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1节

    巫术中最有杀伤力的不就是咒杀之术?想来大巫都能沟通自然,他能够击落碎石也是正常。
    吕不韦道:“会不会还有后手?”
    荆云回答不上来,他虽然是将才,到底没有接触过巫术一流,对这些神秘莫测的手段并不了解。
    然而叶孤城却道:“不会。”
    他第一次在吕不韦以及嬴异人面前开口,表现出他不同于其他死士的一面。
    吕不韦的洞察力很强,早就发现了他的与众不同,又从荆云的态度上意识到了叶孤城并不是死士,说不定是他找来的友人也说不定。
    吕不韦对任侠向来敬重,知道这群人不仅很有本事,而且还很神秘,你甚至无法发现他们的行踪,想要结识,也只能凭借机缘巧合。
    叶孤城在他心中已经成了神秘主义任侠的代表。
    他道:“足下何意?”
    叶孤城道:“沟通天地,需要精气。”
    “一个人,就算有大巫血统,精气都是有限的,我观邹胜,见他身上并无大师之气,想来也不过就是比普通方士高出一筹,再来一次巨石滚落,他还没有这能耐。”
    更何况,要是有这本事,定然早就用出来了,而不是等到现在,想来这大概是最后的杀招。
    吕不韦听了,直点头,想这死士队伍中竟然混了一个深藏不漏的高手,等到度过危机,此人拿下面罩,定要好好畅谈一番。
    他已经感觉到了叶孤城的与众不同,又加上这次他竟然愿意参合此事,对他等施以援手,就知道此人对他们的印象定然不会太差。
    既然没有什么太大危险,也不用担心神鬼莫测的手段再现江湖,那就没有什么需要害怕的,只不过是小心翼翼地绕过巨石,接着向前冲罢了。
    马在飞速奔腾,赵国的飞骑队也在紧追不舍,叶孤城之前争取的时间因为巨石滚落被拉回来了不少,跑在最前面的赵国军人已经能看见死士队伍的尾巴。
    平原君哪里有什么多余的话要说,当时就一抬手道:“放箭!”
    荆云镇定道:“后三骑抵挡,其余人冲阵。”
    他们已经具有了优势,只要能够出谷,长驱直行一段路,便能进入秦国的离石要塞。
    胜利已经在眼前。
    叶孤城并不在后三队伍之中,因为他现在已经没有必要留下来拖延时间,至于现在就把平原君留在此地,这可不是他想要做的,平原君要好好地回到赵国,否则秦国与赵国之间定然会不死不休。
    他绝对不能死在这里。
    平原君道:“可行否?”
    他看向身边的邹胜,表情严肃。
    平原君是要让所有人都清楚,他们已经没有办法把嬴异人追回来,但是真这样任凭他们离去,之前的一切努力不久功亏一篑?正常手段不行,非常正常手段能不能把人留下来?
    在阴阳之学大盛之前,平原君原本也不相信什么巫术方士等等诸如此类的事务,但见识过一次邹胜的咒杀之术,他不得不相信,这世界上还是有超越常规的力量的。
    也罢,春秋战国能人异士太多,不说是乘奔御风,就算在武道上,能够以一敌百的人绝对不少。
    刚才那神秘骑士就是一个。
    邹胜的脸色已经很苍白了,但是在平原君问他的时候,他还是咬咬牙道:“可以!”
    这时候,就算是不可以也要可以。
    邹胜想,失败了大不了就一死,但如果成功了,他就是真正意义上的对赵国有功。
    他渴求俗世的名利。
    咬破手指,逼出一滴鲜血,这血珠每往外一分,邹胜的脸就苍白一瞬,等到一滴血珠停留在手指间时,他的脸白得像鬼,端的是气若游丝。
    平原君发誓,那一定不是他的错觉,明明是鲜红的血,他竟然在血珠的周围看见了一层淡淡的金光。
    这是精血。
    是人的心头血。
    一个人能有多少滴心头血?
    修行几十载的邹胜负责任地告诉你,别人不知道,反正他知道,自己只有四滴。
    所以他真是用自己四分之一的命,来杀嬴异人,讲道理要是没有成功,他剩下的生命估计都不足以支撑自己活下去。
    怒极攻心,当场倒地什么的。
    口中念念有词,手一弹道:“去!”
    金光裹挟着血液,当离开邹胜手的时候,忽然化作一堆黑色的烟雾,光是以肉眼看,似乎就能看见这雾中的不详。
    这是什么?
    有死士发现了不详的烟雾,伸手想要挡住,然而这无形之物却好像有灵智似的,轻轻一散开就能躲开这些人的攻击。
    钝器对它来说什么都不是,对它造不成哪怕一丁点儿的伤害。
    糟糕!
    吕不韦心中警铃作响,他能猜到对方的真正目标到底是谁,除了嬴异人,还有谁值得邹胜大费周章?
    然而,他们真的能挡得住这一击?
    心中有无数雷从半空中落下,炸出一堆堆绚烂的火花。
    这已经不是人类可以触碰的境界,是神,是鬼!吕不韦第一次后悔自己身边竟然没有带一个方士,原本他是从来不相信这些方士有什么手段的,更不相信他们能够沟通鬼神,制造延年益寿的丹药这些个鬼话,但现在他不得不相信,这世界上真有无法理解之物的存在。
    丹药的作用打个问号,但是咒术,已经亲眼见识到了。
    怎么办?
    他心中一阵慌乱,比他更加慌乱的,是已经感觉到危机临头的嬴异人。
    他应该怎么躲过?
    “!”
    白色的光划破天空。
    不,那不是什么白色的光,只不过是剑在黑夜之中折射出了无与伦比的色彩。
    是谁,挥动剑的到底是谁?
    是叶孤城。
    吕不韦盯着他□□的那把剑,与凡剑不同,那把剑身上仿佛沐浴着异样的光辉,其他死士再怎么努力想要斩断黑雾都无济于事,但偏偏叶孤城的剑,却能将其劈散。
    他忽然知道,为什么最开始会觉得叶孤城手上的剑有些眼熟,因为他已经想起了这把剑的来历。
    龙渊剑,诚信高洁之剑!
    他看向叶孤城,眼中带有隐隐的探究,为什么,这把宝剑会在他的手上?
    叶孤城可不管吕不韦脑补了些什么,他右手才以龙渊剑将黑雾打散,左手就顺势拔出了荆云腰间的剑。
    他道:“借我一用。”
    然后不管三七二十一,手腕一翻,寸劲打入剑柄之中。
    百步穿杨!
    剑在半空中,一路飞驰,速度快得像是闪电,无论是死士还是赵军,个个都呆若木鸡,没有人能挡得住叶孤城的剑。
    剑如活物,只能看得见自己的目标。
    它穿透了邹胜的眼眶,钉在了他的脑子里。
    荆云想,怪不得叶孤城不用他自己的剑啊。
    因为这一下子,剑肯定是有去无回啊!
    还要荆云的剑是消耗品,被扔出去多少把都没事,只要能够将飞骑军拖住,无论是扔出了多少把剑,他都不在乎啊!现在已经不用在乎了,荆云想。
    反正,赵国的军队已经不可能追上他们了。
    他们成功了。
    离石要塞的大门静静放下,等待飞奔的马队进去之后再重重地落下。
    东方,有熹微染亮天空,昭示着新一天的开始。
    第142章
    叶孤城趁着夜色悄悄出了秦国。
    吕不韦在找他,但他现在却不想见到吕不韦。
    因为还不是时候。
    只有荆云一人知道他的身份,当叶孤城换下衣服,在两把剑的剑鞘上缠上厚厚的布条,坐在马车中,好一副世家大族嫡子的模样,没有人能想到,他刚才还做黑衣死士打扮,帮助嬴异人从赵国奔逃回秦国。
    巴家已经在巴蜀驻扎百年,说得毫不客气一点,秦国就是他们的大本营,想要在国内往外送一个无名无姓的人,对他们来说实在是太简单。
    更不要说吕不韦甚至不知道叶孤城长什么样子,只凭借仅有的一点儿印象要找他,无异于大海捞针。
    所以,当吕不韦好不容易脱险,想要结识神秘任侠的时候,却发现那人来无影去无踪,竟然已经找不到人了。
    他对荆云试探道:“那位以一敌百的任侠,究竟来自哪里?”
    荆云道:“我也不知。”
    吕不韦惊道:“你也不知?”
    荆云道:“他是我一恩人,然,虽有恩情待我却同友人一般,又看重义气,颇有古时任侠遗风。”
    他叹道:“这次本是传信寻求帮助,却不想他竟然亲自前来,这大恩,怕是一辈子都无以为报了。”
    吕不韦一听,不由肃然起敬,既是对叶孤城的人品,也是对荆云的衷心。
    如此看来,是找不到这神秘的侠客了,吕不韦想。
    也罢,对方本就已经帮助他许多,他日如果有缘,必能再度相见,不急于这一时。
    他想到自己同嬴异人已经逃回了秦国,心中不由又涌上一阵狂喜。
    他为了能够真正步入政坛,大展拳脚这一日已经等了许久,现在,终于迈出了第一步。
    不管怎么样,吕不韦在嬴异人身上的投资,总算是开始有了回馈。
    果然是奇货可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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