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他早就习惯了,那些研究所不通世故的科学家,他们在说话的时候经常会因为兴奋过度而忘记礼制的存在,说话没有读书人周全是理所当然的。
如果和他们计较,他才是个大傻瓜。
公输忽出声让他吓了一跳,随后就往后退了很多步,叶孤城也与他一样。
然后就看见公输忽将炮仗狠狠往地上一扔,发出巨大的响声。
嬴政受到的惊吓比刚才还大。
“声如雷。”等他反应过来,还心有余悸,除了打雷,什么时候会发出这么剧烈的声响?
对古人来说,第一次看见鞭炮,能够稳住身子就已经是很不错的表现了,因为这是挑战他们认知的新物种,如果是稍微愚昧一点的平民在这里,说不定就直接跪在地上求神拜佛了。
但是嬴政却知道,这并不是神佛,而是世界上本来就存在,可以为人类所掌握的东西。
令他敬佩的,是人类的智慧,而不是虚无的神明。
他兴致勃勃道:“这是什么?”
嬴政也可以说是非常大胆了,受了一点点小惊吓,随后从眼中迸发出来的,是常人难以想象的兴趣。
公输忽道:“一种才被发现的新材料。”
嬴政道:“可以再来一次?”
公输忽道:“当然。”
然后又是一枚惯炮。
叶孤城:……
虽然知道两人在讨论改变世界的新发明,但不知道为什么他就是想笑。
惯炮给他带来的童年记忆太深刻,现在看着两人分明就是两个成年人如同孩子一样地在玩闹啊。
不过……
叶孤城想,在发现了火药制造配方之后,第一个成品原来是惯炮吗?
他这才意识到,之前他想的什么炸弹啊,火铳啊,那都是杞人忧天,火药的配方是经过一代代摸索一代代加工才最终确定的,相比起能够杀人的武器,研究出鞭炮烟花这些副产品反而更加简单,更不要说所有的配比吸纳在都是不确定的,想要其效果真正稳定,并且具有杀伤力还需要漫长时间的实验,哪里能够一蹴而就?
火药才发现就能用于战场,他想太多。
嬴政眼睛亮晶晶的,他道:“这东西是爆炸开的?”
公输忽道:“没错。”
然后两个一个制造武器,一个正在准备打仗的人一拍即合,想到一块儿去了。
嬴政道:“这东西如果突然炸开,是不是也能让人受伤?”
公输忽道:“理论上是可以的。”
嬴政道:“理论上?”
公输忽道:“我觉得其材料还有更加稳定的,其他配比方法,但是现在只能通过大力惯让他爆炸。”
他道:“人的身体不必地面,是软的,冲击力不够就不能爆炸。”
嬴政听了,稍微有点失望,当然,只是稍微一点点失望而已。
他已经影影约约地感觉到,这东西未来会起大用处。
但就算是惯炮,他能够给它找到作用啊。
嬴政热情道:“你刚才扔的什物,能不能量产?”
公输忽道:“应该可以。”
因为惯炮其实超容易制作。
嬴政更高兴了,他道:“你先教教研究院的人制作方法。”
然后惯炮就被用到了对匈奴的战役上。
匈奴特别悲剧,自从秦国层出不穷地发明新武器之后,他们就成了第一批也是目前唯一一批实践对象。
没办法,嬴政还是期望打闪电战的,并不是因为秦国国力不够,只不过战争时间越短越好,既然准备打闪电战,就要让这些武器发挥出最大的力量。
其他国家的人如果提早知道了,他们的用处不就没有这么大了?所以必须要好好隐瞒其他国家才行啊。
但是将士又要上手啊,如果没有亲自使用过这些武器,到战场上捅篓子怎么办?练习和实践的感觉完全不一样,不管怎么说,在真正开展之前,他们都要上手试试看。
然后就在根本不可能痛山东六国有联系的匈奴人身上尝试了。
非常的极致。
之前战车以及新改良弓弩都适应良好,机械兽虽然因为不能量产无法投入大规模使用,但军队中留着一两只算是出其不意的保护。
然后匈奴方自然是死伤惨重。
为了让小白鼠不全部死了,在让将士熟悉了新武器之后,战车就被收了回去,好歹没有让匈奴人吓破胆,等过两年稍微回点气,就又来骚扰秦国边境了。
这一次,不仅仅有超级改良版的战车等待,还有惯炮。
没错,没有名字的炮竹已经被叶孤城给定名惯炮了,毕竟是他手下的人发现的东西,不让他取个名字实在是太过意不去。
甚至就连嬴政都觉得他老师无欲无求过头了。
难道不是吗,人才也好,之前的造纸术也好,这次的惯炮也好,甚至连人才都直接给他,而没有所求任何嘉奖。
这是不正常的。
嬴政想,就好像他对俗世没有任何留恋,心中所想的就只有秦国。
但问题在于,叶孤城并没有表现出对秦国过分的热爱,要不是他还有的西门吹雪在,嬴政真的以为叶孤城要羽化登仙了。
人是不可能没有欲望的。
这是他最近对西门吹雪接受度变高的根本原因。
他还是挺为自己老师考虑的,最好他能变得像人类一点就好了。
那样的人,他们中间,应该就不会有随着时间向后推移越来越严重的距离感了吧?
就好像,他的老师从来就没有融入这个国家,这个社会一样。
嬴政摇了摇头,他想什么呢。
算了,无论心中有多担心,有多怀疑,这些矛盾点都不应该现在暴露出来。
他现在所等待的,只是惯炮的使用效果。
匈奴的轻兵出现在秦国的边境。
他们胯下的马还挺强壮,但是数量却有限,远远地看,这些伙同而来的人根本说不上是一支军队,并不是因为他们缺少纪律,而是因为人来少。
肃杀的风吹过,干枯的草甚至发出了“咔嚓咔嚓”的响声。
在大旱过去后的第三年,再次爆发出了局部性的旱灾,不过这次还算不错,旱灾的包涵区域只有赵国秦国以及匈奴。
秦国不用说,郑国渠的存在让他们几乎可以不管天气如何,只要不是让渭水干枯的天降灾难,就不用担心作物的生长。
但是匈奴就不这样了。
游牧民族,是靠着畜牧为生的,干旱所带来的后果,不仅是粮食短缺,还有操场减少。
到处都是干枯的草,曾经鲜嫩多汁的青草好像就没有生长出来似的,大批大批的牛羊因饥饿而死,当他们活不下去的时候,只能铤而走险,到秦国来寻找生机。
赵国,他们已经尽可能地洗劫过一遍了,但农作物欠收的他们情况甚至比匈奴人还要糟糕,就算是去烧杀抢掠也找不到什么可以果腹的粮食。
如果不是这样,他们能来招惹秦国?
匈奴的几个大部落都公认,秦国现在是越来越不好惹了。
之前那奇形怪状的兵器战车,差点让他们灭族。
没有了青壮年的匈奴,怎么可能存活下来?
虽然不知道什么缘故,秦国上次只攻击了一拨就收了,而他们也小心翼翼地捂着最后的火种藏到了草原深处,如果不是天灾,起码十年他们不敢再来进犯秦国,但现在形势危急,他们不得不行动。
行动也是死,不行动也是死,倒不如放手一搏。
胯下的马,是他们在干旱之际保留下来的,最后的战马。
靠近秦国边境,所有人都十分紧张,小心翼翼地盯着前面,就怕秦国的士兵已经在等待他们。
大部分匈奴人勒马,小队长道:“斥候,先去一探究竟。”
五个斥候出列,向前缓慢地推进。
“没有人。”
匈奴人松了一口气,这是个好消息。
他们的人已经很少了,而且是轻兵上阵,没有人发现才是最正常的事,但是考虑到秦国人如同鬼神一般的手段,他们也害怕,即使自己做到了最好,最隐蔽,都会被他们发现。
现在没有秦国的士兵,他们起码能抢劫最近的一个村子,等到抢劫完带着物资粮食当时就跑绝对不停留。
谁不知道秦国这两年富得流油,而他们部落近些日子刚刚减员,两相对比之下,一个村子的存粮恐怕就能养活绝大多数人。
这次冒险,可以说是很值得了。
如果他们能成功的话。
斥候没发现不对劲,剩下的人就放心大胆地上前,走过一个土坡,看见了袅袅的炊烟,这道烟让他们喜上眉梢,仿佛已经闻到了食物喷香的味道。
仿佛已经看见了未来的成功。
轻兵是最好的选择,领队的匈奴人想到,最起码,他们能避开恐怖的秦国大部队。
秦国在北边有驻军,当然不是因为赵国,而是因为匈奴,即使这些年他们蜷缩在草原的最深处秦国的人也没有撤兵,他们这次从草原深处而来,就绕过了起码六个有秦国人驻军的地点。
每一次都是命悬一线。
现在终于到验证胜利成果的时候了。
他道:“冲!”
马在飞奔。
景色都向后掠过。
没有人在意如同刀子一般刺骨的风。
匈奴人生活在草原,从生下来就要经过风刀霜剑,大自然赋予了他们强健的体魄,而适应草原生存的基因让他们比秦国人长得更加高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