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节

    黎锦见状盖灭油灯,亲吻在他的发顶,说:“文文,你怎么这么可爱。”
    翌日,小茶起来,数了数晾衣架上的衣服,总感觉数量不对。
    他到了黎锦家也有两年,由原本的不识字,也渐渐的被秦慕文教会了一些常用字,基础的算术、加减法秦慕文也都给他讲过。
    秦慕文想的是,小茶以后终究要嫁人的,多会一点东西,总归是没坏处的。
    没想到,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了。
    小茶洗碗后,对秦慕文说:“主夫,咱们家晾的衣服比昨天多了一条啊。”
    秦慕文看向别处,说:“没有,我昨日数过,数量是正确的。”
    小茶挠挠头,“哦,原来是小茶数错了。”
    午时之前,小茶说:“老爷早上临走前吩咐了,要我今日买鱼回来给您做,您想吃什么鱼?”
    秦慕文见衣服篇终于揭过去了,也松了口气,说:“鲈鱼吧,刺少,包子也能多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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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一晃而过,眨眼将就到了年关。
    黎锦早早的派人送信回村,说自己今年学业繁重,没法回去。村长也不疑有他,毕竟那个是整个府城都鼎鼎有名的书院,在里面念书肯定累人。
    若是尚有亲人在,黎锦就会把夫郎怀孕的事情说了,毕竟父母肯定也想抱孙子,会体谅儿媳来回间旅途劳顿。
    毕竟雪天路滑,水路又不通,来回折腾下来,孕夫肯定难受。
    但村里的其他人,大概首先会想的是祭祖等问题,毕竟他们大多都很大男子主义。
    所以,黎锦寄信回去就没提夫郎有喜的事情。
    他去年过年带着夫朗孩子都回去了,今年说了学业繁重,也容易得到大家的谅解。
    而这时候,秦慕文已经有七个月身孕了。
    黎锦天天吩咐给他吃好的,他也确实都吃了,但就是不长肉。
    脸颊上也没长多少肉,下巴还是尖的,四肢纤长,只有肚子高高隆起,显地整个人愈发娇小。
    过年期间,黎锦索性把书案搬到了里屋,平日里就在这里练字温书写策论,他家小夫郎睡醒,一眼就能看到他。
    其实,秦慕文远远没有黎锦想象的那么娇弱,他挺着七八个月大的肚子,每天在屋里能走百十个来回。
    就因为之前黎锦说了句‘可以适当锻炼,有利于之后生产’。
    黎锦让他歇一歇,秦慕文也确实听话的休息一会儿,喝蜂蜜水,然后,继续走。
    这时候,黎锦也拿他没办法,只能看着他一遍遍走。
    用秦慕文自己的话来说,就是‘生小包子的时候,我还做点事儿,怀了这个孩子以来,我每天都在休息’。
    说实话,黎锦从没觉得他每天都在休息。
    如果小夫郎真的如同他自己说的那样,小包子会背的诗是谁教的?那些给婴儿做的小衣裳又是谁缝的?
    年关过后,黎锦先去了万云家里一趟,万云即将出发去京城参加会试,黎锦这是来给他送行了。
    万云瞧见他,严肃的脸上带了笑意,开口第一句话就是:“红烧排骨?”
    黎锦把食篮递给他,说:“不止,还有糯米鸡和红烧狮子头。”
    万云叹息:“你这是让我不忍心走啊。”
    黎锦:“我见你马车都备好了,准备几时出发?”
    “午时就走,原本想悄悄的走,后来还是没忍住,昨儿派人去给你讲了。”
    黎锦其实大概猜到了,说:“一路顺风,金榜题名。”
    会试在二月初,殿试一般固定在同年四月二十一,如果万云发挥正常,那必然一路高中。
    到时候,再见面就难了。
    万云开了一壶桂花酿,给黎锦倒了一杯,说:“当初认识你的时候,你家包子连‘爹爹’都要叫成‘嗲嗲’,走路也不会,如今他都五岁了,说话背书十分利索。”
    黎锦笑道:“不止这些,他记性也好,知道万伯伯很厉害,等你高中回来,他还能给你簪花。”
    这时候殿试高中的前二甲的学生,都有踏马游街的资格。
    有句古话不是说‘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讲的就是按照唐朝律法,高中后,进士们骑着高头大马,走过长安城内的主街,一日便能看尽长安城内的所有春花。
    后来更有皇帝亲自为进士簪花,但皇帝显然顾不来这么多进士,所以在此之前当进士们游街的时候,道路两旁的茶馆、酒楼里的人给他们扔花,接住的进士们就把花簪在头上。
    黎锦这句话,也是说万云真的高中了,回来后必定簪花庆祝。
    他不提花还好,以提到花,万云就想起前年夏天被小包子戳痛的心。
    万云道:“不要,你家小包子的花都是你的。”
    黎锦:“……”
    万云显然也只是开玩笑,他继续给黎锦斟酒,说:“你家二崽子快出来了,到时候让他给我折花。”
    万教谕显然没养过孩子,不知道刚生出来的小孩子的日常就是吃和睡,哪会簪花啊。
    黎锦:“你这么一说,小包子可会伤心了。他上次还是送了你花的。”
    两人聊了些无关痛痒的问题,眼看着时间就要到了,一个个面色都严肃起来。
    万云家里情况跟黎锦类似,亲族不多,他一走,宅院就直接空了,蓦地让人生出一种离别的伤感。
    真到了最后坐马车走的时候,谁都没说惜别的话。万云也只是拍了拍黎锦的肩膀,一切尽在不言中。
    万云一走,黎锦就觉得时间更加紧迫。
    如果今年真的开恩科,那他八月就得参加乡试,虽说他已经把考试内容和各种经典都背过,但这毕竟是乡试,谁也不知道考题如何,评卷又如何。
    学生们能做的,只有努力的复习和温书。
    黎锦回去后,就预估了一下秦慕文预产期,并且找了附近比较有名气的稳公,送了桂圆和腊肉等,希望他能把三月初那段时间腾出来。
    这种事情得提前就约定好,要不然真到了临产前,秦慕文身边没人,那就得不偿失。
    但就算是最近,黎锦都有些不放心。毕竟再过几日他就要去书院了,秦慕文身边只有一个小茶和什么都不懂的小包子。
    但纵然再怎么不放心,黎锦也不能日日的守着秦慕文。
    当天晚上,秦慕文见自家夫君眉头紧锁,也知道他在担忧什么。
    但他能做的也只有用素白的指尖轻柔抚过黎锦的眉心。
    “阿锦,我没事,我自己的身体情况我心里有数,你放心。”
    黎锦抓住他的手放在唇边轻吻,说,“关于你的事情,我就放心不下来。”
    秦慕文能做到的只有晚上抱着黎锦,他知道,黎锦现在能把不放心说出来,那就还没紧张到那种程度。
    等到黎锦真的只拧眉不说话了,那才是真的万分担心。
    第114章
    自从接近年关那会儿,秦慕文肚子大到弯腰都有些困难了,黎锦就主动帮他洗脚。
    小茶虽然是丫鬟,但黎锦一家除了让他帮忙做家务外,没让他贴身伺候过。
    黎锦原本就不喜欢被人伺候穿衣宽衣。
    当然,若是被小夫郎伺候宽衣解带,那就是另一番情趣。
    秦慕文虽然出身高门,但自小也就阿爹教的要自己做力所能及的事情,所以他亦没有被外人伺候穿衣洗脚的习惯。
    尤其,帮他洗脚的人居然是夫君,这就不是习惯不习惯的问题了。
    最开始黎锦蹲下为他泡脚的时候,秦慕文两只脚都飞快的从水盆里抬起来,小眼神湿漉漉的,里面全然都是惊慌失措。
    黎锦把他的脚按回去,问:“怎么?”
    “阿锦……脏……”
    黎锦听了他的话,打量着水盆里那白皙秀气的脚和在水光下莹润的指甲,完全感受不到哪里脏。
    可秦慕文还在小幅度挣扎,黎锦再次按住他,说:“不脏,乖,泡脚配上按摩有助于经络畅通,提早帮你按了,可以减缓之后腿部肿胀。”
    秦慕文对此有点印象,他怀小包子的时候,临产前那段时间,每天早上醒来腿都会肿。
    但当时他什么都不清楚,甚至也不知道这是正常反应,只是非常心慌。
    如今听黎锦这么说,秦慕文才恍然大悟,原来那时只是他在杞人忧天。
    说话的空挡,黎锦开始顺着他的足部经络按下去,小夫郎皮肤偏白,按重了就红,给人一种……凌虐的美感,显地他更加可怜兮兮。
    不过,黎锦的按摩确实有成效,之后秦慕文腿上的水肿果然比怀小包子时候轻微,早起走一会儿也就消掉了。
    同时,秦慕文洗澡进出浴桶,也自觉地叫黎锦帮忙。
    毕竟浴桶高,他踩进去的时候得万分小心,要不然很可能一脚踩空而滑倒。
    对于他的主动‘使唤’,黎锦表现得非常乐意,原本他也不放心小夫郎挺着肚子一个人洗澡。
    小夫郎能主动叫他,这就是一个很大的进步。
    洗完澡要出浴桶的时候,黎锦不等他开口,直接脱了上衣弯腰站在浴桶边上,秦慕文双手环抱住他,而黎锦在水下找到他的膝弯,很快就把他抱了起来。
    之后就是擦干,把人塞进被窝。
    如今已是寒冬腊月,屋外冷风阵阵,雪花也扑簌簌地落下,屋内烧了地龙,穿的单薄一点也不会冷。
    秦慕文看着身眉目俊朗的夫君,唇角的小酒窝一直抿着,看了会儿就带着开心陷入梦乡。
    年后,黎锦得去书院,陪在秦慕文身边的人就是小包子。
    他眼睁睁看着阿爹的肚子一天天变大,每隔几天都要询问一句:“阿爹,他什么时候出来啊?”
    “具体时间阿爹也不清楚,大概就在今年三月吧。”
    于是小包子掰着小指头数了一下,皱眉:“那到底是要再过三个月还是两个月?”
    秦慕文没想到小包子的思维居然已经想到了这个地步,他微微一怔后说:“两个月。”
    小包子感觉完全混乱了,算不清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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