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节

    “他不爱让我陪酒,每周的性事居然还固定次数。活得简直不要太规律,让我也......”
    魏北说:“你从他身上学到了些东西。”
    霍贾就笑,“我学了些本不该学的东西。人一旦丰富知识,变得不那么无知愚昧,就开始东想西想,开始妄求些不属于自己的东西。”
    “说人话。”
    “北哥,”霍贾一顿,声音又沉又重,还带了些莫名的痛,“我好像爱上沈怀了。”
    爱。魏北有点懵。他不料这个词会从霍贾嘴里说出。而爱,本应当是美好的事。为什么霍贾讲出这句话时,竟带了莫名的痛感与悔意。
    魏北不知怎么接,只能沉默开车。他开始明白霍贾一大早叫他出门兜风的原因,本来基佬紫的跑车坐得魏北极不舒服,现在也觉着好似能坐下去。
    他有些难受。当霍贾说出“我好像爱上沈怀”时,魏北突然如鲠在喉。
    有时人要对自己诚实。而诚实真的太不容易。
    魏北不讲话,霍贾就自顾自地絮絮叨叨。说什么沈怀不一样,和那些有钱暴发户完全不同。这男人绅士得体,不讲粗口,也纠正霍贾不准他讲。搞得现在偶尔爆句粗,还怪不好意思的。沈怀很少带霍贾去应酬,出入的不是高尔夫球场,就是登山这类户外运动。
    霍贾最初是茫然无措的,他在沈怀面前像个无知孩童。而这个男人手把手地教会他一些不曾有过的经验。一些属于上流社会,才应该拥有的东西。
    不得不说,沈怀是个有品质的男人。哪怕是找一个性欲的发泄对象,也不愿将就那些残次品。他宁愿找一块好的毛坯,然后慢慢修剪,慢慢培养。
    正因如此,霍贾才觉得自己爱了他,同时也恨他。
    霍贾清楚得很,这个男人不会是他的。他们只不过碰巧在这段岁月遇见,沈怀会结婚生子,会去走世俗价值观认同的路线。他们只是玩一玩。
    所以霍贾恨他。恨沈怀给他一场仲夏之梦。而这后劲十足的恨意里,却是夹着说不出口的爱。
    魏北不愿看他颓废,换挡加速时问:“你知道什么是爱,你就说爱他。”
    霍贾说:“那你呢,北哥。你知道吗。”
    魏北:“我不知道。”
    霍贾:“沈南逸养了你又有其他人在身边,你恨他吗。”
    魏北:“不恨。”
    霍贾:“那你爱他吗。”
    不爱。
    二字已悬在舌尖。魏北硬生生地吞了回去。他在迟疑,往往说爱与不爱,都是分明的。二元对立的。善恶,美丑,爱恨。如果说不恨,那么爱与不爱就是对立的。
    魏北答不上来。他不知道自己爱不爱沈南逸。他甚至不知道,自己有没有资格去爱沈南逸。
    爱应该是平等的。可他们不是。
    突然的安静与沉默使霍贾回过神来,明白自己问得太蠢。他升起车窗,将空调开大一点。冷嗖嗖的,直扑面门。
    跑车顺着道路往前开,夏季高温让地面浮着一层不太透明的热浪波。好似脚尖点地,能立刻烫起一阵“滋滋”声。
    树叶晒成死绿,太阳又远又大。世界一片明晃晃,阳光白得惊人,无处不有黑色阴影,无处不是对立。
    霍贾换了话题,扯闲道:“北哥,说起梁彦这个事,你记忆还真好。我都快忘了这个人,最近没见他怎么出来蹦跶。过气真快,改名叫梁昙花算了。”
    魏北听闻,只笑着说:“毕竟吃的这碗饭,看剧本费脑子,练出来了。”
    “真好啊,”霍贾伸个懒腰,尽量让自己的语气洒脱随意,“等到沈怀这个金主拜拜,我还不知道接着去吃谁的饭呢。”
    “北哥,等你红了,我来做你经纪人吧,好不好啊。我不想被人养着了,好不好啊。”
    “放屁,”魏北笑着揉他头发,“这他妈不就等于我养着你。”
    霍贾便放声大笑,笑着瘫软在副驾座上。他努力要自己一直笑下去,可怎么笑,都还是想停下来。他笑着笑着,眼角就湿了。
    他想,我是不是该换个职业了。
    前几日连续暴雨,国内文坛传来一个噩耗。当代文学大家宋谷义去世,享年七十一岁。对于国内平均寿命来说,还没有迈上及格线。
    宋谷义在弥留之际,叫了周柯和沈南逸过去。三人在病房内断断续续地谈话,直到宋老师心跳停止。
    葬礼办于云城。宋谷义的遗愿是落叶归根,回到故土。下葬那天阴雨连绵,墓前黑压压一片。除去家人,基本是社会名流,墓园外有书粉夹道送别。
    宋谷义此人活得潇洒,在世时与周柯是同门师兄弟。两人政见差不多,三观也合,就连当年追姑娘,都是互相出着馊主意,写了情书让对方改一改。
    活得太随性,以至于墓志铭根据宋老师的遗愿,写得很简单:请在我的坟前跳舞。
    伴奏是宋老师指定的komm susser tod(来吧,甜蜜的死亡)。音乐配大雨,人人穿黑衣,碑前堆满白玫瑰。真真是死得浪漫又甜蜜。
    直至葬礼结束,周柯立在墓碑前没有离开。雨势愈来愈大,沈南逸静静地站在老人身后。他知道他是痛苦的,也是艳羡的。
    “老宋这个人,毕生都在追求文字的美学。那些辞藻啊修饰啊,都美得叫人头皮发麻。我以前跟他说,写文章要质朴、简单。他不服,写了一封长长的信来骂我,说我这人不懂包容。文字的事,是花样百出的。凭什么允许简洁质朴的文风存在,就要去批判华丽精美的文章。”
    周柯杵着拐杖,沈南逸撑伞。两人身高差距太大,雨丝不断飘进伞内。沈南逸倾斜雨伞,将周老严严实实地盖住,仍由雨水打湿他的肩膀。
    “宋老师向世人展示过他的追求与造诣,不遗憾。”
    “确实没什么好遗憾,就连他‘下海’写有关肉欲的低俗文学,也从没放弃用经典比喻和精妙辞藻。不管别人怎么评论,也不管别人怎么说。所以我佩服他。”
    周柯垂眼看着墓碑,宋谷义的笑容和蔼慈祥,谁知道这服皮囊下,是那样浪漫而不屈的灵魂。
    沈南逸也垂眼看着照片,他没有很悲伤,宋谷义的离世,更多是惋惜。走得太早,还有很多好作品未能呈现。
    “老师,您同样值得佩服。”
    “别在这种日子给我戴高帽,我晓得你不愿讲话。”周柯咳嗽几声,长衫在风雨中飘摇。老人像一片叶子,就要起飞了。
    “要说遗憾,他有。老宋前段时间给我打电话,问什么时候才能见到百花重现。他说自己没几个日子了,看不到,很遗憾。”
    年轻的宋谷义不比周柯激进,到垂老之际却一年比一年偏执。估摸是知道自己快死了,所以面向死亡,不怕死。简直像个暴徒,徒劳地去拉扯这个时代的遮羞布。
    他要所有人都看见,幕布之后是个惊天骗局。可没多少人理睬他,人们都活得幸福自足,谁会想去关心谎言与真实。他们无所谓被欺骗,谁又没有说过谎呢。
    沈南逸沉默着,这雨下得他烟瘾上来,于是拿出烟盒。动作到半,周柯阻止他,“不准抽,老宋闻不惯烟味。”
    沈南逸盯着周老侧颜,片刻后把烟盒揣回去。他抬首望向无垠墓园,一块又一块墓碑耸立。他说:“有些事不是一代人两代人就能改变的,所以有了传承。”
    “有时候我也在想,是不是活得太久,所以才会装那么多心事。从年轻的愤懑,到现在的不言语,是沉默的大多数错了,还是我们错了。说这些有意思吗,但不说出口,良心过得去吗。”
    周老讲得断断续续,有时沈南逸以为在对他讲,有时低头去看,周柯又是对着墓碑在说话。宋谷义离世,周柯又少一个知心人。
    其实人活得太久并不好,当熟悉之人一个接一个永久地离开,人偶尔会拿不准,自己是否真的于这世间存在过。
    周柯说:“南逸,你们的杂志,要好好办啊。好好办。被约谈了,我就拼着老命也要给你们造势。我们这些老东西没完成的事,就算不奢望你们可以完全办到,但至少,至少进步一些吧。”
    “我跟你说,南逸。很多人认为,影响一个人、两个人,是没有用的。这想法有失偏颇,影响一个人,他就会去试图影响身边人。然后慢慢的,愈来愈多人被影响,离达成目标就不远了。”
    “这需要很长的时间,老师”沈南逸说,“也许十几年,几十年。”
    天边隐有雷声。雨水蹂躏着白玫瑰。绿叶在纯黑的墓碑上肆意铺洒。这场雨下得太久,沈南逸的衬衣完全湿透。如今发丝也湿了,贴在耳边冰凉。
    他们都知道,这其实是一项不太能完成的任务。就算集结一批相同志愿之人,就算燃尽他们后半生的岁月,或许也无法实现。制度是冰冷无情的,而沉默是普遍大众的。
    两人离开墓园时,周柯才从悲伤的情绪中抽离一点。他从衬衣左胸的口袋里,拿出手帕,轻轻给沈南逸擦了擦沾有水珠的脸颊。
    周柯说:“上次你带回来的那小孩儿,我看着挺好的。好好对他,好好的。”
    沈南逸嗯一声。
    周柯又说:“你也老大不小了,身边该有个固定的人陪着。他很适合你,要是其他人,我肯定是不赞同的。以前那些传闻里的莺莺燕燕,我看了就烦。”
    沈南逸又嗯一声。
    “不过你们年龄差别这么大,那小孩还有很多很多可以做的事。如果他哪天离开你,你也看开点。聚散随缘,人生就这么变化无常。”
    周柯叠好手帕,杵着拐杖慢慢走。
    沈南逸不再接话,他甚至在那一瞬,起了死也不要放开魏北的念头。但没有离开过的人,就不晓得未来会不会离开。
    而离开之后的人,也不晓得会不会再回来。
    这是个冒险。沈南逸愿意冒险。
    周柯离开前,给沈南逸说了最后一句,如果那小孩儿某天离开你,你就让他走吧。年轻人嘛,总要去见识更大的世界。眼界开阔啦,明白自己到底要什么。他如果再回来,你也还有那份心,他永远都是你的了。
    沈南逸笑,老师这是在教我。
    教个屁,混账东西。一把年纪就别提什么恋爱不恋爱,找个人过日子吧。周柯说,晏白岳不会再回来了。
    那天雨是什么时候停的,沈南逸记不清。他上车后脱了衬衣,露出赤裸上身。车内弥漫着拿破仑的信仰之香,他便想起魏北。想起那晚年轻人细腻的肌肤,诱人的嘴唇。
    最最勾引的是那唇珠,一张一阖,邀人接吻。
    当时沈南逸就吻上去了。滋味特别好。
    沈南逸忽然觉得自己十分想念魏北,他要回锦官城去,就现在。这点思念牵一发而动全身,熊熊烈火燃烧骨头。宛如枯枝败叶着了火,摧枯拉朽之势,就连枝叶烧着断裂的声响,听来也是振聋发聩。
    锦官城的天气却是晴。阳光充沛,万里无云。
    魏北送走前一秒还垂头丧气,后一秒听到沈怀召唤又立刻生龙活虎的霍贾。他站在街边,任夏风吹拂发梢。白衬衣被风鼓满,气质出尘得不似凡人。
    不少男女经过他,纷纷侧目观察。魏北有如人海遗珠,他开始发光时,便逐渐被人发觉了,注意了。
    魏北收到以前剧院的一个邀请,让他去参演一下半月后的话剧。不是什么主要角色,当做友情客串。
    他刚给这边应了约,那边单伍的信息就来了。问他在哪儿,下午一起去见魏囡。
    魏北这才想起,今天是魏囡和单伍的第一次见面。
    他们很快将成为父女了。
    作者有话要说:  注:“*”
    1今天推荐歌单《komm susser tod》(搜 来吧,甜蜜的死亡 也可以找到)。是《eva:真心为你》的bgm。
    第三十三章
    单伍没想到自己会如此喜欢魏囡,或者说这小姑娘特别合他眼缘。
    几十年来,单伍很少对小孩产生温情,他可以为了事业与女人结婚,但是个完完全全的丁克主义。
    魏囡牵着魏北的手,尽量不让自己躲在哥哥身后。以前福利院的老院长教育他们,想要被领养,就不能怯懦,不能闪躲,要去表现自己。表现好了,讨到新父母的欢心,机会就大一些。
    魏北叫了声五哥。然后说这是魏囡,囡囡。
    单伍低头,对上魏囡的眼睛。小孩皮肤细腻光滑,两个辫子扎得特有个性。穿简单的t恤配短裤,乖巧且酷。单伍半蹲下去,伸出右手,他说:“你好啊,小姑娘。”
    谁知魏囡咽口唾沫,握上去,顿了几秒,“您、您好,单、单爸爸......”
    这声爸爸叫得魏北一愣,而单伍哈哈大笑。他觉得女孩真有意思,灵性,只是太敏感太小心翼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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