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节

    【真的real牛逼,免鉴定,路人一个,但是能登上大舞台,还是《天鹅湖》的女主角,那舞蹈功底绝对好啊,就凭这一点,我也粉了】
    【以前知道洛生是唱歌的,歌唱得很不错,只是没想到她竟然还是跳舞的,舞跳得也辣么好,瞧瞧那身段,那颜值那些外宾们一个个都看直言了】
    【我为以前黑洛生额言论感到抱歉,她不是花瓶,她是真有实力的】
    【6666,这个小姐姐真的是太帅了,最后谢幕那一手,妥妥的女神】
    ……
    网络上议论纷纷,许多夜猫子刷了大半晚上的微博,早上爬起来拿起手机一看。
    嚯,我这不是睡了一晚上,是睡了好几晚吧!
    当即,头不疼,瞌睡也没了,拿着微博刷刷刷的刷起来,那个精神,那个兴奋的样子,很难相信是只睡了几个小时的。
    网上热度越来越热,有关洛生的话题,那是一个接一个的。
    有颜值,不仅歌唱得好,舞跳得也不错,有实力,身上还没有啥黑点,这样的人不粉过得去吗?
    鲛粉们高兴了,跟路人科普他们鲛鲛的牛逼。
    国家大剧院的舞台咋了,我们鲛鲛那可是登上新闻联播过的。
    什么,你不相信?
    新年那时候的沉船打捞消息知道吧,那就是我们鲛鲛发现的,中央新闻都去采访她了!
    还有啊,不仅中央新闻,我们鲛鲛也登上过中央卫视!
    不止这些,我们鲛鲛歌唱得特别好,她的第一张专辑,一发出来,就直接卖出去了三十万,抢都抢不到,现在已经卖了快六十万了!
    这一科普,就连鲛粉都忍不住觉得自家鲛鲛真是太牛逼,这些路人更是不明觉厉,更别说洛生那是真的厉害!
    可把我们牛逼坏了,叉会腰!
    作为一个歌手,你是不是把你的本职忘记了,你是唱歌的啊?
    咋还跑去跳舞了。
    跳舞也就算了,歌坛里的歌手们也都是多才多艺的,能唱能跳的,不稀罕,但是你一个歌手,跳舞却是跳到了国家大剧院的舞台上,这还让人家那也专业的舞者们怎么活?
    洛生的粉丝们欢了,而洛生的黑子们蔫了,这一巴掌一巴掌的打在脸上,他们的脸都快被打肿了。只除了个别几个黑子保持着我不听我不听,洛生就是巴拉巴拉了的不好的,其他的黑子们都理智的保持安静,不吭声了。
    再黑?
    这是嫌脸打得还不够肿?
    而歌坛,娱乐圈的人们看着这铺天盖地的消息,一口血差点吐出来。
    我去,你还来?
    他们一瞬间又想起了前段时间一打开手机,就被洛生的新闻所支配的恐惧。
    你说这人区别咋这么大呢?
    他们想找个新闻,想让自己上个头条都要绞尽脑汁,或者直接拿钱买头条,可是瞧瞧人家,这头条那是一个接一个的,就是不缺话题度,看着都让人眼红!
    可是眼红又能咋办呢?
    服气,真的服气了!
    而许诺刷着网上的消息,也不知道该说什么了。其他人怕是还以为是他引着网上的话题,可是他冤啊,他啥事都没做。
    现在他走在路上遇到个圈子里的人,人家都要用一种敬佩的目光看着他,那眼神,直接就是在说,这一切都在许先生的掌握之中吧。
    手下的歌手这么牛逼,问题是人家有实力登上国家大剧院的舞台,这个舞台直接就把她给推向全世界了,让全世界的人都知道这么一个姑娘了!
    牛逼,真的是太牛逼了,果然不愧是圈子里的金牌经纪人!
    许诺能说什么?
    他能说自己不知道?
    说他只是去泡个温泉,等他从温泉里爬出来,才发现世界都变了。
    去你的一切都在掌握之中,他自己都还是一脸懵逼啊!
    只是这些实话,他总不可能说出来吧,他只能保持着高深莫测的表情,接受着大家的称赞,夸得他自己都快怀疑自己真的这么厉害了。
    有时候,手底下的艺人太厉害也是一种烦恼啊!
    许诺抬头望日感慨着。
    诶,太阳有点大,刺眼!
    *
    而此刻,隔着十万八千里的另一个国家,一个金发拥有着亮灰色眼眸的中年男人双眼发光的看着电脑上的姑娘。
    “angel,angel!”
    电脑之中传出美得让人心醉的音乐,穿着白色天鹅舞裙的姑娘,拥有着一双极为修长的腿,腿部线条很完美,镜头打在她的那张脸上,眉间微蹵,眼波如水,整个人身上都笼着一层让人忍不住怜惜的哀愁。
    她的脸很精致,眉眼都出色到了毫无瑕疵的地步,在这镜头之下,雪白的舞裙衬得她整个人圣洁无比!
    中年男人很激动,他打开门冲到一个屋里,对着办公室里的男人喊道:“大卫,我找到了,我找到了我心目中的缪斯最适合我们这一期杂志封面的女主角!”
    坐在办公室里的大卫抬起头来,闻言有些错愕,却道:“罗尔,你来得正好,我也有事要找你了。”
    罗尔问:“哦?伙计,什么事你都先停下,我想让你看个人!”
    他拉着大卫到自己的办公室里去,艾丽娅公司的人看着他们办公室的两个大佬,有些好奇。不过如今正是他们艾丽娅最忙的时候,大家心里虽然好奇,却也没这么多的心思去注意他们。
    “……大卫,你看,这位angel,她就是我心中的缪斯,她就是angel的化身,我觉得她是最适合我们艾丽娅的代言的!”
    艾丽娅是一个国际大品牌,彩妆,服饰他们都设计,他们品牌的受众群是年轻的小姑娘,一年他们公司会有四期新品发售,而现在八月份,很快便是第四期的新品发售,而他们到现在还没有找到合适的代言人。
    身为艾丽娅的摄影师,罗尔对于镜头前的模特是十分挑剔的,他想要的模特是能触动他心灵的缪斯,要是美丽的,优雅的,气质的!
    而这段日子,他却一直没找到适合他们这一期主题的代言人,直到他看到了这一段来自东方的视频。
    “……她一定是东方的精灵,哦,天呐,她真是太美了,造物主对她实在是太宽容了!”
    罗尔满目痴迷的看着电脑里的那个姑娘,她从指尖到脚,都是那么的美。
    大卫看向他,耸了耸肩,道:“活计,这可真是太巧了,我刚刚也找到了一个很适合我们这次主题的代言人。”
    罗尔挑眉,道:“不不不,我不相信这世上有比这位东方精灵还要适合的。”
    大卫笑,从怀里拿出一张照片递给他。
    罗尔接过照片,心里满是怀疑,只是待他看到照片里的姑娘之时,他忍不住瞪大了眼睛。
    大卫笑道:“真是太巧了,我们两都看上了同一个人!”
    两人相视一眼,这么多年的老伙计,大卫自然知道什么样的人最能激发罗尔的灵感。
    第124章
    作为艾丽娅的摄影师,罗尔是个很出名的世界级的摄影大师,但是却也是一个很挑剔的摄影师,因为他只拍摄他认为的最美丽的事物。
    而世间美景常有,美人却是难寻,所以他镜头里边的主角多是风景之类的。而这些美丽的风景透过他的镜头,更加展露出它迷人的一面,所以罗尔也是世界一本很有名气的摄影杂志的御用摄影师。
    也是因为罗尔的极高的眼光,能被他所拍摄的女星,毫无疑问,那一定是一个十分漂亮的女人,这样才能入了罗尔的眼。
    大卫作为他的好伙计,自然是知道罗尔的挑剔的,因此新一期的艾丽娅的代言人,他是努力地在寻找他认为这世界上最漂亮的女人,直到一个人给他传了两张照片。
    “……哦,这大概是天意,我们两个人都十分中意她!”
    让大卫惊讶的是,罗尔也找到了一个可以称为他缪斯的姑娘,而这个美貌的姑娘,好巧不巧的,竟和他手里拿着的那两张照片上的一模一样。
    两张照片一张是黑色大丽花这一期的宣传杂志上的,不过是经过网友们p过的。
    穿着淡绿色纱裙的姑娘站在葱郁的森林之中,她背对着镜头,似是听到声音正转过头来,露出一张完美精致的侧脸来,在她身后,肩胛处的位置,一对雪白的翅膀伸展开来,无数洁白的羽翼从天空中纷纷扬扬的落下来,圣洁而出尘。
    而另一张,却是洛生在跳完《天鹅湖》之后在后台换装之后的模样,倒真是巧了,她穿的也是一身绿裙,裙摆坠着优雅的蕾丝边,一张脸干干净净的,头发似乌木一般,唇红齿白的,尤其是一双眼睛水润润的,干干净净的,干净纯正得就像是一个天使,一个不染尘埃的精灵。
    罗尔拿着两张照片,声音十分激动的道:“是她,她就是我心目中最合适的女主角了,她最适合我们这一期的主题了。”
    绿色,便是他们艾丽娅这一期的主题。
    绿野仙踪!
    *
    远在z国的洛生可不知道远在异国的事情,在国家大剧院之后,顾家给她庆祝了一场,专门办了一个家庭聚会,顾家的两位姑姑也来了,大家便在花园里烤肉。
    洛生不喜欢火,作为一条水生妖,大概没有谁会喜欢火的,她在厨艺方面,动手能力大概是零,倒是生鱼片片得很好,经过她处理过的生鱼片几乎没有半点腥味,也算是神奇了。
    不过洛生不会做,只能眼巴巴的看着其他人烤,但是她喜欢吃啊,端着板凳坐得礼烤架远远的地方,争取一点都感受不到那里的火力。
    顾淮一双大长腿站在烧烤架后边,身上穿着一件雪白的衬衫,袖口被挽至手肘处,露出半截线条流畅有力的小臂来,一看他的手你就知道,他是个很有力量的男人,身上的肌肉并不夸张,却充满着一种紧实的爆发力。
    而在他的两只手腕上没有挂着什么名表,而是两条看起来颇有少女心的手链,两条手链也不一样,一条上悬着两颗白色的珍珠,奇怪的是珍珠上又沁进去一点红色,倒是平添了几分妖冶的艳丽来,而在他另一只手腕上,则是挂着一截小小的木头。
    这两条手链,都十分的具有少女心,顾柔他们一看就知道是送的,不然他们顾二少肯心甘情愿的戴上?还一副甘之如饴的模样,偶尔还要拿出来秀秀。
    抓了一把牛肉,粗粗数去大概十几根,全部搁在烧烤架上烤,刷了一层油搁在上边烤着,烤了不一会儿上边就开始冒油花了,发出一种很是诱人的滋滋滋的声音出来,上边的肉色也从红色变成了白色。
    洛生简直望眼欲穿了,要是手里拿着碗筷,肯定敲着碗在那等着了。
    看她这眼巴巴的模样,简直把大家都逗笑了,顾母索性拿了块切好的苹果塞她嘴里,道:“别急,马上就能好了,要不先喝一碗李妈煮的酸梅汤?”
    现在已经是夕阳西下的时候了,花园里草木葱茏的,却还是让人觉得有点闷热,尤其是b市的天气,天上雾霾笼罩,更是让人觉得憋闷了。
    苹果是最大最甜最红的,吃起来又脆又甜的,洛生嚼了两下,手上还在使劲的给顾淮扇着风,道:“不用的,我不是很热的。”
    说到这,顾家人就忍不住羡慕洛生了。
    在这大热天的,洛生身上竟然不出汗的,而且身体冰冰凉凉的,抱起来别提有多舒服了,简直比空调还消暑,还环保自然。所以,这两天洛生在顾家简直受欢迎极了,家里的女性们就喜欢挨着她,简直就是天然的降温器,凉快。
    这大热天的吃烧烤的确爽,但是烤烧烤的人就不那么舒服了,靠近火整个人简直热得像是从水里捞出来的一样。顾家的姑娘们爱美,就在一旁坐着吹吹傍晚的凉风,等男人们烤好了,再拿着到一边去撒辣椒粉什么的,一身清爽,和男人们简直就形成了一个鲜明的对比。
    哦,不!
    男人们之间还出了一个叛徒,那就是顾淮!
    也不知道是为什么,其他人都是大汗淋漓的,顾淮却是一身清爽,穿着白衬衫,还是干净如初,一副斯文贵气的模样,半分都不狼狈的。
    他们看了看在顾淮身边使劲给他扇着风的洛生,难道是因为这个?
    当然,当事人顾淮知道是怎么回事,原因就是他左手手腕上戴着的那对珍珠,只要稍微有点热,这两颗珍珠就会散发着一股凉气,这效果简直堪比天然的空调,别提多舒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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