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豆穿着新衣服,拎着馒头, 喜滋滋地走到街上去,然后就被一个男人抢了, 说要把他身上的新衣服带回去给自己的儿子穿。
豆豆舍不得衣服被抢走, 跟那个男人拉拉扯扯的时候,那男人还打了他一顿。
看到这里,李珍瑶当即放弃了自己的想法。
最后,她在郊区以三个大洋一个月的价格租下了一个大院子, 免费给孩子们居住,又让自己家里的佣人每天买些陈米咸菜送过去,熬成粥分给那些孩子吃。
除此之外,再无其他。
这一来是她能力不够, 做不了太多,二来则是她怕自己做得太多, 反而害了这些孩子。
事实上,她只是这么做,也闹出一些事来——她租来的房子附近的一些人家,看到她免费给流浪儿童送吃的,就让自家的孩子扮作孤儿,来她这里白吃白喝。
甚至还有人将女娃娃扔在她租住的房子外面。
李珍瑶今天就是来处理这个孩子的。
她想了想,最后对那个每日来分粥的自家的佣人道:“这孩子你先带回去帮着养几天。赶明儿,你去远点的乡下雇个没什么亲故的婆子来这里照顾这孩子和院子里其他的孩子。”
被扔在李珍瑶租的院子门口的女娃娃已经五六个月了,面黄肌瘦的,看着就可怜。
她是想找人收养这孩子的,但这年头,谁愿意去养个跟自己没关系的女娃娃?
至于让院子里大点的孩子养……李珍瑶跟这些孩子接触过之后,就发现这些孩子,跟她在书里看到的豆豆,是不一样的。
这些孩子的性格,几乎都跟豆豆相反,他们冷漠、阴沉,还对这个世界充满敌意。
他们或是被父母抛弃,或是父母双亡,流浪期间还没少被人打骂,见多了这个世界对他们的恶意,因而是不知道要友爱他人的。
他们只知道把食物塞进自己的嘴里,快些吃掉。
有些流浪的时间比较久,或者年纪小的孩子,因为平常很少跟人交流的缘故,甚至连话都不会说。
“是,小姐。”李珍瑶家里的佣人应下了。
“麻烦你了。”李珍瑶给了这佣人两个银元。
“不麻烦不麻烦,能帮小姐做事,是我的荣幸。”那佣人连忙道。
“走吧。”李珍瑶看了身后的院子一眼,对佣人道。
不过短短十多天,李珍瑶就觉得自己长大了很多。
换做以前,这样的地方她是绝不会来的,那样脏兮兮的孩子,更是不愿意多看一眼。
这边的路并没有铺上青石板,是单纯的泥路,还又窄又小。李珍瑶踩着皮鞋走在上面,没一会儿,皮鞋就脏了。
幸好拐过一个弯,就看到她家的包车车夫了,同时,之前一直萦绕在她周围的臭味也变淡了。
之前那宅子很大,足有十多间房子,还有个院子,之所以花三个大洋就能租下,全是因为在着附近,有个挺大的粪池。
倒夜香的拉着的粪车装满了,就会来这里倒掉。
此外,这附近还有个杀猪场,县城里的人吃的猪肉,很多都是从这里送出去的。
人的粪便和猪的粪便混杂发酵,这里也就常年弥漫着一股令人作呕的臭味。
李珍瑶第一次过来的时候,差点转身就逃。
但她忍下了。她知道自己没什么本事,想给那些孩子一个安稳的家,也就必须选个糟糕点的地方。
所幸这里除了气味难闻点,倒也没有其他问题。
坐上车子,李珍瑶便让车夫拉着她回了租界。
而刚到租界,她就瞧见有报童在卖报。
今天是大众报刊登《流浪记》的日子,而她因为急着去看那些孩子,不曾像往常一样一大早买了报纸看……李珍瑶叫住报童,买了一份大众报。
至于申报新闻报这种,她家里都是订的,她不需要自己花钱买,想看回家看就行了。
到了租界,路变得平整,黄包车也就拉得稳当了。
李珍瑶坐在车上,打开了自己手上的报纸。
《流浪记》里的豆豆,认了一个很有本事的大哥,大哥给他吃了一顿饱饭,让他帮自己干活。
他高兴地答应了,没想到大哥让他干的活儿,竟然是偷钱。
豆豆帮着大哥干了一票,偷到了一个钱包,大哥很高兴,他却觉得这是不对的。
等他看到被偷了钱的人大晚上还在路上找来找去……他把大哥偷来的钱包还给了那人。
那人很感激,豆豆却很不好意思,因此拒绝了对方给的酬金。
失主一再道谢,拿着钱包高高兴兴地走了,豆豆却被大哥打了一顿,并且,他再也没有大哥了……
不过,想到有人跟他说“谢谢”,他还是很高兴的。
李珍瑶到家的时候,已经将故事大致看了一遍,等到了家里,她又仔细地看了一遍。
她非常心疼故事里的豆豆,可惜什么都做不了。
李珍瑶忍不住叹气,然后看了看报纸上的其他内容。
她几乎立刻就被中缝里的一条广告给吸引了——楼玉宇的新书《求医》和《英文短文》,将于3月1正式发售。
《求医》她等出版已经等了很久,早就准备好要买了,这《英文短文》又是什么?
当然了,不管这《英文短文》是什么,只要是楼玉宇写的,她都会去买来看!
只是她的英文不好,怕是看不懂……
这么一想,李珍瑶顿时有点懊恼,楼玉宇是留学回来的,英文肯定很好,她也该好好学一学英文的。
但她就是学不会英文,也学不进英文。
同样看到广告的,还有其他人。
《求医》这本书,很多人都想买一本回家收藏,至于《英文短文》……他们不知道这《英文短文》写的是什么,却也是想要看看的。
一时间,无数人期待起楼玉宇的新书来。
甚至不止上海的人期待,就连北京天津的人,也同样期待。
大众报只在上海发行,《求医》这书,北京这边的人,大多是没有看过的,少数几个去过上海,或者有上海那边的亲朋好友寄来报纸的,才看了一些。
但他们大多看过或者知道楼玉宇的《留学》。
他们之中不少人,甚至想买《留学》但还没有买到。
现在,他们还没有买到《留学》,楼玉宇的新书竟然就上市了,还一次两本……这楼玉宇当真高产!
希望他的新书,跟《留学》一样好看!
北京的读者也期待起来,毕竟报纸上说了,3月1日这天,北京这边会同步开售。
穆永学也是期待的人之一。
他很喜欢《留学》。后来有同事从上海出差回来,带回了一些大众报,他看过上面的《求医》之后,便又喜欢上了《求医》。
《求医》和《留学》一样,是用他们正在提倡的白话文写的,立意深远文笔也好,他觉得自己多买几本,用来收藏送人也是可以的。
至于《英文短文》……他当初是在日本留学的,英文很差,最近正在学,他的儿子也在学……买一本回来看看也好。
穆永学惦记着要买《英文短文》和《求医》的时候,穆昌玉已经拿到这两本书了。
成品出来之后,商业印书馆非常大方地送了穆琼各二十本,这些书是直接运到他们家的,穆昌玉自然头一个看到。
崇新学校是有英文课的,但一星期只上两节课,就教几个单词,因此《英文短文》穆昌玉是看不懂的,但《求医》不一样。
这个故事在没有刊登之前,她就听自己的哥哥读过,刊登之后她更是看过,现在拿到书,她又看了起来。
这上面很多字她不认识,但这并不影响她阅读,穆昌玉看得都有点入迷了,明明已经很晚,但还是舍不得把书放下。
“昌玉,你该睡了,明天再看吧。”最后还是朱婉婉没收了穆昌玉手上的书:“你哥说了,不能在烛光下看太久。”
看了这么久,穆昌玉的眼睛确实不太舒服,她吐了吐舌头,去打水洗脸了。
等到第二天,她收拾书包的时候,就把用报纸包了书皮的《求医》放进了自己的书包。
这天照旧是穆琼把穆昌玉送到学校的。
穆琼自己也要去工作,将穆昌玉送到学校的时间也就很早,穆昌玉进自己班级的时候,班里的同学一个都没来。
她坐在自己的座位上,拿出《求医》继续看了起来。
看着看着,她的眼眶红了。
“昌玉,你怎么了?”一个声音响起,穆昌玉抬起头,才发现自己的同桌来了。
这时大户人家的男孩儿,四五岁就会启蒙,但普通人家的孩子不同,怎么着也要等孩子七八岁甚至更大一点,才会送孩子去读书。
毕竟孩子太小,学不进东西不说,放在学校里也不放心。
至于女孩子,读书就更晚了,十来岁去读一年级的比比皆是,而她们一般也没机会读太多,读完三年初小认识几个字会算账,家长便觉得够了。
所以,穆昌玉虽然已经十四岁,放现代都能读初中了,但这会儿坐在三年级的教室里,并不比她的同学大多少。
“我没事,就是这个故事里的人太可怜了。”穆昌玉道。这个故事,她看的时候总是想起当初哥哥生病时的事情。
那时,她哥哥差点就病死了!
幸好哥哥没有死,要不然现在……她都不敢去想自己现在过的会是怎么样的日子。
“什么故事啊?”穆昌玉的同桌凑到穆昌玉身边,朝着穆昌玉的书看去,然后惊奇道:“这么多字,密密麻麻的,你看得懂?”
“我很多字不认识,但能看懂。”穆昌玉道。
“你真厉害,我从没看过这样大部头的书。”穆昌玉的同桌道。
“你认字比我还多,为什么不看?”穆昌玉不解,她这个同桌家里人都是认字的,她认字很多。
“我没想过要看。”穆昌玉的同桌道。
“我觉得你可以看看……我这里还有一本书,借给你看。”穆昌玉说着,就从书包里拿出穆琼以前给她的《留学》,借给同桌看。
穆昌玉的同桌一开始看到这么厚的一本书就发憷,不敢去看,但见穆昌玉看得认真,却也硬着头皮看起来,而她这一看,就入迷了。
甚至于,老师上课的时候,她心里也总惦记着书里的故事,忍不住就偷偷拿出书看起来。
好在,这时候的老师是不会去管学生有没有“看闲书”的,这时候也没什么闲书。
放学的时候,这位同桌对穆昌玉道:“昌玉,你给我的书太好看了!我从来不知道这世上还有这么好看的书,江振国真的太棒了!等我把手上的书看完,你现在看的也借我好吗?”
“好啊。”穆昌玉一口答应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