一时难以判断她是认真的还是仅仅在说笑。
    说实话,秦留歌的委托,危素原本是不太情愿接的。
    一来她手头还算宽裕,不像前段日子那样紧巴巴的;二来她不打算和过去的人有太多牵扯,何况秦留歌这个女人她向来不喜欢,也谈不上有什么情分。
    但是,两人见面那天,危素站起来对她说“我考虑一下”,然后打算离开时,老鬼立刻说了句:“不用考虑,委托接下来,她身上有返魂香的味道。”
    老鬼还说:“想让你家谢凭醒过来的话,这东西少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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