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节

    眉心紧皱,男人眼神一冷,周身弥漫着一股寒意,厉声斥道,“之前我就警告过你,不许去辅国侯府,你明知故犯,是不是把我的话当成了耳旁风?”
    薛月嘴唇颤抖,眼圈泛红,不甘地反驳,“我为什么不能去辅国侯府,薛素是我的亲堂姐,同宗姐妹打断骨头还连着筋,我们之间的关系不比你一个外人亲近多了?”
    听到这话,王佑卿心里一刺,额角迸出青筋,这副模样与平日里的温和儒雅全然不同。
    “薛月,今日我把话撂在这里,若你再去楚家的话,便趁早拿了休书,滚回泾阳吧!”
    说罢男人看也不看她一眼,拂袖离开。
    王佑卿径直回到了书房,坐在木椅上,他以手掩面,浑身散发着一股颓唐的气息,与那个意气风发的会元全然不同。
    早在会试结束后,他夜里总会做同一个梦。
    梦里面薛素依旧是楚清河的妻子,但却跟他情投意合,肚子里甚至怀上了他们的孩子,只可惜后来自己高中状元,为了更进一步,迎娶锦月公主,必须将身上的污点污点一一抹除,与有夫之妇苟且之事,永远与他无关。
    因此,在薛素母子找上门时,梦里的他毫不留情将二人赶出了状元府,却不曾想会出意外。
    素娘死了,连带着他们的孩子一起葬身在车轮下,等王佑卿得到消息赶过去时,女人倒在血泊中,已经彻底断了气。
    他不知道梦里的景象为何会如此真实,每当闭上双眼,刺目的鲜红便如同无法摆脱的梦魇,将他整个人都给笼罩起来。
    王佑卿夜夜难眠,他就跟得了癔症一样,发了疯般想见薛素,想将人接到自己身边,但却什么也做不了。
    素娘早就成了辅国侯夫人,她甚至怀上了楚清河的种,与梦境中全然不同。不过没有关系,只要人活着就好,此刻他并非官身,但终有一日会慢慢爬上高位,将属于自己的女人给抢回来。
    ------
    有时候,事情总会往最不利的方向发展。
    薛素不想让楚清河带兵去晋地,但那处的乱象传到京城后,圣上当即大怒,势要将匪患平息。
    楚清河领兵打仗战无不克,不止令匈奴闻风丧胆,就算回到关内,威名仍不减分毫。
    出于震慑的目的,圣上直接下旨,派他带两万精兵奔赴晋地平乱,圣旨刚到辅国侯府,薛素脸色刷的一下就白了。此刻坐在八仙椅上,整个人仿佛掉进了冰窟窿里,没有一丝热乎气儿。
    春兰站在一旁,眼神里呆着浓浓的担忧,小声问道,“主子,奴婢瞧着您脸色不好,不如请个大夫来瞧瞧?”
    薛素缓缓摇头,她两手搭在肚皮上,心里头如明镜一般。楚清河此刻已经接旨,如果不去晋地,那就是抗旨不遵,偌大的辅国侯府都承担不起这份罪责,所以这一趟肯定是避不开的。
    她仔细回忆着第二次地动发生的时间,两次相隔大约有一月功夫,好像就是小年那天。
    当时消息传到泾阳时,村长唉声叹气,说这是不祥之兆。
    正想着呢,主卧的房门被人从外推开,宽肩窄腰的男人走了进来,身上夹杂着一丝凉意,他站在女人面前,冰凉的双手捧着巴掌大的小脸儿,鹰眸中满是歉意,哑声道:
    “素素,晋地出事了,我得回军营点兵,这次过年怕是不能陪在你身边了。“
    狠狠拧着胳膊里侧的软肉,豆大的泪珠儿噼里啪啦往下淌,落在男人手背上,如同翻滚的热油一般,烫的他浑身颤抖,不知所措。
    楚清河两手撑着椅背,低头笨拙地吻去芙面上的泪珠儿,嗓音无比沙哑,“好素素,你别哭了,哭的我心都疼了。”
    “你最是冷心冷血,若真心疼我的话,也不会在咱们孩子出世前,带兵离京。”
    边说着,薛素边拍开男人的手,默默流泪,向来红润的唇瓣也找不出一丝血色,苍白的模样如同经历风雨的梨花,让人无比怜惜。
    她知道此事怨不得楚清河,但心里的慌乱委屈却无法诉说,即便眼前的男人立下不少战功,但他同样是肉体凡胎,会受伤,会流血,会生病,只有出了一点意外,结果都是自己承受不起的。
    小手紧紧握着粗粝掌心,她红着眼眶哀求,“清河,你带我一起出征好不好?”
    楚清河怎么也没想到小妻子会提出这种要求,他忍不住捏着挺翘的琼鼻,眼底透着温柔,坚定拒绝,“行军打仗并非儿戏,万万不能胡闹,更何况你肚子里还怀着孩子,一旦有个万一……我不同意。”
    薛素早就料到男人会拒绝,不过她并不心急,反正只要楚清河离了府,家中就再也没有人能管束她。
    所谓“山中无老虎,猴子称大王”就是这个道理。
    匪患一事不能耽搁,楚清河进主卧就是为了跟小妻子道别,两人说了会儿话,他换上甲胄,最后在柔软唇瓣上落下一吻,便头也不回的离开侯府。
    等人走后,薛素面上的柔软之色一早而空,冲着春兰吩咐一声,“去将许呈叫来。”
    瞧见主子面色严肃,小丫鬟丝毫不敢耽搁,没过一刻钟就将寡言侍卫带到了偏厅里。
    “许侍卫,若是我没记错的话,你出生在晋地?”
    许呈微微颔首,不明白夫人为何有此一问。
    “去备马车,咱们也去晋地走一趟,我老早就听说了那边十分热闹繁华,不比京城差,若是不去一趟的话,实在可惜了。”
    春兰秋菊面色大变,就连许呈都几乎维持不住那副淡定的模样,他抱拳劝道,“夫人,晋地先前发生了一次地龙翻身,不少流民与山贼勾结,为祸百姓,眼下出门实在不妥。”
    薛素又不是真想去晋地,她只是想在小年那一天,拦住要冲进山涧的大军,只要等第二回 地动过了,楚清河不必对上天灾,只需面对那些不成气候的土匪,她也不必终日提心吊胆。
    第104章 酒楼相见
    春兰秋菊费尽口舌,想让主子打消去晋地的念头,偏偏薛素的性子最是执拗不过,一旦她下定决心,别人说得再多也不会有半点用处。
    艳丽面庞上透着一丝冷意,她将茶盏放在桌案上,直截了当的开口,“你们不必再劝了,既然无法将我绑在侯府,还不如亲自护送,否则哪天我心血来潮,独自一人上路,那才是险要至极。”
    听到这话,两个丫鬟面皮俱是一抖。
    主子是那种说一不二的人,又生了一副娇艳美丽的容貌,即使怀胎五月,容色依旧不减分毫,平时上街都会有不少登徒子盯着那张白生生的脸儿看个不停,从京城到晋地,路途何止千里?一旦真遇上了歹人,侯爷怕是生吞活剥她们的心都有。
    秋菊苦着脸,哀叹道,“主子,侯爷只是去晋地剿匪,虽然年前回不来,但以他的本事,用不上几个月就能大获全胜,您为何非得过去?”
    指腹拨动着色泽浓绿的翡翠镯,薛素轻笑一声,嗔道,“你这丫鬟懂什么?所谓一日不见如何三秋,你家夫人就是个不知事的,片刻都舍不得跟侯爷分开,他不让我去,我就偏要去!”
    嘴上这么说,女人眼底却透出几分忧虑。
    此刻楚清河怕是已经出了城门了,他麾下两万大军,即便日夜兼程,估摸着也不会太快赶到晋地,自己轻车简从带着人马,想必不会被大军甩开。
    春兰茫然无措的看了许呈一眼,后者感知十分敏锐,飞快地抬起头来,与她对视,沉吟片刻道,“夫人,既然您心意已决,属下愿意随您一同出行。”
    闻言,春兰的脸色立刻变了,她本想让许侍卫说服主子,哪想到这人直接应承下来,这、这不是火上浇油吗?
    杏眼中划过一丝满意,薛素瞥了两个丫鬟一眼,似真似假的埋怨,“瞧瞧人家许侍卫,再看看你们,简直就跟小管家婆似的,看来我得快些将你们嫁出去,省的束手束脚。”
    没想到夫人竟会说出这种话,春兰秋菊登时面红耳赤,好似煮熟的大虾,嗫嚅着半晌说不出话来。
    许呈盯着那个高挑清秀的姑娘,并未言语,眼神却没有移开。
    将衣裳细软收拾一番,薛素带着丫鬟以及十几个侍卫,坐着两辆马车,直接出了京城,而莲生则留在侯府看家。
    自打被周振顾玉琳二人蒙骗了一通,小姑娘长进了许多,也不会让人担心。
    ------
    剿匪军靠着双腿跋涉,而薛素等人却坐着马车。
    许呈不愧是楚清河最信任的下属,驾车的速度不急不缓,虽然略有些颠簸,却比普通车夫强出不知多少倍。
    薛素靠在软垫上,春兰瞧见主子高高耸起的肚皮,脸上满是忧虑,小声咕哝着,“您应该为小少爷想想,要是咱们在晋地呆的时间过长,您说不准都快临盆了。”
    捏起一颗糖渍过的梅子,红唇轻轻抿着,她含糊不清道,“生在晋地有何不妥?正好还能见见京城外面的风土人情,可比在侯府憋闷着强多了。”
    早在赏花宴上,春兰就见识过夫人的嘴皮子究竟有多利索,她无论如何都辩驳不过,只能悻悻的闭上嘴,不再多言。
    一路行进,许呈时而下去寻找大军扎营的痕迹,在确定距离侯爷只有半日脚程时,车队便不再急着赶路,直接找了一间破庙歇歇脚。
    北地天寒地冻,比不得南国四季如春,不过冷也有冷的好处,起码没那么多蛇虫鼠蚁。
    小厮们升起了火,薛素坐在火堆旁边,看着郑氏从包袱里拿出灌好的腊肠,切成薄片,夹在馍馍里头,因灌肠时加了不少辣子,通红的油汤浸润着雪白的干粮,浓郁的香气随着热度的升高弥漫开来。
    就算当了一段时日的侯夫人,薛素也并不算娇气,盖因她前世吃的苦实在太多,短短几年的享受,还不至于将一个人多年养成的习惯尽数抹去。
    慢慢咬着干粮,她瞥了许呈一眼,问:“还有多久才能到并州?”
    许呈同样坐在火堆旁边,也不知他究竟有心还是无意,竟紧挨着春兰,二人相隔不过半尺远。
    小丫鬟也是个脸皮薄的,耳根泛红,低着头,好半晌都没吭声。
    “三日内就能到。”
    三日之后,正好就是小年。
    心房仿佛被一只看不见的大掌死死握住,薛素不着痕迹的皱了皱眉,接着道,“之前看了许多杂书,上面记载:土匪会将石头从山涧上滚落,以此御敌,并州附近可有适合做埋伏的地方?”
    许呈少年时就从了军,跟在楚清河身边奋战杀敌,对于家乡的印象并不算深,但这种特殊的地势,一般人都忘不了,他仔细思索片刻,倒还真想起来了。
    “有个地方叫一线天,是一处山涧,不过碎石并不很多。若赶上炎夏,防备山贼落石的手段还有些必要,但入冬后,想搬石头上山都难,他们根本不可能设下埋伏。”许呈信誓旦旦。
    要是只有山贼的话,薛素也不必费心费力从京城赶过来。
    偏她要面对的是天灾,而非人祸,即使从未历经地动,但出城时看到城外难民受灾的模样,那副场景深深刻在她脑海中,只要一想就觉得遍体生寒,委实难受极了。
    “先休息一夜,明个儿还得赶路。”
    床褥老早就铺好了,薛素虽然爱洁,却也不是矫情性子,出门在外没那么多的讲究,草草漱了漱口便歇下了。
    一夜过去,马车慢悠悠走着,并未着急。
    转眼就到了小年前一天,剿匪军到了一座城镇,在镇子上修整,采买一些必需的物资,准备连夜经过一线天,直奔并州。
    此刻薛素也在镇上,她本身有些畏寒,却并没有听从春兰的劝告回客栈歇息,反而去了最大的酒楼。
    女人披着件无一点杂色的雪狐裘,因衣裳十分宽松,将隆起的小腹都给遮住了,别人只能看出她身姿窈窕,却根本分辨不出她已经怀胎五月了。
    雪狐裘乃是难得一见的稀罕物,小镇上的百姓何曾见过这个?纷纷将目光投注在薛素身上。
    镇上的人并不多,但酒馆却反常的热闹,只因剿匪军都来到此处,虽然不敢饮酒,但吃上些热腾腾的饭食,灌上一肚子汤水,在寒冷冬日也能舒服些。
    薛素走进来时,除却靠窗的位置还有空位以外,别处早已被挤得满满当当,再无落脚之地。
    窗边的高大男子仿佛发现了什么,陡然抬头,锐利的鹰眸直直盯着门口的位置,粗粝大掌捏着茶杯,在粗瓷上面留下了蛛网一般的裂纹。
    薛素径直走上前,坐在长条板凳上,春兰秋菊站在她身后,她俩从未见过这么多的军汉,一时间慌的不行,手足无措。
    “你怎么来了?”楚清河声音沙哑,其中带着浓浓的愠怒,他紧咬牙关,恨不得好好教训小妻子一番,省的她丝毫不爱惜自己的身体,来到晋地折腾。
    让小二加了一幅碗筷,薛素夹了一块卤肉,小手将帷帽掀开一角,露出精巧的下颚以及嫣红的唇瓣,她小口小口的吃着,红嘴儿沾了薄薄的油光,更显柔嫩,男人喉结猛地滑动了一瞬,身子僵硬的不像话。
    喝了口热汤缓了缓,她抬眼打量着面前的人。
    半月不见,楚清河略瘦了些,轮廓比在京城时更加深邃,仿佛刀刻斧凿一般,下颚处青黑色的短须有一个指节那么长,这副不修边幅的模样,估摸着是许久没有打理。
    “说话。”他有些焦躁。
    “有什么可说的?来都来了,难道侯爷想把我打发走不成?听说晋地的流寇极多,要是遇上了……”
    “你!”
    结实的胸膛剧烈起伏着,楚清河怎么也没想到,一向柔顺的小妻子离开京城后会变成这副德行,他粗喘口气,沉声道,“我派人送你回京,不会有事的。”
    眼底带着几分不虞,薛素撂下筷子,说,“明个儿就是小年了,不如你陪我过了节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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