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节

    慕骄阳有很深忧虑,但最后只是“嗯”了一声。
    ***
    慕骄阳回到卧室时,发现她已经醒了,穿着一条白色的蕾丝裙子在试鞋子。
    透过落地镜,他看到了,是一对红色的高跟鞋。
    那种红烈得如火,红得反光,但又不会失了轻佻,在灯光下会折射出异常妖娆的色泽。
    是一对婚鞋。
    专门订做的婚鞋。
    慕骄阳走了过去,并没有像往常那样搂着她的腰和她亲昵。
    “哎,阿阳,你回来啦?去哪啦?我一睡醒就不见你。你给我挑的婚鞋我好喜欢啊!真的是超美!”她一转身就搂着他,亲了亲他的唇。
    见他一动不动只是盯着她的鞋,她说:“怎么啦,阿阳,你好像不开心?”
    慕骄阳握了握拳,又放开,才轻声说道:“乖,我们不要这对。我再给你买一对婚鞋。我让迪奥、香奈儿、纪梵希、菲拉格慕她们家马上送过来,两个小时后就能到这里,她们每个带几百对过来,任你挑,总有你喜欢的。水晶鞋也可以。或者其他你喜欢的品牌也行。”
    肖甜心怔愣片刻,说:“阿阳,怎么了呀!这对我很喜欢啊!jimmy choo工作室也是刚刚送到,我打开就看了一眼就爱上它啦!而且这也是你专门为我去订做的啊!”
    他猛地执起她的手,极为忍耐地说:“乖,脱了它。我不喜欢。那是属于我们的婚礼。”
    那是这么多年来,慕骄阳第一次对她说了重话。
    肖甜心沉默了一下,咬了咬唇,没有动作。她很喜欢这对鞋,也记得游艇那晚,他说过的话,说是花了很多心思专门请jimmy choo根据她的脚部尺寸为她订做的。他说希望她能喜欢。“那晚,你明明说过……”
    她的话被他打断了,他将她往两米长一米多宽的红色软皮沙发上一推,她踩着十二公分高跟鞋失了重心,就跌进了专门试鞋用的沙发凳里,而他已经压了上来就去撕她的白裙子。她本能地抗拒,推他:“阿阳,你干什么?”
    他不说话,只几下动作就将她身上衣服撕了干净,没有前戏,没有缓冲拉下拉链就撞了进去,痛得她咬破了唇。但她没有怪责他,也只当他是工作压力大心情不好,轻轻搂着他肩膀,温柔地说:“阿阳。”
    他想去脱她高跟鞋,可是那对鞋子是订做,和她的脚跟脚踝甚至脚趾,皆包得严丝合缝,他太急脱不下来,而面对她,他已经失去了自制只急着想占有她再顾不得其他。于是将她腿一抓往他肩膀上一压,再度狠狠地贯/穿她的身体。
    肖甜心痛得将唇咬出鲜血,但还是没有吭声。整个过程,他更像是发泄,那对红色的鞋子,闪耀着火光,随着他的动作,也在一下一下地晃动,她身体那么白,白得像最明亮的一团光,而她身下也是火红的丝绒皮沙发,那种红与白的色彩刺激过于强烈,激得他红了眼睛;他就像是有用不完的劲,令她越陷越深,最后那些婉转缠绵的低吟,都从她美丽嫣红的唇瓣里吐了出来……
    他的疯狂,他的强烈,使得她也攀到了最高点,她搂着他紧紧搂着他,俩人在各种复杂又无法诉说的情感里爆发了出来。
    后来她实在太累太困,连衣服都没有穿,就在沙发里睡了过去。是他抱了她回床上。然后他将那对红色高跟鞋包好,扔到了垃圾房。
    当肖甜心醒来时,慕骄阳已经去给她做晚饭了。
    尽管有大厨。但他知道她更爱吃他做的海鲜。
    大厅的宴会依旧在继续,跳舞的人不分通宵达旦。每一个角落里都是演不完的盛世繁华,但他只渴望有她的地方。
    上了五楼,这里很安静,朝着南楼,隔绝了一切的喧嚣繁华,可是当他推着餐车进了卧室,里面空空荡荡没有她。
    慕骄阳在城堡里找遍了,最后在垃圾房找到了她。
    她正蹲在那里,抱着那对红色高跟鞋掉眼泪。
    那对红鞋压在她心房,她抱得那么紧。
    他听见她骂:“慕骄阳,你这个大混蛋。”
    是,他是她口中的大混蛋。但她捧在心上的却是慕教授。
    慕骄阳忽然很想抽一支烟。
    摸了摸裤袋,取出印有奇异花草的盒子,取出了一支烟,点上,他闭上了眼睛。
    闻到烟味时,肖甜心很诧异,一抬头,就看见慕骄阳站在门边,闭着眼睛吸烟。
    她走了过去,勾着他尾指摇了摇,“阿阳,你到底怎么了?”
    慕骄阳睁开眼睛,说:“甜心,对不起。下午弄疼你了是吗?!”
    “你想听真话?”肖甜心对着他勾了勾指头。
    他伏下来一点,她就咬着他耳朵说:“没有啊。你弄得我很爽啊!”
    慕骄阳一怔,忽然低笑了一声。
    她抱着他腰,吃吃笑:“好了。不生气了啊!”
    慕骄阳摸了摸她的头说:“没生气。是我自己发神经!现在神经发完了,就好了。以后不会了。”看了眼她放在脚边的高跟鞋,又说:“这对就很好,是对你最好的祝福。就穿着它。”
    肖甜心虽然不知道他为什么转变这么大,但还是说:“鞋子已经脏了。不必了。我换一双就好。但扔了太可惜,我把它拿回鞋柜去放着吧。”
    “你喜欢最重要。”慕骄阳将她打横抱起,提着她的高跟鞋往卧室走。
    她身上沾了灰,他就给她洗澡。闹得她很羞,谁让他把浴室灯开那么亮呀!她推着他想他出去,可是花洒淋湿了彼此,他的墨蓝丝绒衬衣也湿了个透,他把衬衣脱了就来抓她,说:“反正都湿了,一起洗。”
    她咿咿呀呀地反抗最后都被他吻走了。
    这一次他很温柔。
    他就靠在浴缸里,将她抱到他身上来。他一直很照顾她的感受,一边吻她一边问:“这个力度可以吗?”
    她的脸和身体红得那么可爱,他就笑了。可她羞啊,想要伏下来抱着他,可是他始终让她看着他的眼睛做……
    “这个力度可以吗?”他又问。
    肖甜心气得咬了他一口,“你给我闭嘴。”
    “噢,看来我们的小可爱其实是喜欢更刺激的。”说完,他将她抱出浴缸压到了墙上,展开了新一轮的进攻……
    ***
    再后来,一整晚,俩人都没有离开过卧室。
    晚餐夜餐都是让佣人推到卧室门口放下的。
    于是,庄园里流传出这样的艳闻:慕骄阳其实是暴君,把小新娘锁在了房间里一整天,每天每夜都变着花样折磨他的小新娘。
    闺蜜安静说:“靠,想不到慕骄阳这么生猛厉害!”
    月见加入进来:“看不出来呀!他总是一副保守过度的样子……”
    女流氓肖甜静:“卧槽!妹夫这么勇猛,每时每刻都在干那事啊?我家妹子可吃不消,会不会干死在卧室里啊?!”
    于是,庄园里又流出了无数个加强版版本……
    第129章 我愿意
    新娘的婚纱, 和新郎的礼服, 都是肖甜心一针一线自己完成的。
    她是高订服装设计师, 没有人比她更了解服装,也没有人比她更了解自己和慕骄阳需要什么。
    她曾为他量身无数次, 根本不需要再进行任何修改。
    当她捧着黑白两套西服走到慕骄阳面前时, 他怔愣许久才说:“甜心你什么时候做了我的礼服?”亏他还一早给她和自己做了婚纱和西服, 原来她早准备好了。
    她笑时十分腼腆, 眼睛亮亮的, 像天上的星星,看着他时有了少女才有的娇羞。她的声音又轻又软, 听得人心痒痒的, “你刚做完手术回到夏海市,其实还是睡觉的时间居多。我就晚上赶工,偷偷把衣服做出来了, 就想给你一个惊喜。”
    他抱着他的小新娘转了好几个圈圈,亲了亲她的唇说:“你本身,就已经是上天给我最大的惊喜。”
    俩人换过衣服, 对着镜子一照, 都笑了。
    他的西服笔挺, 每一分每一寸都与他严丝合缝,将他宽肩窄腰完美的身材都勾勒了出来,而一双长腿包在修长笔直的裤管里,简直就是百分百的完美。
    而他的小新娘更美,是很简洁的婚纱, 小裹胸,两边花瓣一样的袖子卡在肩膀下来一点点,与前胸的弧度形成一个美丽的弧线,腰那里束着,原本就纤细的腰如今更是盈盈不堪一握,他只是看了她的腰一眼就倒吸了一口气,将她往镜子上一压,咬着她耳朵说,“真想现在就要了你。”
    她吃吃笑,那模样儿别提多俏了。她说:“现在庄园里都说你是夜夜笙歌的昏君。说你色令智昏,说你纵/欲过度……”她被他吻得说不出话来,而他还在继续加深这个吻,就听见管家的咳嗽声,说:“少爷,少夫人,时间到了。”
    她红着脸推开他。
    她的裙摆是花瓣的形状,衬得她像一枝娇艳的白玫瑰。她戴着珍珠与钻石镶嵌的项链,可爱的耳垂上戴着一对红宝石耳环,衬得她一张莹润小脸涟漪着艳光。
    “等等。”他说。
    他推开保险箱,从里面取出一顶钻石王冠,说:“我的公主殿下,让我为你戴上王冠。”
    单是珠宝首饰,慕骄阳就为她置办了许多。她戴好钻石王冠,笑骂他奢侈。他咬着她耳朵说:“不奢侈。等你给我生了小女孩儿,这些以后都可以传给她们。”说得她又红了脸。
    管家牵来了一匹神俊无比的高头大马,马的上半身是黑到发亮的色泽,唯独额前有白色的菱形斑点,而后半身却是一尘不染的雪白。另一个侍者还开来了一辆香槟色的劳斯莱斯,车头经过加高改装,一路开来,贵气中透出威严。
    慕骄阳就问她:“我的公主,你想坐车还是马去教堂?”
    “那匹阿伯露莎好漂亮,还像你一样有美人痣哎!我喜欢它!”肖甜心太喜欢这匹马了,阿伯露莎极为罕见的马,而且还这么漂亮。
    “你喜欢,它就是你的。你可以给它命名。上去吧,我的公主。”慕骄阳抱她上了马,然后纵身一跃,也上了马背,牵着缰绳跑了起来。
    而其他的宾客,则由庄园里的侍从负责接送。
    在马背上奔腾,肖甜心愉快极了,她从没有想到,他会为婚礼做了那么多,细致到了每一个地步。而她什么都没有打点过。
    她脚上穿的,依旧是那对小红鞋。
    本来她想换掉的,但她半夜醒来,才发现他一直在给鞋子擦拭。她心疼他说别擦了,他只是仰起头来对她笑,那笑很温柔,他说:“你穿着它的确是最美的。小红鞋,代表的是幸福。明天,我希望你能穿上它成为最美的新娘。我的新娘。”
    马跑出了庄园,眼前是一片辽阔的大海,蔚蓝蔚蓝,美得不似人间。她再回望,那栋庄园就立在半山上,灰黄色的砖瓦透出了它沧桑的历史感,与面前的海又和谐的融为了一体。那里已经是她的家。
    教堂本来就离野蔷薇庄园不远,不过半个小时就到了。
    教堂同样隐没于葱郁翠绿的群山之中,是全白色的,不同形状的穹顶,或圆或尖,从一片黛绿里探出头来。
    慕骄阳抱了她下马,并一路抱进了教堂。
    这座教堂有一千多年历史了,但依旧白得一尘不染白得发光。“就让这座从中古世纪保存下来的千年教堂,见证我们不朽的爱情。”慕骄阳吻了吻她眼睫。
    所有宾客都已到齐。
    有管风琴圣诗班现场演奏和歌唱,乐曲声歌声宛如天籁,圣神庄严。所有宾客都回头来看着门前那对俊美的男女,而她挽着丈夫的手一步一步地走了过去,无数的花瓣往她和他身上飘来。
    点点蜡烛立于教堂里,那些烛光星星点点,明亮而温柔。她忍不住往上望去,穹顶那么高像要看不到顶,而另一边的玫瑰窗忽地一亮,洒下了无数彩光,落在了彼此的身上,就像上天给予的最美的祝福。
    那一刻,他回眸,视线与她相触,俩人笑得幸福而甜蜜。
    他牵着她的手,已经走到了牧师面前。
    牧师要说的话其实不多。
    当问他是否愿意娶她为妻时,他答:“我愿意。”
    轮到牧师问她了。
    她轻轻闭上了眼睛,那一刻她感觉很幸福。
    慕骄阳的心提到了嗓子眼,他不自信,他多疑又敏感,他怕她想嫁的其实是另一个慕骄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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