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节

    许风沐接收到他的讯息,几乎没有思考,扯开扣子把西装外套扔在麦芽地里,冲过去朝着朗歌挥起拳头。
    朗歌了解他的套路,侧身避开他充满攻击系的第一拳,勾住许风沐地脖子牵制住他接下来的动作,膝盖弓起朝他肚子上。许风沐灵活地钻出来,扫腿把朗歌掀翻在地,拽住他的衣领再拎起来,脸上露出了熟悉地嚣张。
    许风沐混了十多年,染了一身匪气。平常总藏得严严实实,跟他动手时才能微微窥见一隅。
    嚣张,狂傲,又让人移不开眼。渗出的汗水浸湿他前额的头发,眉骨上的疤仿佛是一道解除封印的烙痕,唤醒他骨子里深埋地人格。
    四年大学里,朗歌系统学习了三十多种心理学相关的减压方式,但那些方法对于许风沐全都无能为力。
    有些人是天生适合暴力的,无论是疼痛还是给予别人疼痛。
    至少现阶段,他需要的只有暴力。
    朗歌艰难地避开了瞄准面部攻击,紧接着左肩喙肩韧带周围结结实实挨了一拳。要是许风沐下手偏左点,他锁骨大概要骨裂。
    朗歌抗打击反应力在跟许风沐交手时,最多能撑住五分钟,还要是他满血并且持续训练,并且许风沐缺了胳膊腿的状态时。左胳膊抬不起来后,接下来局势完全是毫无人道的单方面□□。
    朗歌好多年没挨过这种,全身疼得要散架,心里却有种久违的舒爽和愉悦。
    难道是心理变态持续的时间太长了,激发了体内某种属性?
    许风沐伸腿从后面一勾顺势推了把,朗歌重心失控,滚进麦田里爬不起来。他吐出啃进嘴里麦秆,翻了个身呈大字仰躺在绿油油的田地里,目光从脚踝顺着一双长腿爬到汗湿的上半身,再望向他还有青春滞留停驻的脸上。
    “爽快了?”
    “凑合,我都没怎么用力。”
    …确实爽快,并不是他在家里运动过度之后由于疲惫而带来的短暂满足,而是发自肺腑的,卸下枷锁的轻松。他太久没有跟人动手了,要不是朗歌招他这一趟,许风沐差点遗忘那些骨血中的野性。
    许风沐深深呼吸,把堆积在胸腔的积郁全部呼出去,才把目光转向一身万紫千红的朗歌。
    脸上带着伤,嘴角挂着血,湿漉漉眼睛的望着他,显得可怜巴巴的。
    明明威胁他的时候,可恨的让许风沐问候了他十八辈祖宗。
    “你…”沐爷从来没有关心过手下败将,现在却犹豫了下。
    毕竟这人金胳膊玉腿的,打坏了他卖命也赔不起。
    “还撑得住吗?”
    朗歌没想到能得到他的慰问,瞬间觉得再当十次人肉沙包也值得了。
    “没事,我肉糙。”他动了身体,钝钝地疼痛蔓延开来,身上骨头错位般疼。
    前言收回,他身娇体柔的,挨打这种事还是悠着点来吧。
    见他疼得呲牙咧嘴,许风沐萌生出一股子欺凌弱小的愧疚。他刚才也挨了两拳,但他受惯了疼,身上没多大感觉。
    朗歌从生到长都比世界上百分之九十九的人金贵,细皮嫩肉肯定不抗打。
    要是朗歌不来招惹自己,肯定活的生龙活虎白白胖胖的。许风沐越琢磨越觉得愧疚,在警校受到的教育甚至让他萌生出负罪感。他蹲在路边迟疑了会,伸手按在他肋骨上。
    “沐爷,你不是吧?”朗歌反射性瑟缩了下,舔舔嘴角的血讨饶,“我已经外伤了,你还想搞个内出血吗?”
    “少废话。”许风沐把他上身的骨头摸了遍,确定没断没裂才撒手,“你这伤,最多躺三天就能好。”
    朗歌痛苦地哀嚎一声,“别以为所有人的恢复力都跟你一样变态好吗?”
    许风沐没说话,顺势坐在田垄边抽出后腰别着的蝴|蝶刀。
    朗歌要是能爬起来,这会绝对比兔子还溜得快。
    但他不能,只能躺在麦田里,眼睁睁瞅着许风沐打开锁扣,手指灵活的转了下,两边刀鞘反向并拢亮出刀刃,银亮地尖钩在十点的阳光里裹着冷。
    “……”朗歌心里毫无波澜,甚至已经在考虑立遗嘱时,应该怎么定义许风沐的身份。
    他大概要成为第一个把遗产留给犯人的傻逼,干脆写亲爱的凶手许风沐吧。
    “分散一部分注意力,应该就没那么疼了。”把银亮的蝴|蝶刀举到他眼睛正上方,许风沐左手打了个响亮的响指,“看手。”
    朗歌立刻把视线从他脸上挪到右手上,还没等他看清手指,细长的刀已经在他指间灵活的转动起来,在空中划过的痕迹抡成一个圆满的圈。
    麦田上的风吹拂过许风沐湿漉漉的刘海,午前的阳光贴在脸上,照亮他带着汗意的洒脱。
    他转指和抛接的动作十分熟练,只需要肌肉记忆就能把整套复杂动作玩下来,甚至不需要观察安全柄的位置。中途还换了次手,在半空中旋转出漂亮的刀花后又是同样的难度的绕指。最后他把刀高高抛弃,合起刀握在手中。
    朗歌的表情毫无过度的从不明觉厉到叹为观止,在他把刀收起来后发自内心的啪啪啪拍了好几下手。
    许风沐这两年装得所有高冷英俊的逼加起来,都没刚才玩的几分钟刀帅。
    那把刀他是见过的,锋利地贴着肉轻轻划拉下根本看不见血,要过两秒才能体会到皮开肉绽钻心的疼。可到了许风沐手里简直像是艺术品,甚至连挥刀中带出的风声和金属撞击声都是典雅的配乐。
    这是只为他一个人而做的表演,光是这么想着,朗歌就觉得他心里的变态因子开始失控的鼓噪。
    “你手上的伤,难道是玩刀划拉出来的?”
    “一部分是,刚练的时候多少得受点伤。这玩意要是用活了,比其他刀都容易操控。”许风沐握拳又松开,重复几次,不以为然的看着手上七零八落的伤痕,“好点没?”
    “嗯,刚才提心吊胆的看你玩刀,光顾着保命忘了疼。”朗歌慢吞吞坐起来,揉了揉最难受的肩关节,觉得长此以往不是个事,“沐爷,说真的,你身上的毛病打算治吗?”
    “嗯。”
    “啥?”他可能还没从刀影中缓过来,轻飘飘的产生了幻觉。
    违拗症晚期的许风沐打算治病,真是本年度最让人震惊的事情了。
    “治吧,”许风沐重复,“我配合你。”
    第14章 014
    西局副局办公室亮着一盏灯,时刻准备引燃灯下的活体炸|药包。
    “…后来我们也去案发现场搜查了两次,根本没有发现凶手留下的痕迹。别说是凶器了,毛发、足迹、指纹,该有的都没有,组里的其他人都觉得这案子是蝙蝠侠搞得。”穆瑞从厚厚的卷宗里翻出现场调查报告,尽力详实地向许风沐说明他们近两天来的工作结果。
    许风沐脑袋里嗡嗡嘤嘤如同装了十个马蜂窝,穆瑞罗里吧嗦整整说了半小时,他几乎没听进去。
    阳光比前几天都要好,炙热地快要把初夏的初抹去。可许风沐身上冷得哆嗦,穿棉袄钻到被窝里还要发颤的那种冷。为了能找回涣散的意识,许风沐用混沌的脑内意识默背一段文章。
    ‘楼下一个男人病得要死…’
    古今中外那么多文章,他怎么偏偏选了这段?许风沐背了个开头就卡住了,冥冥中觉得潜意思在诅咒自己早死早超生。但好不容易找篇能让他思维清晰点的文章,许风沐也懒得再换。
    穆瑞继续叨叨,“…我们查了涂家外面那条路上的监控,涂宏志死亡那天没有陌生人到访。下午六点涂宏志在给花圃松土,六点五十接到了电话,他扔下铁锹回到屋里再没有出来过。晚上十点二十涂南出现在监控里,他把铁锹捡了回去,进屋里再也没再出来。凌晨一点三十分,你跟朗歌到了涂家。”
    ‘楼下一个男人病得要死,那间壁的一家唱着留声机,对面是弄孩子。’
    昨天干完架打算返程,朗歌搞来拖拉机没油了趴在田垄间大爷似得光躺着打呼噜,原来是油完了。到城里起码要两个多小时车程,他俩光脚丫子可能会走到死,只能选择哼哧哼哧把拖拉机推到大道上,跟过路的拖拉机借点油。朗歌浑身都是伤,跟废物处在相同量级上。其实即使他四肢健全,在推车方面依旧跟废物区别不大。
    许风沐推了三公里拖拉机,在过程中捆缚在体内的狂躁找到了细微的裂缝,汹涌地从躯壳内挣脱。紧绷到极致的神经骤然松懈,他回到公寓感觉身体轻飘飘的,直直倒在冰凉的地板上睡得昏天黑地,半夜烧得身体自燃差点引发火灾。
    穆瑞扶了扶眼镜框,把卷宗翻到最后一页,“…昨天警方联系到涂南,他情绪已经冷静下来了。记录下来的供词跟案发时区别不大,说是到家看到父亲血糊糊倒地上,吓傻了立刻给你打电话,没打通又打给朗歌。在等你们来的过程中,他说一直蹲在客厅哭,什么都没注意。”
    ‘墙上有两个人狂笑,还有打牌声。河中的船上有女人哭着她死去的母亲。’
    许风沐昨天跟公司请了假,按理说今天无论如何也应该去上班。但他醒来时早过了上班时间,新买的手机闹钟没有响。
    他摸索着打开闹钟,发现记录里空空荡荡,压根没有设置记录。可是他明明记得自己设置了闹钟,脑子里还残留着输入7.00的记录。
    许风沐按照旧手机闹钟的位置,打开系统计算器。
    结果框内孤零零显示着7:00。
    靠!
    因为昨天朗歌赶在闹钟响起前已经把他喊醒了,所以许风沐并没有发现闹钟设置到计算器里,又因为烧的厉害生物钟瘫痪,所以他没有在正常时间醒过来,错过了上班时间。
    结果导致他在手机里发现穆瑞的短信,再次请了假撑着温度高达41°的脑袋坐在阴暗潮湿的小黑屋里听他讲了半天死人办案手下废物的事情。
    “能说的我都告诉你了,涂宏志的案子我们局里专案组调查了两天两夜,根本毫无进展,我们局里现在到处供着观音,企图赐一点线索出来。”承认无能是一件非常丢人的事,但在强者面前承认无能并不丢人,还可以解释为勇气可嘉。穆瑞摘下滑稽的圆黑框眼镜,露出藏在镜片下面更加滑稽的黑眼圈,“你觉得是我调查方式有问题,还是忽略了什么?之后是按照当前方式继续调查,还是另外选择切入点?”
    “人类的悲欢并不相通,我只是觉得他们吵闹。”许风沐慢吞吞背出全段最后一句,耳朵里只剩下嗡嗡嗡,穆瑞的啰嗦停了。他费力地抬起头,处在高烧中让他总有种脖子撑不住脑袋的错觉,“副局长,我可以走了吗?”
    穆瑞熬了整晚,眼睛有些花。即使他不眼花,也无法从许风沐平静如常的脸上看透他高烧41°的本质。
    穆瑞让他前半句话噎了下,“你是觉得我吵闹?”
    “是鲁迅觉得你吵闹。”许风沐四肢无力,手脚发冷,多说一个字都觉得难受。
    鲁迅是谁?穆瑞用浆糊脑袋想了下,没记起来这是哪号嫌犯。
    “许风沐,你在警校的成绩我知道,刑侦这方面咱们差了十万八千里,你要是风中摇曳的曼陀罗,我就是路边无害的喇叭花。所以我认为你的意见,能够帮助警方取得重大突破。”穆瑞发自肺腑的乱拍一通马屁,许风沐没接话茬也没吐槽,让他觉得很是寂寞。穆瑞把卷宗合起来,用力把脸搓扁揉圆脱离工作状态,“…算了,现在证据太少,等我有新发现再咨询你。”
    许风沐没说话,他扶着桌沿打算借力起来。
    “说起来,你上次跟二朗堵在大院里真是吓懵我了。”穆瑞说,“二朗性子那么独,挺难跟谁有私下来往的。”
    许风沐又稳稳坐回去,抬了下眼皮,“你没说反?”
    “对,你性子也独,咱们同校半年里除了训练从来没参加过集体活动。”他俩能凑一块,穆瑞愈发觉得神奇,“但比起来还是二朗更独,他看上去温温和和的,实际上谁都信不过。听说是因为小时候遇到过事,具体是啥也打听不出来。”
    二世祖的童年创伤也就几种可能,按照朗歌的变态程度,要说幸福快乐的长大许风沐才觉得奇怪。
    “他长大也遇到过事,就前四五年吧,朗董事长还当权时,二朗的弟弟被绑架了,绑匪开条件拖时间…当时事情还闹得挺大,但后续报道没人敢发,听说是还在上学的二朗摆平的。”穆瑞点了根烟,淌着眼泪打着哈欠慢慢嘬着,在烟雾缭绕中用一种神婆的语气跟许风沐讲,“后来二朗他爸到国外养老去了,说是养老,其实是被儿子流放吧。你说他连亲爹都信不过,性子是有多独。”
    “哦。”巧了,信不过爹的人世道上还有一个。许风沐无意参加绝情大赛,他慢吞吞站起来,“我该走了。”
    “这么快啊?正好我要下班了,送送你吧。”穆瑞站起来关了灯,热络地招呼,“你来这一趟没帮上什么忙,还耽搁了本局长不少时间。但是我还是想请你吃饭。说不定你吃了我的嘴软,以后就肯提供线索了。”
    …这是正常人应该有的逻辑吗?
    大概是局长当久了能磨脸皮,穆瑞比以前读书时无耻多了。
    “晚上我有安排,你送我出去就行。”许风沐不想让他讹上,而且晚上他也确实有安排。
    “成!”
    走出警察局大院有个三五十米,他让另外的人讹上了。许风沐垂下眼皮瞅着在自己小腹到鼻梁间毫不专业滑动的匕首,眼底透出鄙夷。
    在许风沐观念中,威胁人的时候,要么对准心脏,要么刺透脑壳。连吓唬猎物都不敢选择危及生命的方式,就只能等着被猎物扼断咽喉。
    “小子,看你打扮挺有钱的,借两个子来花花。”小混混盗用影视剧里经典台词,努力让自己凶狠一点。
    穿着便衣的所长穆瑞满脸尴尬,竟敢在自己管辖范围三十米之内打劫,“小子,你跟我走一趟。”
    “啊?”带上手铐,小混混才意识到他敲诈到条子头上,连忙争辩,“警察同志,我跟他开个玩笑,不至于被抓吧?”
    “乖,先跟我走一趟。”穆瑞和蔼地安抚,“现在不抓你,等下我就得拨公款给你立个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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