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节

    沈宇这话出,江小芽心头莫名一跳,元通心一沉,抬头看向沈宇,脸上却是满是意外,忙道,“大少爷,这丫头没学过什么规矩,怕是……”没说完,被打断。
    “你放心,我不会平白要。”说着,从袖袋里拿出一个小药瓶,递过去,“我用这个换。”
    看着沈宇手里的药瓶,元通眼底极快的划过什么,脸上却是疑惑,“大少爷,这是……”
    “你家公子最需要的。”沈宇将药瓶递过去,不急不缓道,“有了这个,杨文喂元墨吃下的毒药自然迎刃而解。用这个换取一个丫头,不知够否?”
    一个是主子,一个是丫头,孰重孰轻,还用比较吗?如此……
    江小芽拎着包袱坐在马车上,心里:她好像又立功了。
    她都被发配到猪圈了,还用她自己给元墨换取了解药!
    这牺牲奉献精神,达到了江小芽从未想过的一个高度。
    因为没人权,没说话权,她一不小心把自己活成了圣母玛利亚了。
    看江小芽坐着发呆,沈宇开口,“刚送给你的礼物可带在身上了?”
    江小芽听了,在包袱了摸索了一会儿,抬头,“回少爷,奴婢一激动好像把它忘在元家了。”
    听言,沈宇嘴角似垂了一下,随着温和仁厚道,“无碍,等到了州府再买一个给你。”
    “多谢少爷。”
    满脸感恩,心里:怪异!十分怪异!
    沈宇对她的这份看重,是江小芽不能理解的。
    这么中意她一个小丫头的理由,到底是什么?难道真只是她够机灵吗?本能感觉不是这样。
    因为,她还没机灵到让人一眼惊艳的程度吧!
    江小芽想着,垂眸,中意她的真正理由是什么总是会知道的。只希望不要太坑!
    另一边……
    在沈宇带江小芽离开后,元通既马上派暗卫去给元墨送了信儿过去。
    暗卫动作很快,傍晚时分,既把信函还有一物件递到了元墨的手里。
    看完手里信函,元墨神色淡淡,未见丝毫起伏。
    沈宇既对就江小芽起了心,那就一定会有所行动,只是沈宇动作比他预料的稍微早了一点。
    由此可见,沈宇对江小芽是真的很中意。
    想着,看一眼手边的盒子,“这是什么?”
    “回主子,是沈宇送给江小芽的礼物。走时,江小芽忘记在了元家。”
    礼物?
    元墨拿过盒子,伸手打开……
    两只珠花,做工精致,粉嫩可爱,女孩子应该都喜欢。
    元墨拿着翻看一下,丢下,“真难看……”
    第五十三章 嫌弃
    “小芽姑娘,这是你的屋子,以后你就住这里,如果缺什么尽可对我说,大少爷宅心仁厚,从不苛待身边人。”
    “多谢大少爷,多谢周管家。”
    “不用这么拘谨,你叫我周大哥就行。”沈宇身边的得力小厮周行,看着江小芽稚嫩的小脸满是友善道。
    “多谢周大哥。”江小芽从善如流。
    周行笑了笑,“坐了这么久的马车你也一定累了,先歇息一下吧。”说完,转身走了出去。
    走出屋子,看一眼站在屋内江小芽,看着那娇小的身影,眼底漫过一抹异色,似叹息,似惋惜,更多却是淡漠。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命数,是幸或不幸,都看自己最后的造化吧!
    只是,到至今为止,来的这个院子,住进这件屋子的小丫头,最终结果都是一样,没有一个有幸逃脱。想来,这个也不会有什么不同。
    周行想着,转身离开,反正这些都不是他该管的,也不是他能管的,他的任务就是做好少爷交给他的事,其他的都与他无关。
    暖房,锦被,屏风!
    干净,细致,这布置……确定是给丫头住的?沈府下人的住宿条件都这么好吗?
    这房间,一般人家的小姐住的怕是都没这么好吧!
    看着,江小芽心里暗腹:这房间让她证实了,她的感觉没错,沈宇特地去元家把她要来,不是单纯的要她端茶倒水做丫头这么简单,肯定是有别的目的在其中。
    只是到底是什么,现在还看不透猜不出。如此……
    江小芽把包袱放下,静观其变吧!
    沈宇带了一个小丫头回府,这事儿很快在府中传开。
    州长夫人(李氏)知晓,眼皮不自觉的跳了跳,随着叹了口气,故作随意道,“宇儿这孩子就是心太善,看到小小的女娃就被家人卖了给人做丫头,总是于心不忍。”
    一旁齐嬷嬷听言,忙附和道,“夫人,大少爷这是宅心仁厚,看不得人吃苦受罪。”
    李氏听了,扯了扯嘴角,“他是好心,可惜那些丫头却没有一个知道感恩的,总是翅膀硬了就想飞走。”说着,按按眉心,颇为无奈道,“罢了,随他高兴就好。你先下去吧,我有些累了。”
    “是,老奴告退。”
    齐嬷嬷退下,李氏眉头瞬时皱起,“又带了一个丫头回来吗?”呢喃着,先到过往,脸色变来变去。
    从十二三岁到现在,八年的时间,沈宇带回来的丫头,没有三十个也差不多了。
    光是在十五岁前,两年的时间他都带回来了十多个。之后,人长大了,沉稳了才开始收敛。而这两年,他几乎不往府里带人了,怎么现在又……
    李氏想着,凝眉,嘴巴紧抿,面色凝重。
    但凡沈宇带回来的丫头,没有一个活得长的。
    长则三个月,短者十天,人必出事儿。
    最初,李氏未曾多想,只当那些丫头短命。可是后来……
    人不是突然失踪了,就是突然暴毙而死。那么多丫头均是同样结果。
    如此,难道都是那些丫头自己短命吗?一些事至今不敢探究,不敢深想。但,却可以肯定,那些丫头的死必然有猫腻。而沈宇带她们回来,或许根本就与心善完全无关。
    想此,李氏无意识拽紧手里帕子,心里满是不安。
    沈忻已经变成这样了,沈宇可不能再出什么事了。
    翌日
    清早,看着穿着一新的江小芽,沈宇眼里溢出满意色。
    褪去了那一身粗布衣,换上一身粉嫩鲜亮的翠绿色裙子,再配上那两个花苞头,让整个人显得分外可爱。
    “不错,不错!看来秀色衣坊老板的手艺又精进了不少。”
    衣服颜色选的不错,样式也好看,很好的把一个女娃这年纪该有的鲜嫩都展现了出来。就是,江小芽太瘦了些。
    不过,假以时日,他一定会把她养出肉来。养的犹如一颗鲜嫩嫩的小樱桃一般,娇艳可人。
    沈宇想着,眼底划过一抹期待,嘴角笑意渐浓,看着江小芽,柔和道,“小芽,你的名字是谁给你取的?”
    “回大少爷,是我爹爹取的。”
    “爹爹?你说的是江家?”
    “是。”
    怪不得这么粗鄙俗气。
    “我给你改一个名字可好?”
    “单凭少爷做主。”
    听说,在古代被主子赐名是光荣的,是该感恩的。如此,她自然也要入乡随俗,感恩接受,不能发表自己主见。
    沈宇静默少时,起身走到书案前,大笔一挥,三个字落下。
    “这个名字如何?你可喜欢?”
    江若蝶!
    看着上面名字,江小芽:没有很俗,只有更俗。有种花蝴蝶的即视感。
    “大少爷,奴婢不识字。”
    “哦,我把这点忘记了。”沈宇说着,点点上面三个字,一字一顿,念,“江,若,蝶!如何?好听吗?”
    江小芽弯了弯嘴角,努力让自己眼睛里闪出星星,“真好听,奴婢一下子感觉自己五彩斑斓的。”
    沈宇:……
    五彩斑斓?!
    这几个字,让沈宇瞬时觉得手里的名字也变得恶俗起来。
    另一处……
    江若蝶?!
    看着手里的信函,看着上面的名字,元墨:“真难听。”
    毫不掩饰自己的嫌弃。
    嫌弃过丢下手里的信函,关于江小芽一句都没多问。
    一边暗卫听了,垂首,感觉有些奇怪,以前主子对沈宇,无论他做什么,主子从来都是不予置评。而现在,无论沈宇做什么,主子都是嫌恶。这反应,说明什么?暗卫一时不懂。
    沈府
    “小芽,我听说,你厨艺很好?可是真的?”
    江小芽听言,眼帘微动,听说?
    是听说?还是特意打探过?
    心里思索着,嘴上恭敬道,“回大少爷,奴婢只是略懂皮毛,说不上很好。而且,奴婢也只是会做几个菜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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