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6节

    自然,在这场婚礼是找不到新娘的。
    也许是负责转播的摄像师不忍心看着在红毯尽头独自等待的新郎,镜头对准观礼嘉宾。
    即使新娘迟迟没有出现,但人们应该不会有遗憾了,看看,都来了些什么人,这些人的名字名声即使单独拿出来也足以如雷贯耳。
    这些人一个个为了小法兰西而来。
    越过一张张面孔,林馥蓁看到一张儿时让她总是忍不住会放轻脚步放缓呼吸的面孔,很小的时候,她总是特别怕罗斯先生。
    小法兰西把罗斯家的长孙也请来参加婚礼了。
    “我得让了不起的犹太商人知道我都请了些什么人,身临其境有利于他看清楚事实。”他和她说。
    在他和她说这话时,他是站着她是坐着,不需要抬头,她就知道他此时此刻脸上的表情,那肯定是不可一世的。
    液晶屏幕时间跳到四点十五分,伴随着那道清朗的声音,摄像师把镜头给到了新郎。
    新郎冲着镜头,冲着台下观礼嘉宾做出看似无奈的表情。
    说:“事实上,我兜里放着两张小纸条,左边兜里的小纸条是为了新娘会出现而准备的,右边小纸条是为了新娘不出现而准备的,一分钟前,我得到确切消息。”
    当着众人的面,新郎伸出左手,手往左边兜里,离开时手里当真多出了一张小纸条,小纸条被揉成一团丢在地上。
    站直身体,说:“现在,在场的各位,以及通过电视网络媒体收看这场婚礼的观众们应该猜到都发生了什么?是的,我被甩了。”
    笑:“好吧,就给你们半分钟嘲笑时间,特别是女嘉宾,女观众们此时此刻肯定会在心里说,不要觉得冤,五年前,你也把一个年轻姑娘丢在婚礼上。”
    半分钟过去。
    “五年前,你把一个年轻姑娘丢在婚礼上,这话说得对极了,这场婚礼的所有参与者,你们还记得那位年轻姑娘的名字吗?”
    全场鸦雀无声。
    蔚蓝海岸的粼粼波光映在白色礼服上,折射进了那人的眼眸里,泽泽发亮着。
    泽泽发亮的眼眸一一从观礼嘉宾脸上略过,最终落在正中央位置,正中央位置坐着罗斯家族的长孙。
    缓缓开口:“五年前,那个被丢在婚礼上的年轻姑娘名字叫做林馥蓁,那时如果你们没能记住她的名字,那么这一次,请你们牢牢记住她的名字,因为那是一位好姑娘,是一位勇敢的姑娘,更是我心里深深热爱着的姑娘。”
    目光牢牢锁定在罗斯家长孙脸上。
    缓缓问:“罗斯先生,你还记得林馥蓁吗?”
    在万众瞩目中,罗斯家长孙站了起来,微笑,一脸的慈爱:“我怎么可能忘记她?她是我已故夫人的心肝宝贝,也是我的心肝宝贝,她还是我们的薇安。”
    连嘉澍再次笑开。
    “谢谢罗斯先生。”
    笑开,看了本应该站着新娘的所在,新郎嘴角处的笑容多了淡淡的无奈。
    “现在,你们应该猜到本应该站在新娘位置的人是谁了吧?”顿了顿,说,“是的,这场婚礼的新娘名字叫做林馥蓁。虽然,今天她没出现,但没关系。”
    “只要是她,都没关系。”
    连嘉澍的目光再次回到罗斯家长孙脸上。
    收起笑容。
    说:“商人们总是把利益比喻成奶酪,林馥蓁对于我而言就是那块奶酪,只要是谁敢动我的奶酪,那么他将会是我永久的敌人。那块叫做林馥蓁的奶酪,谁都动不得。”
    此时,左上角时间显示为四点二十分,短短五分钟时间里,那个叫做连嘉澍的男人向世界奉献了一场独角戏。
    独角戏在四点二十分戛然而止。
    连嘉澍关掉电视。
    “为什么要关掉电视?”她低声问他。
    “因为,我们的琳达好像又闹了笑话。”他轻声回应。
    “她都闹了什么笑话?”问的声音更轻。
    “她学我说话了。”回的声音也轻。
    “她都学你说什么?”声音变成蚊子似的。
    “她说林馥蓁也是我的奶酪。”说话声音几乎要听不见了。
    许久,许久。
    “林馥蓁,你现在明白这场婚礼的意义吗?”
    点头。
    “把手打开。”他柔声说到。
    缓缓,把手摊开,手摊开在他面前。
    那落在她手掌上的拳头里似乎藏了什么了不起的宝物,一点一点打开,有什么从他的手里释放到她的手掌里。
    他说,用略微颤抖的声音说:“欢迎林馥蓁回到这个世界。”
    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唯有转身,去拥抱他,半跪在床上去拥抱他。
    “嘉澍。”
    他回以更为深沉的拥抱。
    “嘉澍,可乐和游戏机很可爱。”
    都可爱到她不知如何是好了。
    “林馥蓁。”
    “嗯。”
    “小法兰西对小画眉说一次‘现在还来得及’,小画眉还给小法兰西一次‘现在还来得及’;小法兰西用三个英里骗小画眉一次,小画眉用鲑鱼汉堡骗小法兰西一次;五年前,小法兰西把小画眉丢在婚礼一次,五年后,小画眉把小法兰西丢在婚礼一次,扯平了。”
    点头,是啊,扯平了。
    “小画眉。”
    “嗯。”
    “在小法兰西不知道的时间里,小画眉为小法兰西干过傻事,而在小画眉不知道的时间里,小法兰西也为小画眉干过傻事。”
    他拉着她的手。
    她的手缓缓跟着他。
    指尖一点点从他手掌心里往上,一点点来到手腕,手指穿过戴在他手腕上的腕表,指尖再顺着他的指引一点点触到手腕上的那道疤痕。
    “这就是在小画眉不知道的时间里,小法兰西为她干的傻事。”
    那个瞬间……
    在那个瞬间,抑制不住的泪水冲出眼眶,揪住他的衣领,泪流满面的脸拼命在他衬衫上蹭着。
    这个混蛋,干嘛要把这件事情告诉她。
    这下……
    这下,真是扯平了,什么都扯平了。
    混蛋,混蛋。
    头埋在他胸腔上,呜呜哭了起来。
    窗外天色如数变成墨蓝,一灯如豆还映在窗框上,眼看天就要亮了,她也不知道是何时停止了哭声,哭累了就把头搁在他肩膀上,眼睛有一下没一下眨着。
    第一缕曙光冲破天际时,她和他说嘉澍其实我一直没原谅你,其实我在表面上装成已经原谅你了,但实际上我一直都没原谅你。
    “我知道。”
    “嘉澍,现在,我要原谅你了。”
    “好。”
    目光直直看着窗外,类似自言自语的唠叨:“知道‘嘉澍,现在,我要原谅你了’这意味着什么吗?这意味着林馥蓁要为了连嘉澍尝试去改变,最终会变成什么样现在她自己也不知道,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她会努力让自己配得上连嘉澍对于她的信任。”
    “让‘林馥蓁,欢迎回到这个世界’这句话变得充满意义。”
    许久,许久。
    如此小心翼翼的声音在她耳畔说。
    “怎么办,当小法兰西从小画眉口中听到她要原谅他时,他又开始变得自私了起来,比如说,他想和她说,林馥蓁,还等什么,我们在一起吧。”
    没说话,思绪恍惚。
    那个小心翼翼的声音又在她耳畔问:“林馥蓁,我们要不要在一起?”
    林馥蓁要不要和连嘉澍在一起啊。
    摇头。
    还是不要了。
    她不好拒绝他,于是她和他讲了一段故事,一位公主和一名士兵的故事。
    很久很久以前,有一名士兵对一位公主一见钟情,一个晚上,士兵鼓起勇气向公主表达爱意,公主被士兵的诚意打动,于是公主和士兵说,你要是能在我窗前连续站满一百个晚上,我就嫁给你,从那天起,每天每天从日落再到日出,士兵都来到公主的窗前,风雨无阻的九十九天过去,第一百天,公主没能等来士兵,第一百天,士兵去了战场,不久之后,公主嫁给邻国的王子,多年后,士兵还是士兵,公主还是公主,他们各自过着美满的生活。
    那段故事说完,连嘉澍就走了,他说他得去收拾婚礼留下的烂摊子。
    离开前,他要她答应他。
    “连嘉澍请求林馥蓁,在那扇门关上后的每一分每一秒都要认真思考,思考自己真真正正需要什么样的生活。”
    她答应了他。
    那扇门关上。
    嘉澍走了。
    其实,嘉澍,公主和士兵的故事并没有讲完。
    故事尾声,弥留之际,公主见了士兵,公主问士兵为什么第一百天没有出现。
    士兵告诉公主,假如第一百天过后,公主没能遵守诺言嫁给他,那么他肯定会因为心碎而死。
    就像那名士兵的胆怯一样,二十五岁的林馥蓁再也没有能力去承受二十岁时那场爱情所带给她的肝肠寸断。
    永恒只存在于人们的口头上,也许恋人们在山盟海誓时真是真心诚意,但架不住心,架不住眼睛。
    假如有一天,嘉澍的心嘉澍的眼睛属于另外一个人,那么她也会心碎,心碎而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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