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怀远嘴角抿成个刚直的弧度,但是碍于夏越在这儿,也不好发作。
袁尚用目光嘲笑了孟怀远一会儿,然后又开始观察夏越,发现夏越可能是心情不太好,跟他们来一起护校的还有几个同学,其中就有夏越的同桌霍燕,夏越不太爱跟班里的女同学说话,但是对这个女同桌还算来的上。
霍燕在他旁边叽叽喳喳的说话,夏越也哼哈的敷衍,没什么太大的兴致。
于是袁尚趁着孟怀远去给夏越买水,别的同学都出去吃饭,教室里就只剩下他们两个人的时候,凑过去问道:“你怎么了?”
“没怎么啊。”
“你这还叫没怎么?”
袁尚的北方话说的越来越好了,已经不是刚来的时候,说话还带着外文腔调。
夏越歪头看他的眼睛,不得不说,还真的是一双非常漂亮深邃的眼睛,也许是混血的蓝眼睛,所以总带着些许璀璨华丽的感觉。
袁尚没让夏越这么仔细的看过,倒看的他有些发毛,不自然的别过脸:“你到底怎么了,跟…跟孟怀远因为什么吵架?”
“你能看出来我们吵架了?”夏越反问。
“这还看不出来?”
袁尚无奈,平时腻歪的跟什么似的,如今你都不理他,这要是看不出来那就是瞎子了。
“也没因为什么。”夏越趴在桌子上,声音恹恹的说道:“就是我自己不知道怎么面对他了。”
袁尚听不懂,只能问道:“为什么不知道怎么面对他了?”
“怎么说呢……”夏越长叹一声:“就是……就是我也不知道怎么说。”
袁尚略微皱眉:“那是他惹你生气了么?”
“也不是……”夏越摇头,想了想继续说道:“我以为我跟他……我跟他已经是两口子了,我们虽然不能结婚,但是似乎也应该像普通夫妻一样,他的是我的,我的是他的,我们是一家人,一起为着未来打算努力,一家人在一起,应该是不分彼此的,谁能多出些力,就多出些力,谁也不会计较彼此付出多少,我们共同承担着风险,也会共享彼此的一切。”
“就像《致橡树》?”袁尚插了一句,说完以后就是风暴般的妒忌。
我们分担寒潮、风雷、霹雳。
我盟共享雾霭、流岚、虹霓。
仿佛永远分离,
却又终身相依。
《致橡树》是他最近才读的一首诗,一开始他还不能很好的明白这位叫做舒婷的女诗人到底在说些什么,但是听了夏越说完以后,这样的诗句便突然跃到脑海里,瞬间就明白了,这就是夏越说的意思。
夏越没有理会混血王子莫名的文艺情怀,而是看了眼门外安静隐藏的高大身影,嘴角弯了弯,笑容几乎是一闪而逝的,随后他便重新趴回桌子,不再说话了。
第一百七十七章 散伙饭
一首《致橡树》曾经抚慰了多少人的心灵,就像袁尚这种从小接受美式教育的人,都会被这种相互依偎永远并立共担风雨的爱情缩俘获,谁能知道,这孩子几年前念课文都费劲。
可夏越觉着,两个人在一起,最让人安心的似乎是义务二字。
他不知道这个词是否正确。
可是却是亲身经历。
上辈子他无父无母,活在这个世上,总是小心翼翼的,自己一个人,在哪儿都觉着没有归属感,走在马路上都害怕自己出了车祸没人去医院照顾自己。
诚然,那个时候的他有孟怀远,孟怀远在他身边照顾着他的一切。
可他还是觉着不安。
为何不安,因为有人对他说过,你的父母去世,这个世界上就没有人会无缘无故的对你好。
所有人对你的好,都是有所图的,都是要你往后报答回去的。
没有人会再为你的生活你的人生责无旁贷的承担什么义务了。
于是上辈子他从来不肯对孟怀远敞开心扉,整日栖栖遑遑。
所以,他才会在刚才故意说那些话给孟怀远听。
他想告诉他,因为我们是一起的,我们是一家人,你的事情就是我的义务,并非我应该那么做,而是我必须那么做,不用你报答,也不用你觉着不安,为了你也是为了我自己,因为我跟你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
谁有夏越精明!
他知道的,他向来是知道自己的。
这辈子无论孟怀远做出什么事情,他都会原谅他,从前他甚至以为,无论孟怀远做出怎么样的决定,他都会毫无条件毫无怨言的站在他一边。
但是现在他知道,他还是无法看着孟怀远耽误前程。
尽管他早就打定主意,这辈子要让孟怀远想怎么活就怎么活。
可是他没办法看着他奔波吃苦。
这是他的私心。
夏天的教室很闷热,好几个中午吃饭的学生都回来了,三三两两的坐一会儿,就可以回家了。
夏越一直趴在桌子上,没一会儿,孟怀远就回来了,安静的坐在他身边,手里拿着一瓶冻成冰的矿泉水,在这个炎热的夏天,冒着森森凉气。
孟怀远把水瓶,握在手里,希望用自己的体温捂化一点再给夏越喝。
孟怀远刚一进来的时候,夏越就知道了,有一种人就是这样的,他的呼吸声,他浑身的气息味道,或者是他走路的步伐节奏,你都一清二楚,从而即便是你闭着眼,也无法忽视他的到来。
夏越歪头看他,忽而想起来,小的时候,他们都喜欢吃一种五毛钱一杯的橘子冰沙,每次那冰沙从冰柜里拿出来的时候都冻的很硬,别说用塑料勺挖了,就是抱着拿牙齿啃都很不容易,所以孟怀宇都会把纸杯握在手心里,等冰沙化成连冰带水的时候,再给夏越吃。
这么多年了,都已经成了一个习惯了。
一个星期以后,高考成绩下来了。
孟怀远以738分的高分稳居全市第一,以两分之差逊于全省状元。
成绩出来的时候,一中的校领导都乐疯了,赶着就请来市电视台的人来采访,甚至省电视台的也来人了,毕竟当初孟怀远在省级知识竞赛上面表现出色,再加上寒门子弟长得又帅,是有着绝对的话题量的。
在这个网络刚刚兴起的年代,孟怀远的满分作文在广泛流传,并且收录在好几个作文书里面,因为长相实在初中,无形中竟然成了第一批的校园偶像。
夏越在这个时候才露出点笑模样,这些天,他都一直在害怕,孟怀远早就打定主意不念大学,害怕他高考的时候没好好考,不过现在看来,成绩还是很逆天的。
陈泽考的也不错,走个一本不成问题,但是他是真格的不打算上大学了,连工作都让人找好了,只等秋天一到就走。
陈妈妈还是想让他上学,跟他说就算是把房子卖掉也会供他上大学的,连陈辉都说,大不了自己不上学了,反正他学的也不是很好。
夏越也劝他,如果去念大学的话,自己可以借给他钱,而且上大学以后,也可以一边打工一边挣钱。
但是陈泽都拒绝了,铁了心的不念了,他跟夏越说:“我跟孟怀远不一样,孟怀远无牵挂,又是读书的料,我呢,家里我妈这两年身体也不好,陈辉也上学呢,我们兄弟两个,怎么着,不得供出来一个啊,我当哥的,好意思让我弟弟供我念书么。”
夏越还想说些什么,但是陈泽摆摆手说道:“我知道你家有钱,但这不是钱的事儿,我要是念大学走了,家里出点啥事儿连个人都没有,我也不放心,不如赶紧挣点钱,让我妈能轻快轻快,你能帮我一次,还能帮我一辈子啊。”
夏越见惯了陈泽的吊儿郎当,满嘴跑火车的样子,冷不丁见他如此,心里很不好受,他心里一直都记得,这个男孩子是会为了兄弟为了朋友,拿砖头打架的人,如今他也跟孟怀远一样,从那样的青葱少年,长成了需要为自己负责为家里负责的男人。
康世鑫也从外地赶回来了,特地回来祝贺孟怀远取得好成绩。
他们能有两年多没看见康世鑫了,这下一回来,可把众人给惊奇够呛。
陈泽揪着人连踹了好几脚,大骂道:“以为你死在外面了呢,两年都不回来。”
康世鑫嘿嘿的笑着:“我这不是回来了么,其实,就是不爱看我家那帮人的脸,所以不乐意回来。”
康世鑫回来了,众人一是要给他接风洗尘,二是庆祝孟怀远高考成功。
康世鑫,夏越,孟怀远,陈泽,陈辉,李清然。
家门口这几个小伙伴都去了,饭桌上,陈泽顺利的喝多了,使劲儿的拍着孟怀远的肩膀说道:“来,大才子,往后安桥区的希望全都寄托在你身上了啊,千万不能让哥几个失望。”
大家都喝了不少,就连孟怀远这样自律的人,也有些喝的发晕。
最后康世鑫哭了。
有些人喝多了撒酒疯,有些人喝多了直接倒头就睡,而有些人喝多了,一瞬间往事上心头,就喜欢哭。
康世鑫喝多了,在饭桌上说了真话。
这么两年,康老大都没给他拿过一分钱,他早就不念书了,一直在外地打工呢。
夏越心里发酸,问他出了这样的事情,怎么不早点告诉他们。
康世鑫摇头,说:“总想混出点名堂来以后,再回来,但是在外面太难混了,前两天听说孟哥又考了状元,我真高兴,真的,明年!!!明年夏越,夏越你也考状元,那我更高兴了!”
康世鑫拉着夏越的手,一直絮絮叨叨的说着当年夏越对他好,夏越给了他五块钱买吃的。
望着夏越俊俏雅致的脸,似乎有很多想说,却说不出口。
他虽然哭了,虽然别人都说他喝多了,但是他却觉着自己清醒的很。
其实,好像所有人都喝多了,但又都清醒着。
至少夏越很清醒。
他们都很开心,放肆的欢笑,毫无芥蒂的在饭桌上说着别人小时候的糗事,总是有着说不完的话题,回忆着小时候,半夜去半山腰的烈士陵园玩捉迷藏,把陈辉一个人忘在里面了,去安河的尽头去抓蝌蚪回来养,最后只有康世鑫能把蝌蚪养出腿来,而现在安河的尽头建了个化工厂,从前的安河已经变成了臭水沟,别说蝌蚪了,连根草都养不活。
安桥也重新返修了,他们以前经常趴着往桥下看的栏杆已经换了新的,那个旧的栏杆已经不知所踪,上面还带着陈泽用小刀刻下的第一任暗恋对象的名字。
李清然和陈泽拼酒,最先喝挂的,期间,田青给李清然打了个电话,知道他喝多了,赶紧开车过来接他。
陈辉把他哥背回家,夏越跟孟怀远送康世鑫回宾馆。
他这次回来,都没打算到家,更没打算跟家里说一声,只悄悄的回来,再悄悄的走。
把康世鑫安顿好以后,已经是半夜了,夏越长除了一口气,觉着这次聚会有点像散伙饭似得。
马上,孟怀远要去念大学了,陈泽要去上班了,康世鑫明早七点的火车就得回去,吃完饭以后,就直接各散到天涯。
他们因为青春而群居到一起,但是当他们长大以后就散了。
这让人很疼,很舍不得,因为那样单纯美好的,无忧无虑的,甚至璀璨的闪着金光的日子,再也…再也回不去了。
那是每个人都会有的遗憾,一代一代的接连传承下去。
夏越不敢哭,也不敢奢求什么,因为这样的疼,他经历了两次。
虽然疼,但是他只能幸福着,感谢上苍。
在回家的路上,夏越靠在孟怀远身上,这几天第一次主动的跟他说了句话。
“哥,你奖学金下来了吧,我想要一台笔记本电脑,我妈不给我买,你给我买呗。”
一副财迷又小抠的样子。
这个念头,这可是顶顶金贵的东西了,因着电脑还未大肆普及,贵的要死,而且想要买还得从外地发货过来,本地都没有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