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听说东瀛女子美艳,不少留学的学子,都和女佣发生了点什么……”
遥遥千里,东瀛女子抱着孩子做船来寻父亲的,报纸上常见极了。
“可不!”
封西云叹了口气,双手用力一拍,继续跟陆沅君分享自己知道的事。
“远了不说,就李勋来,他在东洋的时候,就跟女仆有不可见人的关系。”
学校不大,华夏人更少,彼此之间几乎藏不住秘密。
但在封西云看来,东瀛的女子像是木头人,腔子里头没有魂魄一样,远远比不上他的沅君。
陆沅君从梳妆台上起来,往前迈了几步停在床边。指尖点在封西云脖颈处的纽扣上画了个圈,顺着喉咙一路向上。
修的圆润的指甲划在皮肤上,不疼却痒。指尖划过喉结,最后的终点落在了封西云的下颌。
“这么说,封少帅是柳下惠,佳人坐怀而不乱了?”
陆沅君压了下来,嘴角的笑意收起,脸色也沉了下来。
定定的望着封西云的眼,想从中看看,有没有说谎的痕迹。
如果陆沅君的目光向下些,或许就能看到他喉结滑动,右手抬起停在陆沅君的腰上方悬空着,似落不落。
坐怀不乱,以前可以。
现在,或许不大行了。
第90章 第九十章【一更】
后腰处似传来温热, 陆沅君扭回头去看,空荡荡的什么也没有。倒是自己的手,被人捉住了。
封西云收回了自己的手,心砰砰的几乎要跳出胸口。收回来以后, 不抓着点什么, 总觉得空荡荡的难受。
把陆沅君点在自己下巴上的手捏住,将其上移了一寸,从下颌挪移到了唇边, 轻轻的落下一吻。
君子,当坐怀不乱。
起码老丈人的三年丧期过去以前, 封西云要做到坐怀不乱。
寻常的女婿谁也不会去掐算老丈人的忌日,封西云却牢牢的记了下来, 恨不得日子快些过, 赶紧到三十而立的那一年。
沅君的手像是一块滑腻的软玉,柔若无骨。要不是陆沅君抽的快, 封西云想要再亲一口。
温柔乡, 是英雄冢。
封西云以为,沅君虽然不怎么温柔,可依旧让自己找不着北的冢。
两人之间的距离近了, 中间相隔不足半米, 屋内又只有他二人。卧房的门紧紧关着,小楼里是有几个帮佣, 可他们的脚步声都被那扇门挡住。
偶尔有声音传来, 也朦朦胧胧恍如梦中。唯有两样声音来的异常清晰, 一是彼此之间的呼吸声,二是你开口同我说话。
“冷不冷?”
因着陆沅君抽回了手,封西云手上空落落的,总想捉点东西。
比起床上的被单来说,沅君衣裳触手可及,更吸引封西云的注意。下意识的伸手,捏住了沅君旗袍的一角,没有纱和绸的轻薄触感,入手的是丝般的滑腻。
“不冷。”
若按旧历来算,今日是八月十四,隔天就是八月中秋节。
陆沅君又不是个傻的,常出门的人早就换下了轻飘飘的绸和纱,穿上了更厚一些的锦缎。而陆夫人早晚出门打牌的时候,小袄都不离身了。
天气渐冷以后,陆沅君的腕子,脚踝,都藏了起来,衣裳把人挡的严严实实的。
以前封西云看沅君,腕上有镯子,脖颈上有项链,粉嫩的耳垂上晃晃荡荡,挂着两个闪闪发光的坠子。
可天一冷,沅君那些首饰可都瞧不见了。又因为在陆司令的丧期里头,她不能穿的太鲜艳显眼了,越发显得素净。
对于沅君这个年纪来说,素净的过了。
封西云以为,沅君这会儿是最好看的年纪,这样有些可惜了。余光里看到了空荡荡的梳妆台,纤尘不染不假,但什么都不摆也不合适。
思绪像是停在下头的汽车轮子,一脚油门儿下去,四个轱辘转的飞快。封西云自己虽没有追求过女性,可从小耳濡目染,也晓得该如何讨女子欢心。
若按父亲的手段,那就是买衣裳,买首饰,蹲下来让小姑娘骑在自己的脖子上。
封西云撇撇嘴,父亲那一套是不大行。
再回忆一番自己的同窗们,新式的青年喜欢追求爱情,跟自己的亲爹大同小异,见一个爱一个。
有一个最不要脸的,跟追求自己的女子说什么,我现在还不懂女人,你等我嫖够一百个再与你相伴终身。
到头来的确嫖够了一百个,两个人也的确是成婚了,可他把花柳病染给了女方。俩人儿别说相伴终身,连两个年头也没过到,就轰轰烈烈的又离婚了。
那人的品格虽不能取,封西云以为,过程还是可以学习的。
比如,要随时给自己的爱人制造一点什么来着,罗曼蒂克,romance。
于是封西云从床上起来,快步往门边走去。手放在了门的把手上,少帅狠狠的按了下去。
咔嚓和吱呀声同时响起。
吱呀是门朝外开启,咔嚓是封西云手上用的力气太大,把门把手险些拽了下去。
“我带你去个地方。”
封西云甚至没有低下头查看一下,门把手究竟怎么样,先陆沅君一步走到了走廊里。
大口的呼吸着新鲜的空气,肉眼可见他胸口的起伏,封西云别过头,不去看沅君。
得赶紧走了,不然封西云没有信心,能否真的当柳下惠,做到坐怀不乱。
“去哪儿?”
比起封西云来说,陆沅君的步伐就慢了些。
她先是对着梳妆镜整理了下衣服,转了一圈,看到镜子里的自己没有差池以后,才不怎么高兴的走了出来。
说是带自己看他的花园别墅,怎么刚看了一个屋,就急着要走。
陆沅君在踏出门外的同时,突然膝盖弯曲,伏下了身。目光看向了床底,封西云小楼里的帮佣不错,床底下空荡荡的,灰尘和沙石也没有一粒。
“还真没有别人。”
陆沅君扶墙站了起来,抖了抖裙子。
“今天可是十四,我娘让我早点回去。”
乱七八糟的地方,就不陪你去了,怪累的。
封西云面颊的温度降了下来,手上的薄汗也吹透干。走廊的前后窗户都开着,纱质的乳白色帘子被吹拂起来,飘飘扬扬。
谁说风是瞧不见摸不着的?
这会儿窗帘飞扬的边角,就是丝丝缕缕秋风的尾巴。
“你也说了,今儿是十四。”
方才说去一个地方的时候,封西云心里头其实没有什么打算。
他只想着快点走,不能跟沅君待一个屋了,孤男寡女的,就算两人没什么。关着门久了,外头的帮佣们也要误会的。
好在沅君的一句话,让封西云有了打算。
他来运城的这些日子里,几乎走遍了运城的大街小巷。一地一俗,封西云想看看运城白百姓有什么风俗。
也的确有那么一样,入了封西云的眼,就是运城的花市集。花市跟别的市没什么区别,清晨起来,小贩们的板车车上拉着晚香玉,玉兰花,盆里栽着盛开的芍药和牡丹。
红的粉的很是好看。
花市没什么新鲜的,运城以外的地方也能寻到。花集就不一样了,只有每月阴历的初四,十四,二十四才有。
封西云赶在初四的时候路过了一次,说是集,也就十几个摊子,五十来米不到距离。且就这半百米里,也只有路南迎着日光的地方有摊子,路北就见不到了。
“我带你去赶花集。”
封少帅报了个名儿,就火急火燎的装了银元在身上,领着陆沅君出发了。
花园别墅还没看几眼,两人又要去看花了。陆沅君坐在车上,琢磨着封西云说的这个地方。
眼下正是秋日,从车窗外头看出去,树枝尖儿上的叶子已经开始泛黄了。风吹的大一些,便会把叶子从枝头揪下来,飘飘摇摇的落到地下。
这个时节可不兴买什么芍药牡丹花,弄几盆儿金菊回家摆着,明日的中秋节就会很好看。
然而当汽车停下,封西云拉开车门,扶着她下来的时候,陆沅君没瞧见一盆儿菊花。芍药和牡丹也没有,要啥没啥。
看着路南的摊子,沅君才想起来,花集卖的不是花。
虽不是花,可远远的看过去,和鲜花一样,红的粉的,比花市上的芙蓉还要娇艳呢。
封西云挽着陆沅君,走进了运城的花集了。
摊子上各式的花盛开着,陆沅君随手摸了摸花枝上的绿叶,没有刺手的触感,而是一片茸茸。
她把那朵花拿了起来,捧在眼前细细的端详着。丝绒的材质,却做出了花的模样,手艺精细的很,要不细看,还真有几分以假乱真的意思。
再往旁边看,丝的,绢的,绸的纸的,作花用什么料子的都有。
“先生,给小姐买一支戴吧!”
看摊子的是个小姑娘,家里头的大人不在跟前,只有她一个人。
十来岁的丫头放下手里头的针,肩两边儿吹着粗粗的麻花辫子。身上没有什么首饰,可黑靛靛的头发上绑着绢花,衬的小姑娘的脸颊红扑扑的。
封西云带陆沅君来就有这个打算,花集上卖的玩意儿,比不上铺子里的金玉来的贵重。可手艺人做出来的玩意儿,有种别样的精气神儿。
就像陆沅君手里头拿的那一支,上头立整着三朵花,花苞支棱着,盛开的那朵艳丽无比,还有一朵半放不放,有种少女的青涩。
陆沅君有指尖轻拂着茸茸的花瓣,这东西她没戴过,却也不陌生。
自己的头发铰了,短短的只到肩头,可小时候沅君见过母亲戴这东西。
那时陆司令手底下还没有七万兵马,日子也就是过个凑凑合合,吃穿不愁。真买金的玉的舍不得,逢年过节又想给老婆买点什么。
陆司令就隔三差五买朵绢花回来,对着一块掌心大的水银镜子,给老婆编头发。
做了一辈子粗活的陆司令,手指头能有擀面杖那么粗,平日里食指往枪的板机那里扣都费力,给老婆梳头却是一天一个花样,灵巧的很。
元宝髻,麻花髻,大长辫,双长辫,陆夫人一戴就是满头的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