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7节

    陆原生父子都不是没有礼貌的人,对着一桌子好饭好菜,尽管努力地控制了自己的吃相,还是显得有点狼狈。
    这个年月能吃饱就已经很好了,平时吃饭基本都是杂粮和野菜,各家各户虽然养着猪或者还养着鸡,但是家里人多,半只猪足腊肉就只有农忙能吃,母鸡大多也是留着过年和送生了孩子的亲戚。
    吃过晚饭,太阳还没落山,家里不便留宿,陆金莲给陆金山拿了点东西给她爹娘,就把人送走了。
    农显安没回去,他请了好几天的假,这几天岑美玉重新找上了他,他不堪其扰,也知道自己不想一直留在小山村里做个赤脚医生。
    “阿娘,我知道错了,对不起。”这是为上次他错误的想法道歉。
    “知道错了就好。”陆金莲点点头,脸上没什么表情。
    农显安低着头,用余光看着他娘。陆金莲肯定会原谅他的,可是无论是以前还是现在,他们之间都不会有什么太过温情的场面。
    “你请了几天假过来,应该是心里有想法吧?”
    “是的,我觉得,外面可能有更好的出路。而且,我觉得你能帮我。”
    “这几天你自己出去看看吧,做好了决定之后再来找我,缺什么也告诉我,能帮你的我肯定帮。”
    她这个儿子是聪明的,又和她走得最近,肯定了解一点她和以前已经不一样了。其实这样也好,她虽然心凉了,但还是希望孩子能过得更好。
    果然,下一刻农显安便问出了口。
    “阿娘是不是……有什么奇遇?”他也只能用这个词语来形容了。
    “自然是有,但无论怎样,我还是我,没太多不一样的东西。”
    “好。”
    他不知道该怎么讨论这个问题,陆金莲也不便多说,空气又安静了下来,下一刻,外面响起了农秀珠的声音。
    哦,不对,不能再叫农秀珠了,陆金莲真的给小女儿改了姓改了名,早在她去上学的时候她的名字已经是陆明珠了。
    陆明珠和隔壁的阿双道了别,然后自己开了家门进来。
    现在的天气不冷不热,陆明珠编了两条长直的麻花辫,穿了一件白底印浅蓝色碎花的衬衫,黑色的直筒裤,黑色的胶底绒布鞋,背着一个浅绿色的双肩书包。
    可以看得出来,衣服和书包都是七八成新的,就算是在县城,这身打扮也算得上好的,毕竟很多人穿的还带补丁。
    看着这样的小妹,农显安十分意外,虽然他们时常见面,但是今天的她格外不一样。十六岁正是小姑娘最青春的时候,现在的陆明珠青春,干净,美丽,自信,真的变了很多很多。
    “阿娘……咦,三哥也在啊?”
    “是啊,我来看看你们。”农显安回了神。
    “我们今天可好玩了,我们去了……”现在的学校不只是上课,还常常做一些活动,在学生看来都是去玩的。
    “小妹,三哥真是羡慕你,我上学的时候可没这么多好玩的事情。”
    “我当然知道了,你们光是走路就花几个小时,肯定累得要命,要不然我也去了。”陆明珠撇撇嘴,那时候她不继续读书就是怕苦,不然她娘哪能不让她读。
    这时看着一儿一女的陆金莲对农显安道:“你要是羡慕,那也去读书啊!”
    “我?都毕业好几年了,还读什么书啊?”
    还没等陆金莲说话,刚丢下书包的陆明珠就道:“怎么不行,我小学毕业的比你还多一年,不照样上学去了,班里还有比我更大的人,大大小小的正常得很。”
    “是啊,老三你成绩好,要是去读高中肯定行,正好你还没结婚,我们在这里有吃有住的,没什么不方便。”城里户口的人都有一点口粮,上学每个学期也就几块钱。
    “我,这我没想过。”农显安有点不确定,他本来的打算是在县城找份工作,以后再谋出路,不是上学。
    “其实上学了我也不知道做什么,我们又不能上大学。”现在只有推荐上去的工农兵大学,绝大部分人上完高中已经是知识分子,能找一份好工作。
    “这个倒是没事,读书时为了学习知识,开阔眼界,你慢慢想。”
    “我会想的。”农显安点头。
    陆金莲也点头,她肯定是要农显安和陆明珠两个孩子上高中的,几年后高考就恢复了,虽然只要成分好的人都能报名参加,但是没上过高中的去考怎么说也没多大优势。
    农显安可是男主的命,前世虽然没有上过高中,但是在岑美玉的督促和帮助下,他自学了高中知识,还学习了很多岑美玉抄出来的后世的医术,高考一恢复就以高分考上了知名的医科大学。
    在大学期间他就是学校里的风云人物,在毕业之后,他又进了知名的医院,在女主的“启发”下,“发明”了很多药物,成为了国内外知名的外科医生和药物学家。
    这一世没有了岑美玉,但农显安应该还会有一番成就,作为一个母亲,她不能拦着,只能帮忙。
    正文 七十一章
    71 七十一章
    晚上, 农显安睡在客房里,他已经躺了三四个小时了,现在已经到了半夜, 还是辗转难眠。
    他一直觉得他已经够成熟了, 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知道自己以后想要做什么, 他也对自己很自信。然而现在他迷茫了,他开始觉得自己很渺小, 也不知道自己对于未来的计划是对是错。
    他本来想着在那个原溪村里当个赤脚医生也不错,至少他得到的工分比大多数人都多, 在整个生产大队里也是招人喜欢的存在。
    可是随着时间的变化, 事情变化的也太快了,年底那段时间他实在是经历了太多东西,家庭变了,爱情变了,他的心怎么还能不变。
    这次他来就是想着离开村子,和他娘一样在城里找一份工作,待遇不一定比当赤脚医生好,但是对自己的未来肯定更有好处。他的人生还有几十年那么长, 社会不可能一成不变, 他要抓住机遇, 争取以后有更好的发展。
    他不是喜欢追求名利, 可是岑美玉曾经说过的那些话,在他心里留下的痕迹不可能就这样消失得无影无踪, 能通过努力得到更好的未来,谁会不愿意,他也是一个有追求的男人。
    虽然他现在对岑美玉已经没有了喜欢的感觉,也知道这样一个因为虚荣就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人不值得他留恋。然而不管怎么说,她都是他人生中第一个为之动心的人,无法真的说忘就忘,那时候他是真的迷恋这个人。
    他曾经不止一次地想过,如果他有能力让她拥有她想要的东西,那么也许她不会铤而走险,而落到今天这样的地步。
    他不会留恋过去,但是他希望让自己变得更厉害,等再遇到喜欢的人的时候,能有能力把人家留住,安心地和他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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