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节

    黄小天语气严肃起来:“对,这可是大事。”
    程海道:“赐生者,赐养者,赐成者,才可赐名。名号不是随便起的,往往都是父母或是师父所赐的。有名后方可有我,这才有了立足世间的身份。小金童,这只灵貂和你极有渊源,它是你的仇家怨气和阴毒所化,附着你身上二十来年,算是你的骨血,说你是它的赐生者也不为过。”
    我想了想说:“它是灵貂,皮毛是黄颜色的,和黄小天也有渊源,那也姓黄吧。”
    黄小天没反对,只是“嗯”了一声。
    “随口来吧。”程海说:“要的就是无心和有心之间。”
    “那就叫黄羽吧。”我说:“简单点,还朗朗上口。”
    黄小天赶紧道:“小名我起,叫小毛。”
    我不同意:“叫什么小毛,不好不好,还不如叫球球。”
    我掌心的灵貂“唧唧”了两声,似乎挺满意。我心念一动,尝试着和它沟通,在心里问它,你对这个名字满意吗?
    那灵貂“唧”叫了一声。我顿时大喜,有点意思。
    程海和稀泥:“这样吧,一人取一个字,叫毛球。”
    灵貂又叫了两声。
    黄小天不太满意,还是迁就了:“行吧,咱们赶紧找地方出去。”
    毛球叫着,能感觉它在蠕动,似乎指着方向。黄小天告诉我怎么走,我摸着洞壁,端着毛球,慢慢向前走。
    走了没多远,感觉出了洞窟,回到了进来时的墓道。走着走着,忽然听到身后有女人低低吟诵经文的声音。仔细去听,声音出来的方位,正是刚才装满棺材的墓室。
    黄小天和程海同时说:“快!回去看看。”
    我赶紧掉头,扶着洞壁又走了回去。刚进到墓室,只听黄小天倒吸口气:“壁画全换了,不再是何仙姑撑船。”
    “那是什么?”我问。
    “不知道,全是经文。程教主,你认识吗?”黄小天问。
    程海道:“我也认不出来,这种文字很古怪,从来没见过。”
    我摸了摸手机:“我可以照下来,咱们回去慢慢分析。”我正要掏手机,墓室中传来了女人诵读经文的声音。
    声音很特别,听不出这个女人是什么地方的口音,十分中性化。声音如同浪潮一般奔涌而来,在墓室四壁形成了重重叠合,又奔流而去,如同大水一般在室内冲击。
    我越来越呼吸困难,情不自禁松开手,毛球从手里掉落。我抱着脑袋,痛苦到了极点,捂着耳朵,这些经文像是能穿过耳朵直接到达神智的最深处。
    我听不到别的声音了,黄小天和程海似乎都消失了。
    我摸索着,在地上爬,用手摸到洞壁。洞壁像烙铁一般烫人,烫的手心巨疼,似乎冒出了白烟。我疼得惨叫一声,缩回手,猛然睁开眼。
    这时候的我已经失去理智,忘记了在这里不能睁眼的规矩。
    眼睛一睁开,就看到一道白光,光亮中出现似真似幻的一幕,一个女人正在黑森森的屋子里拿着刀,她看着对面的镜子,刀光闪亮,刀尖对着自己,似乎要自杀。
    这一幕是凭空出现的,周围都是光,使得这个女人的动作显得极其缥缈和遥远。
    我正待细看,白光淹没而来,吞噬了眼前的一切,剩下的事我就不知道了。
    不知过了多长时间,我被冻醒,风很冷。模模糊糊睁开眼,眼睛被光亮刺激得又迅速合上。
    我已经好几天没怎么用眼睛了,现在完全不适应。周围很静,只是风大,我尝试了几次,终于睁开眼,看到是黑天,满天的繁星点点。
    我暗暗舒了口气,幸亏是黑夜,如果是白天,我这么冒然睁眼,非瞎了不可。
    对了,这是什么地方,感觉不像是八仙洞。
    我向四周看看,周围都是杂乱的树木。身后是一座高崖,我在悬崖的底部,空气里弥漫着沼气的味道。我尝试着站起来,试了几次都没起来,泥巴非常松软。
    我有些明白了,我这么一睁眼,好像是从八仙洞里出来了,现在又回到了山里。
    我喊了几声黄教主和程教主,他们都没有回话。我赶紧摸摸腰间,这一摸全身都凉了,随身携带的怀表已经不见了。那里可是黄程两人的信物啊。
    我摸摸兜,倒是有手机,用手机的光亮照着地面。找了一圈没有找到。
    这地方一眼看过去,是无边无际的树丛,现在我在茫茫的大山腹地,背包都丢了。我留着电话也没用,打电话出去,营救的人也不知道我在什么地方。
    正害怕的时候,忽然脖子痒痒的,有什么东西攀到了耳朵上。我摘下来看,手心是个鸡蛋大小的黄色小动物,毛茸茸的十分呆萌。在毛里露出两个黑芝麻大小的小眼睛,看着我。
    我摸摸它的小脑袋,这小东西十分受用,在我的掌心打滚。我喊了一声:“毛球。”
    它立马站起来,摆了摆屁股,“唧唧”叫了两声。
    我十分高兴,毛球来历不凡,是灵貂,最为难得的是和我心念相通。有这么个小东西在,我的疲惫和担忧少了大半。
    我知道它是灵貂,颇有灵性,便对它说:“毛球,你帮我找一下我的两个教主在什么地方,我的怀表不见了。”
    毛球趴在我的掌心,“唧唧”叫了叫,然后伸出火柴头大小的小爪子,指了指西方。
    第六十七章 毛球
    我顺着毛球指的方向过去,都是灌木丛,走起来十分艰难。好不容易穿过片小树丛,看到地上有条怀表,正是我丢的那个。
    我摸摸毛球表示感谢,毛球唧唧叫着,洋洋得意的样子。我把它小心翼翼放到上衣兜里,它缩成一团,显得很惬意。
    我不再管它,来到怀表前,伸手去捡,左手的手指尖刚碰到怀表壳,心念中突然响起黄小天和程海的声音,他们的喊声痛苦至极:“别碰我们。”
    我一愣,缩手回来。
    黄小天在心念中说:“小金童,你换另外一只手来拿怀表。”
    我狐疑着换成右手,这次顺利把表拿起来。小心翼翼把怀表拴在裤腰带上。黄小天道:“你看看自己的左手。”
    我把左手展开,这么一看就愣了。在左手掌心处隐隐有一行字,像是用热东西烙出来的。仔细看,却一个字都不认识,字形有点眼熟。仔细一想,想起来了,何仙姑的墓室里出现经文声,我无意中把手覆在洞壁上,当时就跟摸一块烙铁差不多,烫出白烟,没想到洞壁上的字居然印在我的手心里。
    “这是什么?”我问。
    黄小天道:“是什么不知道,但我就知道这东西对于我和程教主这样的阴灵有极大的克制作用,你刚才左手一碰到我们,我们就觉得如坠火海,浑身烫的厉害。”
    我有点欣喜:“这到有点意思了。”
    黄小天说:“你先别高兴,这经文虽说能驱邪灵,但也不是白给你的。真仙每个举动都大有涵义,暗合天道。你想想在临出洞的时候,你都有什么遭遇。”
    我仔细回忆一下,想起一幕幻景,有个女人对着镜子,手里拿着刀似乎要自杀。我把这个场景告诉他们。
    黄小天半天没言语,应该是在思考。他问程海:“程教主,你怎么看?”
    程海道:“我觉得幻景里的这个女人应该是何仙姑下一代的分体化身。”
    我点点头:“在逻辑上说得过去。可是为什么让我在冥冥中看到她,有什么含义?”
    黄小天说:“有没有这种可能,这个分体化身要顿悟自己的身份,需要契机,而这个契机就是你!算了,别想这些了,咱们日后留意着吧。既然有机缘,迟早都能碰上,早一天晚一天而已。”
    我对这些没考虑那么多,这一趟八仙洞之行觉得挺赚了。不但拔除阴毒,得到了毛球,还在左手掌印上了辟邪的经文。
    我随身物品丢的差不多,不过有黄程两位大教主在,尤其黄小天,它是黄皮子的散仙,观地气那是绝活,生来就会。在他们的指点方向下,我花了一晚上时间,终于走出大山。
    我没回村,怕引起村民的怀疑,直接到了汽车站,坐车回到了松原。
    我在松原住下来,身上的阴毒虽然拔了,但累积二十多年的虚弱,要养好不是一朝一夕的活儿。找了一家连锁酒店的干净房间,我好好睡了一天。
    半夜睡起来,肚子饿的咕咕叫,身上轻松自在得不像话。以前的身体就像是水泥灌注,又沉又累,干点活就气喘吁吁,而现在身轻如燕,看整个世界都充满阳光。
    我兴匆匆下楼,晚上饭点都关门了,我找到一家24小时营业的超市,买了一堆东西回来吃,饭量大增,吃的满床都是,这个舒坦劲就甭提了。
    第二天我没急着走,中午一个人溜溜达达找了家火锅店,大快朵颐。正吃的时候,只听“唧唧”的声音,毛球从我的上衣兜里探出头来。
    我估摸它是饿了,也不知它吃什么,我拿起一片生菜叶子给它。谁知道毛球看都不看,还唧唧叫着。我想了想,拿起一片羊肉给它,毛球吃了两口,也是不太满意。
    这可麻烦了。它还这么小,以后真要养大了,喂它吃什么呢。
    心念中黄小天忽然说话:“小金童,毛球为灵物,你不能用寻常东西去喂养它,否则久食人间烟火,时间长了它身上的灵性就会消失。”
    “那应该喂什么?”我问。
    “雪莲、人参,各种灵物。”黄小天道。
    我苦着脸:“上哪找这些东西。”
    “菜谱上就有。”黄小天坏笑。
    我看看火锅店的菜谱,上面果然明码标价人参,那是他们店的特色,所谓药膳底料。价钱贵的离谱,够我平时吃半个月的了。
    听到毛球唧唧叫着,我一咬牙,叫过服务员,让她们上药膳套餐。时间不长,锅底换了,送来一盘小小的人参须子。我瞅着别人不注意,拿人参须子放进兜里,毛球果然抓住,吭哧吭哧啃起来。
    能感觉出它还是不怎么满意,可聊胜于无。我擦擦汗,这小家伙还真是嘴刁,比伺候爹都难。
    黄小天感叹:“这里的人参难怪这么便宜,原来是种植的,最好是找野生的喂养毛球。”
    “我的妈啊,”我瞠目结舌:“野生人参多少钱啊。再说,现在有吗,自然环境破坏这么严重,上哪去买。”
    黄小天道:“以后你如果顺利出堂,认识的人层次会逐步提高,到时候你就知道现在的眼界有多狭窄了。多稀罕的东西只要钱到位,就没有买不着的。”
    “别说以后,就说现在,毛球怎么养啊。”
    “它现在还小,”黄小天对我讲:“这些人参须子,够它吃一个月的。走一步看一步吧,到时候再想办法。我估计一个月以后,你已经可以开窍出堂,到时候挣了钱再说吧。”
    我嘴里泛苦:“我挣这些钱还不够养它的。”
    黄小天道:“你的尽快从以前的老观念里出来,换成新的消费观念,以后花钱的地方多了。努力挣钱吧。”
    我争辩说:“我出堂是为了普度众生,不是为了挣钱。”
    黄小天嗤嗤笑:“你可拉倒吧。普度众生的人要么是大佛陀要么是大财人,没听说一个乞丐去普度众生的。你的能力越大,资源掌握的越多,才能救更多的人。”
    我点点头,也是这么个道理。
    毛球吃了小半根须子,终于吃不动了,缩在我的衣服兜里,呼呼大睡。
    我也吃的差不离,让服务员把人参打包。这些人参我是一口都没舍得吃,全都给毛球留着,不是我不想吃,是确实吃不起。
    事情都办完了,我登上了回家的高铁。等出了火车站,感觉家乡的空气都是甜的。
    黄小天道:“小金童,下一个很重要的工作,就是开窍,也叫打窍。你最好能找到一个可以闭关的地方,没人打扰,至少要一个礼拜的时间。”
    我仔细想了想,别说,还真有个地方,那就是林场禁区后面的木屋。可细想想也不行,且不说如何进山,就算顺利到了那个地方,周围也不太平。鬼堂的那个怪男人或许还在游荡,另外山里很多山猫野兽的,它们打扰也不行。
    先回村再说吧,从长计议。
    我坐车回到村子,一进院子,就看到爷爷在收拾山货。我差点掉下泪,过七十岁的老人了,现在家里家外还靠他一个人忙活。我这样的大小伙子,一点忙帮不上不说,还净给家里添乱。
    我赶紧过去:“爷爷,我回来了。”
    爷爷看到我,十分高兴,他压抑住那个喜悦的劲,拍着我的肩膀说:“好,回来好!赶紧洗手过来,帮爷爷收拾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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