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节

    出发的第九天,李耀来到了“刀锋雪山”。
    这里虽然不是星耀联邦的最高峰。却是最难攀爬的几座山峰之一。
    整座雪山就像一柄雪亮战刀,狠狠刺向天空。
    最陡峭的地方平滑如镜,根本没有着力之处,而且山峰四周终年缭绕着强烈的罡风,即便是驾驭飞剑的修真者也很难飞上山顶。
    但是在雪山之巅,却生长着十分珍贵的七星雪莲。是十几种高阶强化药剂必不可少的天然成分之一。
    于是这里就出产全联邦最优秀的飞剑好手。
    每年十一月,罡风最强烈之时。也是七星雪莲绽放的季节,无数飞剑好手腾空而起。呼啸而行,冲向罡风肆虐的雪山之巅。
    他们在惊涛骇浪般的狂风中左突右冲,寻找风的缝隙,把握风的脉搏,甚至在风中颠簸三五天,最终将罡风征服,采摘到最为珍贵的草药!
    李耀来时,虽然不是雪莲花绽放的月份,雪山周围还是聚集了不少练,各种眼花缭乱的空中动作令李耀大呼过瘾。
    如果是在空战中,这些飞剑手的战斗力绝不逊色于任何飞行妖兽。
    接下来三个月,李耀走过了联邦的大山、河流、雨林、丘陵、沙漠、绿洲和农田,看到了无数稀奇古怪的城镇。
    有一座城镇,位于十分活跃的火山口上,整座火山口都被一道巨大的符阵封印。
    据说四百多年前这座火山曾经爆发,毁灭了附近的十几个城镇,一名修真者将这座火山封印之后,就带着自己的家族一直住在这里,看守着这座火山。
    直到今天,家族发展成了新的城镇,他们依旧没有忘记使命,把自己称为“守山人”。
    有一座城镇,完全建立在几百头硕大无朋的“山驼兽”背上。
    山驼兽是天元界陆地上体积最大的几种灵兽之一,每一头山驼兽都像是一条浮出海面的鲸鱼,人们在山驼兽的背上搭建房屋,每一头山驼兽背上可以居住几十个家庭,几百头山驼兽就组成了一座移动的城市。
    这个城市的居民以放牧为生,随着季节的变化,他们就驱赶着山驼兽去追逐肥美的水草,放牧丰腴的牛羊——李耀在这里吃到了这辈子最为鲜嫩的羊肉,白水煮十分钟,血水还没凝固,一入口重新融化,如琼浆玉液一般往喉咙里滚。
    还有一座城镇……还有一座城镇……
    第一百章 打铁之王
    在每一条山岗,每一片大湖,每一块农田,每一座城镇中,李耀都会看到许多光怪陆离的事,遇上很多稀奇古怪的人。
    他遇到过一个一百三十多岁的老者,明明只是一名普通人,却拥有一头四五米长的灵兽“啸天鹰”作为宠物。
    老者说自己在四岁时无意间捡到一头手掌大小的小鸟,见它翅膀断了,非常可怜,就用树枝帮它把断掉的翅膀连接起来,还给它涂抹了疗伤的药膏。
    从此这头小鸟就一直粘着他,陪他一路成长,结婚,生子,衰老。
    开始一百年,这头小鸟一直都是手掌大小,老者也习惯身边有这么个小玩意的存在。
    谁知老者过了一百零四岁生日之后,小鸟竟然身形暴涨,在短短三年内长到了五米长,显露出灵兽的峥嵘面目。
    老者这才知道自己当年捡到了了不起的东西。
    “我是普通工薪族,家里地方本来就小,那时候又有了儿子媳妇,连孙子都快结婚了,哪有地方养这么大一只鸟?”
    “只好把它偷偷摸摸养在居民楼顶上,为这事,没少被老婆子和儿子儿媳唠叨,居委会找了我好几次,还把警察都惊动了!”
    “有好几个修炼宗派的修真者都找上门来,说要高价收购这家伙,可我怎么舍得呢?在修真者眼里。它是一头灵兽,可是在我眼里,它就是我的整个青春,我的整个人生啊!不卖,就是不卖!”
    老者轻轻地抚摸着啸天鹰的脑袋。笑呵呵地说。
    素以凶猛著称的啸天鹰十分温顺地靠在老人身上。
    可以看到,它的左边翅膀微微有些扭曲,似乎受过重伤。
    “就这样又过了二十多年,我退休了,儿女和孙子辈不用我操心,老婆子也先我一步走了。我总算可以实现儿时的梦想——我小时候就一直在想,小鸟啊小鸟,你要是一头灵兽该多好?那我就可以骑着你,一直飞,一直飞。飞越高山,飞过大河,飞上云霄,飞遍整个天元界。”
    老者哈哈一笑,露出了缺了门牙的大嘴,十分艰难地爬上啸天鹰背后。
    “滴——”
    老者吹响了一个锈迹斑斑的口哨,啸天鹰长啸一声,扑腾着翅膀。腾空而起。
    这头啸天鹰的翅膀受过伤,老者也不是修真者,根本不会驾驭灵兽的技巧。飞起来的样子歪歪扭扭,慢慢腾腾,丑到极点。
    老者却浑不在意,唱着一百年前的流行歌曲,渐渐消失在棉花堆一般层层叠叠的云层之中。
    一路上,李耀遇到许多像老者一样的人。
    他遇到过一名实力强横的剑修。已经功成名就,却在九十岁的关口幡然醒悟。发现自己真正想成为的是一名文艺型修真者,是一名诗人。
    于是这名剑修放下刀剑。徒步大雪山,在苍凉辽阔的雪域寻找灵感。
    偶尔路遇车匪路霸,不到万不得已也不用剑,而是试图用充满温情和爱意的诗歌去感化坏人。
    年深日久,大雪山附近所有人都知道有这么个剑法超卓的“诗魔”,而人们对于他吟诗作对的恐惧,更胜于害怕他手中的三尺青锋。
    李耀还遇到过一名乡村医生,毕业于天都医学院,曾在多个修炼宗派任职,是修真界鼎鼎大名的国手,最擅长疏导奇经八脉,治疗走火入魔。
    可是在一百八十岁之后,这位筑基期巅峰修真者却放弃了数家大医院和修炼宗派的高薪聘请,隐姓埋名,走遍了联邦的每一处偏远乡村,为穷乡僻壤的村民义务治病。
    “三十年前,我曾经帮一名大宗派的宗主护法,助他成功踏上结丹期,后来这名宗主送了我一栋豪华海景别墅,外加某个大城市最繁华的商业街上,足足五个商铺!”
    “我曾经以为,这是我这辈子收到过的最大一笔诊金。”
    在一处简陋的砖瓦房中,乡村医生一边扒拉着火塘里的番薯,一边笑着对李耀说,“直到昨天,我才收到了一笔更加珍贵的诊金。”
    “是什么呢?”李耀小心翼翼地撕着番薯皮,热气迷离了眼睛。
    “我帮一个被烟花炸伤双眼,已经失明四年的小男孩重见光明,他狠狠亲了我一口,就在这里。”
    乡村医生指着自己的脸颊,笑得无比灿烂,自然,宁静。
    骑着啸天鹰的退休老人、想当诗人的剑修、筑基期巅峰境界的乡村医生……
    这样的人,还有很多很多。
    白天,李耀在一处处风景如画的人间仙境,听这些人讲述各种各样稀奇古怪的故事。
    晚上在睡梦中,李耀也没忘记修炼,他疯狂地吞噬着欧冶子的记忆碎片。
    每一块记忆碎片,都包含着欧冶子十天到一个月的记忆。
    而李耀每一晚大约能吞噬掉一到两块记忆碎片。
    如果吞噬再多,精神力就会枯竭,整个脑域火烧火燎,剧痛无比,反而不利于修炼。
    三个月的长途跋涉,李耀把欧冶子充当打铁杂役的记忆吞噬得七七八八。
    和上次的南柯一梦不同,这一次,记忆碎片完全融入李耀的体内,和他原本的记忆彻底融为一体。
    仿佛他真的在四万年前的百炼宗充当过打铁杂役,修炼过上乘的金属锻造之术。
    虽然在每次吞噬记忆的过程中,李耀都会以欧冶子的身份被一道道难关折磨得欲仙欲死。
    但收获也是无比巨大的。
    欧冶子的所有打铁技巧都被他吞噬,再加上有《一百零八手披风乱锤法》为基础,李耀在金属锻造之道上。终于达到登峰造极的程度。
    在各种技术先进的炼器法宝大规模应用的今天,放眼整个天元界,都不可能有第二个人像李耀一样,还傻乎乎地去学什么四万年前的古典打铁方法。
    所以,李耀堪称“星耀联邦古法手工锻造术第一人”!
    虽然这个听上去很威风的头衔并没有太大的实际价值。李耀心中还是浮起了小小的满足感。
    “今天是锻造术,明天就是最高明的炼器术,等我把欧冶子铸造神兵利器的记忆全部吞噬,深海大学又如何?终有一日,炼器师圣地这个称号会属于我们大荒战院炼器系!”
    三个月后,联邦北方。一座无名小山村里。
    “哞……”
    “咩……”
    “汪汪!汪汪!”
    一大群木牛流马在村口的晒谷场里东倒西歪,发出微弱地呻吟。
    木牛流马是所有的农用金属傀儡兽的统称。
    以这头正在发出“咩咩”声的长毛羊为例,它通体都以金属打造,关节处镶嵌着各种晶石,身体四周还镌刻着几十道符阵。可以自动行走,寻找枯枝败叶和稻草。
    吞下肚去之后,全部分解成植物纤维,并且在肚子里重新纠结成羊毛形状的细丝。
    这种细丝可以用来织布结网,在经济落后的地方甚至直接缝制衣服来穿,是一种很有价值的金属傀儡兽。
    而旁边体型巨大的铜牛就更不用说,不但可以犁田,在收获季节只要加装一些很简单的部件。就可以摇身一变,变成大型收割机。
    通过前面牛角形状的刀刃将稻穗全部割下,再被牛嘴吞噬进去。从屁股后面出来的就是金灿灿的稻米了。
    在贫困地区,这些金属傀儡兽就是一家老小的命根,往往要用好几代人的。
    这座无名小山村就是如此。
    几十头金属傀儡兽都是一百多年前的老式产品,早就过了使用寿命,不是缺胳膊断腿,就是晶石被小偷抠去。或者是镌刻在要害处的符阵被岁月磨得斑斑驳驳。
    “小李师傅,帮大娘看看吧。这头铁牛还有没有救?这可是俺奶奶当年嫁过来时,带来的嫁妆哩!”
    “小李师傅。待会儿再帮大爷看看这条大狼狗,虽然不是活物,但从俺出生时它就一直陪着俺,这都一百三十年了,有感情啊!”
    满脸憨厚的村民们簇拥着李耀,一旁的屋子里还有村民为了李耀在杀猪炖肉,整个晒谷场上满是最浓郁的肉香。
    在这种穷乡僻壤要找一个会维修法宝的师傅可不容易。
    淳朴的村民们不知道该如何感谢李耀,有一户村民干脆把为过年准备的大肥猪给宰了。
    不少愣头愣脑的孩子还以为要过年了,拖着鼻涕在晒谷场上团团乱转,欢呼雀跃,发出银铃般的笑声。
    “稍等,稍等,各位大伯大妈,我要一件一件慢慢检查,实在磨损过度的我也没办法,只要还有一线生机,我都会尽量把这些木牛流马修好!”
    李耀笑吟吟地说。
    经过三个月历练,此刻的李耀和刚出发时截然不同,如果是朋友见到了,绝对会大吃一惊。
    他比一百天前又稍微高了半公分,显得有些消瘦,长时间在野外风餐露宿,令他的皮肤变得黝黑,头发乱蓬蓬卷成一团,胡子拉碴,看上去有些邋遢。
    他穿着一件普普通通的粗布工作服,布满了粉尘和油渍,乍一看去,就像是一个最普通的野外工人。
    变化最大的,则是他的气质。
    第一百零一章 神乎其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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