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节

    褚襄:啥?
    谢知微在频道里发出惊天动地的大笑:“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他妈的!褚襄要不是力气不够,绝对一脚一个踢出去——你们是怎么做到满脑子黄色废料的同时,还表面这么清纯的???
    两个银鹰坐在车里,两双眼睛明晃晃地透露着坚决——国主放心,我们会看好先生,不让任何人碰的!
    有了个当地导游,不需要他们走走停停在沙漠里辨别方向,很快,他们的目的地就到了。
    苏玛爽朗地说道:“欢迎来到大都!”
    窗外,地平线上出现了一座宏伟的城市,远不是褚襄初闻“大金帐”时想象出来的帐篷聚居区,沙漠的子民与恶劣的环境斗争,但也发展出了繁荣不息的沙漠文明。整个城市坐落在一处绿洲之上,有河流环绕城池,远看像一个大型沙盘沙雕,建筑物以沙色为主体,点缀白色墙壁,有一股浓郁的异域风情。
    既然是这样,他原本的计划,怕是需要推翻重来。褚襄本来是想,简单粗暴点,搞起大漠部落间争斗,之后任这帮沙漠民族内部消耗过度的战斗力,便可以为唐国赢得边境暂时无忧,等平了另一侧的乱七八糟,再腾出手料理,现在,褚襄有了其他想法。
    他要的从来不是称霸天下当个土皇帝,所以,面对一个井然有序的城市,他不会直接下手,让此地简单地陷入烽火狼烟。
    他忽然撩起车帘,瞧了一眼苏玛队伍后面,那个冲他道过谢的奴隶青年。
    然后,褚襄有了新的、更好的计划。
    他想要一个,不再有镣铐的大漠。
    第63章
    这叫苏玛的贵族小公主一路领着褚襄, 还非要自己挤到他马车旁边, 虽然人没爬进去, 但时不时敲车闲聊, 极其自来熟,甚至她把银鹰和赤鸢们都挤得队列不整——因为她还带着一帮子仆从。
    褚襄就靠在车窗边,小公主跟他说话,他就答,但实际心不在焉, 在想些其他的事儿。
    小公主说话是真没心机, 但褚襄也没太从她这儿打听出什么来,想来大漠的贵族们都拿她这种贵族女孩当吉祥物一般的东西, 谁能把真正军机秘密讲给吉祥物呢, 吉祥物也记不住啊。所以聊天就成了纯聊天,谈谈人生理想和风土人情,褚襄还提了一句他们的学校。
    苏玛相当惊讶:“你咋能让奴隶上学呢,奴隶可笨了,啥都学不会的,你这样多冤枉。”
    褚襄笑了笑, 没说什么。
    “天神派出祂肩上的鹰,让神鹰把知识撒到大地上来, 神鹰来了, 瞧见天神的儿女向他献上了最好的肉, 于是他很慷慨, 但是在这些人中, 有的人两手空空,做这献肉的样子,试图蒙混过关,神鹰责罚了他们的贪婪愚蠢,没有给他们任何东西,所以他们是蠢的,是不能被教育的,世世代代都得当奴隶,受到首领的约束和保护。”苏玛认认真真地讲,仿佛自己就见过一样。
    大车厢的一角,苏靳和朱九就端坐在那儿,褚襄看了他们一眼,想起用了两天就能熟练使用手语对话的银鹰战士们,又不说话,还是对苏玛笑了笑。
    不过苏玛还是说了点有用的东西,大约那也没被当成什么机密——
    “前些天,大金帐开会,因为南边丘陵挖出一种能点着火的怪水来,我哥哥他们也都去瞧过,族里大巫讲,那是天神赐的宝物……”
    她说这个的时候,褚襄倒是心念一动。
    “知微,会是石油?”褚襄觉得自己小小激动了一下,他离开唐国的时候,蓝珏正在全国征集工匠,褚襄看过那些搞“机关术”的能工巧匠,再加那么一丁点推动力,“偃师”、“机关术士”就能顺利转职成为“工程师”、“科学家”,城防上头基础的火炮已经有了,有心去做,火枪还会远吗?虽然光能武器这种隔着一个文明等级的产物是不可能了,但挖挖煤矿搞搞石油,炼炼钢铁发发电,在战争大背景里,军需科技被疯狂需求,这股强大需求的推动下,科技树能往前长好长一大截!
    谢知微说:“极有可能,我目前尚未在这个星球发现新的元素,那么出现我们已知资源的概率还是非常高的,石油是很容易开发利用的综合能源,如果漠北这边真有浅层石油,那是相当好了。”
    “行行,列到计划表里去!”褚襄满意地点点头。
    “对了褚郎——”他们这儿姑娘喊人,一口一个郎,也不知道是不是普遍叫法,苏靳和朱九也不大知道,他俩是奴隶,哪里接触过上层贵族女儿,苏玛从窗边露出头来,“我听来往客商说过唐国,唐国国主出身低,若是他不好,你就到我们这儿来,我以后是大金帐的女主人,我让古牧哥也封你当……那个什么来着,国师!”
    褚襄手抖了一下,脸上的笑容差点没挂住。这句话的槽点不止一个,首先……那位据说就要成为漠北新王的先生,您叫什么?
    ——那种毛很长,体型很大,头发挡眼睛的巨大宠物狗?
    褚襄不动声色地咳了一声,这个世界应该是没有古牧狗的。
    但不可控制地,褚襄默默脑补了一个体型雄壮、毛发旺盛、但吐舌头的壮汉。
    漠北现在的情况并不比沙漠之外安生,外面诸侯国打仗闹事,大漠里各个部落也是那一套手段。但历来,有狂热的鹰派,就会有一团和气的鸽派,剩余的各个部落,在大金帐里设置了长老会,有拱立古牧为大漠王的意思,并且隐约已经提出,各个其他部落首领自动成为长老,与大漠王共同议事。
    苏玛所属的那一支,便是其中最积极的鸽派了,她的哥哥苏鞅已经提出,要把最爱的妹妹嫁给古牧,到时候,他们必然全力支持古牧成为大漠王。
    ——所以实际上,苏玛也才刚见过未来夫婿一次而已。
    “你喜欢你的古牧哥哥吗?”褚襄忍不住问了一句。
    苏玛回答:“当然喜欢啊,古牧哥哥打架特别厉害,他一个人就能去大漠里打一头成年的金鬃狮子回来,他说要用金鬃狮子的毛给我做婚服的领子!他还让我玩弓箭,我哥给的比如他这个好看!”
    褚襄点点头:“嗯,是好看。”
    十几岁的、无忧无虑的贵族女孩,根本还不懂得她面临的是什么。家国大计,刀枪剑戟,战场是个绞肉刀,绞动无数英灵,也绞得人心暗无天日,褚襄最不喜欢的,便是这种“联姻”,所有的历史经验都证明,联姻换不来和平,只不过处于时代漩涡之中,自然没有隔着一本史书看得清楚罢了。
    眼看就到了大都,苏玛不懂规矩,好在她身边的仆从并不是摆设,银鹰与赤鸢加起来两百余人,自然不会被安排到王城之内,跟随褚襄进城的,只有白家四姐妹,苏靳、朱九以及柳莺。
    只是进城的时候,苏玛莫名地瞪了柳莺一眼,敌意不知从何而来。
    褚襄没太在意小公主的奇怪脾气,瞧了一眼,说:“莺莺啊,指甲很好看。”
    柳莺一副正气凛然的模样,打着报告回答:“学校里,大家都爱用褚先生用的色号!”
    褚襄:“……”
    谢知微猖狂大笑:“哈哈哈哈哈——一代舰长,独领风骚,成为新世界美妆第一人。”
    褚襄:“我是被逼的!”
    他们是来访使团,被以及高规格迎入了王城,但侍从却遗憾告知:“首领并不在城中。”
    这并不是下马威或者故意轻慢,古牧的士兵正在从战场赶回的路上,半月之前他们平了一个激烈反对大金帐的部落,或许只等他们回来,古牧和苏玛就要举行婚礼——如果古牧并不反对长老会成立的话。
    “苏玛,你不担心古牧哥哥受伤的?”褚襄瞧着无忧无虑的小姑娘,忍不住心也软了。
    苏玛蹦蹦跳跳,摇着头:“不担心,古牧哥哥有天神的武器在手,这次出征,古牧哥哥亲自带兵,天神神威所过,当然不会被轻易伤害!”
    天神的武器——所以,那并不是什么掉下一颗大流星这种只能看不能用的天象神话?
    苏靳比了比手势道:的确,古家的跶青部落并非大的部族,却短时间内崛起,突然连许多大部族都打不过他们,以至于属下对古牧的资料情报掌握较少,我们与国主还在漠北的时候,古牧名不见经传,并未有如此声名赫赫。
    从整个城市来看,古牧或许并非传统意义上只知道砍杀的大首领,他惊讶地发现城中百姓淳朴和善,都很敬佩领袖,他们敬爱地称呼他为“天神之子”,有画师悄悄绘制大首领的画像,卖给孕妇,说是贴在床头日日看着,未来的孩子像天神之子一样优秀;不看迷信部分,民间的卫生、用水、医疗都井然有序,识字率也不错,比原本西唐还高,因为不耕地,不少民众都学了各国文字,以方便经商;街头甚至还有流浪乐手,文化气息也很好。
    有贵族坐着豪华马车走过,车上有黑色皮肤的女奴隶正在为主人端饮料,普通人家的母亲领着儿子,送他去学习识字。
    乱世出英豪,这看这些,足以见得古牧并非凡俗。
    那么接下来需要警惕和怀疑的,只有古牧手中,所谓的“天神馈赠”。
    使团在驿馆下榻,只等了两天,王师回朝,古牧带着大军与战利品归来了。
    褚襄也得以混在大漠各族贵族当中,去迎接这位传说中的天神之子。
    古牧长得确实有点古牧,他高大强壮,皮肤被大漠的烈日晒得黝黑,肌肉发达,上身成倒三角状,肩膀宽阔,腰背挺直有力,大漠部族的战士不倚重护具,于是一身肌肉明晃晃地秀出来,看得褚襄相当羡慕。
    走得近些,可以看到他英停的鼻子,天空一样蓝色的眼珠,头发绑着辫子,点缀了兽类牙齿做成的头饰链子,野性,但野性得非常吸引人。
    只不过,吸引褚襄目光的并不是他的脸,是他的腰。
    那里有一把弯刀,还挂着血迹,要到旁边别着另一样东西。
    “知微,那是不是我的配枪?”
    “……信号波段对接成功,芯片控制权重新载入,枪械处于低能状态……是的舰长,那是你的配枪。”谢知微回答,“我知道你更喜欢用刀,但也不能一扭头不认识自己的枪啊,好歹是工程部研发的舰长特供。”
    褚襄看着走过来的高大男子,下意识地露出优雅又端庄的微笑。
    但他心里默默吐了个槽:你好,儿子。
    第64章
    但是只有一把枪, 是不太可能造成声势浩大的坠地效果的。
    这是工程部出品、只为星舰舰长配备的特制光能枪, 在星际中它的仪式作用大于实际作用,因为星空并不是一个可以肉身上阵的战场,在穿戴外骨骼与飞行翼或者驾驶机甲之后, 适合使用的枪支远比这支配枪大。但尽管如此,它依然使用最高规格的材质, 内部配有芯片,可以由舰长极其搭档ai远程操控与锁定,外部有隔热防火、防辐射以及保温涂层, 穿过大气层坠落的话,它几乎都不太能摩擦出多少火花。
    那把枪不到一位少女的手臂长,轻薄优雅,是单手手木仓,能量池储蓄不了多少能量,基本几发就空——因为它们不是被设计来对敌的, 而是星舰舰长们留给自己,以防万一, 在关键时刻用以销毁联邦机密——有一些地外文明来客不怀好意,且有着相当“奇幻”的能力——比如精神探查。
    那些异星物种能“读取记忆和思维”,它们在与联邦星际舰队交手的时候,曾经生擒一名高级指挥官, 不需拷打, 精神力触手直接获取了这名人类大脑里的全部资料。
    从那之后, 星舰舰长配备这种造型华丽漂亮的小巧武器, 能量不用多,坚固就好,能陪着舰长在最恶劣的环境奋战到最后,然后在精神力触手触及联邦机密之前,一发射击,就足以让能指挥母舰舰队的整个大脑被高能射线汽化到无法修复。
    舰长们管这把武器叫做“最后防线”。
    理所当然,黑洞扭曲的空间与时间没有摧毁这把守护舰长最后尊严的武器,现在它挂在一位大漠战士的腰上,有那么一丁点画风不对头,但褚襄看见它,恍如隔世。
    谢知微形象地评价:“如同长期裸奔之后重新获得心爱的底裤,舰长,你看着它的眼神会让蓝国主激素紊乱,醋海生潮的!”
    “知微,如果你去念星舰学院,你的修辞学一样得挂科。”褚襄回答。
    他们两个的万千思绪只在频道里飞快闪过,然后,什么异样都没有被人发现,古牧也不会察觉到,他腰上那把“天神的恩赐”已经偷偷摸摸被另外的意志力链接。
    谢知微只热爱cos刀灵,所以枪就只是普通武器,里面的芯片可以被舰长与搭档ai控制,所有光能武器都有标配的芯片控制权,以防止被其他人不当使用,只不过这种链接需要一定的有效范围,并且不算太远,最多几百米,而不像舰长和ai的链接,可以跨越几个星球。
    而且褚襄在驾驶龙雀号自爆的时候,没有锁上这把武器,所以它落在这个意外的世界里,被捡到它的大漠少年当成了什么新奇宝贝——那也的确是新奇宝贝。然后,那把枪上除了能量指示灯,就只有一个开枪按钮,随便戳戳就能发现使用方法,少年很幸运,他第一次试验成功的时候枪口没有对着自己,于是顺理成章,他掌握了这件高等文明的武器,所向披靡。
    “舰长,联邦xian法规定,我们不能让高级文明科技产物,被次级文明生物使用和拥有,根据星际舰队制度的第一章第一条,红色应急任务启动,您需要立刻收回这件武器。”
    文明是分等级的,但是电气时代没有比农耕文明等级高,它们都属于一级文明,所以褚襄完全不需要畏手畏脚,他可以坦荡地从谢知微的档案库存里翻出蒸汽机的动力学原理,然后交给当代工程师去研究,这不会从宏观上改变文明进程;但当行星上的生物开始能够开发全部的行星资源,并且开始掌控所拥有的恒星,文明等级开始被提升,二级文明的航天器已经可以自由进出行星系,等文明到达三级,曲速引擎让空间折叠、时间压缩变成可能,他们的征程开始进入第二、第三、第四宇宙象限,甚至更远的深空。
    这把枪属于三级文明产物,一旦落入当地人手中,就如同森林里的猴子忽然掏出坦克车,但猴子只知道吃香蕉,所以开着车去取香蕉的后果就是——它会违背自然规律,干掉自己的同类、生物链上级下级、摧毁整个森林生态,包括它自己。
    而银皇后iii不同,那把刀虽然拿在蓝珏手中,但它实际上仍然属于舰长和搭档ai,而非表面的持刀人蓝珏——没有这两位为他开放临时权限,蓝珏连拔刀都拔出不来呢。蓝珏无法真正理解这件武器的奥秘,也永远不会发现藏在其中的ai谢知微,不论褚襄与蓝珏相爱到什么程度,他都不会为蓝珏介绍和讲解谢知微,因为龙雀舰长依然遵循星际联邦的最高xian法。
    此刻,舰长的系统当中出现了加红加亮的任务标志,这不再是褚襄的个人小兴趣,这是星际联邦法律规章对星舰舰长下达的任务。
    龙雀号舰长,少将褚襄,接受指令。
    他依然垂首静立,面带优雅笑容,在古牧到来时,以唐国使节的礼节向他问好,但低下的头颅隐藏住的是星舰舰长的目光。
    无数种任务方案被提出又推翻,他需要拿回那把武器,并且是永远拿回。尽管他不怕古牧突然翻脸开枪,因为他才是枪支正主,他可以锁定那把武器,让它一个火星都发射不出来,但古牧的大军可以在这儿将他当场撕碎,在这之后,失去主人的武器不再受到控制。
    所以,硬抢回来是第一个被毙掉的下策。
    褚襄微微扯动嘴角——天神之子,巧了,外头的人管他叫什么来着?虽然褚襄觉得又二又俗,但是……荧惑星君,我好像是个星君来着,我亲爱的儿咂。
    “不知唐国贵使不远千里来到大漠,是有啥要紧大事吗?”古牧一张嘴,居然还字正腔圆,没有苏玛那种搞笑又可爱的小口音,他开口说话,声音低沉雄浑,但又威严而危险,他并不是“古牧”那种宠物犬,他是蛰伏伪装的头狼。
    但头狼没有亮出利爪尖牙,他状似友好地露出笑容来。
    于是,各种合理推测很快闪过,褚襄张口开始胡说:“我奉我国国主之名,来为旧友贺喜。”
    “嗯,那真是多谢,但尚还不算完,东边几个牧马部落盘踞着一个不大但也绝不小的绿洲,决绝加入大金帐,并且他们在周边大肆劫掠,鲸吞一切能够触碰的财产,祸害了很多部族了。”古牧叹了口气,还擦了擦汗,好像是因为征战而感到疲累,“今晚大金帐会举行庆功宴会,本王这次侥幸赢了,晚上你可得好好来跟我们喝几杯,尝尝咱们大漠的烤肉啊!”
    “那当然。”褚襄从善如流。
    几句话,褚襄得到了更多信息,古牧认识蓝珏,这些年大漠一直是中原王朝的流放地,蓝珏在这儿长大,而且听古牧的语气,蓝珏在他心里的确算得上他“朋友”。
    “舰长,你觉得这个人有可能加入?”谢知微管褚襄和蓝珏的志向叫做“建设新社会的小目标”,他们那帮人被谢知微戏称为“改革先驱刺头小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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