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节

    这时候不能打击她继续向上的自信心,他要是这个时候说疼是因为被她撞得,那前面那么多功夫不就全都白费了吗?这么点儿疼不算什么,缓一缓就好了,他说真的没事,在她脑袋上揉两下,柔声哄道,“你继续,慢慢儿来,不着急。”
    经过刚才的亲密接触,沉央心里大致已经有了底,实话说,她刚才闻到了一股子腥味儿,淡淡的,可闻见了还是不好受,她最不喜欢吃鱼,因为不喜欢鱼腥,这种腥味儿跟鱼腥虽然大不一样,也能接受,可她还是禁不住皱了眉,一抬头看见冯夜白正盯着她看,本来要下口,这会儿没勇气了,假意嗔他,“你别看我,你要是再看我,我就不干了。”
    那可不成,冯夜白忙闭上眼,手按着她的脑袋,“我都到这个份儿上了,你现在说罢工就罢工,让我一个人在这儿不上不下的,你就不心疼?这样可使很伤身的,我这还一身的伤呢,你就眼睁睁的看着我被反噬?”
    那大夫配这样的药自然有他的道理,这药能治他的伤还有这样的作用,说明他说的还是有几分道理的,她这个人在这方面是比较迟钝的,说白了就是不开窍,这个还需要冯夜白一点一点的去教,他今天是好话说尽,才哄的她愿意,大好的机会怎么也不能前功尽弃。
    沉央等他闭上眼了,才又俯下身去,刚才已经打过照面了,那感觉,怎么说呢?就像她爹小时候给她买糖葫芦,她小时候因为傻,总被人欺负,那时候怕被人抢糖葫芦,她能一口气吃三四个,全塞嘴里,可她嘴巴小,三四个糖葫芦塞进嘴里,一下就戳到了喉咙眼儿里,杵的太深就一个劲儿的咳嗽,这种感觉就跟她以前吃糖葫芦的时候一样儿,不一样的是这个糖葫芦味道不如真的糖葫芦味道好。
    沉央是头一回跟他干这种事,其实什么也不会,冯夜白的感受,是怎么也跟舒服搭不上边儿的,她的牙磕的他难受,他想说又不敢说,生怕打击了她的自信心,忍了半天没忍住,心说,好不容易才有这么一回,不能就这么浪费了,斟酌了语气措辞,终于忍不住张了口,二话不说先夸一顿,然后又教她,“吃糖人儿的时候怎么吃的?就照着吃糖人那么个吃法儿,别用牙,你想想,糖人可不禁咬,只能用舔的,慢慢儿来,你就权当是在吃糖人,把牙收回去。”
    沉央对别的一窍不通,可对吃,没谁比她更清楚了,打小她爹就惯着她吃,嫁给冯夜白之后,吃得喝的都是翻着花儿的给她买,冯夜白这么一提点,那她就权当吃得是糖人儿吧,只不过这糖人儿的造型实在怪了些,沉央心说,这怎么还能跟吃糖人搭边儿呢?这人满脑子装的都是些什么奇奇怪怪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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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百三十二章福利篇2
    冯夜白是个好老师,沉央也是个好学生,前半头的感觉是不大好,可后头沉央学到了,那滋味儿可想而知,不止身体上满足,更满足的是心理上的,她要不是足够爱他,不管他怎么哄骗她,她都不会同意的,今儿开篇儿是个好兆头,他心里高兴,这一高兴,就不受控制了,一满足,登时就如同洪水开闸,一泄如注。
    时辰不短了,沉央腮帮子都磨破皮了,没等来他喊停,等来的却是一股烫脸的暖流,她愣了会子,伸手一抹,闻见一鼻子腥,这会儿是彻底弄明白了,拿袖子狠狠擦把脸,眼眶红红的,“你......你怎么不提前跟我说一声呢?你这......弄我一脸。”
    冯夜白随手扯了被子就要给她擦,“我不是故意的,我也控制不了,没事儿没事儿,擦擦就好了。”
    沉央把脸扭开,“别用被子擦,弄脏了没法儿盖了。”她自己把脸擦干净,掀开床帐要下床。
    “你干什么去?”冯夜白拽着她胳膊,“这么晚了,歇吧。”
    “我去洗把脸。”她别扭的挣开胳膊,“再去漱漱口。”
    是得漱漱口,不然嘴里一股子檀腥味儿算怎么回事儿?这个他也没预料到,男人么,靠着一股子冲动做事,感觉到了,忍也忍不住,这不是他能控制得了的。
    “我去给你打水。”冯夜白心疼她脚上的伤,坐起来就要翻身下榻,沉央让他好好儿坐着,“你都伤成这样了,还是老实呆着吧。”
    正说着,门开了,外面进来两个丫鬟,一个端了一盆子水,一个端进来一壶茶,低着脑袋进来,把东西放下了,又低着脑袋出去,眼睛也不乱瞟,当屋里没人似的,走的时候还顺手把门给他们带上了,就像早就知道了似的,就等着他们完了之后进来送东西呢。
    沉央的脸都绿了,被人撞破这种尴尬事儿,她脸都丢光了,站了半天,没去洗脸漱口,又回到床上,拿被子蒙住脸,躲在被子里哼哼唧唧,没脸见人了。
    “没外人了,出来吧,再把自己闷坏了。”冯夜白扯她的被子,她不依,裹的更严实了。
    那两个丫鬟肯定是江水派人守在门口的,走的时候她就看出来了,这是故意的,知道沉央害羞,故意给她上眼药呢。
    冯夜白在她身边躺下,握住她紧紧揪着被子的手道,“今儿你受累了,这事儿你不用觉得难为情,江水......你用搭理她,她自己也做过,轮不着她笑话你。”
    沉央听见这话一下就冒了头,两只眼睛定定的看着他,“江水也做过?你跟江水你们俩还......”
    这话说得让人误会,冯夜白张嘴赶紧解释,“不是跟我,人家有未婚夫了,怎么可能跟我,我们俩干干净净清清白白,绝没干过这种事,我们俩是好过,可我跟她之间什么也没有,不相信你去问她。”
    沉央嘟嘟囔囔,“有没有我也不知道,要是你们俩合起伙儿来骗我,我也不知道啊。”
    冯夜白发觉他又给自己挖了个坑,皱眉扶额,不住哀叹自己今儿怎么总说错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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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百三十三章你是不是想跟我分开
    江水这事儿做的不地道,听人墙角这种事儿,人家都是偷偷摸摸的,偏她是光明正大的,不止光明正大的偷听,还光明正大的让人家知道,简直可以说是肆无忌惮。
    但经过这件事之后,沉央至少肯定了江水对冯夜白没有要旧情复燃的意思,不过江水和她的未婚夫,似乎关系不大好,他未婚夫像是知道江水跟冯夜白以前的关系,沉央无意间听见他们吵架,为的就是冯夜白的事。
    魏极看起来挺斯文的一个人,没想到吵起架来却中气十足,一嗓门吼出来,连沉央都吓得直发抖,可江水却一点儿反应都没有,像是已经习惯了这种争吵,一开始还能拿出脾气跟他顶撞几句,到后来吵累了,所幸任他去说,男人跟女人吵架,多数都是女人无理取闹,可到了江水这儿,魏极才是无理取闹的那一个。
    沉央后悔自己不该来院子里练步,她听见江水和魏极的说话声就躲起来了,她以为他们应该会回去吵,大庭广众之下,就这么吵着看起来总归是有损面子和主人家威严的,可这两个人,一个比一个不在乎,沉央站不住了,树后又没有石凳,只好支起伤脚倚靠在树上,听魏极诉委屈,“我看自从这个冯夜白的来了之后,你的心就没往我身上放过,你是不是想跟他和好?江水,你怎么能这样对我?”
    江水听起来并不是很想搭理他,声音懒懒散散,提不起力气,“我们俩几年前就断了,你少拿这个跟我说事儿,他对我有恩,救过我,现在落难了,我不能不管。”
    “他是朝廷点名道姓要杀的人,报恩归报恩,没必要把命都搭进去吧?”
    “你要是怕受连累的话,我现在就带着他们离开,死也不死在你这儿,放心,绝对不会连累到你半分。”江水说这话的时候不像是在赌气,魏极大概是怕了,声音软下去,“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没说让你走。”
    “你让他们走不就是在变着法儿的赶我走?魏极,我认识你的时候你可没这么贪生怕死,现在是怎么了?这你就害怕了?”
    魏极回答的有些避重就轻,“你是不是想跟我分开?”
    江水沉默了。
    “你心里还是挺喜欢那个冯夜白的吧,最近这段时间关于他的传闻很多,你是一样都没落下,甚至还叫人出去扫听消息,你是不是很后悔当初离开他?”
    越扯越远,江水沉默后,缓缓开口,“那你娶李嫣的事呢?我说过什么吗?你们的成亲的婚礼还得我-操持,进门之后她做大我做小,永远都被人压着一头,你要娶她的时候想过我没有?”
    这次轮到魏极沉默。
    “我的出身你是知道的,我很高兴你不嫌弃我,可你当初既然答应我了不会再娶,就不该负我,眼下你既然做不到,那我也不能强求,我替你操持完婚礼咱们就好聚好散吧,你给我的那些首饰金银我都留着,我只拿自己该拿的,咱们还是分道扬镳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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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百三十四章你里里外外都是我的
    听他们吵架,只言片语也能估出个大概来,江水把他们带回来,魏极应该是不知道的,所以刚回来那天才急着把江水扛回去质问,那时候应该只是知道了江水跟冯夜白曾经有过一段,这几天是知道了她跟冯夜白是朝廷要追杀的人,怕江水惹祸上身,也怕连累自己,所以才急着要赶他们走。
    这种事,换谁,谁都想撇清关系,沉央不觉得人家不厚道,是他们给人家添麻烦了,得罪的毕竟不是一般人,人家可是皇帝,手握天下人的生杀予夺大权,动辄就派兵要人命的人,魏极这么想,才是正常反应。
    江水也是个可怜人,如今好不容易碰上一个能对她好的人,不能再因为他们被搅和了。好在,在这儿休养了三天,冯夜白身上的毒已经散的七七八八,身上的刀口没那么快愈合,不过他身体底子好,行动已然不成问题,她的脚伤还是很严重的,不过伤只在皮肉,走路还是跛,但不至于动都动不了。
    皇帝先前派来的那一拨禁军没一个活下来的,那地方离魏极的山庄不远,后面预备补上的人很快就能查到这儿,他们再住下去也不安全,得赶紧赶路去泰州,小金鱼和曹德纶他们还在泰州呢,还有宇文潞,不出意外的话他们冬至那天晚上应该就到泰州了,他们已经耽搁了这么长时间,两边是个什么情况都不知道,再待下去就彻底变成了被动的一方。
    沉央回去正要跟冯夜白说要走的事,没想到冯夜白先提了,临了愧疚的盯着她的脚看了几眼,“跟着我,让你受苦了。”
    “跟都跟了,后悔也来不及了,我要是现在说不跟你了,你能同意吗?”
    她开玩笑似的说了这么一句,没想到冯夜白还当真了,正经起来板着一张脸,寒森森,“你这个人,里里外外都是我的,我会尽我所能护你周全,但是你要离开我,想都别想,开玩笑也不行。”
    刚还好好儿的呢,沉央吐吐舌一脸的无奈,“咱俩之间这么的也太不公平了,你在我之前有过那么多女人,我却只有你一个男人,怎么算都是我初亏了。”
    冯夜白捂着胸口的伤坐起来,一面解绷带,一面瞪她,“你还想有几个男人?我之前的那些女人都已经过去了,形形色色到头来,除了一个你,别的再好也没有能入得我眼里去的,你是这天上地下的独一份儿,摊上个长得这么好看的男人,你忒赚了,现在还肖想别的男人,你可着天底下这群人里面找去,哪一个能比我好看,还能对你这么好?”
    对她好的,除了她爹和冯夜白和天底下恐怕找不出第二个来,这个是没法儿比的,更何况她也不是贪图他的那夸张皮囊,在好看的脸,终有老的那一天,最重要的事他待她的那份儿心,那才是最难得的。
    这上头,沉央不与他计较,过去帮他拆了身上缠的绷带,老大夫的药方是挺神奇的,这才短短几天,这么深的伤口就已经结痂,不过法子好归好,可她要付出的代价就有点儿难为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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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百三十五章天天带你串大街
    两人连夜离开,就像江水走的时候没给冯夜白留下只言片语一样,冯夜白和沉央也走得悄无声息,马还是从禁军手里抢来的那匹马,这种动物通人性,亲眼看见自己从前的主人死在冯夜白手上,虽然是畜生,可畜生也知道欺软怕硬的道理,看见冯夜白杀人的行径之后就变得服服帖帖的了,指哪儿就往哪儿跑,俨然是已经被他驯服。
    魏极的山庄离泰州只有半日的路程,可尽管只有半日,对两个受伤的人来说也是不小的折磨,冯夜白是男人,骑个马还哼哼唧唧的喊疼不成样子,沉央能缩在他怀里撒娇,可她没有,事分轻重缓急,她还拎得清,这时候她比谁都归心似箭的想要尽快赶到泰州去。
    皇帝的追兵毕竟不是吃素的,他们才出了山庄所处的地界儿,他们就闻着味儿的追过来了,说是疯狗一点儿也不为过,冯夜白一身的伤,照现在这样,那些人一旦追上来,他根本就应付不过来,再被追上,那可就真的只有死路一条了。
    快到泰州的时候,冯夜白说不能走小路了,得走大路,岔道口调转马头,拐到了临近的一家镇子上,镇子里人多,今儿又赶上这儿的节日,街上很是热闹,高头大马的穿进人群里,虽显突兀,可却没一个人有时间把眼神儿浪费在他们身上,街上的花样儿多,好玩儿的也多,一眼一眼的掠还看不过来呢,谁有功夫去看马上的人。
    沉央是看着什么都稀罕,反正在街上,骑马也走不快,她已经许久出来逛过集市了,眼睛看见的,不管是什么都觉得新鲜,冯夜白低头问她,“喜欢这儿?”
    她没点头也没摇头,“我就是好久没出来玩儿过了,这儿我会第一次来,谈不上喜不喜欢。”
    这么一说,可不是吗?是有很长一短日子了,好像自从来到京城之后,她就没出过几次门,在京城他一直都让她过得胆战心惊,所以连出门都成了奢侈。
    她以前脑袋不灵光的时候卫夫子怕她出去闯祸,走哪儿都看着她,能玩儿的地方就家门口那一片儿,再远就不让去了,后来嫁给他,出门的机会就更少了,外面那些新鲜的玩意儿跟她向来都不搭边儿,这么一想,是挺心酸的。
    冯夜白心里陡生出一阵愧疚来,与她十指交握,许下承诺,“等这阵子风波过去了,太平了,我天天带你串大街。”
    人家的山盟海誓,要么是许诺十里红妆,要么许诺不离不弃,可这些没一个能跟冯夜白的比,串大街费什么啊?手拉着手在大街上溜一圈,看上什么买什么,这是大爷做派,俗是俗了点儿,可成了亲,不就是柴米油盐的过日子么,还能天天十里红妆的把人娶一遍?说空话谁都会,可真要是一点儿一点儿的磨起日子来,就这种简简单单的小事儿,还真就没几个人做得到。
    沉央是小门小户的出身,没什么大出息,不贪图大富大贵的幸福,简简单单,只要日子上过得去,她就知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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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百三十六章先把宝贝放在你这儿
    从小路换到闹市上走不是真的为了串大街,皇帝的人穷追不舍,小路就一条道从到通道尾,被追上了,连个躲的地方都没有,现在他们两个都受了伤,对付不了那么多人,只能想法儿甩掉他们。
    沉央扭头往后看了眼,隔着层层人海,远远的看见有一队人骑着马正寻迹而来,大刀阔斧的,穿过人群离他们越来越近。
    冯夜白把她的脑袋扳回去,“别看他们,前面有家成衣铺子,等会进去挑两件儿衣裳,咱们不骑马,一会儿再雇辆马车,咱们做马车走。”
    “可是坐马车不如骑马快。”沉央四下里看了眼,心里愈发没底,“也不知道这地方有没有我们的通缉令,这一路来也没看见有什么告示,万一被人认出来怎么办?”
    他说没事,“这么丢脸的事,皇帝年纪小,怕人说,为了面子,肯定不会大肆宣扬的,皇宫能容人随便进进出出,是他这个皇帝的失职,他哪儿还有脸往外说,一会儿咱们进去,先换件儿衣裳,你在铺子里等我,我去找辆马车。”
    沉央从马上下来,“那这匹马怎么办?”
    “卖了。”冯夜白下来,牵着马,拐弯儿找了间成衣铺子,铺子里生意不大好,掌柜的挣闲闲坐在柜台前拨算盘珠子解闷儿,眼尾一瞟,瞟见门口进来两个人,男的看起来周身富贵,女人也不差,身后还牵着一匹枣红色的马,这年头,手里有马的都是家底儿丰厚的,普通人家的老百姓,买个骡子都费劲,谁有钱去买马?
    来的这两位想来应该是大户,是他这小店儿难得的贵客,出手应该很是阔绰,财神爷进门儿,没有不好好伺候的道理,一脸谄媚相的把人迎进店,又是端茶又是倒水的,好不殷勤。
    “二位想要看件什么样儿的衣裳,小店这儿都是时下最时兴的款式,男女都有,都是京城来的货,您大可放心,京杭,锦绸,苏绣,越纹,您想要什么样的小店就有什么样的。”
    他们可没工夫在这儿当大爷,冯夜白呷口茶,指指门外的马问掌柜,“爷那匹马也是京城来的,赫赫有名的千里驹,家里还没把银票送来,爷又急着用钱,你看看,给估个价儿,若是价钱合适,爷就先将宝贝儿放在你这儿。”
    不买衣裳,来当马?掌柜的不禁好奇打量起两人来,看着不像是来坑蒙拐骗的,有钱人跟装有钱人的不一样,是能看出差别的,真正的有钱人,富贵是从一举一动里显露出来的,只消看他喝茶时候蹙眉嫌弃的样儿和说话时那种颐指气使的高高在上,眼里装着对什么都不屑一顾的神情,不刻意露富,但看起来就是叫人觉得贵气逼人,听他的话应该不像是假的。
    再出门看看他那匹马,枣红色的汗血,肌腱结实,真正的好马,跟他的主人一样,看别人的时候眼里都透着不屑,瞧这四只马蹄,再用手顺顺鬃毛,经商的都识货,这匹马确实是一品的上等马,千金难觅的良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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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百三十七章有钱了再来赎
    宫里的马,自然不会有劣等,随他怎么验,要是敢说半个不字,先揪着辫子好打一顿,他自己就是做生意的,知道里头的门道,甭管是做什么生意,开口总要先压一压价钱的,这个过程叫“抬价”看你个人底气,若是底气足了,卯着劲儿的跟他叫板,吃死他最后舍不得放手这单生意,只能乖乖儿的照你定的价钱要多少给多杀,只要东西好,不怕行情差,好东西就永远不缺人要,他操着多大的生意,一般人在他面前想动什么手脚,打的什么算盘,他打眼一瞧就能把人戳穿了。
    掌柜的出去摸着那匹马看了会子,真是越看越喜欢,越看越舍不得,他们这种小地方,别说是这种千里驹了,就是匹普通的马都很少看见,他是生意人,经常要这那的东奔西跑,出去了得有个装点门面的好坐骑才行,这种马,可不是你有钱就能弄来的,光是瞧着威武的气度就知道一定是细心调-教过的,这一点倒是符合里面那位爷的身份。
    掌柜的嬉皮笑脸的回来,搓着手,相中了就开始谈价码了,这位爷想是不那么好糊弄的,不知道对方的底细,他不好胡乱开口,先试探着问了一句,“这位爷,您这马呢,是好马,可就是不知道脾性怎么样,若是我买回来不服管教,那我不是亏了吗?这样吧,您这匹马想多少银子卖给我,您说出来,我心里也好有个底不是。”
    冯夜白握握沉央的手,闲闲道,“这匹马可跟了我不少年了,要不是实在等不及用钱,我也舍不得卖它,我看掌柜的也是个识货的,这样吧,五百两银子卖给你,过后等府里下人把钱送过来了,我再来赎它可好?”
    这话说得滴水不漏,他也表现得不慌不忙,若是真表现得急着出手,他一定会借机使劲儿往下压价,好东西谁都爱,看得出这掌柜的事真的看上这匹马了,他说过后再来赎的时候掌柜的脸一下就白了,想是舍不得,正他也正好抓着他这一处弱点,这个时候要是再往上抬抬价格,他怕是也能舍得出去。
    沉央不懂中间的这些利益勾缠,她见那掌柜的犹豫,以为是嫌太贵,怕人家反悔,拿指尖抠抠冯夜白手心,想让他别那么狮子大开口,冯夜白一用劲儿把她的手死死扣住,一脸的风轻云淡,不急不躁的喝着茶,他这样儿,表现得一点儿也不像急用钱的人,这样反叫那掌柜的心里直打鼓。
    外面的追兵再有一会儿就该追过来了,其实冯夜白心里比这掌柜的还急,可他耐得住性子,心里越慌就表现得越是镇静,最后那掌柜的终于熬不住了,一咬牙一跺脚,狠狠心道,“成,就这么说定了,五百两,我这就给您取银子去。”
    掌柜的也是怕他反悔,自己去拿银票,又马上去叫店里的伙计去牵马,反正马都是他的了,他得好好儿栓起来,想反悔,可没那么容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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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百三十八章大人若是喜欢的话
    两人在成衣铺子里换了衣裳,从头到尾的重新打扮了,又托掌柜的给他们找了辆马车,才刚上马车,出了门儿没走几步就看见了那群闻着味儿追过来的禁军。
    他们追到这儿,人突然就不见了,别说人了,连马都看不见,集市上人多,他们就是被绊住了脚的一会儿工夫,人就凭空消失了?怎么想都不对劲儿,可要是搜的话,这地方人多眼杂的,皇帝又命令不准张扬,怕把冯夜白逼急了,把他弑父篡位的事说出去,他们这些手底下做事的人也为难,脑袋别在裤腰带上做事,还得束手束脚,这份儿差也不好当啊。
    正巧前边儿缓缓驶来一辆马车,乌央乌央的人群里异常显眼,这样看来就有点儿奇怪了,甭管怎么说,总归是找到一点儿可疑的地方,他们身上穿着黄马甲,是皇城里的人,当皇差的,往大路中间一拦,车夫“吁”一声把马勒停,拱手问道,“几位军爷,您这是......”
    “车上坐的是什么人?”
    “回军爷的话,车上坐的是我们家公子还有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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