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节

    被乌云覆盖的天空,忽然下起了雨,转眼间,暴雨来袭,狂风再起。
    “你现在打算怎么办?还继续找吗?”夏莫问。
    “找,当然要找。”林楠猩红的双眼带着无边执念,“我一定要找到补心草回去救斯年。”
    “斯年?我还以为你说的朋友是你女朋友。”通常来说,爱情比友情更容易让人产生执念。能让人死而复生化为活尸,这执念可不小。
    夏莫不过随口一说,谁知林楠却‘轰’得一下涨红了脸,他支吾道:“斯年是我好,好哥们儿,不是什么女朋友,他应该喜欢女孩子的。”
    最后半句话,林楠说得非常小声,像是说给他自己听的。
    夏莫砸吧两下嘴巴,倒是品出些味儿来了,“你喜欢你哥们儿。”
    “我,我……”看到夏莫笃定的目光,林楠到底说不出否认的话来,他垂着头,道:“我是喜欢他。”
    “你就从来没有告诉过他吗?”夏莫说着,心里却不知怎么的,想起了沈诺满脸涨得通红,手足无措的模样来了。
    “他有心脏病,我不能说。”林楠一屁股坐在地上,沮丧道:“斯年从小到大就只有我这么一个朋友,他拿我当哥哥一样,偏偏我对他……心藏龌龊……我不配做他的朋友。”
    夏莫从未暗恋过什么人,他无法理解林楠内心的挣扎,不过,他现在倒是相信林楠说的都是真话,因为林楠说出这些话以后,整个梦境都颤抖了起来。
    “完了,完了,是不是要地震啊。不行,我得赶紧去山上,再不去就晚了。”说完,林楠火烧屁股似的蹦了起来,头也不回的一头扎进漆黑的山林。
    夏莫看着他渐渐消失在山上的背影,不知怎么的,这背影竟然像极了沈诺。他站在远处,极目远眺,视线的最边缘,滂沱大雨形成了无边雨幕。天空、山林、大雨在雨幕的另一边统统化为灰白的虚无。
    边界。
    边界正在不断的往里推移,快速的吞噬着整个梦境。
    “找到了,找到了,我找到补心草了。”远处传来林楠惊喜的声音。
    夏莫足间轻点,几个纵身便飞掠到了山上。林楠背对着他,夏莫首先注意到的是他手中紫色的花朵。
    鲜活的、摇曳的紫色花朵,是这个梦境唯一的彩色。
    不对。
    莫家传承中,补心草的花分明是红色的,碗口大,花朵上布满了类似心脏血管的纹路。
    林楠手里拿的分明是——
    勿忘我。
    恰在这时,林楠转过头来。
    那是一张终年不见阳光的,惨白却俊美到极点的脸庞。
    “沈诺。”
    话音未落,无数巨石从天而降,龙卷风平地而起,末日景象再现,沈诺将手中的勿忘我扔了过来,夏莫下意识接住,梦境瞬间支离破碎。
    第五十一章 执念
    “逛吃逛吃逛吃……”
    耳边再度响起火车前进的声音, 夏莫从梦中醒来缓缓睁开眼睛,他感觉手里握着什么东西, 抬手摊开一看,却是一颗漆黑的珠子。
    梦魂珠。
    漆黑的梦魂珠完全没有光泽,不过,它蕴含的能量却比他以前得到的那些强大两三倍都不止,连带的, 珠子看起来也比他以前得到的那些梦魂珠大得多, 而此刻,梦魂珠的力量因为其主人的死亡,在不断的流逝着。
    然而,比起这枚罕见的梦魂珠, 夏莫更好奇的是沈诺为什么会突然出现在林楠的梦境里, 他为什么能够从林楠的梦境里取出梦魂珠?
    梦魂珠是梦境的核心所在,也是梦境主人心中最珍贵的东西,林楠一心要找的是补心草, 然而, 他最终找到的分明就是勿忘我。勿忘我和补心草无论颜色还是外形, 都相差甚远。沈诺到底做了什么, 竟然能够随意篡改梦境核心,甚至最后还化成了梦境的主人。
    沈诺, 沈诺, 混蛋!早晚找到他, 他非揍他一顿!
    夏莫重重正在床上锤了一下, 床垫立马凹出一个拳头印,半天都没能复原。
    “夏莫,怎么了,出什么事儿了?”下铺,王军一直暗中盯着林楠不敢入睡,这才刚有些迷糊,立马被夏莫弄出的动静给惊醒了,他掀开被子就下了床,虽然是在问夏莫,视线却在林楠身上逡巡。
    “没事。”夏莫回过神来,这才注意到车厢里熏人的恶臭,“什么东西,怎么这么臭?”
    “臭吗?”王军努力吸了吸气,说:“好像是有股怪味儿。”这味道是从林楠身上传出来的,刚就因为他身上这股味儿,熏得坐他附近的人都不乐意,几个乘客一起阴阳怪气的挤兑他,跟林楠一个车厢的孩子们不知怎么回事,一直哭个不停,林楠大约自己也觉得不好意思了,上一站,那对情侣下车后,列车员刚一说有软卧车厢有空位,他立马就要求换票换到了他们车厢。
    王军也注意到这股怪味了,不过,林楠的身上脏兮兮的,他只当是他的体味汗臭。
    这时,床下的箱子不知什么时候打开了,三只小妖先后从里面钻了出来,大黑拿肥爪爪捂着鼻子,胖脸皱成了一团,嫌弃道:“什么怪味?明明就是尸臭好吗?都你干的好事,老子快被熏死了!”
    “尸臭?什么尸臭?”王军一脸大写的懵逼。
    夏莫坐起来,看着躺在对面下铺的林楠,他就说刚才在梦里吃火锅肉丸子怎么就吃出臭味儿来,敢情是王军把人给弄他们车厢来了。
    林楠看着会说话的猫,他比王军还懵,“你们是什么人?”
    夏莫从上铺下来,说:“我叫夏莫,他是王军。”
    梦境忽然破碎,林楠从梦中惊醒,他的梦魂珠也被夏莫取走了,他已然忘记了刚才的梦,不过下意识的还是觉得夏莫有些眼熟,“我是不是在哪里见过你?”
    林楠既然忘记了梦中的事情,夏莫自然不会再去提及,他说:“这我就不清楚了,我们是缔属公安机关的特殊调查处成员,专门负责处理一些灵异事件,你现在的情况,我想你自己心里应该有数吧。”
    林楠先是有些惊讶夏莫的身份,但随即也觉得合情合理,毕竟他都变成了小时候爷爷故事里的活尸,面前还有一只会说话的猫,还有什么是不可能的呢?
    林楠大约生前性子就比较老实,死后也没来及学会其他鬼魂的奸诈,他像做错事的学生似的低着头道,“我,我没有干过坏事。”
    夏莫道:“我知道,如果你干了坏事,你觉得你还能好端端站在这里跟我说话吗?言归正传,你既已身故,就不应该再久留阳世。尤其是你现在的状态,多则一月,短则一周,你的身体就会彻底溃散,届时,你躲在躯壳中的魂体也会随之灰飞烟灭。”
    “可是我爷爷说,活尸只有了却心中执念,才能脱去凡躯,重入轮回。”
    林楠的爷爷果然不是什么普通的游医,不过,林楠看起来倒是像个什么都不知道的普通人。
    “你爷爷给你讲过很多活尸的事情吗?”夏莫问。
    林楠点头,他一直不明白为什么小时候爷爷老是给他讲活尸当睡前故事,最开始听这些故事的时候,他被吓哭了好几次,晚上还做了噩梦。他无意间说漏嘴,让爸爸知道爷爷给他讲活尸的事情后,爸爸跟爷爷大吵了一架,后来还把他带回了b市。隔年,爷爷忽然重病不起,爸爸带他赶回老家的时候,他已经处于弥留之际。
    当时,他反复交代自己说他二十四岁的时候会有一个命劫,让他到那年一定要远离山林,最后还给了自己一个金属质地的护身符。
    爷爷过世的时候,他只有十来岁,自他有记忆以来,爸爸和爷爷的关系就一直很不好,爷爷过世后,爸爸就再也没有在家里提起他。爸爸工作忙,自爷爷过世后,他就再没有没有回过老家,只是每年过年和清明的时候,会给老家的亲戚一笔钱,让他们给爷爷奶奶扫墓上坟。
    如果不是在爷爷的遗物中找到了关于补心草的记载,他也不会回老家。
    小时候,他跟爷爷相处的时间不长,在他印象中,爷爷就是个再普通不过的乡下游医,俗称赤脚医生,会点儿粗浅的本事,能治点头疼脑热的,跟正统的医生根本没法比。
    因为他本人就是中医学院的高材生,而他爸爸则是b市某著名医院的心外科主任,常年主刀。最初从爷爷的遗物中找到那本手札,看到手札上关于补心草和其他草药的记载,他心里其实是怀疑的,甚至是不相信的。
    他特意誊写了手札上的药方去他们学院退休的老院长帮他看,那位老院长是有名的国手,药方上好几味他从未听说过的药材,老院长倒是知道一点,不过,补心草他就没不知道了。
    老院长已经九十多岁,一生经历过很多事情,他告诉他,中医广博,世间药草无数,药方无数,并非所有的都有书可寻,有典可据。他就曾见过,有人用他从未见过的药草,从未听闻过的药方,治好了他以为无论如何都需要西医开肠破肚才能治好的病。
    因为老院长这一席话,他抱着一丝渺茫的希望回到老家。
    结果,回去了才知道,爷爷过世这十多年里,人们依然没有忘记他,很多人都尊称他为老神医,每年还有很多人自发为他扫墓。听老家的亲戚说,爷爷不仅医术非同寻常,还很会些神异的本事,他不光能够给人治病,还能够给人算命。若是他算出有谁注定寿元将尽,无论是谁,无论出多少钱,他都不会给人看。反过来,若是他算出有谁寿元还长,不管那人得了多重的病多奇怪的病,他总能想方设法替人治好。
    治得好病,治不好命。
    亲戚们聊得多了,林楠也想起了爷爷曾经最爱说的口头禅
    而从这些亲戚口中,林楠也得知了一桩辛秘。原来当年,他奶奶也患有严重的心脏病,一直靠爷爷用药调养着。后来,爷爷找到了一株传说中的灵草,他偏用这灵草治好了另一位同样患有心疾的人,而后没多久,奶奶就过世了。
    为这事儿,他爸爸就跟爷爷彻底闹掰了,高考选了爷爷最不喜欢的西医,不肯继承爷爷的衣钵,甚至直至爷爷过世都不肯原谅他。
    种种纠葛是否还有别的内情,只有问了爸爸才知道。
    林楠特意去拜访了当年被爷爷治好心疾的人,那是一位老婆婆,已经八十来岁了,健朗得完全看不出曾经患过心脏病。林楠仔细询问了她当年的病情,根据老人家的描述,如果她没有夸张的话,她的病情已经发展到了严重心衰的阶段,以现代医学来说,需要换心才能治好。
    可偏偏,她只吃了爷爷几副药,几颗丸子,慢慢的就痊愈了,一直到现在都好好。如今她家里条件好,子女们定期带她去体检。她把检查的报告给林楠看了,她的心脏彩超报告显示,她的心脏竟然没有一丁点问题,比很多中年人甚至青年人都要健康。
    这怎么可能?
    林楠一方面觉得不可思议,一方面更坚定了要找到补心草。
    然而,老家的山林已经被开发出来,种上了成片的果树和其他经济林木,根本找不到补心草。不得已,他只能去老家那边更偏远的山区。出发前,他不知怎么突然就想起了爷爷曾经说过他二十四那年有一个命劫,要他那一年一定要远离山林。
    可同样也是那一天,他接到斯年的家人打来的电话,说他再一次发病了。以他的病情,必须尽快进行换心手术,可是到现在为止,还没有合适的心脏。而且以目前的技术来说,即使换了心脏,斯年也不能像正常人一样恢复健康,运气好也许能够活个十年八年,目前为止世界上活得最久的换心病人也只活了25年,但运气不好可能连手术台都下不来。
    所以,补心草成了他最后的救命稻草。
    林楠无法在电话里解释补心草的事情,他只能告诉斯年的妈妈,他在找一样很重要的东西,如果找到了,也许不需要换心,也能治好斯年的病。如果可以,请他们一定要等到他回去了再做手术。
    只可惜,他还没来得及找到补心草,就被泥石流给埋了。等他在泥层下醒来,被过路的村民救出,他才知道已经过去了半个月,而他也由活人变成了活尸。
    “……我的手机不能用了,不过,我记得斯年的号码,我给他打过电话,他一直关机。我爸说斯年已经做了换心手术,恢复得很好。”絮絮叨叨说到最后,林楠的声音有些哽咽。
    “既然你朋友已经做了换心手术,恢复得也还不错,那你还有什么心愿没了呢?”夏莫问。
    林楠把登山包打开,小心翼翼取出一个玉质的盒子,说:“我找到补心草了,我想把它交给斯年。他虽然换了心脏,但是换心手术会有很多后遗症,我想补心草可能对他有些用处。”
    隔着玉盒,夏莫依然能够嗅到补心草散发出的淡淡灵气,旋即,他的视线越过玉盒,落在了林楠的脖子上。
    那是一个漆黑的金属片,上面刻着鲜红的玄奥的符文,乍一看,像极了现在流行了的饰品。
    “我有办法,可以让你在阳世待满一个月,一个月后,我将送你重入轮回,作为交换,我要你脖子上的护身符。”
    林楠有些不舍摸着爷爷给他的护身符,可是想起斯年,他咬咬牙,狠心道:“好。”
    林楠把爷爷给他的护身符交给了夏莫,夏莫给他喝了些符水,还给了他两道符,让他贴身带着。喝下夏莫给他的符水后,林楠感觉自己的心脏重新跳动起来,冰冷的身体也有了温度。再带上夏莫给他的符,他身上那股挥之不去的、腐烂的味道也消失不见了。
    有那么一瞬间,他觉得自己好像真的活过来了。
    但,下一秒,夏莫就打破了他的幻想。
    “我虽然用符把你变得跟活人无异,但你终究已经死了,就算你现在再像人,你也只是一具活尸。活尸惧怕的东西,你依然惧怕,活尸不能碰的东西,你也不能碰。活尸渴血,你也只能用鲜血解除饿感。我已经尽量帮你减缓你肉身腐烂的速度,但是你身上已有的伤痕我没有办法给你消除,现在天气热,那些伤口还会继续腐烂下去,所以,你要尽量避免其他人看到你身上的伤口。”
    “好。”
    他本来就已经死了,能够死而复生,能够再回去看看斯年,陪他度过最后的一个月,他就已经非常满足了,旁的,多想无益。有些事情,终归需要付出代价。
    第五十二章 换心
    “斯年的手术非常成功, 目前来看, 移植心脏已经跟他完全结合, 恢复得非常好。今天下午就可以出院。回家以后记得好好休息,每天按时服药,定期回医院检查,如果身体条件允许,可以适当的到外面都走走, 对身体恢复会很有帮助。”
    “谢谢您, 林主任(林伯伯)。”女人和躺在床上的青年一同感激道。
    “都是老朋友了, 不用这么客气。”穿着白大褂的中年男人温和笑道, “斯年,你可得赶快好起来,林楠今晚就回来了, 他让我告诉你, 他晚上过去看你。”
    “好,林伯伯。”张斯年一脸平静的答应道。
    正如林主任所说, 他们两家是老交情了, 张斯年的父亲是他当年的室友,那时候,他家境贫寒,因为跟父亲赌气,连学费都没要, 跟同村的亲戚借了路费就去了学校,全靠课余打工来维持生活。张父帮过他很多, 后来,他想留在b市工作,也是张父帮的忙。张父从学校毕业后,没有从医,反而靠家里的人脉关系做起了医疗器械的买卖。他的专业成绩平平,倒是很有些经商的天分,这些年生意做得十分红火,社会关系深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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