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千叶道:“我知道你杀人向来有那些人该死的理由,所以你这次惹到的可能是比较麻烦的人?”
安争嗯了一声:“确实比较麻烦。”
古千叶道:“无非是走或者留的问题,大不了就走。”
安争脚步一顿,然后笑了笑:“你说的也有道理,大不了是走还是留的问题。”
古千叶笑起来:“带着烦恼的心情去考虑问题,往往都会让问题变得更为严重,而且不再客观。我知道你其实是一个悲观主义者,别看平时嘻嘻哈哈大大咧咧,其实考虑问题总是往最坏的方面做打算。这样不是不好,是会太累了。”
她走过去拍了拍安争的肩膀,然后想学着男孩子的样子勾搭着肩膀一起往前走,可是她够了几下,发现搂着安争的肩膀走路自己还要踮着脚,太累了,于是放弃。
“你不是经常问我,我为什么要跟着你们吗?”
古千叶绕到安争前面,看着安争倒退着走路:“今天看你心情不好,我就把这个秘密告诉你......”
她指了指安争的血培珠手串:“我知道,鱼鳞跑到那里去了。”
安争站住,古千叶也站住,两个人对视了一会儿,古千叶有些不自然的把头转过去:“就算我貌美如花,你这么看着我还是有些不好意思呢。”
安争笑了笑:“你居然也会不好意思。”
古千叶呸了一声:“我也是女孩子好不好,只不过是一个比你们男人还要强大的女孩子而已......喂喂喂,到底听不听,不要打岔好不好。”
安争指了指不远处的凉亭:“去那边坐坐吧。”
古千叶好像一只蝴蝶一样先飘了过去,从来都不会老老实实坐着的她果然又跳上了凉亭一侧的木墙,坐在墙头上对安争说道:“在外面古猎族有一个传说,当圣鱼出现,就会天下大乱。我知道对于这种传说你向来不太相信,而且对于圣鱼到底是否存在你也很怀疑。”
安争:“不怀疑,我相信。”
古千叶微微一怔:“这可不像你。”
安争道:“其实我见过。”
古千叶脸色一变:“你说什么?”
安争将自己进入沧蛮山为杜瘦瘦找药的事简略的说了一遍,古千叶的眼睛顿时就睁大了:“你居然见过圣鱼......怪不得鱼鳞会选择你。”
她整理了一下自己的思绪后继续说道:“既然你已经见过圣鱼了,那么关于古猎族的传说你理解起来可能就更容易些。传闻圣鱼是天下动荡之气所生,这个比较玄乎,我也不理解天下动荡之气是几个意思。反正古猎族的传说一直都是这样......圣鱼出现,说明山河将变,天下将乱。而在这个时候,就会出现有缘人。”
“和圣鱼有缘的人,将会得到圣鱼的指引。”
说到这的时候,她看了安争一眼:“可是你太普通了,一点儿也不高大英俊,最多就是顺眼,所以我特别怀疑圣鱼的眼光,又或者它看错人了?”
安争:“你能不能认真点。”
古千叶用一种你这个笨蛋的眼神看了安争一眼,然后继续说道:“我们古猎族之所以生活在沧蛮山里,也是因为这个传说。我们的族人,以守卫圣鱼为己任。其实可能也就只有本族先祖见到过圣鱼,后来的族人没有见到过的。所以到最后,守护圣鱼也就变成了守护圣鱼传说。”
她有些无奈的说道:“可这就是信仰,古猎族的人认为我们就是天生的圣鱼的守卫,我们就是圣鱼的臣民......虽然我不认为是这样,可我爹的思想改变不了。当我试图去怀疑的时候,他往往都会用藤条来告诉我,我是错的。所以打到后来,我也不得不承认我们就是为了守护圣鱼而存在......你说奇怪不奇怪,我爹,我爷,我往上几百年的祖宗都没有赶上圣鱼出现,我赶上了。”
安争:“你运气好。”
古千叶:“白痴,圣鱼一出,代表天下大乱,你说我运气好?”
安争:“哦......你继续。”
古千叶瞪了他一眼继续说道:“传闻圣鱼会留下三百六十五块鳞片,集齐这些鳞片的人就能得到圣甲。圣甲是超越了紫品神器的神器,能给人无穷的力量。”
安争:“我以为能召唤出神龙。”
古千叶:“你闭嘴。”
她继续说道:“但我这个人天生比较叛逆,凭什么我们的族人要历经千辛万苦的去寻找所有的鳞片,然后再找到一个有缘人把圣甲送出去?这太亏了,所以我当时就做出了一个决定......把鳞片卖了!”
安争挑了挑大拇指,没说话。
古千叶晃荡着腿说道:“我当然知道这有些不孝啊,可是我的族人已经经不起战争了,上次加入十六国之间的征战,我的族人损失惨重。我不想背负什么根本就毫无道理的使命,哪怕圣鱼真的出现了我也不想背负什么。与其让我的族人再次经历危险,不如换一些对族人有所帮助的东西。”
“可是谁想到,鳞片居然选择了你。”
安争问:“那鳞片是你们捡到的?”
古千叶摇头:“不是,那是我族历来供奉的圣物。传说之中,这个鳞片是圣鱼上一次出现的时候留在我族的,所以我古猎族才会有那样一种使命感。我爹告诉我,古猎族供奉着的这片鱼鳞,能让我们找到圣鱼留下的其它鱼鳞。”
安争道:“我见到圣鱼是在沧蛮山里,难道它消失之前还会自己把麟去掉散出去?三百六十五片啊,去掉之后都能清蒸了。”
古千叶:“有点敬畏之心好不好。”
安争:“好。”
古千叶:“我倒是觉得红烧好一些。”
安争:“......”
古千叶:“咳咳......好了继续说,有了我族供奉的这片鱼鳞,就能得到剩下的三百六十四块,然后组成圣甲。你......就是被圣鱼选择的人,所以我跟来了。”
安争:“我还一直以为你对我是一见钟情呢。”
古千叶从木墙上跳下来,背着手走了:“白痴,白痴,白痴!”
第七十九章 李延年
第二天天刚刚亮,聚尚院派来的人就到了。这次来送信是是庄菲菲的贴身侍女,叫红鸾,红鸾心动的红鸾。是个看起来特别容易脸红的女孩子,比安争要大上一两岁的模样,皮肤很白,眼睛很大,是那种特别招人喜欢的类型。只是和陌生人说话的时候,稍显腼腆了些。
“这个给你,大先生让我送来的。”
红鸾把一个小包裹塞进安争手里,然后低着头看着自己的脚尖说话:“大先生说,有些事不用太在意,不做是因为影响比较大,稍显麻烦,所以忍一忍也就过去了。既然做了,聚尚院也从来不会坐以待毙,而且......这件事也未必有你担心的那么严重。大先生让我告诉你一句话......聚尚院比你想象的要有能力。”
安争点了点头:“回去告诉大先生,就说我谢谢她。”
红鸾哦了一声,抬起头看了安争一眼然后又迅速的低下头:“大先生还说,聚尚院欠你的人情,还欠着,因为太大了。”
安争忍不住问了一句:“到底是什么人情。”
红鸾似乎也没有想到安争会问这个,哪有帮了别人自己忘了的道理。可她或许是觉得安争既然和聚尚院和大先生的关系都不浅,所以就多说了几句:“我们东主在几年前与人比试的时候,受了重伤,当时想尽了一切办法,勉强也只是让东主活着而已。但伤势还在一直恶化,因为伤了我家东主的人太厉害了,所以如果找不到合适的药材炼丹,东主也熬不了多久。”
“这几年,聚尚院倾尽全力的维持着东主的生命,却一直找不齐药物,直到大先生从沧蛮山归来,找齐了最后几味药。现在东主虽然还昏迷着,但已经开始出现好转的迹象,所以大先生特别开心。东主和大先生十分恩爱,两个人始终都是不离不弃的。现在东主就要复苏,大先生的苦日子也快熬到头了。这些年聚尚院靠她苦苦支撑,一个女子,太难了。”
似乎是察觉到了自己的话多了些,红鸾连忙告辞。
安争心中有些感慨,庄菲菲看起来是一个火辣妖媚之人,可骨子里却如此忠贞。她对聚尚院的东主那份爱情,是最真最真的那种。
安争打开包裹看了看,里面是两份人名单。
第一份是这次秋成大典之中那些值得安争注意的天才,安争发现排在第一个的就是大鼎学院的苏飞轮,第二个是太上道场风秀养,第三个是兵部尚武院的聂擎。后面的人名还有很多,至少百十个人。看来庄菲菲对安争的修为也没有什么信心,所以人名单列的很长。而上次陈少白来的时候,提醒安争只需要注意三个人。
然而在这份名单上,安争没有找到陈少白的名字。
安争往院子里走,一边走一边翻看第二份名单。
拍在第一个的是兵部尚书郝平安,第二个的是兵部侍郎陈在言,还有很多兵部的官员。但是安争奇怪的是,在这份名单里也没有铁流火大将军方知己。倒是有安争见过一面的那位方道直,这个人的身份是铁流火副将,也是正四品的鹰扬将军。
安争往后翻了翻,在后面找到了礼部的一份名单,其中一个人名进入了安争的视野。
不是什么了不得的大人物,礼部主客清吏司的郎中李延年。
礼部分为四司,其中主客清吏司专门负责外宾接待这类的事。主客清吏司的郎中是正五品的职位,虽然不高,但手里有实权,而且是实打实的油水十足的官职。接待外宾所需要的欠款,都要分拨到他手里。这个人已经在燕国为官十几年,所以当初大羲惠王陈重器来燕国的时候,所有的接待之事都是李延年安排的。
安争将这份名单放回自己房间,然后坐下来仔仔细细的思考了一会儿。
当初的事,燕国重臣必然知晓。这个重臣的重字,也就象征着安争要查到当时的真相并不容易。相对来说,接触李延年是最好的选择。
安争收拾了一下必要的东西,交代杜瘦瘦他们继续练功,然后他独自一个人离开了宗门。
穿过人流,穿过大街小巷,安争出现在一家酒楼的外面。斜对面就是主客清吏司郎中李延年的家,一个正五品的京官,在这的住宅却并不大。京官多如牛毛,他就算再有钱,也不敢放肆。这院子规模看起来和寻常富户人家的也差不多,前后两院,但占地实在有限。
安争进了酒楼,直接在三楼找了个靠窗的座位坐下来,点了一壶酒几个小菜,靠在窗口看着外面。
此时正是早朝的时候,今日是大朝会,所以五品以上的京官都要参加。一般的朝会五品官员是没资格参加的,一早就直接去自己工作的衙门报到。安争不只是在等李延年,他还要把李家的环境看清楚。
安争不远处也靠窗的位置上坐着两个男人喝酒,燕人生性豪爽,所以喝酒从不分什么时辰。在其他地方,酒楼早晨是不开门的,但是在燕国,酒楼几乎十二个时辰不关门。
其中一个应该是从外地来的,不断的问这问那。而那个招待他的人应该是京城人,解答的时候倒也详细。
问题多的那个是络腮胡,他问对面坐着的中年男人:“我听说京城里当官的比老百姓也不少什么,走在大街上随便踩了一个人的脚,没准就指不定是哪个衙门的官员。”
中年男人笑了笑,他虽然看起来斯文,但喝酒却极有气度:“这话过分了些,但京官确实不少。你看到斜对面那院子了吗,那是礼部主客清吏司正五品郎中李延年李大人的府邸。那院子和我家院子比起来也大不了什么,李大人出行也是便衣,从不乘车坐轿,所以就算走在大街上你也看不出来是正五品的官员。”
络腮胡道:“主客清吏司的郎中?那可是十足的肥缺,每年过手的都是大把大把的银子,随便往自己口袋装一些,也是富的流油。”
中年男人放下酒杯正色道:“可不许这么说李延年大人,我见过很多当官的,但他那样的人实在太少了。我家和李大人家差不多挨着,已经是十几年的邻居。但这么多年来,从不曾见过一个人登门给李大人送礼的。他家里人,衣着朴素,若非有特别重要的客人,也从不进酒楼吃饭。他家的二公子今年七岁,身上穿的衣服都是哥哥剩下的,到现在也没添过一件新衣服。”
“李大人的衣服也一样,干干净净,但都是穿了多年的。别人家的后园种的都是花花草草,李大人的后园种的都是菜。夫人亲自操持,这样的人你可见过?我记得有一次,夫人娘家来了人,李大人就在这里宴请。那时候李家的二公子不过四五岁年纪,正是贪吃的时候。但在酒楼里,坐的端端正正,大人不发话,绝对不敢先动筷。”
“后来我听李家管事的老郑说,二公子念叨了好几次还想吃这家的狮子头,但夫人一次都没有买过。没错,李大人过手的钱财数量只怕大的吓人,但他却连一个铜钱都没有拿过。这些年,街坊四邻谁不知道,李大人是出了名的清廉。最主要的是......身为礼部官员,他往来交际必然不少,所以俸禄多用在这上面,以至于家里都是粗茶淡饭......想想也是难过,一个清官,一个好官,日子却过的清苦,哪里还有什么天理。”
安争听的心里一动,心中对这位李延年倒是多了几分敬意。
礼部的官员,交际确实比其他各部官员都要多些,尤其是主客清吏司的官员,几乎天天都要接待各种来客。
络腮胡愣了一下,叹息道:“这年月,贪官过好日子,清官受苦,唉......”
中年男人道:“大家都说,若是李大人肯送些礼,早就能升迁了,以他的学识能力,升迁也是理所当然。但就因为他不肯,所以十几年一直都在这位子上,始终没有动过。”
安争放下酒钱,然后离开了酒楼。
到了大街上,安争站在街边停留了一会儿,刚要离开,就看见一个五十岁左右的男人犹豫了一会儿,走到李延年府门外敲了敲。
侧门打开,一个老头儿从里面走出来:“邓先生,你怎么来了?”
被称为邓先生的人欲言又止,显然是犹豫了好一会儿后才说道:“是这样......上次公子生病,诊金还没有付......我也知道这点钱不该登门来要,但前些天我铺子里失火烧了不少药材,实在是......实在是周转不开了。”
那老头就是李延年家的管事老郑,他脸色变了变,抱拳俯身:“邓先生......确实对不住了,我一会儿就去请示夫人。你且到我房里稍后......唉!”
他那一声长叹之中,包涵着无尽的凄凉。
郎中进了门,坐在门房里发呆,他是来要账的,可脸上都是愧疚之色。
不多时,安争看到一个小丫鬟急匆匆的从院子里跑出来,手里攥着什么东西。安争跟上她,发现她故意多跑了两条街,去了距离李延年家更远的一个当铺。安争看到她把一个簪子递上去,然后那人给了她几两银子。那簪子不是什么值钱的物价,所以当铺给大的钱倒也没太黑心。
安争走进门,拦住小丫鬟压:“你掉了东西。”
他把一张银票递给小丫鬟,然后走到柜台那边把簪子赎回。
小丫鬟一脸茫然的看着他,又看了看手里的银票,被上面的数字吓了一跳。
安争拉着她出门:“当年李大人曾经对我有过恩惠,我是特意来寻李大人报恩的。只是不敢贸然登门,已经在府外盘桓了数日。今日看到那郎中来要债,心里实在难过。当年我家穷困潦倒,是李大人帮了我,这些银子,只是我该偿还的而已。”
那丫鬟说什么也不肯要,咬着牙回去,将簪子还给了当铺,手里死死的攥着那几两散碎银子往回跑。
看着看到,她跑的时候,泪水向后飘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