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节

    唐筝再次捻出两根箭矢,一箭射中逃跑那人的大腿,这才转动箭头迎战冲来的两个敌人。
    迎面一箭射向最前的那人,箭矢扎紧对方的胸口将他向后带翻在地上,唐筝再去摸身后的箭袋时却摸了个空。
    “啧。”唐筝拔出腰间的石斧向着最后那个男人冲去,几秒便到了对方跟前。她矮身前扑,对方的石斧还未落下,她手中的石斧已经打在对方的腰上 。两个跟头稳住身形,她迅速从地上爬起,转身便一斧子砸在因为吃痛而弯腰跪地的男人后背。
    唐筝喘了两口粗气,踢了踢地上的男人,见他一点动静都没有便知自己下手重了。走向另一个,那人之前还在握着箭身挣扎,这会儿胸口的箭矢已经被他自己拔了出来,箭簇上被拉扯出的暗红色不像是肌肉组织,嘴里往外冒着血,想来也没救了。
    微微蹙眉,唐筝望向对面的小山坡,逃跑的那人已经没了踪影,但伤了腿想跑也跑不出多远,她抽出几个人身上的箭矢这才追了过去,可惜能用的已经只剩两根。
    地面上的血迹不少,唐筝轻而易举地找到了这个男人。面无表情地看着倒在地上的他,手里的箭矢还在往下滴血,唐筝现在的样子有些骇人。
    “你们追的那个人在哪里?”唐筝冷声问道。
    “我我我,我都说!”男人很胆小,现在已经被吓得不轻,“你们部落的族长被,被狼吃掉了!”
    河部落的眼里,荆可不就是他们的族长么?
    唐筝一愣,回过神表情开始变得阴郁,咬牙再一次沉声说道:“你再说一遍。”
    “你们族长,呃......”不等男人说完,唐筝手中的箭矢已经扎进了他的喉咙,力道之大直接让箭杆折断。被断口扎穿的手掌滴落鲜血,唐筝恍若未闻,依旧死死地抵着,直到男人永远闭上了嘴。
    唐筝拔出手掌上的断箭,满是鲜血的双手掩住面庞,眼泪蓦地从指缝中滑落出来。
    是我害了你......
    唐筝跪倒蜷缩在地上,无声地哭泣。
    好想去找你......轻生的念头一次次划过唐筝的脑海,但她知道荆不会允许的。
    你看,做族长有什么好,连自己选择的权利都没有,永远不是为了自己而活。
    紧绷的神经突然断裂,哭了不知多久的唐筝倒在地上陷入黑暗,再有知觉时,是被脸上温热并且湿漉漉的滑腻感弄醒的。
    睁开眼睛看到的是一颗黑黑的鼻子,还在不停地耸动,然后是灰白的毛发和尖锐的牙齿,显然是一只野狼。
    好像被野兽吃掉也算一种不可抗力。
    唐筝这么想着也未被吓到,连狼嘴里腥臭的气味都变得不甚在意,反而闭起了眼睛,等到死亡的来临。
    只是过了好一会儿,这只野狼似乎只有舔她脸的意思,并且带着一种莫名的熟悉感。
    “坐下。”唐筝忽的低喝了一声,面前大只的野狼应声抬头,屈膝蹲坐,动作可谓是一气呵成。
    “......”
    唐筝糊了一把脸,粘哒哒的,开始觉得恶心。她翻身坐起,取下腰间的水袋洗了把脸,表情木着,看都不看一眼旁边的狼崽子。
    清凉的水扑在脸上,唐筝清醒了几分,哭红的眼睛也没那么热了。回头时狼崽子还在盯着她,配上长开的脸和体块真的一点都不可爱。
    算是睹物思人吧,唐筝摸了摸良的脑袋,“可惜你娘亲被狼......”
    狼?唐筝的动作蓦然顿住,看向良的眼神迸发出无限的希冀,一边起身一边急道:“你是要带我去哪里么?你知道她在哪儿对不对?!”
    不知是否是真的听懂了,良跟着起身朝一个方向跑去,唐筝慌忙追上。没事的,荆一定没事!
    奋力地奔跑,不给自己一点停歇的机会,直到迈动的双腿仿佛都不属于她,唐筝终于在山坡边缘看到了下方躺着的荆。
    鼻子一酸,唐筝不管不顾地滑下山坡扑到荆的身边,想说的话都哽在喉头,一瞬不瞬地盯着她,像是一眨眼眼前的人就会消失一般。
    “不哭了,好丑。”荆看到突然出现在面前的唐筝,泪水同样模糊了双眼,伸手抹着唐筝断了线的泪珠,自己的却也掉了下来。
    “吓死我了......”良久,唐筝才憋出一句话来,声音抖得不成样子,紧紧地把人勒在怀里。被勒疼了荆也没吭一声,回抱住唐筝给她安慰。
    情绪渐渐平复,唐筝这才稍稍松开一些。荆吻了一下她的嘴角,轻笑道:“不哭了,嗯?”
    唐筝别扭地胡乱抹了把脸,这才发现手上脸上都是血迹,还有一点泥巴的颜色,“不嫌我脏了?”
    “以后还有很多时间可以嫌啊。”荆拉下唐筝的手,替她蹭了蹭脸上的血迹,“我们回家了好不好?”
    “嗯!”唐筝用力点了点头。
    “我走不动,你背我吧。”
    “好。”
    “你会嫌弃我么?”
    “......永远都不会。”
    正文完
    作者有话要说:  那么,到现在为止这篇文就正式完结了,可能还会有一章番外。
    虽然中间有过争执,也有小可爱离开,但还是谢谢大家,陪我或是陪过我写完这本书。
    谢谢!
    喜欢我的可以收藏一下专栏,下一本【我在末世纳鞋底】(改了个名,游戏原素比较重)应该会在七月一号开,可以来找我玩哟~微博@瓜不咸
    第101章 番外
    秋日的清晨带着一丝凉意, 远处的天空刚刚泛起鱼肚白, 打开城门的小镇里已经变得熙熙攘攘。正是一个丰收的季节, 好好吃上一顿早餐就该下地收稻子了。
    如果有史官的话, 五年前那场战役或许会被载入史册。
    石部落在长达半月的追击中被覆灭,多数人选择投降, 而岩则在雀和獠的坚持下被行刑。三根长矛贯穿下流出的鲜血宣布了一个部落的消亡,而三足鼎立的局势却并没有被延续下去。
    因为荆的遭遇, 怒火中烧的唐筝马不停蹄地带人赶赴海边, 短短一周便将河部落攻陷。海岛上的族人移居岸边, 重新建立了一个城镇发展生息,唐筝为其命名——河海。
    木部落的强大显然已经凌驾于另外两个部落之上。城外开始扩建的农田聘请了大量外族人耕种, 粮食的供应不再成为木部落的命脉, 再加上手工业和食盐的垄断,哪怕没有正名,木部落也俨然已经成为了一方霸主。
    唐筝以有生之年绝不进犯向图腾起誓, 雀和獠心中无奈,但得这保证已经是意外之喜, 还得夸她一句仁厚, 早已没了以前的傲气。
    为了方便发展, 唐筝开始在运输的河边建造小型的据点,并将石部落的地盘改造成新的城镇,名为陨石城。山路难行,木部落和河海那边相去甚远,以防将来会发生些什么, 中间有个中转站稳妥一些。
    以上三处地方当然是本族的地盘大一些,几年下来说是城也能算得上。约莫千百人口,城外流动的人口要多得多,附近的部落多数也都向这边聚拢,以防隔三差五突然出现的工作被他人抢了去。
    一系列的举措让旁人看得叹为观止,敲敲打打致力于建筑业三年之后大家都觉得怕是要有大动向,而唐筝则回家洗手种地去了。
    年纪轻轻一番作为,也不是没有虚荣心高涨的时候,只是唐筝放眼一看外界,真真是无利可图,还是回家老婆孩子炕头热来得实在。
    “嘿,今儿去吃碗粉吧。”
    “好啊!我都想了好几天了,正好昨天发的工钱,走走走。”
    两个男人说着话,脚下的动作不自觉开始加快。他们是没了部落的散户,少拿点工钱能在城外弄间屋子住,不过十平的房间里也得有十来个人挤在一起,环境差了点儿,但比住山洞树屋舒服多了。战争结束没多久,像他们这样的散户有很多,算是劳动力的一个大头。
    热腾腾的牛肉米粉端上桌,切成大片的牛肉只有三片,好在厚度很实在,一碗牛肉熬煮的清汤只需一点食盐的点缀就能焕发出极好的滋味,便宜的价格受到这些工人的喜爱和追捧。
    不多说什么,两个男人端着大碗“呼哧呼哧”吃得额头冒汗,这会儿一个清亮的声音从门口响起,听起来像是还没睡醒的样子。
    “姨,三碗粉带走的。”
    来人是个瘦瘦矮矮的小姑娘,看起来也就八九岁的样子,耷拉着眼皮无精打采的模样有几分可爱,就是那张脸上不带这年纪该有的天真烂漫,木得很,也不知道是随了谁。
    柚抬起头来这么一看,立刻带上了笑意,“珺来了,又来给榛买早饭么?”
    “嗯。”唤作珺的小姑娘乖巧地点了点头,从腰间的皮兜里掏出几个陶币放在桌上。
    “呐,给你放在一块儿了,小心点端着。”柚很快煮了一大锅的米粉装进陶锅里,常人家煲汤的锅子不大,但分量却是不轻的,“也不知榛是怎么想的,让你一个人来买东西,要是端不动我让人帮你送去?”
    珺小幅度地摇头推拒,“来了这么多回了,我端得动。”
    “那你小心着点儿啊。”柚对这乖巧的孩子喜欢得紧,每次都免不了啰嗦这么两句。
    “知道了。”
    珺端着锅子回家,扎实的陶锅装满了东西有点沉,如果不是天天锻炼,这个年纪的孩子端得动也走不了她这么快。
    她是五年前战场上被捡回来的孩子,有一个周边部落中最厉害的大巫师娘亲,来看病的十个人里面救活六七个没问题,温柔又好看,所有学的那些夸奖人的词用在娘亲身上都不为过。
    再有一个就是她的母亲大人了。族人总说她是最伟大的人,是先祖的宠儿,然而珺一点都不这么觉得,奇怪倒是真的。毕竟谁也不会像她那样专门跑到野外去烤肉吃说什么情怀,凉飕飕的半夜不睡觉跑去看月亮,今天高高兴兴地种地,三天之后绝对看不见她浇水,大概只有好脾气的娘亲受得了她了。
    不一会儿家门口就到了跟前,进门就见自家娘亲从小房间里走出来,怀里抱着一个不小的簸箕,都是拿去晾晒的草药。
    “回来啦,快把锅放进去吧,顺便叫你母亲起床。”荆笑着说道。褪去了青涩,看起来比几年前更成熟知性,也爱笑了很多。
    珺刚想开口应下,唐筝已经风风火火地从门里跑了出来,紧张地去接荆手里的簸箕,没好气道:“怎么又搬这种东西,着急可以叫我啊。”说完又朝珺瞪了一眼,“你这丫头,知晓你娘亲腿脚不好,还不知道多帮着点。”
    “......”端着锅的珺默默垂下眼,脸上没什么变化,显然已经习惯了。
    “她给你去买早饭了,怎么又瞎怪人。”荆赶忙打断道,生怕孩子又被教训个没完。
    唐筝这才注意到珺手里的锅子,手臂因为重量竖直下垂,背微弯,很重的样子。
    “咳。”唐筝轻咳了一声,没什么做家长的架子,走到她跟前将锅子拿了过来,软下声音说:“去帮娘亲拿东西,嗯?”
    “嗯。”珺乖巧地点了点头,在得到荆夸奖似地揉了揉脑袋后脸上没有了丝毫的委屈,扬起一个孩子气的笑容,对两位母亲的亲近态度立显。
    珺去将簸箕放到院里的架子上,唐筝让荆挽住她的臂弯进屋。荆的腿不至于一个人不能行走,比起以前到底是要不方便很多的,不过她比唐筝看得开,并不在意这些。
    “别总是凶她,看她都不敢跟你说话了。”荆略带责怪地说。
    唐筝板着脸,“我是为了她好,老是赖着你,总得长大的。”
    “她还小。”荆微微叹息道。
    “哪里小了,再过两年就十岁了,我那年纪都当家了。”唐筝轻哼一声,“她和别人不一样,都是迟早的事情,现在多学点以后才能轻松。”
    唐筝知道珺很聪明也很听话,性格沉闷了点却是个有几分心思、守得住秘密的孩子。她有太多的东西不能一下子套用在族人身上,族里的人数还在一点点变多,流动人口更是以每天可见的速度增加,迟早有一天会同化。可思想的改变是一件非常缓慢的事情,往短了想也得几十上百年,她终究有力不从心的一天,迫切地需要一个或是多个接班人。
    珺是第一个。
    荆没再说什么,在这方面唐筝表现得异常强硬。
    不同于别人家用餐时,唐筝家里总是异常的安静,一如以往的食不言。心性敏感的珺察觉到了气氛的奇怪,喝掉碗里的最后一口汤水讷讷道:“我去训练了。”
    她除了学习唐筝教的东西外,还得跟着其他年满十岁的孩子一块儿参加训练。这些孩子中体能好的成为卫兵的预备役,体能差点的也是强身健体。同时还会在课堂里学习识字和一些简单的算数,两年之后开始分化和选择自己今后的方向。
    珺的生活比曾今一年到头的采集工作还要枯燥乏味,时间安排得满满当当,基本没有什么玩乐,变化的只有每天学习的知识。
    “嗯。”唐筝只是简单地点了下头,荆则摸了摸她的脑袋,温声说:“把水带上,早点回来。”
    “好。”珺回应的声音显出孩子的软糯,倾身抱了下娘亲,再偷偷窥了眼唐筝才小跑着出了门。
    吃饭的餐桌正对着门口,能瞧见珺一路跑过河(被扩建过),荆这才无奈地说:“就不能好好跟她说话么?小时候你对我可不是这样的。”
    唐筝微微睁大眼睛,“你是我媳妇儿,这能一样么?”
    荆揶揄地看着唐筝,眉梢一挑,“我记得你那时候把我当妹妹,好像也差不多吧。”
    “咳......”唐筝老脸一红,“我只是没反应过来罢了,喜欢自然是一直都在的,一点都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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