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节

    婚礼现场几乎全是许家的亲戚朋友和商界友人,而佟家总共只来了四个人,自然而然的成为众人瞩目的对象,聂修也隔着人群看了几眼。
    新郎的父母,衣装朴实,表情拘谨,人群中一眼便能认出来。旁边的两个女孩,年长的应该是堂姐,清秀美丽,气质温婉。堂妹背对着他的方向,看身形和打扮,仿佛还是个学生。
    腰身细瘦,穿了一件杏色连衣裙,那裙子式样复古,掐腰的百褶裙,直垂到小腿处,再加上她梳了一条辫子,从背影看,像是民国旧画报上的少女。
    江若菡听闻新郎家是浠镇的,便留神看看是否认识,这一看竟发现新郎的父亲,是自己的同学佟建文。自母亲过世,她没再回过老家,时隔四年和老同学碰面,竟然是在这样的一场婚礼上,实在巧到无法解释。她带着丈夫和儿子挤过人群,上前打招呼。
    佟建文骤然见到她,也惊讶不已,忙起身和他们夫妻握手,连连感叹真巧。江若菡笑道:“真没想到是结婚的是你们家儿子。”
    佟建文叹气:“别说你没想到,我都没想到。”周余芳在下面悄悄扯了扯丈夫的手,示意他不要多说。
    聂振察言观色,也碰了碰江若菡的后背。江若菡立刻换了话题,问起佟建文身边的两个姑娘,“这是?”
    “这是我大侄女春晓,小侄女佟夕。”
    佟春晓一看江若菡,果然如叔叔描述的那般,是个大美人,年近五旬却依旧风采照人。而站在她身边的聂修遗传了江若菡容貌上的所有优点,以及聂振的气派。
    佟春晓文采斐然,描写男主能用尽各种形容词,见到聂修,脑子里涌上来的就只有一句:太太太帅了。
    佟夕跟着姐姐后面,很有礼貌的向江若菡夫妇打招呼:“叔叔好,阿姨好,”轮到聂修,却迟疑了下,不知怎么称呼为好。像小朋友那样,甜丝丝的叫哥哥也太羞耻了,于是她很“江湖”的称呼了一声大哥。
    四年不见,他沉稳冷峻,气场全开,有一种不可接近的高度。
    聂修听见这把清甜的声音,心上微微一沉。
    这女孩儿生的肤白如雪,眼睛深邃明亮,五官浓秀明艳,那有什么民国之风。第一印象简直大错特错。浠镇出美女,多清秀雅丽,少见如这少女般,有异域风情之美,十分的招眼。
    江若菡也忍不住心里惊叹,便是整容都整不出这样一张毫无瑕疵的美丽容貌,仿佛是有些混血的模样,可是又不大明显,复古的裙子,再配上沉静端庄的气质,乍眼看去,仿佛一幅空灵的画。
    佟建文记得聂修是十六岁考的大学,算着如今该毕业了,便问在那里工作。
    江若菡笑吟吟答:“没上班,被学校保研了。”和每个当妈的一样,一脸骄傲和自豪。
    佟建文啧啧称赞,羡慕之情溢于言表,完全忘记了自己身边,还有一位连大学还没考上的准高三生。
    佟夕上一次自信心被打击的碎成渣渣还是从海参崴回来,插班到t市一小,期末考试考了个全班倒数第一。今天这是第二次。她在班里成绩优秀,一直担任班长,本来还挺自信,此刻听见只比自己年长两岁的聂修已经念完大学,还被保研,瞬间自尊心受到了沉重的重击。
    再者,这是她见到聂修的第三面,可是对方显然是把她当成陌生人,前两次明显是一丝印象也没有。于是乎,打击变成双重。
    不去想不快乐的事,也不去和别人比较,是她这些年来积攒的宝贵经验。她快就调整心情,转而去关注堂哥和堂嫂。
    举行完了仪式,佟鑫带着许琳琅来见父母。佟夕激动的只想鼓掌,堂哥真棒!娶了个美若天仙的嫂子!
    可惜,天仙嫂子没有接受到她火辣辣的目光,许琳琅和佟建文夫妇打过招呼之后,弯腰拉住了佟春晓她的手,挤挤眼睛,笑得十分顽皮:“你跟我来一下。”
    佟春晓莫名其妙,也不知道这位第一次见面的弟媳要干什么,只好跟着她起身,走进了一间休息室。
    许琳琅关上门,抱住佟春晓的肩膀,兴奋的说:“没想到你就是春瞳啊!”
    佟春晓瞬间面红耳赤,不知所措。
    许琳琅开心不已:“我上大学的时候,特别喜欢看你的书,我买了一套云水之城,现在还在家里的书柜里放着呢。”
    佟春晓捂着半边脸,窘笑:“佟鑫也真是的,怎么到处乱说啊。”
    网络文学刚刚兴起的时候,她在一家出版社当编辑,自己工作之余也顺便写文章发到网上,后来渐渐有了人气,稿费比工资还高那么一些,便萌生了专职写作的念头。
    从出版社辞职之后,她到底还是心里没底,担心收入不够养活自己和佟夕,便把t市的房子租了出去,搬到了浠镇。一年的房租,足够她们姐妹俩在浠镇生活。就算她没收入,生计也不成问题。反正她只要有电脑和网络,在那里码字都是一样。浠镇环境优美,物价又低,叔叔刚好是老师,佟夕上学也有着落。还好,专职之后,她成绩不错,现在小有名气,不过她不喜欢张扬,笔名也就家里几个人知晓。
    两人在房间里聊天,佟夕在座位上不时扭脸看向那个休息室的方向,看姐姐出来了没有。
    聂修坐在邻座,和她的位置,成四十五度角。
    她视线经过十七次,却一次都没撞到他的目光。
    聂修觉得这个概率小到和他母亲和她叔叔是同学一样不可思议。在她扭脸第十八次的时候,两人视线终于相碰。
    佟夕仿佛很惊讶聂修居然在看她,长眉一挑,目光顿了下。继而,对他露出一个礼貌的微笑,笑靥轻薄飞快,一闪而逝。还没等聂修看仔细,她已转过脸去。
    聂修莫名的嗓子有些发干,他端起手边的玻璃杯,一口茶润下去,也不知怎么就想起了司马相如《上林赋》的那一句:长眉连娟,微睇绵藐,色授魂与,心愉一侧。
    作者有话要说:  写的不好请多多包涵,下周一继续更新,多谢大家捧场,祝大家周末愉快。
    第12章 缘(3)
    婚宴结束之后,许世安让人在酒店里安排了两间豪华套房,让亲家一家好好休息,翌日再送他们回浠镇。
    这样周到体贴又毫无架子的亲家,自然是无可挑剔,佟建文却总觉得心里不安,可是又说不出来那里不对,仿佛天上掉馅饼,可是这馅饼有点太大,砸得他头晕眼花,疑似一场梦游。
    佟鑫送完客人,回到酒店的房间,告诉父母他和许琳琅要去度蜜月,一会儿就去机场。
    佟建文忙问,度蜜月回来后住在那儿,佟鑫说住许琳琅的娘家。佟鑫大学毕业后,佟建文在市里给他买了小房子。拿出大半生积蓄,也只够付了个首付,面积也才六十三平方。许家条件优渥,家里还有保姆,许琳琅如今怀着身孕,她父母肯定心疼女儿,不会让她住在佟鑫的小窝里。
    这个结果佟建文来时路上就猜到了,叹着气对老婆说:“我怎么觉得咱儿子跟倒插门似的。”
    周余芳比他想得开,笑眯眯说:“孙子都有了,想那么多干什么。”
    佟夕扯了扯佟鑫的袖子,“哥,有没有照片,一寸两寸的都行。”
    佟鑫问干嘛。佟夕一本正经的说:“哥的运气太好了,回头我把你相片放文具袋里,肯定逢考必过。”
    佟鑫啼笑皆非的敲了一下她的脑门,“当你哥是锦鲤啊。”
    佟建文催着儿子赶紧走,别误了飞机。佟春晓和佟鑫一起下楼,她难得回t市一趟,趁这机会去出版公司和编辑面个基,谈谈新书的创作计划,还有旧书的加印。佟夕留在房间里看了一会儿电视觉得无聊,便给叔叔说了一声,到图书大厦买书去。她在t市住了两年,图书大厦是常去的地方,佟建文比较放心,只叮嘱她早去早回。
    到了图书大厦,她径直上到三楼,去挑需要的专业书。暑假里人格外多,很多小朋友把这里当图书馆一样,消磨一天时光。
    刚在图书大厦待没多久,就电闪雷鸣,下起了暴雨。t市的夏天便是如此任性,偶尔台风经过,整个城市一场狼藉。大雨瓢泼,下了两个小时,还没有停歇的架势,佟夕只好给叔叔打电话,让他不要等自己吃饭,她等雨停了再回去。
    结果打完电话没多久,雨就停了,这场突如其来的暴雨困住了不少人。
    聂修虽然开了车来,图书大厦却不是地下车库,露天停车场在大楼的东侧,走过去必定衣衫全湿,他有洁癖,不想淋一身湿漉漉的雨水坐到车里,回头车座椅套还要清洗,十分麻烦,于是便在楼上的图书室内,等到大雨停歇,这才下楼。
    站在步梯上缓缓下到一楼,靠近门口的结账台前有个杏色的身影。他微微一怔,视线绕着她周围转了一圈,只她一个人,并未见到佟春晓。
    要不要打招呼?犹豫的当口,突然从旁边窜出来两个小学生,排到了他的面前。
    佟夕一如既往的不喜欢东张西望,做什么事都极其专注,等柜员结账的时候,几乎保持着同一个姿势,没有回头,也没有扭脸。全然不知道身后有人一直在注视自己。
    结完账,她把书放进一个折叠的无纺布袋子里,径直右转,走出了书店的大门。
    站在聂修前面的两个小孩,翻着口袋找了好久的零钱,磨蹭半天才结了账。
    聂修以为这一耽误佟夕早已离开,开了车出来,却没想到在路口见到了她。她提着一个袋子站在马路台上,袋子上映着一个憨态可掬的小熊,似乎在等车。
    天气不好不好搭车。他不介意送她一程,却又担心一面之缘,她不会轻易坐一个陌生人的车。犹豫归犹豫,车子开到她的旁边,到底还是踩了刹车。
    佟夕等了半天也没见公交车影子,连着过了几辆出租车都载了客,正在暗暗焦急,猝不及防听见有人叫自己的名字,垂下眼眸,发现一辆私家车停在自己右侧。
    车里的人,正是聂修。佟夕先是露出一个惊讶的表情,而后笑说:“是你啊。”
    雨后刚刚放晴,光线仿佛蒙着一层薄雾,这抹笑容像是拨开云层的那一抹绚丽阳光。
    聂修的心跳慢了半拍,喉结微微滚了一下,方才说:“下雨了车不好搭,你去哪儿我送你。”
    婚宴上闹哄哄的,聂修站在父母身后,只是和佟建文打招呼的时候叫了声叔叔阿姨,此后便保持沉默,佟夕也没在意他的声音。此刻才发现他说话真是好听。好听的并不单单是声音,而是那种语气,沉着从容,有一股让人信服的力道。
    若是一个陌生人,佟夕必定拒绝。可是江若菡是叔叔的同学,还是浠镇同乡。她略一迟疑,便上了车,报了地址。聂修听是中午举办婚礼的酒店,便说:“早知你们不回浠镇,我妈该请你们吃饭尽地主之谊的。”
    佟夕忙说:“不用不用,许伯伯都安排好了,我们明天一早就回去。”
    聂修心里莫名情况的往下沉了些许,明天就回去……这想法在脑子里打了个转儿,便空出来短暂的一阵沉默。
    佟夕于是率先开口说:“我以前见过你。”说完发现这句开场白,特别像是搭讪的套路,于是自己先笑了,紧着又追了一句:“是真的。”
    聂修露出讶色:“什么时候?”如果是见过,他绝对应该对她有印象。
    “四年前,你外婆过世的时候,我在鹭鸶巷的后街看见你。”佟夕抿着笑:“当时你胳膊上落了鸟粪,我递你一张纸,不知道你还记不记得。”
    聂修听到前面没有印象,听到鸟屎忽然就想起来有这么回事。但是他隐约记得是个男孩儿,这种记得,还不如不记得,于是,略带窘意的说:“我想起来了,抱歉没认出来你。”
    佟夕眼睛弯弯的笑着说:“没关系,我猜你也记不得了。其实我在更早以前,还见过你。”
    聂修更为惊讶,侧身看着女孩儿笑吟吟的说起六年前的那一面。巧笑倩兮美目盼兮,他极少见到一个女孩儿这样喜欢笑,笑起来又这么明媚好看。
    这红灯漫长到五分钟十分钟才好。
    他记性很好,佟夕讲起来的往事,很快在脑海中浮出来,他解释说:“那天我和几个朋友去吃饭,饭店门口有个卖莲蓬的老太太被人骗了,我用了一张真钱给她换了下来,把那张假,钱给撕了。”
    佟夕露出恍然的表情,“哦,假的啊。”长睫毛在琉璃似的眼睛上轻轻的一扇,聂修觉得心里一阵风起。他没想到竟然和这女孩儿早就见过两面,竟然有这样的缘分而不自知。
    “你知道我为什么记得住你吗?”
    聂修情不自禁的问:“问什么?”心里悄然升起某种期望。
    佟夕指了指他方向盘上的右手食指,“你撕钱的时候,我特别心疼,就盯着你的手看。很巧,我又有一个。”
    聂修看着她食指上同样位置的同样一颗小黑痣,心里一动,轻轻说:“是很巧。”
    佟夕抬起眼眸飞快的看了他一眼,不好意思的笑了笑:“还有,你一直没怎么变。”
    聂修望着她,“你的意思是,我从十四岁的时候,就已经长的老气横秋像二十岁?”
    佟夕忍俊不禁,忙笑着摇头:“不是,我的意思还是,你的身高和面貌都差不多定了。如果是小时候见到的,肯定会认不出来。”
    聂修从未相信过缘分,于是上天今天给他一个实实在在的例证,让他明白,这缘分有多奇妙。
    换做是任何一个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一个漂亮的小姑娘记住了这么久,心里都会起波澜。他亦不例外。
    他十分的想问她多大,担心太冒昧,换了个问法,“你在念大学?”
    “我开了学高三。从海参崴回来留了一级。”
    聂修一看她刚才还笑得好好的,转眼就不笑了,脸色微红,眼神也垂了下去。顿时明白她是在拿自己和她作对比,于是立刻跳过了这个话题。
    刚好,他有个同学来自圣彼得堡,去年寒假他们几个同学一起去玩了一趟,于是就此打开话题,聊起俄罗斯的风物习俗。
    聂修只是游客,自然没有佟夕了解的深刻,渐渐变成她讲,聂修倾听。
    聂修这才知道她父母车祸离世,她回国跟着姐姐佟春晓生活,过了两年姐姐又带着她从t市去了浠镇,投奔叔叔。
    这样的生活经历,却未必在她身上留下颠沛流离的痕迹,也没有孤苦无依的神态,显然,她姐姐功不可没,必定是给了她很好的关怀和爱护,才得以让她无忧无惧的长成这般模样。
    离开图书大厦相对僻静的道路,拐入主干道,路况明显开始乱起来,道路两侧都是水坑,行人电动车自行车都挤到了路中间,只给机动车留出一个车道,车行缓慢,越来越堵,最后在一个路口被困住。
    聂修等了几分钟,眼看前面没有一点挪动的架势,便开始打方向盘前后左右慢慢腾挪,最终从群车包围中撤出来,拐进了旁边的一个岔路上。
    佟夕此刻还没摸过方向盘,更没有考过驾照,看他神乎其神的车技,忍不住说:“你好厉害。”
    聂修失笑:“这有什么厉害的,开车和骑自行车差不多。”
    佟夕无意的跟了一句:“那你觉得什么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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