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节

    陆惊风目中的怀疑未褪,一手拎起那位大侄子的手腕,搭上脉搏,细细探查,确实不见丝毫异样,也感知不到一星半点鱼霄的阴气。
    他的视线在场上众人脸上逡巡一周,先是温和地笑了笑,随后对族长道:“甄老先生,先不用谢,我还有一事相求。”
    “恩人尽管说。”甄广义方才也见识了这两位陌生来客的本事,面上有些敬佩和惶恐。
    “在场的诸位族人先不要离开,等我一一把过脉再走,您看行不行?”陆惊风轻声细语地道,“那恶鬼法力高强,不会就这么轻易死了,我怕又被他钻了空子。”
    “您既然开了口,我们必须得无条件配合呐!”甄广义乐呵着道。
    这时,他觉得脖子后面有点痒,伸手挠了挠,随后不由自主地开口:“这样,我先把我这倒霉侄子送回去,他吓坏了,等把他妥善安置好我再回来。”
    说着,他弯下腰,扶起侄子转身就要走,刚踏出一步,一条胳膊伸至面前。
    “慢着。”陆惊风咧开嘴,笑得唇红齿白,平易近人,“族长先让我看看再走不迟。”
    他冷不丁地伸手,就要去抓甄广义的手腕,甄广义却丢开搀着的侄子,背起手连连后退了几步:“恩人这是怀疑到我身上了吗?”
    “本来是怀疑,现在是确认。”陆惊风的面上闪过一丝狠厉,“鱼霄,你是黔驴技穷了吧?同样的花招能瞒得过一次,再使就不管用了!”
    说罢,焚灵业火自甄广义脚底腾地烧起。
    鱼霄无法,被逼出来飘至半空,此时的他已然法力大损,灵体近乎透明,在如斯明亮的白昼里恍惚缥缈,快要与周围的空气融为一体。
    “陆惊风!”鱼霄死到临头,还嚣张地怒吼,“我不欲与你多做纠缠,你别欺人太甚!”
    “你先还我好友的命来。”陆惊风的嗓音恍若从寒潭里捞出来一样,能冰封万里,“再还七七四十九条人命,我可以考虑罢手。”
    “做梦!”鱼霄桀桀笑出声,声声泣血,“平民于我皆蝼蚁,想当初,本道尊一声令下,要谁生便生,欲谁死便死,莫有不从,也无人敢指摘半句。你一个小小的焚灵派后人,竟然也敢螳臂当车,不自量力!”
    “现在都什么年代了,法制社会,崇尚民主,人人平等,阁下犯下连环杀人案,就是受人唾弃的杀人犯。”林谙讥讽,“如此冷血残酷,性质恶劣的案子,本国还未废除死刑,你身负这么多条人命,拉出去枪决几万遍都不够啊亲。”
    他句尾那声亲叫得无比顺溜,毫无违和感,陆惊风一下子愣是没反应过来,只听见背后躲着的甄度噗嗤笑了一声。
    鱼霄自觉已到穷途末路,缓缓闭上眼睛,有感而发:“罢了,重新为人又如何,这已经不是我的时代,天下之大,竟无我容身之处。”
    “那就祝你早日投胎,别再怀抱一腔执念,祸害这太平世道了。”陆惊风嘴上虽叹息,手上却毫不留情,蓝色烈焰化作利刃,直直朝鱼霄的胸口刺去。
    比火刃更快的,是一道凭空而现的虚影,那虚影不知以什么秘术勾住了鱼霄的魂魄,而后急急后撤躲开了焚灵业火的攻击。
    他出现了一刹那,也仅仅是一刹那,随即又消失不见。
    半空中飘落冷香四溢的灰烬,是烧尽的符纸。
    隐遁符。
    “陈启星!”陆惊风目眦欲裂,怒而大吼,“臭小子居然敢越狱,你他娘的给我回来!”
    第87章 第 87 章
    陈启星救走了鱼霄, 同一时间消失的还有回春鼎。
    当时所有人的注意力都放在了陆惊风与鱼霄剑拔弩张的对峙上,谁也无暇分心那片角落里的废墟,直到甄度眼皮一跳,惊觉余光里貌似少了点什么东西,再转头,青铜鼎已经蒸发无踪影。
    陈启星是个极大的变数,他一现身, 形势就如万丈瀑布落悬崖,急转直下,陆惊风还未从功败垂成的打击中恢复过来, 不远处就有人踉踉跄跄赶来,扯着稚嫩的嗓子呼喊:“族长,族长!阿诚!阿诚不见了!我亲眼看见他被人掳走啦!”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什么?!”甄广义本就年事已高, 接二连三的变故在短短几十分钟内集中爆发,打击得他手足无措, 仓惶茫然,两眼一黑,脚下趔趄险些摔倒。
    甄度眼疾手快,一把扶住他, 平日里招蜂引蝶的浪荡哥儿形象消弭于无形,说出的话掷地有声,严肃正经:“先喘口气儿,甄诚是怎么被掳走的, 把你看到的说清楚讲明白,别咋咋呼呼搞得大家人心惶惶!临危不乱知道不?度叔叔以前怎么教你们的?”
    来人是个半大孩子,十岁左右的样子,亲眼目睹伙伴被绑架吓得半死,这会儿被甄度一震慑反而冷静了不少,只是说话还有点磕磕绊绊:“阿诚……刚才在草垛上……监工……”
    几个词一蹦出来,陆惊风立刻联想到刚进村时看到的那个吹骨笛的少年,甄度说他是族长的孙子。
    这孩子上气不接下气,紧张得不行,甄度蹲下,一只手放在他肩膀上,温声道:“阿诚在监工,然后呢?别急,慢慢说。”
    男孩似乎从那只大手上汲取到力量,汗津津的双手擦了擦裤缝,说话连贯许多:“我去小卖部买零嘴儿,回来就看到一个大哥哥在跟阿诚说话,阿诚要站起来,大哥哥按着没肯,然后阿诚就喊救命,被大哥哥直接敲晕带走了!”
    “什么大哥哥?你看清那人长什么样儿了吗?”陆惊风问。
    孩子猛点头,但真让他描述又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只会说:“是个好看的大哥哥。”
    甄度眨眨眼:“怎么个好看法?”
    “就是好看啊。”小孩黑不溜秋的小眼睛四处转了转,指着林谙道:“但是没这个大哥哥好看。”
    林谙冷着脸:“我是你叔。”
    这小孩管甄度叫度叔叔,林谙自然不愿意被叫哥,平白无缘矮了一个辈分,郁闷也正常,但人家一个小孩子,至于脸这么黑吗?
    陆惊风刚想回头瞪他一眼,那小男孩可能天生胆子小,又受了惊,嘴一瘪,溜圆的眼里瞬间蓄满泪水。
    眼看泪水就要决堤,陆惊风往裤兜里一摸,掏出来就是一根草莓味棒棒糖,塞进小孩手里,和颜悦色地摸起小孩的头:“小朋友你真勇敢,叔叔想让你帮叔叔一个忙,你愿意吗?”
    小孩攥紧了棒棒糖,噙着泪水点头。
    陆惊风掏出手机,点开相册:“带走阿诚的那个人,是不是他?”
    手机屏幕上是陈启星的证件照,当初陈启星失踪,张祺几乎给局里每个人都传了照片,让大家都帮忙留意着。
    “是他。”小孩肯定地点头。
    “乖孩子,你真棒。”陆惊风毫不吝啬夸奖,夸完起身,眉头紧蹙,“陈启星带走了族长的孙子。他想干什么?”
    “威胁甄广义用咒语交换孙子。”林谙作出可能性最大的推测,语气不善道,“他骗了我们,他从始至终都跟鱼霄是一伙的。”
    “是吗?”陆惊风垂下眼皮。
    善恶不论,陈启星此人年纪轻轻,城府极深,性格也反复无常,想一出是一出,陆惊风不觉得他撒了谎,鱼霄确实背叛了他没错,那双眼睛里透露出的恨意与决绝不会掺假,但鱼霄死到临头,他为什么又出手相救?
    “他不用再来威胁我了。”这时,甄广义颤声道。
    听闻噩耗,这个老人仿佛顷刻间老了十岁,面色灰败,一副行将就木危在旦夕的憔悴形态,他在甄度的搀扶下坐到一截倾倒的矮墙上,戚戚然哑声道:“阿诚他爸死得早,哪天我撒手人寰,阿诚就是下一任族长。甄氏的每一任族长,打小就会练习活死人之术,等到他熟练掌握甄家绝学的那日,便是他正式成为族长之时。”
    老人说完这番话,浑浊的老眼里淌下两行清泪,摇摇头不再言语。
    林谙把他的话翻译一遍:“所以您的意思就是,甄诚也知道启动回春鼎的咒语。陈启星要是想助鱼霄一臂之力,只需要对甄诚稍加逼问就能把话给套出来。不得不说,他这一招倒是高明,省了不少事,毕竟跟精明一世的爷爷相比,半大孩子是藏不住什么话的。”
    陆惊风安慰族长直到天黑,再三保证会把甄诚安全无恙地带回来。
    回程的路上,他接到汉南派出所打来的电话,说陈启星跟他会面后不久就越狱逃跑了,话里话里质询的语气,应该是把他当做同伙来怀疑了,陆惊风哭笑不得,表示愿意接受问讯以证清白。
    “自己监管不力,还把责任全推到别人身上,这狱警可真好当,公家饭的门槛这么低了吗?”甄度在前面听着,义愤填膺,替他打抱不平。
    陆惊风撑着沉重的脑袋看窗外急速后退的路灯,没接话。
    天底下哪儿来那么多巧合?陈启星早不越狱晚不越狱,偏偏前脚刚会完面,后脚就成功越狱,有这想走就走的本事,他为什么还要乖乖蹲上几天的牢房?总不会是想切身体验一把艰苦的监狱生活吧?绝不是巧合。
    陆惊风一帧一帧地回想着自己跟陈启星见面时说的每一句话,每一处细节,想得脑袋都快炸了,也没筛查出什么值得深思的疑点来。
    林谙看他捂着脑袋一副高考做不出数学题的伤神模样,心疼极了,把人捞过来,不由分说地揉进怀里,趁人还没来得及挣扎,指腹摸到太阳穴,不轻不重地按压起来。
    额角奔腾鼓噪着的血液一下子得到了安抚,丝丝凉意沁入神经末梢,强势镇压了全身揭竿而起的焦躁,陆惊风舒服地哼了一声,不矫情了,仰头窝进林谙的臂弯。
    享受了一会儿,听到林谙在耳边问:“陈启星用了隐遁符,他的符纸是从哪里来的?”
    “不知道。”陆惊风眯着眼睛,惬意的样子仿佛露着肚皮晒太阳的野猫,“t2区不同于监狱里其他的普通监舍,对符纸桃木一类可充当法器的物品管制得相当严格,那些老狱警们个个都是一线退下来的人精,应该不会犯这种低级错误,让陈启星这种茅山传人接触到符纸,等于把牢房钥匙送到他手里。”
    “也有可能不是符纸。”林谙道,“现场我们只看了灰烬,想当然地就都以为是符纸烧剩下的灰烬,但也有可能是什么别的东西。我曾经听林观主说过,自身法力足够强大的道士,画符可以不拘泥于形式,就算没有符纸和朱砂,用别的替代品,照样能使用咒术。”
    林谙开辟出一条新思路,顺着这条思路想下去,陆惊风几乎是瞬间想到了突破点。
    “烟灰。”他的声音阴沉下来,推开林谙的手,懊恼地把脸埋进掌心,使劲儿摩擦,“他用的是我递给他的香烟的烟灰!”
    ……
    这是个逼仄的小隔间,不超过二十个平方,只摆得下一张床和一个小桌子,床上不很干净,桌子也缺了一条腿儿。
    鱼霄看着眼前这个冷若冰霜的年轻人,目光明灭,面上浮现出百年难得一见的困惑和不解。
    作为一只作奸犯科无恶不作的恶灵,他已经记不清自己徘徊于世间多少年了,太久了,久得他丧失了很多记忆。生前如何他只能依稀记个大概,仅限于自己的名字和曾经获得的荣耀与权力,死后如何他也没太多印象,一切都潦潦草草,混沌模糊。
    岁月那么长,那么枯燥乏味,他渐渐变得残忍嗜血,爱好杀戮和凌虐,一遍又一遍尝试过后,他发觉只有那些活人痛苦扭曲的表情、屁滚尿流的求饶,以及撕心裂肺的惨叫,才能使他沉寂许久的情绪出现一丝鲜明的波动,这种波动类似于欣喜或爽快,像人一样的感觉。这感觉令他着迷,为了获取这种快感,他折磨了很多人,健壮的男人,娇弱的女人,甚至手无缚鸡之力的孩童,杀起人也越来越机械麻木,到后来,一条活蹦乱跳的人命摆在他眼前,已经跟白菜萝卜无异。
    那个焚灵派的传人确实厉害,差点就送他入了轮回,但他鱼霄是何许人?怎么可能轻易认输?他拼着最后一口气俯身到一名少年身上,死皮赖脸地苟活了下来,韬光养晦等待卷土重来。
    当然也不能叫苟活,他自嘲地扯了扯嘴角,很早以前他就死了,哪来的苟活二字。
    “我从来没问过你,你的执念是什么?”
    当年那个少年,哦,不对,现在不是少年了,他已经成年,是个彻彻底底的大人了。
    那个既是天才又是疯子的年轻人开口问。
    鱼霄明白自己此刻很虚弱,虚弱到一阵风都能把他的灵体给吹散。
    他想,那个姓陆的也算得上是一位天才,全身经脉尽毁也没能彻底摧毁他,相反,比起三年前,焚灵业火的威力提升了,还提升了不止一个档次,这简直是奇迹。
    呵,他鱼霄栽在了两位不世天才手上,倒也不亏。
    清瘦阴鸷的年轻人盯着他的眼睛,还在等待回答。
    片刻后,鱼霄的声音幽幽响起,气若游丝:“我的执念?真是不好意思,时间隔得太久,我给忘了。”
    “忘了?”陈启星冷笑,“你如果真忘了,早就烟消云散化成空气了,还能在这里跟我废话?”
    鱼霄一想,也是,恶灵的法力源自自身的执念,执念越深,法力越强,他应该是有很深的执念的,可他就是想不起来。
    于是他信口胡诌了一个:“大概是……想再活一回吧。”
    无比敷衍的答案,陈启星却信了,讥讽道:“难怪你不知死活大费周章,非要尝试这个不知是真是假的禁术。”
    鱼霄点头:“你说什么就是什么吧。”
    一人一鬼相对而立,半晌无言。
    鱼霄问:“你缘何救我?”
    尽管跨越数个时代,他偶尔说话仍然带着点生前的腔调。
    陈启星没有回答,反问:“你是怎么治好我的癌症的?”
    “我没有治好你的病。”鱼霄道,“我只是冻结了你浑身的经脉,延缓了死亡的到来,你没发现自己的身体状况一日不如一日了吗?”
    对这个答案陈启星并没有表露出多大的惊讶,他似乎早有所料,又问:“我还能活多久?”
    “三个月吧。”鱼霄估摸着说,“注意休养的话,可能也能有半年。”
    陈启星点头,没再提问,转身出去了。
    十分钟后,他捧着碗热气腾腾的泡面进来,面无表情地吃起来。
新书推荐: 独占病因 师妹别卷了,我们师门已经无敌了 结婚对象带孩子跑了 为了钱,我要嫁给豪门植物人 极度占有,病娇总裁腹黑又疯批 婢女娇媚 不好!收过路费竟遇到顶级大佬 多次重生后我真千金誓死守护病娇 不许觊觎漂亮老婆 哥哥婚服真好看正好我也有一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