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4节

    “我没跟着你。”
    “那你现在在这里做什么?”
    “你呢?”
    “我在这里透气。”
    “我也是到这里透气。”
    什么时候,宋猷烈这么难缠了?
    格陵兰岛来的孩子不是应该安安静静学习的吗?现在都会和她抬杠了!
    “你……”手一挥,肩上的披肩被风鼓起。
    下一秒,披肩从眼前飘过。
    下意识间,手想去抓,有一抹身影抢在她面前。
    下一秒到来时。
    戈樾琇眼睁睁看着那抹身影和披肩一起飘向天空,再一起往下坠落,黑沉沉的海平面溅起白色浪花,白得刺眼。
    “宋猷烈——”那声尖叫像划在脑壳上的金属器材,尾音还在头顶上徘徊,身体软软往甲板上倒下。
    倒下那一刻,眼睛还直勾勾盯着海面,直到心脏承受不了负荷被黑暗吞噬。
    不要,不要,宋猷烈还在海里呢。
    海洋是很可怕的,大得让人无处藏密。
    她已经失去妈妈了,她已经无法承受再去试宋猷烈。
    那是她的甜莓。
    在黑暗侵袭前的一刻,她以虔诚的心灵和诸神许下愿望,假如注定她要失去宋猷烈的话——
    “那就让戈樾琇永远沉睡,请您,求您。”
    周遭的声响在提醒着,她没能永远沉睡。
    紧闭双眼,拒绝去睁开眼睛。
    直到听到熟悉的声音,紧紧闭着眼睛开始松动,那熟悉的声音在叫着“戈叔叔”,伴随那声“戈叔叔”心里柔软得像云絮,思绪前所未有的活跃。
    继而,哑然失笑,这里是浅海,宋猷烈会游泳,女人们骑着摩托艇围着游艇兜圈,若干男人们在浮艇上一边抽雪茄,一边欣赏着甲板跳台上穿高叉泳裤女人的曼妙身姿,宋猷烈只是表演了比较另类的跳水活动而已。
    当然,他不是为讨大佬们欢心的,他是为了帮她拿回披肩的。
    可是,宋猷烈也没吃亏,她都被他吓晕了。
    这么算来,还是她吃亏了。
    确认宋猷烈没事,再介于她在这件事情上吃亏,戈樾琇决定再等十分钟或者是半个钟头再“醒来”。
    戈鸿煊和宋猷烈开始低声谈话,从两人谈话内容中戈樾琇大致直到了一些情况,一名想到甲板看夜景的女人发现了她,家庭医生在不远处钓鱼,她被诊断为间歇性休克,间歇性休克对于她来说一年当中会有几次,那和感冒没什么差别。
    所以,没什么好大惊小怪的。
    从她倒在甲板上到现在时间也只过了半个钟头,女人们和男人们还在水上嬉闹着呢。
    没人知道,宋猷烈是为了帮她捡回披肩才掉落到水里。
    戈鸿煊走了。
    房间就只剩下她和宋猷烈两人。
    扯开眼帘,即使知道宋猷烈不可能有事,可她还是忍不住想用眼睛确认他没事。
    宋猷烈在倒水,衣服已经换了,头发半干。
    是活生生的宋猷烈。
    心满意足。
    心满意足到什么也不想去计较了,瞅着他,即使他发现她已经醒来,还是继续瞅着他,直到他用手遮住她的眼睛。
    谁都没说话。
    谁都没说话也是好的。
    他没事,她也没事。
    他说戈樾琇我给你倒了水。
    起身,把水喝得干干净净,杯子放回他手里,想起什么急急拉住他的手。
    “怎么了?”
    想了半天,才结结巴巴说出:“披肩……不重要,披肩一点也不重要。”
    怕他不理解她的话。
    不敢去看他,继续以结结巴巴的语气说出,全世界的披肩加起来都不及……不及去追披肩……的那个人重要。
    这样,他应该明白了吧?
    他就是那个傻乎乎去追披肩的人。
    周一到来,宋猷烈正式成为一名高中生。
    这天早上,她在阳台上目送着成为一名高中生。
    深蓝色西式校服,金属双排扣每一个纽扣都有路易斯威登的品牌标签,刻有双头鹰的铂金校徽,这是整个北美洲孩子们梦想拥有的行头,当毕业季来临,如果你足够优秀,你就会获得来自于白宫的邀请函前往华盛顿,在玫瑰园留影的机会。
    这个周一早晨,她目送着他坐上车。
    那辆车将把她的甜莓带到新的领域,更大更为宽广的领域。
    成为高中生的宋猷烈更为忙碌,而她也不能在下午三点时敲响他房间门。
    到他房间去学习挪威语还是保留着的,从之前一个礼拜六天改成一个礼拜一天,时间也改了,改成周日五点半到六点四十分,因为他一个礼拜就只能挤出这么一点时间。
    她也不能像之前一样常常碰到他。
    因距离学校远,为了节省时间宋猷烈都在学校用午餐,贺烟也在唠叨着,她一个礼拜就只能在晚餐餐桌上见到阿烈。
    对于目前阶段和宋猷烈的相处模式,戈樾琇总是感到困惑。
    躲在窗帘后接吻时她以为他们是世界最为亲密的两人,抚摸接吻拥抱,但一旦离开这些,他们就变成世界最生疏的两人,比她离开度假屋之前的任何时候都要来得生疏。
    餐桌上,面对面的擦肩而过,肩膀挨着肩膀学习挪威语,那种生疏感无处不在。
    宋猷烈也不到社区活动地点去接她了,有时她想他了就会乘坐那趟观光巴士,坐在最后一排位置上,想念和他一起看窗外时的时刻。
    做社区活动时,一些男孩会前来和她索要联系电话,多了戈樾琇索性和他们说:我有男朋友了。
    但有若干自认为长得不错的家伙不相信,总是一个劲儿和她说话,这让戈樾琇烦死了。
    一起参加社区活动的女孩给她出了一个点子,让她戴一些情侣饰物,一双对戒,一个手链类似这些,一旦有人打算上前搭讪,她只要亮出情侣饰物就可以了。
    这个周日,戈樾琇在宋猷烈房间学习挪威语。
    这个下午,宋猷烈显得心不在焉,他接了两通电话,第三通电话响起时,他直接关掉手机。
    “谁打的电话。”她问他。
    “同学。”
    “同学”这个名称让戈樾琇心里有淡淡失落感,想必,她的生命里不会出现,有一个号称她同学的人打电话给她,更不会有朋友。
    不,她不需要同学,也不需要朋友,她有宋猷烈不是吗?
    那是她的甜莓。
    对了,她得让她的甜莓给她买一看就知道是情侣饰品的小玩意,对戒也好,手链也好,她要用那些东西打发前来要手机号的家伙们。
    给她出点子的女孩还说,最好和男朋友一起去买。
    据说,那是一件很甜蜜的事情。
    她没男朋友,她只有她的甜莓。
    和她的甜莓一起买也会是一件很甜蜜的事情。
    于是,她把这个想法告诉宋猷烈。
    当然,她没告诉他,那是用来打发前来搭讪的男孩子的,那样一来,她所谓“男朋友”的事情就暴露了。
    听了她的话,宋猷烈问为什么想做那样的事情。
    支支吾吾说是因为有意思。
    之后,宋猷烈再没问起,只说得等他有时间。
    “下个礼拜好不好?”凑了上去。
    下个礼拜来到时宋猷烈依然没时间。
    提出让宋猷烈给她买对戒手链时是夏末时间,一直到秋天过去一半,宋猷烈依然没时间。
    然后,这个周末傍晚,戈樾琇看到几个钟头前还在电话里号称“遇到数学老师”人却在为一个女孩排队买冰淇淋。
    第120章 回忆杀.金丝雀吃了猫
    这个周六,戈樾琇特地打扮了一番,按照普拉达最新推出的秋季撞色系列。
    为了能让自己脸色看起来亮堂一些,她选了以石榴红为主打的色系,石榴红手工蕾丝绣花上衣配乳白色短裙,宝蓝色连袜短靴手提袋,揽镜一看,心里美滋滋的。
    这些颜色凑在一起活力十足。
    让戈樾琇心里真正美滋滋的是:今天下午她要和宋猷烈前往拉美区的饰品店。
    拉美区顾名思义,拉丁美洲后裔们的聚集区,因收入低一直住在政府规划的公租屋,和洛杉矶的富人区一直保持着井水不犯河水的关系。
    他们不会在那个地方碰到熟人。
    从比弗利有通往拉美区的公共交通工具,她和宋猷烈说好了坐公车去拉美区。
    她喜欢和宋猷烈一起乘坐公车,公车上也不会有他们熟悉的人。
    戈樾琇和宋猷烈约的时间是上午三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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