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节

    “……你至于吗?发得这么频繁,很容易审美疲劳吧?”司雨其实不太理解沈悦对于自拍的热爱,在她看来,自己亲手画的东西比照片要可爱多了,况且她天天一副病秧子模样,有什么好看的?
    沈悦摆弄着相机,说:“司雨姐,粉丝们都想经常看到你呀,我们红烧鱼就是靠照片安利了不少人呢。”尤其是其中一个id叫做“红烧鱼头”的狂热粉,一天八百遍地在司雨微博下表白,因为现在是沈悦帮忙管理微博,所以她每天都能收到这个“红烧鱼头”发来的早安晚安问候,还有不知从哪儿搜来的各种养生秘方。
    司雨:“红烧……什么?”
    沈悦自知失言,打了个哈哈混过去:“没什么。”她看了看司雨的画稿,好奇地问,“司雨姐,原来你还会画画呀?”
    司雨点了点头:“嗯,画着玩玩的。”
    因为预计到要外出一段时间,司雨特地让沈悦将自己绘画的工具打包一起带了过来,像现在这样闲着没事的时候,就窝在酒店里继续画漫画。
    那部《时尚攻略》篇幅已经不短了,司雨现在是趣漫主推的作者,如今她的漫画大爆,人们才发现网络连载这种形式比平常一月一期的杂志要方便多了,作为头一批吃螃蟹的人,司雨很快就红了,@再苟五百年的锦鲤这个微博号也累积了二十多万的粉丝。
    前几天编辑木烟还告诉司雨,已经有出版社看中了她的作品,现在正在商谈出书事宜,如果顺利的话,年底第一本漫画单行本就可以上市了。
    听到这个消息,司雨还是挺高兴的,她虽然对自己的实力有自信,但能让更多人看到自己的漫画,自然是好事情。兴奋之下,她赶紧趁着开拍前,躲在酒店里将那个以蓓蓓为原型的、关于自闭症的短篇漫画修改好,打包给木烟发了过去。
    这篇漫画的名字叫《猫老爹》,讲的是一个小男孩原本生活幸福,但突然有一天家庭发生重大变故,他的父亲遭遇车祸变成植物人,而男孩则是性格大变,患上了自闭症,终日将自己锁在房间里,不与人交流、也拒绝走出来。后来,男孩的家人捡到了一只流浪的虎斑猫,将猫带到男孩身边,希望能让他重新振作起来,这只猫异常聪明,能听懂人言,像是什么都会一样。在虎斑猫的陪伴下,小男孩的病症一点一点好转,也就是在这时,虎斑猫终于告诉男孩,其实自己就是他的父亲,当年车祸后,父亲的灵魂附在了一只猫身上,耗费心力回到儿子身边,陪伴着他从自闭中走出,原来男孩以为早就离他而去的人,一直都对他不离不弃。
    这个故事蓓蓓非常喜欢,她像是能从漫画中的小男孩身上找到共鸣一样,司雨见她这么爱不释手,干脆将手稿送给她带了回去。不过虽然如此,但这还是司雨头一回尝试非狗血类的漫画,因此把稿子发给木烟后,她其实有点忐忑的。
    漫画篇幅不长,但司雨足足等了一个多小时,木烟那边才传来回复,她一上来就发了个大哭的表情。
    司雨连忙问:“怎么了?”
    木烟说:“锦鲤哎,你害得我刚刚哭得上气不接下气,还差点被下属看见,幸好我及时躲进卫生间,不然我一世英名就完了,现在我眼睛还肿着呢!”
    司雨:“那你觉得……这个漫画可以发表不?”
    木烟斩钉截铁:“没问题,必须可以!”
    想了想,木烟叹道:“其实我觉得,这个故事要是能改编搬上荧幕,会更加合适,就是不知道哪位童星能演呢……”
    司雨心说木烟想得还真长远,她说:“我没想那么多,当时也是因为我朋友的女儿患有自闭症,看着她我觉得可惜,所以才想到要画这么个漫画的。”
    木烟心思活络,立刻想到:“对了,既然这是以自闭症为主题,我觉得可以尝试跟一些儿童机构合作,比如设立个基金什么的,然后用你的漫画做宣传,这样一举两得啊!”
    木烟的提议正好切中司雨的想法,有了初步的想法,木烟顿时变得动力满满,匆匆跟司雨交代了句更新不要断,就立刻忙活去了。
    等搞定漫画这边的事,天早就黑了,沈悦已经被司雨赶回房间休息去了,她这时还没吃饭,正想出门觅食,但刚一出去,就看见走廊对角那扇客房门打开,纪临双手插兜,耳中插着耳机,小声哼着歌走出来,两个人当即打了个照面。
    纪临:“……”他的形象!
    纪小少爷手忙脚乱地将耳机线扯下来塞进衣兜里,规规矩矩立正站好,跟小学生见了班主任似的立在司雨面前,偷偷瞄了她一眼,道:“司雨姐……我这么叫你可以吧?”
    他不敢直接叫姐姐,只能退而求其次。纪小少爷心里想,上次试镜时自己帮司雨解了围,怎么说在她心中应该留下一点好印象了吧?
    司雨好笑地看着他:“我当然没问题,只是你辈分比我高,传出去就不好了。”
    “我只在私下里叫!”纪临就差指天发誓,得到允许后,他的笑容抑制不住绽开,轻快地问,“司雨姐,你这是去吃饭吗?”
    司雨点点头:“刚才没留心时间,打算去餐厅里吃点。”
    纪临顿了顿,一本正经地道:“这个点钟餐厅已经打烊了,我知道这附近有家餐馆,非常隐蔽,环境很清净,不如咱们去那里?”
    这就是纯属胡说八道了,剧组为了照顾演员,特地将一整层客房全包下来,还让餐厅24小时准备着菜肴,只是司雨这两天都窝在房间里赶稿,一日三餐全是沈悦带回来的,自然不晓得这回事。
    司雨没多疑心,她想了想,自己还从来没跟这个弟弟好好说过话,于是爽快地应了下来。
    “你等等,我去换套衣服,很快!”纪临顿时眉开眼笑,像是个得了糖果的小孩子一样,雀跃着跑回房里,毕竟他是当红巨星,出门自然要做好伪装的。
    然而两个人都没注意到,就在他们谈话时,有一间房门悄悄打开了一条缝隙,许清宛藏在门后,悄悄伸出手机,镜头对准那两个人,无声无息地拍下了照片。
    拍完后,许清宛迅速而无声地掩上房门,她翻看着这些照片,因为角度抓得很妙,有好几张照片照得十分暧昧,其中纪临回房换衣服时拉开房门回头对司雨一笑的那张,看起来颇像两个人有什么猫腻。
    许清宛沉着脸,纪临在面对她的时候,从来没有这样真心实意的笑容……周司雨她凭什么啊!
    心中强烈的被忽视的不甘又涌了上来,许清宛仔细挑了几张最能颠倒黑白的照片,翻出王董给她的段茹兰的号码,将这几张照片尽数发了过去。
    做完这一切,许清宛靠着房门长出了口气,微微勾起一丝讥笑,相信纪夫人一定会喜欢她这份礼物的!
    另一边的两个人对这一切毫无所知,纪临再一次娴熟地将自己伪装得连亲妈都认不出后,领着司雨出了酒店,七拐八拐找到一条窄窄的小巷,穿行了大概十分钟,两人终于到达了目的地。
    诚如纪临所说,这家餐馆位置很隐蔽,那是一户人家自己开的,老板俨然跟纪临是老熟人了,见到他就问:“还是老样子,三斤麻小,十三香?”
    不用老板招呼,纪临就带着自家姐姐溜达到屋里坐下,闻言赶紧叮嘱道:“再让阿姨熬一锅鸡丝粥,清淡点的。”
    老板笑着应下来。
    回头看见司雨好奇的眼神,纪临不好意思地抓了抓头发,小声说:“这里都是自家养的土鸡,专门拿来滋补的,味道特别好,我知道你身体不好,不能吃辛辣东西,我不会胡来的。”
    司雨不禁笑起来:“谢谢你,还有试镜那次也是,谢谢你替我说话。”
    得到了自家姐姐的亲口夸奖,纪临耳根子都红了,幸好灯光不是太亮,没被司雨察觉,他赶紧转移话题:“说起来我助理一直都不知道我有时候会偷偷跑出来吃小龙虾,小艾管得特别严,要是被她知道,我接下来一个月都要喝清水白粥了!”
    纪临说着说着就摆出苦瓜脸,显然以前是有过这样的惨痛经历,司雨盯着他不自觉鼓起的腮帮子,掩着嘴笑出声来。
    对了对了,她差点忘了,在她那本漫画设定里,纪临是个不折不扣的美食爱好者,各种市井小吃都尝过,有好几次都带着许清宛溜出去吃好吃的呢。
    想到许清宛,司雨脸上的微笑淡了些,她也不是真迟钝,许清宛的反常都看在眼里,现在这个人,跟她的原设定差得有点远啊……
    司雨看了纪临一眼,试探地问:“你是不是跟一个叫许清宛的女孩合作过?”
    这个名字不知戳中了纪临哪根神经,他倏地抬起头,神情紧张中混合着一丝不安:“司雨姐……你是不是,听说了什么?”难道许清宛说的那些坏话传到姐姐耳朵里了吗?
    “也不是。”司雨决定问得直白点,“你觉得她这个人怎么样?”
    纪临的表情霎时变得有点奇怪,思索了几秒,才勉强找出一个不是太过贬义的形容词:“她嘛……不务正业。”
    要工作就好好工作,整天围着他转是怎么回事?
    司雨一惊,纪临这个评价可以说挺不客气的了,说明他对许清宛的印象并不好,可是司雨分明记得,漫画中的许清宛开始也是很努力的,就是因为这份努力才让纪临对她另眼相看,现在貌似……不是这么回事?
    再回想许清宛那些奇怪的话语,对自己莫名其妙的敌意,司雨心下一沉。现在这个许清宛,难道不是原装货?
    司雨心里想着事,两人之间一时安静下来,直到纪临点的那盆小龙虾被端上来,司雨才回过神。她接过塑料手套戴上,帮纪临剥虾:“你吃就好,我来剥,反正我的粥还没上来。”
    纪临一愣:“司雨姐……”
    司雨剥得又快又齐整,手法十分娴熟,纪临头一次享受到吃小龙虾不用自己动手、只管埋头狂吃的豪华待遇,自家姐姐还温柔地在一旁问他辣不辣,要不要喝点水,纪临听着听着,不由低下头,掩饰着眼中的涩意。
    他家的饭桌上,永远只有他一个人孤零零地吃饭,一家人同桌的情况只有在外出应酬才可能发生,他有多久,没听见过有人这样子关心他了呢?
    或许是司雨表现得随和,纪临慢慢地也放开来了,不再这么拘谨,反而也能跟司雨谈谈自己拍戏工作时的趣事,逗得司雨的笑一直没停下。
    热腾腾的鸡丝粥过了一会也盛上来了,这次纪临抢先替她装了一碗,放到司雨面前,眼中含着期待:“姐,你尝尝看,我让阿姨多加了一点药材,都是补身子用的。”
    纪临说得正兴起,不知不觉间就从“司雨姐”换成了“姐”,然而她本人毫无察觉,司雨也坏心眼地没有提醒。
    听纪临这么说,司雨瞅了眼他头顶上那深红色的气运,心想还是别告诉这傻孩子,其实他身上的气运才是大补好了……
    刚喝了半碗,司雨的手机忽然响了起来,她放下碗一看,是个陌生的来电号码,这么晚了,谁会来找她?
    司雨疑惑地接起来,刚“喂”了一声,电话那头传来一个熟悉的、浸着冷意的声音:“我告诉过你,这段时间不要离开江城。”
    司雨:“……??!!”
    “五、五爷?”这种熟悉的口吻,吓得司雨手中的勺子差点摔地上,她略带紧张地瞥了正好奇望过来的纪临一眼,用手掩住唇,压低声音说,“您听我解释……”
    陆五爷慢条斯理地道:“说吧。”
    司雨:“……”可她还没想好词呢!
    见司雨半天没说话,陆五爷低低笑了声,那轻微的颤动似乎顺着电流颤进了司雨心里,使她不禁一抖。
    “这么说来,是把我的话当耳旁风了。”陆五爷转着佛珠,温和的语气下藏着不容忽视的寒意,“你也不在酒店,我给你五分钟走回来,别叫我让人去请你。”
    话音刚落,那一头的电话就被挂断了。
    “……“司雨听着嘟嘟嘟的忙音,欲哭无泪:那个大煞神难道找到这里来了??为什么就不能放过她啊!
    纪临见她脸上风云变幻,不禁问:“姐,出什么事了?”
    “出大事了!”司雨跳起来,拉过纪临的手就往外冲,“人命关天!”
    第20章
    司雨拉上纪临只是条件反射,因为到现在她一想起陆五爷周身那庞大骇人的煞气还会无意识腿软,她心想要是有纪临这样福运旺盛的人待在身边,说不定能中和一下,所以情急之下就将纪临给拽上了。
    可是跑到半路司雨才觉出不妥,这事跟纪临又没有关系,她硬是把人家拉过来,貌似不太好吧?
    更何况对面是个深不可测的神经病,万一发生什么冲突……
    这时他们两人刚好从小巷拐出来,跑到大马路上,司雨松开纪临,推了推他,道:“你先回酒店吧,我还有事,稍后再自己回去。”
    纪临从头到尾都是一头雾水,不知发生了什么,他看见司雨脸上掩饰不住的焦急,起了点疑心,追问道:“司雨姐,刚才谁给你打电话了?”
    话一出口,纪临立刻觉得这个问法太亲密了,他生怕姐姐觉得自己多管闲事,于是欲盖弥彰地又补了一句:“这么晚了,你一个女孩子在外面不安全的……”
    不知为何,纪临的脑海里忽然闪过了之前许清宛说的话,他记得,许清宛说有野男人勾搭自己姐姐对吧?
    纪小少爷完全忘记,许清宛的原话是“司雨勾搭别的男人”,反倒理直气壮地调了个顺序,毕竟在纪临心中,自家姐姐这么好,怎么会有人不喜欢呢?当然是别人试图勾引她了!
    这个猜测一出,纪临说什么也不肯先行离开了,他倒要看看哪个野男人胆子这么大,敢大半夜的拐司雨出去!
    纪小少爷一番死缠烂打下来,司雨完全招架不住,再加之陆五爷打过来的时候只给了五分钟时限,于是她只能放弃说服纪临,打了辆出租车狂飙回了酒店。
    掐着点跑进大堂后,司雨是真的腿都快软了,她的身子本就不适合做剧烈运动,一路飞奔回来手脚冰凉得可怕,刚一进去就忍不住咳血,脚步一个虚浮踏空,整个人眼看着就要摔倒。
    “姐!”纪临比她快了半步,正好回头就看见司雨歪歪斜斜地往玻璃门上撞,心脏都快吓停了,他赶紧回神冲过去,想要扶住自家姐姐,可手还没沾到司雨的衣服,从斜边上就横伸出另外一只手臂,稳稳地接住了司雨倒下的身子。
    纪临愣了愣,顺着那人衣袖上的精细花纹往上看,就见陆五爷眉头微皱,低头望着司雨道:“还跑么?”
    “咳咳咳……”司雨被他这满身的煞气杀了个措手不及,试图辩解的话语刚一出口就变成了咳嗽,这回司雨可不敢真的往陆五爷身上吐血,于是拼命地推拒着他的胸膛,想要拉开两人的距离。
    “你们干什么!”纪临只呆了几秒,他回过神就发现他们所处的位置不是什么时候被一群黑衣保镖给团团围住,整个酒店大堂静悄悄的,既没有工作人员,也没有其他客人,简直像是被提前清场了一样。
    纪临瞬间反应过来,那个抱着他姐姐的男人绝对不简单!纪家也是江城鼎鼎有名的大家族,纪临自小耳濡目染,虽然不喜欢这样的生活方式,但却有着敏锐的判断力,这群人……恐怕连纪家也不敢招惹。
    虽然清楚,但让纪临眼睁睁地看着自家姐姐被一个陌生男人抱走,纪临是绝对做不到的,他沉住气,抢前一步握住司雨的肩膀,试图将人捞回来:“司雨姐身体不好,你吓着她了!”
    纪临碰到司雨的瞬间,她立刻就感觉那种被重重煞气包围着喘不过气来的状况好转了一点,纪临身上浓厚的福运顽强地树立起一道屏障,虽然脆弱了点……但好歹令司雨的气喘匀了,也能正常说话了。
    好弟弟,没白疼你!纪临的给力令司雨差点泪流满面。
    “五爷,我不是想要偷跑!”趁着能说话,司雨赶紧一口气解释道,“我接了通告来这边拍戏,只是出于工作需要而已,再说了,我猜您这么忙,应该不会有时间管……我这种小事吧……”
    在五爷冷淡的注视下,司雨越说越小声,最后干脆闭嘴不言,生怕自己说多错多。
    她也委屈啊,还以为这神经病是心血来潮,谁想竟然是当真的?
    陆五爷琢磨着她这说法,觉得有趣,这小姑娘的意思是,为了“这种小事”大费周章的自己倒显得多事了,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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