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节

    一次又一次地做化疗,她的身体越来越差,头发没了,脸上笑容也消失了,看着她日渐消瘦,他的心像是被人狠狠扎了一样的痛。
    这些年,他一直做好事,捐了大半家产,也曾在菩萨面前许愿。如果能让他媳妇病好如初,他愿意付出一切代价。
    没想到菩萨没有显灵,培养人生赢家系统居然选中了他。
    只要他把一本书里的配角全部培养成人生赢家,他老婆就能得到系统出品的百仙丹。
    这种丹药可以治这世上任何一种病。而且还无附作用。
    为了这颗药,他欣然接受这项任务。
    他这个身份就是这些配角的父亲。今年四十五岁,正当壮年,却十分苍老。
    他有四个儿子,两个女儿。
    大儿子林建党,今年二十岁。跟邻村的张秋华处了半年多的对象。按照书中,林家因为跟张家彩礼谈不拢,拖到后年才结婚。
    张秋华嫁过来不到一个月,林建党在因缘际会之下,参了军,入了伍。
    生下一个儿子后,独守空房的张秋华终于忍受不了寂寞,跟着一个来调查四清工作组的男同志跑了。
    她这一跑不要紧,林建党再也升不了职,也没法再娶媳妇。为了能有个家,他只能转业回家,改革开放后,他下海经商,没过多久就成了下河县的首富。
    某一天,林建党带着老婆孩子在酒店庆祝孩子考上大学,在走道里意外遇到已经穷困撂倒的张秋华。
    原来私奔后的张秋华过得并不好,她跟着那个男人到他的家乡才知道,他没有正式工作,当初只是临时顶替别人的班。那个男人只是个油嘴滑舌的二流子。张秋华跟着他受了不少苦。可男人把她看得死死的,她没有介绍信,也无法故技重施。
    改革开放后,为了养活孙子,她来下河县打工,因为没文化没手艺,她只能在饭店干最底层的活。
    那时候的张秋华苍老得不像话,而林建党不到五十,却很会保养,自然没有认出她,在她差点滑倒的时候,他还礼貌的伸手扶她一把,嘱咐她,“小心点,大娘。”
    就是这声大娘差点让张秋华崩溃。从酒店模模糊糊走出来,迎面就被一辆轿车撞死。
    “23333,所以我现在的任务就是拆散这对爱得难舍难分的有情人。”林炎城原以为他的任务是给他们找个好媳妇,教他们怎么经营自己的事业。可没想到,他刚穿进来,还没适应环境呢,就先棒打鸳鸯。最让他郁闷的是许愿人偏偏就是他们之一。
    一个机械的声音自他脑海响起,“张秋华成了他人生中的污点。他临死前许的愿望是下辈子和他后来的妻子一生一世一双人。”
    “一生一世一双人,这小子不错!”林炎城仔细咂摸了两下,一辈子就娶这么一个媳妇,那势必不能按照原剧情走。所以这对cp,他拆定了。
    作者有话要说:  男主家住长江边,就是我给他开的金手指,除此外,他裸奔。系统只负责陪聊,没有任何作用。
    第2章
    林炎城没有想多久,很快就收回心神。马上就要灾荒了,肚子能不能填饱都是问题。他哪还顾得上给他们娶媳妇?
    林炎城熟练埋土,还不忘跟系统抱怨,“23333,你说你把我弄来这个地方,不给我钱,也不给我金手指,全靠我一人,别说培养了,他能让他们填饱肚子就不错了。”
    除了这一条,还有一点让林炎城郁闷,从来没听说培养孩子,直接从二十岁培养起的,性子都定型了,不觉得晚了吗?
    23333:“孙悟空经过八十一难才取得真经,一路上都要降妖除魔。我只是让你培养六个孩子,已经便宜你了。你就知足?”
    林炎城呵呵笑,“我知足,我知足呢。”很快到了地头,他按照原身的记忆,又提了桶水过来浇。
    这么热的天,想来这些红薯应该很快就能长出苗,到时候他再把剩下的地给开垦出来。
    为了多得一些粮食,他拿起锄头继续开垦荒地。
    虽然有原身的记忆,但他本人并没有干过这种活。他小的时候,是在孤儿院长大的,为了减轻园长的负担,他很小的时候,就带领兄弟姐妹们到街上兜售东西。一开始是卖报纸,后来是卖气球,卖儿童玩具。
    等大了之后,他开始去工地当小工,慢慢学些手艺,当了大工,最后当了包工头,他运气比较好,赶上房地产最红火时期,赚了个盆满钵满。
    虽然日子苦,但他除了在给幼儿园里锄草,几乎没下过地。
    这三天就能刨出一块地,他都觉得自己挺神奇的。
    但是想要养大家里几个孩子,只靠他一人肯定是不行的。他需要帮手。
    原身有六个孩子,单论品行来看,老大是拔尖的,但是男人一旦有了心上人,那嘴巴也就闭不紧了。所以不能选老大。
    老三也行,可她是个闺女,力气不大,一天能干多少活?再说她也不会游泳啊?
    所以只剩下小六了,这孩子像原身,是个闷葫芦,最听原身的话,只要跟他开口,他必然不会说出去。
    因为要去学校给两个孩子送粮食,林炎城种完红薯浇完水就匆匆忙忙收拾工具,原路返回。
    到了对岸,他套上衣服,拎起两小袋粮食往大路上走。
    这边离县城不远,走路一个小时就能到。骑自行车更快,可惜队里只有一辆自行车,徐广进自然不会同意借给他骑。
    小五林建军在县城读中专,小六林建华成绩差一点,在第一高中读高一。这两孩子是林家唯一的高材生。
    原身很穷,家里全部存款只有五十八块六毛七分钱。是队上垫底的人家。之所以这么穷,是因为家里几个孩子都上了学。
    老二和老四是小学毕业,老大和老三都是初中毕业,只是比较可惜的是,两人没能考上高中或中专,只能跟其他人一样到地里刨食。
    要说原身为什么肯花这么多培养孩子,那是他媳妇临死前嘱托一定要孩子们读书。对方是资本家的丫环,从小就崇拜识文断字的主家人。可惜的是她不知道这些人在她死后不久,全都遭了秧,否则一定不会让孩子读书。
    照理说这一家都是高材生,应该也能在队上当记分员之类的轻省活。
    可惜,徐广进是大队长,他爹是大队书记,他们只提拔自家人,自然不可能把这么好的活让给原身一家。
    林炎城边走边琢磨,自己要不要现在就把徐广进给撸下来,反正他的把柄多得很。扳倒他并不难。
    难的是换自己当大队长,以后四清运动一来,底下人是不是要把他交上去谢罪。
    左思右想,林炎城还是决定先按兵不动。等过了这一茬,他再筹谋也不迟。
    很快,林炎城就到了县城,第一高中比较近,他先到第一高中找林建华。
    林建华听到有人找,挠着脑袋一脸不解,从班级窗户那儿看到亲爹,他眼睛一亮,蹬蹬蹬跑过来,“爹,你怎么来了?”
    林炎城拍拍林建华的肩膀,这孩子跟原身有七八分相似,长得又瘦又矮,还没开始发育。
    按照正常轨迹,这孩子在饥荒之年才开始长身体,可惜家里没粮,每天只能啃树皮,喝凉水过活。饥荒过后,他连一米六都没有。后来常常被他老婆骂是个矬地丁,这孩子的性子也越来越闷,家庭地位也越来越低。
    “给你送粮食来了。”林炎城担心他长不高,一个劲儿地叮嘱他,“一定要多吃着,你现在长个子,不要为了省钱,就饿着自己。”
    林建华抿抿嘴,拧着眉头,“爹,你们挣钱也不容易。我上学已经花了不少钱。”
    林炎城满脸不悦,“别瞎说,这几年正是你长个子的好时候。”担心他不肯吃,林炎城又揶揄道,“只要你长得像你大哥那样高高大大,将来爹给你娶媳妇,也能少花点彩礼钱。”
    听到娶媳妇,林建华羞得满脸通红。
    林炎城没想到这年代的孩子这么害羞,轻声咳了咳,看了眼他身后正勾着头朝这边看的孩子们,凑在他耳边小声道,“你放心,爹已经找到让你们饿不着的好法子,等你回家就告诉你。”
    林建华满脸不解,顺着他爹的视线看去,知道他爹不好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说,压下心里的好奇,点了点头。
    林炎城提了提另一布袋,“你回去,我还要给你五哥送粮食去。”
    林建华送他到学校门口,依依不舍。
    原身其他几个孩子或多或少都得过一点母爱,只有这孩子,母亲是在生他时难产死去,是原身一把屎一把尿拉扯到大的。所以这孩子跟原身感情最深。
    直到林炎城拐到街道另一头,林建华才把手里的粮食抱在怀里,这一抱才发现里面装的好像不是苞米,而是……
    他解开袋口一看,居然是白面。
    林建华想追上去,恰在这时上课铃声响起。
    林建华跺了跺脚,悄无声息地从后门回了教室,到自己位置上,把粮食塞到桌肚里。
    他同桌看到了,问他,“你爹来找你干啥?”
    “给我送粮食。”
    同桌以为送的又是粗粮,也没继续往下问。
    林炎城十分钟后到了下河县唯一一家中专学校。
    这次他没有直接进学校,而是让门卫通传。
    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这孩子太过敏感,如果自己穿这一身进教室,他一定会被同学嘲笑,心里只会更加阴郁。
    人家都说龙生九子各有不同,原身这六个孩子也不例外。
    林建军很快就跟着门卫一起过来了,左顾右盼,贼眉鼠眼的,怪不得徐广进说他像阴沟里的老鼠呢。
    看到亲爹的时候,他脸上并没有露出高兴或意外的神情。
    他看了眼身后,担心有人看到,拉着亲爹到大门墙边,才张嘴问,“爸,你咋来了?”
    一开口就把林炎城给怔住了,按照原身的记忆,这孩子好像没叫过他爸,一直都叫爹的。不过他也没多想,粮食塞到他怀里,“爹在家想着,你的口粮快没了,所以给你送来。都是细面,别省着。”
    林建军跟林建华一样又瘦又矮,但是皮肤却比小六要白上许多。可能是心理阴郁的缘故,所以他瞧着人的时候眼神格外阴森。
    这孩子还没有黑化都这么吓人,要是等他黑化,还不知道是什么鬼样呢。也难怪书里,他的结局会那么惨。
    林建军下意识把袋子接住,蹙眉小声纠正他,“爹,城里人都叫爸,你改改。”
    林炎城很给面子,从善如流,“好。”
    林建军满意了,打开袋子一看,果真是细面,“这些不是留着过年吃的吗?”
    一年只有二十斤细粮,都是留着过年才吃。他爹居然送给他吃。怎能不让他惊讶。
    林炎城上上下下打量了他一通,“你和小六正长身体,得要吃点好的补补。可别成了矮子。”
    这孩子比小六大一岁,现在正长身体,吃完就饿,但是有一点比较奇怪,书中说他后来的身高并没有像小六一样矮。
    林建军捏紧袋口,低低应了声,“好。”他抬头看着林炎城,担心一会有人出来,急切地道,“爸,没事的话,我先进去了。”
    林炎城有点心塞,这孩子是有多不待见他这亲爹啊。
    见他转身,林炎城赶紧开口,声音难掩低落,“你就这么怕我给你丢脸吗?”
    林建军下意识回头,脸色涨得通红,左看右看,就是不敢抬头看他。
    这是羞愧的表现,林炎城笑了,拍了下他的肩膀,“小五,爸有你这么好的儿子,爸很自豪。”
    林建军抬起头呆呆地看着他爹,不知道他爹是不是在说反话。
    林炎城从书中知道这孩子敏感又自卑,放柔声音,用一副很自豪的语气道,“小五,你勤快又聪明,是爸最得意的儿子。”
    有人说,处于中间位置的孩子最受父母忽视。林建军也不例外。他在家里特别没有存在感,哪怕他的成绩最好。但因为性格不讨喜,跟哥哥姐姐甚至弟弟的关系也不怎么好。
    再加上,原身虽然遵循孩子娘临死的嘱咐让孩子们都读了书,可他打心底并不认同,尤其是前面几个孩子读完之后,跟村里人一样到地里刨食,他就更加觉得读书没用。但他又是个守信的人,哪怕心里并不认同,家里条件很差,他依旧供孩子们读书。
    为了挣钱,他把自己当成一个陀螺,忙个不停,自然也没精力管几个孩子。不知不觉间,林建军就长成了现在这个性子。敏感,自卑,阴狠,直到将来成了个人厌人憎的大反派,做了无数个错事。
    当然,现在的他只是有点小毛病,要过几年才会犯事,还有得救。
    林炎城琢磨着自己多夸夸他,让他自信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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