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节

    金澍当然演过吻戏,金澍的吻戏演得也特别好,每次应枫看到女演员们被金澍亲吻,他都嫉妒死了好吗。这个时候,应枫竟突然想到金澍演过的一部戏,金澍在其中身受重伤口吐鲜血,却被剧中爱人嫌弃,不愿碰他。
    当时应枫气死了,他是不愿看金澍亲别人,可竟然有角色可以嫌弃他?!
    当时应枫就想,这要是他,无论怎么样,他都会扑上去亲!
    眼下金澍嘴角也有血迹,不如当初的那个骇人,也仅有勾魂摄魄。
    而且!这个血,是他应枫咬出来的啊!
    太骄傲了好吗!
    脑残粉一朝终翻身!
    应枫话不多说,又将金澍拽下来,如金澍所愿。他甚至还想翻身将金澍压到身下,金澍却紧紧压着他,轻易动弹不得。
    他只能啃咬金澍的嘴唇,舔咬他的舌头。
    两人在深夜的地毯上亲了个昏天暗地。
    他们俩等这一天等了八年。
    可是他们谁也不知道他们都等了八年的事实。
    但是谁还管那么多?
    此时此刻,抱在一起,亲在一起的,就是他们彼此啊!
    说实在的,应枫真的很想直接把金澍睡了。
    再说句实话,金澍也真的很想睡应枫,想得一点也不比应枫少。
    可是男人与男人之间的sex到底不如男女那般方便,金澍家真的一点准备也没有。金澍依依不舍地从应枫身上爬起来,呼吸不稳,应枫更不稳,瘫在地上直喘气。
    光是这么亲了一通,应枫都觉得自己快死了。
    “洗澡?”金澍问。
    “嗯。”
    “一起洗?”
    “……好。”
    金澍笑。
    两人一起洗了澡,能干的都干了,不能干的,暂且也还没有干,就差那么一点儿。
    应枫浑身发软,是被金澍直接从浴缸中抱出来的。金澍拿一条很大的浴巾将他裹住,裹得只剩一张脸。应老师此时已经清醒过来,也觉得刚刚的自己太狂放了……他又掀起一角浴巾,将自己的脸也遮住。
    金澍又笑。
    应枫躺平任笑。
    金澍当然直接将应枫抱到自己的卧室,金贝贝的卧室有小孩特有的奶香味,应枫立即察觉不对。他赶紧又掀开浴巾,看金澍,金澍道:“你确定,你要这样躺到金贝贝的床上?”
    应枫看了看自己视线内皮肤上可见的部分痕迹,认命地再度遮住自己的脸。
    金澍笑出声,将他放到床上,扯开浴巾,应枫赶紧滚进床褥里。
    金澍将浴巾送回浴室,又去倒了杯水,将外面的灯都关了,走进卧室,反手关上门。
    应枫躺在床上,蒙得只剩一双眼睛,直直看他。
    金澍走到床边,杯子递给他,温声道:“喝点水。”
    “嗯……”应枫撑着坐起来,金澍却直接把杯子递到他嘴边,竟然是杯子也不要他自己拿!应枫作为资深脑残粉,这些年没少做梦,也常跟群里小伙伴一起讨论,哥哥如果谈恋爱会是什么样子的?
    大家一致认为,哥哥谈恋爱的时候一定也会特别冷酷俊帅!
    他们愿意为哥哥端茶倒水!他们也愿意伺候哥哥!
    谁料……金澍谈恋爱了,竟然会是这样的……
    应枫喝水,偷偷掀开眼皮看金澍,金澍一直在看着他,自然就对视了。
    应枫离开杯子,小声道:“不喝了……”
    金澍点头,就着杯沿也喝了几口水,将水杯放到桌上,关了大灯,打开落地灯,也坐上床。
    床上只有一条被子,应枫将自己裹得很紧,分不出更多给金澍。
    金澍拽了拽,他才松开一些,金澍也盖上被子,将灯调暗,顺势躺下。
    两人之间隔着些许距离。
    房间内忽然变得寂静,隔着一道门,金贝贝的胡桃夹子敲了五下。
    他们竟然胡闹了两个小时。
    他们干啥了啊?
    应枫觉得他们啥也没干!
    金澍应当也是想到了这点,说了句:“竟然已五点。”
    “嗯……”应枫认同。
    响起布料摩擦的声音,金澍往他靠了靠,应枫回头,可以清晰看到金澍的双眼。
    从未想到真的可以有这样一天,哪怕亲成那样,在浴室里也慌乱过了,应枫还是觉得自己在做梦。他看着金澍的双眼,不由问出口:“你是真的喜欢我吗?”
    金澍没出声。
    应枫感慨:“真的好像做梦啊。”他还问,“你,是什么时候喜欢我的啊?”
    可是金澍还是没说话!
    应枫有点慌了,不会压根不喜欢吧!也是啊!约炮横行的年代,亲一下算什么啊!他更慌。
    他最慌的时候,金澍望着天花板,幽幽开口:“当我第一眼看到你的时候。”
    金澍回身看他,与他对视:“当我第一眼看到你的时候,我就喜欢上了你。”
    ………………
    这是当面表白吗?
    应枫觉得自己的心跳仿佛立刻停止。
    他木讷地看着金澍,金澍再往他靠近,问他:“你呢?”
    “我,我——”应枫“我”了半天,“我”不出下句来。
    “什么时候喜欢的我?”
    “我,当我看到你的第一眼,一首歌的时间,我,我就喜欢你了。”应枫说得很忐忑,但他想,金澍反正不知道他们真正相遇的时间,应该听不明白,一首歌的时间也可以用来形容时间很短,还很浪漫呢!
    实际金澍特别明白。
    他十六岁的时候不懂喜欢,他要承认,应枫消失后,他才明白,除开每次在人群中对那个跟随自己男孩身影的捕捉,以及只会对那个男孩绽放的笑容,这一切叫作“喜欢”外。
    第一次看到那个男孩子时,自己流连的眼神与之后的莫名跟随,就已是“喜欢”。
    忽然落下的大雨里,应枫就那样及时出现,还刚刚好站在他的视野中。
    那一瞬间,雨中及时而来的陌生男孩就已俘获他的喜欢。
    应枫生日那天,他是要去赴约的。
    尽管当时他还不知这叫喜欢,但是他拒绝不了应枫的任何话,他甚至还精心准备了生日礼物。
    只可惜,阴差阳错,他终究晚了一步。
    想到往事,金澍心中到底难过。
    他本不必出道,一则的确是因为想要赚钱,而他当时年纪小,不想靠家里,他在国内没有任何认识的人,没有任何人脉,他连学历都没有,尽管他学得比任何人都多,这是他快速赚钱的唯一办法。另一则原因,也是想现在众人面前,他希望应枫能来找自己。
    当时,他还在疯狂找着全国叫“应枫”的人,也还存有希望,以为自己能找到。
    出道,也是多条路子。
    找了一年,找遍了每一个“应枫”,他才发现,应枫真的丢了。
    他找不到了。
    那一年他对他的事业也始终不上心,过得有些浑浑噩噩。
    也是确定的确找不到应枫的那天举办演唱会,他不该迁怒他人,他也的确看不得粉丝被欺负。极度绝望下,他跳下舞台,亲手葬送了自己的未来。
    颓废一年,他还是选择复出。
    依然是为了应枫。
    他不能放弃。
    他想,他一定会找到应枫。
    等到金贝贝出生后,为了这个小生命,他则再也无法离开这个圈子。
    他不仅再也无法离开,他开始意识到成熟与冷静的重要性,更明了金钱与地位的作用。在这个看似有他家的国家,他其实什么也没有。
    除开工作,他的人生似乎也就剩了两件事:找到应枫,养大金贝贝。
    可是金贝贝的确是快快乐乐地长大了。
    应枫却来得太快,走得也太快,他仿佛这辈子都找再也不到他。
    他常常觉得那三个月是场幻境。他对于应枫的认知,除了他的生日是九月十号外,就再没了其他。应枫给他的消息都是假的,电话号码打过去是女孩,应枫甚至也不是他自己所说的南安理工大学的学生。
    金贝贝又来得实在突然,若不是金嘉月告诉他,他根本不知道在那个他曾经出生的地方,有个他的儿子亟待出生。
    他知道的时候,根本不希望金贝贝出生。
    与他一样命运的儿子,何来出生的理由?
    但他不可能跟他父亲一样,将自己的儿子视作物品,他不可能狠下心来,杀死已成型却还未出生的婴儿。跟所谓的父亲大吵一架后,他跑到国外,找到金贝贝孕育的地方。巧的是,金贝贝的预产期本就是九月,金澍要求出生日期是九月十号。
    当时,金澍想的是,若能平安出生,就当是天意,他会让他的孩子快乐长大。若不能平安出生,也是天意,老天爷不让他来人间受这趟罪。
    都是天意。
    最后,金贝贝平安出生。
    与应枫同一天的生日。
    金贝贝出生后,抱着软软的小身体时,金澍其实也是有点高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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