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荣送出那张名片,不过是一时恻隐,对这世上濒临灭绝的生物的一点怜惜吧。
却没想过,那条人鱼真的会来找她。
但她也不会对尔雅拒之门外就是了。
在见到尔雅的第一眼时,她就知道,尔雅恐怕是这个世界上最后一条人鱼了。
而尔雅的回答也印证了她的猜测。
“我的家人,朋友们都已死去了,只剩下我,我大概是最后一条人鱼了吧,不过,寿命也不多了。”尔雅的笑容温柔而悲哀。
无论哪种生物,孤零零地面对整个世界,都是一件残忍悲伤的事。
所以锦荣才会动了一丝慈悲之心,尔雅对锦荣能一眼就知道她的身份,也感到很惊讶,不过锦荣带给她的感觉很好,很想亲近,如果不是有温以焕,她可能就会跟着锦荣走了。
虽说锦荣现在只是个普通人,但过去连神仙妖怪都见过,何况是人鱼,话说,她以前见到的好像叫做鲛人。
总而言之,锦荣还是很包容的,接受得不要太容易。
锦荣问道,“温以焕呢?他知道你的身份吗?”
尔雅点了点头,“他知道,不过,他不知道我寿命将尽。”
按她的话来说,也是因为寿命即将结束,所以上岸谈了个恋爱,希望在生命的最后时光也能得到陪伴。
锦荣叹道,“人鱼想在陆地上行走,就像人类在海里生存一样,很艰难。”
她不知该说尔雅的做法是对还是错,但这是她的选择。
尔雅的最后归宿还是大海,和她的家人族人一样。
最后一条人鱼在这个世界上灭绝了。
锦荣也终于知道,那片海为什么这么美了。
温以焕也来找过锦荣,憔悴又不堪,几乎是下一刻就要崩溃了。“她的骨灰呢?”
锦荣摇了摇头,“没有骨灰这东西。”都埋葬大海了,人鱼有什么骨灰的。
温以焕走的时候,傅言都担心他会出事,让人送他回去了。回来后忍不住问道,“这是怎么回事?”
锦荣也没有瞒他,只是避开了某些事实,“尔雅来找过我了。”
傅言疑惑,“她为什么要找你?”林锦荣和那个叫尔雅的,也不过就见了一面啊。
锦荣想了想,认真道,“让我送她一程。”
傅言一瞬间差点以为林锦荣干了什么非法的事,后来智商上线,想起温以焕的话,也就猜到了,那个叫尔雅的女孩子可能是身患绝症,命不久矣了。
但他还是不能理解,“这种时候,她为什么找的是你?”又没什么关系,非亲非故的。
“也许是种特殊的缘分吧。”锦荣随口道,没有再继续解释下去。
尔雅的出现,带给锦荣些许的伤感,但也只是一个小插曲,很快被忘在了脑后。
锦荣提前完成了学业,准备毕业事宜。傅言跑过来问她,打算以后做什么。
锦荣转了转笔,“继承林家家业,经营公司,发展家族,政治联姻,生下健康的下一代,培养新的继承人,留份完美合理的遗嘱。”
她话锋一转,“这怎么可能是我林锦荣的人生?”
锦荣一副谆谆教导的样子道,“有意义的人生,应当脱离了低级趣味。”
她义正言辞道,“意料之中,毫无期待的事,我为什么要去做呢?”
即便林锦荣是第一次说这样的话,但不知为何,傅言毫不奇怪。就感觉,她本就该是这样的人,若真按着上面的轨迹来走,反倒令人惊讶了。
林家父母在一开始的惊讶后,也选择了接受女儿的想法,这也是他们的认可。
林锦荣的选择震惊了整个圈子的人,她是接手了家业,但却是将所有资金压在了自己新开的一家医学研究公司。从未尝试过医学领域的林家企业,却还大胆尝试开发新药。
她的雷厉风行,力排众议,这一切和她过往二十年所表现出来的完美大小姐形象反差太大。
但没有人看好这个结果,连世界上最知名的几家医药大公司都无法攻破的领域,刚成立没有任何底蕴,甚至连人都是刚招来的学生,就敢去尝试。
然而九个月后,林氏医药公司研发出的x抗免疫药,令世界都为之瞩目。
足以治愈大部分病毒引发的疾病,而且没有任何所谓的后遗症。
这样惊人的医学成就,居然就出自一家小小的医学公司,而它之前竟没有过任何新闻报道,真的只是在默默研发新药而已。
而它自成立以来,发布的第一条消息,便是x抗免疫药,而且已经取得了全世界内最大范围多个国家的专利权。这样一种足以突破领域的新药,带来的影响都是无法想象的。
连国家都忍不住与林氏医药公司接触,在沟通和交流后决定给予国内保护。
而伴随着林氏医药公司的崛起,很多人,也记住了林锦荣这个名字。
之后x系列的药物也相继被研发出来,成为林氏医药公司一项又一项的荣耀。
傅言在毕业后,就放弃了继承家业,而是跑到了林氏医药公司工作,也因此知道了更多东西,比如所有研究核心几乎都出自于林锦荣之手。
这样的人,根本不可能平凡下去。
第221章 古国王女
丝绸之路,在交通匮乏的古代,勾连了中原乃至西域各国商贸来往的重要道路,上至王公贵族,下至乞丐狱犯,都在这条路上留下了自己的足迹。
而说起丝绸之路,不可避开的一个国家就是楼兰古国,处于西域的枢纽,在丝绸之路上也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沙漠中的绿洲,拥有数百年的历史,却在最繁荣的时刻,神秘消亡在的大沙漠里。
锦荣回忆起她所记得的这么一段历史,不禁感叹唏嘘。
在结束了上一世后,锦荣又再次穿越,成了一个西域小国的公主,虽为王女,但西域不似中原,对女子束缚过多,所以地位高,又备受宠爱。
如果这个小国不是叫做楼兰的话,她可能会更高兴。
翻了翻楼兰国的史载记录,如果她没记错的话,现在离它神秘消失的时间大约只有十年了。楼兰古国消亡的原因,后世众说纷纭,有人说是战乱,也有人说是瘟疫灾害。
究竟是天灾,还是人祸,恐怕只有伴随着楼兰消亡的,它的子民知道了。
老实说,锦荣不是很想见证一回。
锦荣她穿来之前,八岁的小王女还只知道吃吃喝喝,每天换着花样的穿戴衣服和挑选珠宝。扮演起来很容易,但对于即将到来的灾祸,就有些棘手了。
“王女。”两位头戴白色尖顶毡帽,帽间插数支雀翎的侍女走了进来,看着坐在榻上的王女翻着从国师那借来的典籍,目露笑容行礼道,
“王太子殿下来看您了。”
锦荣合上书,抬眸看向她的这两位侍女,秀丽白皙的脸庞,更为深邃的眼睛,挺直微尖的鼻梁,褐色的头发披肩,典型的西域人样貌,因为是宫廷侍女,资质也更为优秀些。
在穿越来之后,锦荣也照过镜子,看自己长什么样,还是偏向于过去的容貌,黑发黑眼,年纪尚幼,却也能见到日后的颜色。
这更像汉人的容貌却并没有令楼兰王和王后对小女儿的宠爱减弱半分,还特地请博学多闻的国师为王女多取了一个汉人名字,锦荣。
这般宠爱还归于王室人丁凋零,这代也唯有锦荣和王太子两位王子王女。
“王妹。”一衣着华贵,五官深邃十二三岁的少年大步走了进来,与锦荣相比,他的样貌更像,有着一双明亮清澈、带淡淡蓝色的眼睛,微褐色的头发用丝绸发带束起。
立于旁边的侍女行礼道,“王太子殿下。”
如今淡蓝色的眼眸目露关怀之色,“听侍女们说,你都好几天没出门了,是不是不开心啊?”
虽然侍女回禀说,王女这几日都在看书,但王太子也不以为意,先不说王妹以前没有好学这个习惯,就是以王妹这个年纪,从国师那借来的书上的字也认不全啊。
还忍不住在心里赞赏了一下国师,没有因为王妹年纪小就敷衍她,还真的把书借给了王妹。下次见父王时要请父王多多奖赏国师。
单纯护妹的王太子不知道的是,文字这一点的确在起初困扰到了锦荣,但也只是开始的时候,多学会一种语言,对锦荣来说,也花不了多少时间。
连从国师那里借来的成箱的书,也都看的差不多了。
王太子又笑容甚是灿烂道,“没事,王兄给你带了最近商人新献上的珠宝和来自中原的漂亮衣服。”
扬了扬手,就有几个侍卫抬着好几个大箱子上来,在王太子点头示意下,又打开了箱子,瞬间满室生辉,全是阳光照射下,宝石,珠宝还有丝绸衣服上金银绣线散发出来的光芒。
锦荣扶额,她终于知道原身每天日常是珠宝漂亮衣服的习惯是怎么养成的了。
见王妹还带着婴儿肥精致的小脸上面无表情,王太子不禁疑惑,“王妹,你不高兴吗?”
平时母后不开心了,父王只要买新的珠宝衣服献上就好了啊,正是受这样的熏陶,再加上楼兰作为丝绸之路的重要枢纽,相当不差钱。王太子遇到这种情况,都是买买买,甚至不需要买,过路的商人为了在楼兰补充粮食水等物资,也会主动献上珍贵的珠宝。
一箱不够,就两箱。
而且楼兰盛产美女,西域各国贵族求娶,无论在哪过的都不差,也少不了宝石明珠。
不说楼兰王室,连国内的贵族富人,衣服上也必有宝石镶嵌,并以其为美。
这也应该是西域各国的共识了吧。
为了避免王太子再想着从他的宝库里搬几箱珠宝,或是找新来的商人见见购买宝石,锦荣从榻上起来,一把拉住王太子勾着金线的丝绸衣袍,“我今天想出去玩,王兄你带我吧。”
既然是王妹的要求,王太子自然一口应下,“好啊。”
王太子回头对殿内的侍女和侍卫道,“把这些珠宝衣服都收到王女的柜子库房里。”
说不定王妹回来又喜欢了呢,王太子内心很甜地想道。
联想到原身小王女长大以来的记忆里只有宝石衣服和吃三样东西,锦荣不得不承认两兄妹都很甜。
王太子牵着王妹的手就往殿外走,白色华丽的楼兰王宫,绿树成荫,丝毫看不出这是处于沙漠中的国家。
王太子很温和地征求王妹的意见,“王妹,你是想去花园,还是猎场。”
锦荣摇了摇头,认真道,“我想到王宫外面的地方去看看。”
在王宫里能看的东西她都看了,也该是时候看看这座繁华的古国了。但无论以她的身份,还是年纪来说,这都不是件随便能做到的事,所以她才会趁着王太子过来时提出这个要求。
王太子微微一犹豫,他年纪较长,这几年倒是常常出宫,给母后和王妹带回的新奇珠宝玩意就是和外面的商人交易买来的。他还没带王妹出宫过呢,但想着连宝石漂亮衣服也没能让王妹高兴起来,王妹又想出去。
王太子立即有了主意,吩咐侍卫,一是去告知父王母后一声,二是多选几个侍卫随行。
虽说是在自己的国都,不需要担心自己和王妹会走失什么的,但楼兰为丝绸之路的重镇,来往他国的商人也很多,万一有心怀不轨的呢。
锦荣得偿所愿出了王宫,时间尚早,也够他们逛上一天的了。
楼兰属西域三十六国之一,而且是著名的“城廓之国”,东通敦煌,西北到焉耆、尉犁,西南到若羌、且末。
楼兰的人口总共不到三万人,在西域只能算是一小国,但赫赫有名的丝绸之路的南、北两道就从楼兰分道。使得楼兰成为极为重要的必经之路,
繁荣的商业为楼兰人带来巨大的财富,并且辉煌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