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节

    鼻前嗅闻着生姜辛辣的味道,萧恪眯了眯眼,根本不在乎身体的反应。
    他迈步走到刘怡卿面前,大大咧咧将湿透的衣裳换下来,临走前还死死攥着女人的手腕,哑声道,“小尼姑,我还会再来找你的。”
    刘怡卿好险没被这句话吓得昏厥过去,等到那人顺着窗离开了禅房,她的心脏仍扑通扑通跳个不停。
    这庵堂怕是呆不得了!
    心里这么想着,她将衣裳细软都给归拢了一通,准备收拾收拾回到京城,反正来庵堂中不过是为了一份清静,眼下自己的性命都受到威胁,还不如去过安生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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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天薛素正在主卧中歇着,春兰快步走进来,笑道,“夫人,您看谁来了?”
    杏眼略略一抬,待看到一抹消瘦的身影由远及近走过来,她脸上露出浓浓的喜色,“怡卿,你竟然下山了?不是说要在庵堂中住个一年半载,难道是有什么事发生?”
    房中的丫鬟识趣的很,见主子们有话要说,纷纷退了下去。
    想起几天前发生的事情,刘怡卿此刻仍觉得后怕,她拉着薛素的手,叹了口气道,“那天我将春兰送走后,便回了禅房,哪想到有个男子突然闯了进去,还引来不少人追杀,我帮他躲了过去,但总觉得提心吊胆,干脆便搬来你这了,千万别嫌我烦……”
    即使跟薛素关系十分亲密,刘怡卿的脸皮薄,还是不好意思将自己被人轻薄的事情说出口,思来想去,她含糊几句,就将洗澡一事略过了。
    “你安心在府里住下便是,若是闲的发慌,带着几个丫鬟出府逛逛,京城可比泾阳热闹多了。”
    刘怡卿的贴身丫鬟名叫翠芙,之前跟着她一起到了徐家,后来被刁奴打断了腿,伤筋动骨一白天,此刻走路还不利索呢。
    想起徐家人做的恶事,薛素心里就直犯膈应,好在怡卿早就跟徐岳成和离了,也算是彻底划清了界限。
    两人正说着话,秋菊匆匆跑到面前,小声说,“夫人,谭小姐就在正堂,想要见您一面。”
    谭元清以前来过将军府无数次,守门的小厮知道这位小姐的身份,那可是堂堂兵部尚书的女儿,将军的义妹,哪里敢升起阻拦的心思?
    就因为府里的奴才不敢得罪她,这才让人家直接登堂入室,下人胆小还情有可原,但谭元清登门拜访,竟然连拜帖都不下,未免太不懂规矩了。
    笑意微敛,女人细腻的指腹在桌面上轻轻叩了几下,“秋菊,你先带怡卿回东苑中歇息,我去见见谭小姐。”
    薛素走到正堂时,谭元清稳稳坐在八仙椅上。
    最近天气暖和不少,她换上了葱绿色的春衫,腰间挂了一块玉佩,发髻上插着一支珐琅银钗,妆容素淡,看着十分清丽。
    薛素的打扮全然不同,穿了一件绯红色的抹胸裙,外头配着月白色的轻纱罩衣,分不清是衣料更白,还是她的肌肤更为细腻,行走时馥郁的桃香浮动,这副乌发红唇的模样,说一句娇艳欲滴也不为过。
    将女人的模样收入眼底,谭元清微不可查的蹙了蹙眉,觉得这村妇果然没见过世面,不过稍有几分姿色而已,竟然如此张扬。
    心里这么想着,她嘴上说道,“嫂嫂,义兄在边关与匈奴厮杀,你身上却穿着如此艳丽的衣衫,怕是不妥吧?”
    “将军在行军打仗,我要是穿一身素衣,那才不吉利呢。”
    被噎的说不出话来,谭元清暗暗窝火,偏偏她自诩是高门贵女,不屑跟薛素争论,只能打落牙齿和血吞。
    “对了,元清今日过来,可是有什么要紧事?”
    “过几日是我外祖母的生辰,到时候嫂嫂也一同过去可好?以前外祖母也见过义兄,听说他成亲了,便一直嚷着要见你一面呢。”
    要是薛素没记错的话,谭元清的外祖母是承恩侯府的老夫人,虽然侯府手中没有实权,但只听这个名字就能琢磨出味儿来,这家人深受陛下恩宠,轻易不能得罪。
    “老夫人六十整寿,我肯定是要过去的。”
    得到了满意的答复,谭元清面上露出浅笑,心里却呕得不行,带着这种村妇到承恩侯府,她少不得会平日里相熟的小姐妹嘲笑,偏偏这是母亲的吩咐,她也不敢违拗,只能心不甘情不愿的过来走一趟。
    鼻前嗅着桃香,谭元清双手搅动着锦帕,问道,“嫂嫂用的是何种香料,这味道还真不错。”
    薛素没有错过女人眼中的鄙夷,要不是谭正人品过的去,又是楚清河的义父,她还真不想跟谭家的女眷接触。
    暗暗翻了个白眼,她道,“不是什么名贵东西,用三月的桃花瓣,加上些蜂蜜调和即可。”
    心不在焉的应了一声,谭元清根本不愿意在将军府中多留,勉强坐了小半个时辰,才起身离开。
    转眼就到了承恩侯老夫人的寿辰。
    这天薛素起了个大早,春兰秋菊从立柜中拿了几件衣裳,问道,“夫人要穿哪件?绯红色的显气色,水蓝色这件显身段,都好看的很。”
    坐在铜镜前,她往掌心里倒了些花露,在脸上仔细匀开,又用螺子黛描了描眉,也没涂口脂,“蓝的吧,红的那件有点扎眼。”
    薛素心里清楚,有些女人的嫉妒心非常强,一旦看到比自己还要美丽的面孔,便会不由自主的生出恶念。
    看着那些人又羡又嫉的眼神,她虽然痛快,却不想给楚清河招惹麻烦,还是夹紧了尾巴,安生做人的好。
    换好衣裳后,谭府的马车已经到了门口,薛素掀开帘子,一眼就看到了谭家母女。
    “素娘见过义母。”
    比起心思外露的谭元清,谭夫人的城府深了不少,就算看不上她的出身,也不会露出一丝端倪。
    “最近好像瘦了些,即便清河不在,你也不能苛待自己,否则熬坏了身子,这怎么得了?”
    颊边微微泛红,薛素佯作害羞低下头,不着痕迹的把手抽了出来。
    好在谭夫人对她只是面子情,并没有多上心,过了片刻,车厢中便安静下来,只能听到三个女人的呼吸声。
    马车在路上走了两刻钟,就到了承恩侯府。
    薛素和谭元清先下了马车,一左一右站在谭夫人身边,今日侯府中来了不少女客,以前从未见过她,觉得面生的很,不由细细打量着。
    第59章 谭家养的一条狗
    谭夫人轻轻拍着薛素的手,面带浅笑道,“元清的外祖母此刻就在正堂中,她性子慈和,素娘也无须太过拘束。”
    点头轻轻应和着,薛素心底却暗暗发笑。
    只凭着谭夫人跟谭元清的性子,她就不信这位老夫人是什么宽和大度之人,那句话怎么说的来着?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她哪敢掉以轻心?
    跟在谭元清身后一并进了正堂。
    有位穿着铁锈红衣裳的老妇人坐在八仙椅上,满头黑发精神奕奕,五官跟谭夫人有几分相似,面上虽然长了不少纹路,却比同龄人显得年轻多了。
    老夫人冲着薛素招手,笑盈盈问,“这就是清河媳妇吧?模样长得还真是标致,水灵灵的,就跟枝头的花骨朵一样。”
    脸上浮起飞红,她缓缓走上前,装作羞窘的低下头。
    正堂中坐了不少女眷,一开始众人并不清楚薛素的身份,此刻老夫人一开口,她们心里便跟明镜似的,面上也露出恍然之色。
    高门大户的女眷们早就听说了辅国将军成婚一事,他在老家娶的媳妇是目不识丁的村妇,还真是让人大吃一惊。
    谭元清的表妹是承恩侯府的嫡出小姐肖迎年,今年刚满十五,生的粉面桃腮,朱唇贝齿,左边脸颊上长了一个浅浅的梨涡,笑起来分外娇甜。
    此刻她俩站在一起,小声嘀咕着。
    “你怎么把薛氏带到府里来了,跟无才无德的村妇走的近,肯定会影响你的闺名,你今年已经十七了,难道不想定下一门好亲事?”
    肖迎年的话字字诛心,谭元清听着不由有些气闷,反驳道,“外祖母非要见薛氏,我有什么办法?她是楚瞎子的媳妇,就算咱们不喜这种粗鄙的村妇,也不能将人得罪死了。”
    手指抚着玉佩上柔软的流苏,肖迎年不以为意,“楚清河不过是你们谭家养的一条狗而已,你让他往东,他就不敢往西,薛氏又算得了什么?”
    见女人的脸色仍不太好,她继续道:
    “再说了,要是我没记错的话,楚清河老早就看上你了,当年要不是你嫌他成了废人,哪里能让那种货色捡了便宜?”
    “你这话千万不能让外人听了去,否则薛氏心里不乐意,挑唆楚清河跟谭家离了心,可就麻烦了。”
    肖迎年翻了个白眼,不由问了一声,“表姐,难道在你眼中迎年就是个傻子吗?怎么会做出这种蠢事?”
    说着,她的眼神落在了薛素身上,细细打量着那张艳丽无比的脸,在察觉到自己的五官略微逊色时,肖迎年暗暗哼了一声。
    自打重生后,薛素的感官要比普通人敏锐许多,她怀疑是那颗融入腕间的桃木珠导致的。
    面颊往旁边偏了几分,她看见谭元清跟肖迎年站在一处,后者脸上挂着甜蜜的笑容,十分娇憨,要不是自己能清晰的感觉到这份恶意,怕是真要被女人糊弄过去。
    即便早就猜到这承恩侯府不是什么好地方,薛素此刻也不能提前离开。
    等到开席时,她跟谭府的人坐在一起,手中拿着筷子,慢条斯理地吃着面前的菜蔬。
    春衫轻薄,袖子也比冬天的小袄宽大些,薛素这么一动,左手腕上那颗红艳艳的痣立刻露了出来,肖迎年看到这一幕,眼神不由闪烁了几下,开口道:
    “楚嫂子,你腕上的这颗痣,长得跟守宫砂一模一样。”
    说这话时,她刻意看了谭元清一眼,两年前楚清河退婚一事,在京城闹的沸沸扬扬,在座的女眷没有不知道的。
    薛氏身上还有守宫砂,说明楚清河心心念念的女子正是谭元清,否则怎么可能成亲一年了,夫人还是完璧?
    扫了一眼众人晦暗不明的眼神,薛素撂下筷子,两指捏弄着微微凸起的红痣,有些懊恼的开口:“肖小姐误会了,这颗痣也不知道是怎么长的,跟守宫砂一模一样,我这个成亲一年的妇人,三番四次被人错认,简直羞死人了。”
    火辣辣的视线投注在自己身上,谭元清脸上的笑容不由有些僵硬,藏在袖中的指节因为用力过度,变成了青白色。
    她想要嫁入皇室,根本不愿意跟楚清河有半点牵扯,偏偏这帮人总是揪着当年之事,翻来覆去的一提再提,实在恼人的紧。
    饭桌上的气氛变的有些奇怪,不过还有几人主动应和着薛素,毕竟楚清河手底下掌握着几十万大军,一般人可得罪不起。
    这些人想要讨好薛素,而另外的人则打了别的主意。
    按说辅国将军成亲也快一年了,薛氏竟然还没给他生下一儿半女,像这种不会下蛋的母鸡,除了那张脸蛋看的下去以外,再无其他优点。
    家里头的嫡女不能为妾,但庶女却有一大把,要是运气好的话,生下了庶长子,岂不是将半个将军府都给握在手里了?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将军府家大业大,光陛下的赏赐就不计其数,有人动心实在太正常不过了。
    就连薛素头一回拿到库房的钥匙时,都被楚清河丰厚的家底给震慑住了。
    满屋溢彩流光的金银珠宝暂且不论,那些名家隐士的手稿字画,可是有钱也买不到的。
    将军府中之所以能有这些,是因为前朝时匈奴的铁蹄踏遍大半汉土,从世家大族中将珍藏多年的家私都给劫掠过去。
    男人是边城的将领,领兵打仗时,缴获的钱财直接充了军费,那些没人要的书册便由他自己收着,堆在库房中,越积越多。
    上辈子薛素跟着王佑卿,读过不少书,对前朝的那些文人墨客也有些了解。
    当初王秀才拿到了香山居士诗词的印本,都要特地来给她看上一眼,要是原本的话,说是价值连城也不为过。
    这些人虽然不知道将军府的库房中到底有什么,但也能猜到几分,态度自然热情的很。
    一顿饭吃的勾心斗角,薛素觉得怪没意思的,小手抵着下颚,百无聊赖的叹了口气。
    等到下人们将碗碟撤走时,她在堂中扫了一眼,发现隔壁桌坐了个姑娘,脸上长满了又红又肿的疙瘩,密密麻麻的,几乎挑不出一块好肉。
    顺着薛素的视线看过去,谭元清低声道,“那是宁远侯的嫡女陈云笙,他们一家子都是这副模样,就跟恶鬼那般瘆人。”
    听到这话,女人挑了挑眉,没想到这痤疮竟然是遗传的。
    承恩侯老夫人年纪大了,精力不济,宴席结束后脸上就露出了几分疲态,由丫鬟扶着去歇息了。
    堂中的女眷三三两两坐在一块,唯独陈云笙左右两侧的位置全都是空着的,没有人愿意搭理她。
    “瞧瞧那张脸,简直都快烂光了,是不是陈家人做了什么丧尽天良的恶事,才会导致一家子变成这副恶心人的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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