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节

    陆延今天化了妆,本就突出的五官被勾得更加浓烈。
    一曲结束。
    所有人还沉浸在新歌的气氛里,直到前排不知道哪位尖叫着喊出一声:“陆延——!!!”
    台下气氛这才再度活络起来。
    甚至有人开玩笑喊:“快把衣服穿上!妈妈不允许你这样!”
    陆延一只手扶着麦架, 身上那件衣服有一侧已经不知不觉滑落,黑纱叠挂在臂弯里,从台下看过去能清楚看到男人深陷下去的锁骨, 以及一片消瘦的肩。
    被人提醒后, 陆延并没有把衣服往上拽。
    他松开扶着麦架的手,直接把麦拿在手上, 为下首歌做准备。在李振快而清晰的几声“嗵”中,下一首歌的旋律响起, 陆延就用这幅衣冠不整的模样跟着节奏晃了一会儿。
    男人腰本来就细,晃动间, 那件衣服落得更低,几乎要垂落到他手腕上。
    然后陆延拿着麦,在唱出第一句之前跟着架子鼓的节奏把身上那件衣服脱了下来——
    全场尖叫。
    陆延脱完衣服后走到舞台边缘, 场子小, 台下和台上几乎没有界限。
    他缓缓蹲下,任由台下的观众伸手上来。
    他们乐队办演唱会赤字几乎是常态,永远奉行四字原则:稳赔不赚。从灯光、舞台布置上也能看出来烧钱烧得厉害。
    舞台背景布用颜料歪七歪八涂着复活两个字,还有几个拖着血手印。
    在灯光和烟雾萦绕下,陆延赤裸着上身, 像从画中出来的剪影。
    后半场依旧是老歌,典型的摇滚场。
    在灯光变换中,肖珩感受到一种疯狂的躁动和强烈到仿佛能够刺穿耳膜般的力量。
    他头一次看这种演出。
    陆延在台上的样子跟防空洞那场不同。
    他所经之处就是他的疆场。
    ——只要他出现,没有人不愿为他俯首称臣。
    整场演出时长总共一个半小时。
    整整一个半小时,陆延只中途休息了十分钟,他浑身都是汗,站在台上说:“最后一首。”
    台下观众情绪明显落下去,甚至有人不舍地喊“不要”。
    陆延竖起一根食指抵在嘴边,示意他们不要闹:“嘘,乖一点。”
    陆延顿了顿才说:“感谢大家今天能来,去年最后一首唱的是这首歌,今年还是想用它作结尾,我们……五周年再见。”
    台下逐渐安静。
    最后一首算是合唱,陆延勾着其他队员的脖子,把麦克风凑过去。大炮打头,紧接着是许烨。轮到李振的时候他还在奋力打鼓,汗水飞溅,对着麦克风嘶吼出一句:“深吸一口气!”
    李振的歌声依旧充满灵魂,没有一个音在调上,完美演绎什么叫垮台。
    陆延差点笑场。
    他蹲在地上,把替李振举着话筒的那只手收回去,在手里转了下话筒才垂着头唱下一句:“要穿过黑夜/永不停歇。”
    那首歌肖珩熟得不能再熟。
    是他从肖家放弃一切跑出来后,躺在陆延家沙发上,第二天睁开眼听到的歌。也是陆延在天台上给他唱过一次,告诉他明天太阳还会再升起的歌。
    肖珩想到这里,又去看陆延手腕上那片纹身。
    隔得太远其实看不真切,但他就算闭上眼睛也能将形状勾勒出来。
    黑色的,七个角。
    陆延当初说自己去纹身的那段经历说得轻描淡写,后来肖珩在他书柜里意外看到几本翻烂了的《声乐指导》、《声乐强化训练:100个唱歌小技巧》。
    ……
    肖珩心说,他从肖家出来的那场雨夜,不是陆延把他捡回家。
    而是上天让他找到了一颗星星。
    vent乐队四周年复活演唱会圆满落幕。
    散场后几个人瘫在后台。
    李振上半身躺在椅子里,人不断往下滑,屁股差点着地:“我靠我的手要断了,小烨今天不错啊,神发挥!”
    “我前半场手都在抖,我长这么大就没见过那么多人啊啊啊啊,”许烨说完,也以同样的姿势瘫在椅子上说,“不过是真的爽,后面就没那功夫去想了,我的手好像自己会动。”
    只有大炮精力无限:“等会儿我们去吃饭?大哥,去哪儿吃?”
    几人都在聊演出,只有陆延没说话。
    他拿着手机,正对着聊天框里的消息发愣。
    -演出很精彩。
    “大哥,你看什么呢,”大炮凑过去,“到底去哪儿吃啊。”
    陆延靠着椅背,翘着二郎腿,一只手按着大炮的脑袋将他往外推,没功夫思考去哪儿吃这种问题:“……滚去跟你振哥商量。”
    陆延说完,手机又是一震。
    上头是简洁明了的三个字。
    -先走了。
    陆延手比脑子动得快,他自己都没反应过来,已经发出去两个字,还加了一个十分迫切的感叹号:别走!
    “……”
    陆延把翘起的腿老老实实放下,猛地坐起身。
    但别走两个字都发了,陆延一时想不出什么解释的话,端坐几秒后,干脆又发出去一句:反正顺路,一起?
    几分钟后,肖珩回复。
    [肖珩]:出来。
    [肖珩]:侧门。
    “你们吃吧,”收到回复,陆延起身就往外走,“我就不去了,这顿我请。”
    说完,不顾李振在身后大呼小叫地喊:“你他妈还真跑啊!”
    侧门离得不远。
    陆延还没走一段路就控制不住跑了起来,五分钟的路程愣是被他缩短一半,他在不远处停下来,喘口气、还没等走近,就看到站在铁栅栏边上的肖珩。
    晚上风大,男人外面套了件黑色外套,几乎跟这片夜色融成一体。
    “怎么从侧门走?”陆延走近了问。
    肖珩说:“你想去正门当个叱咤风云的巨星?”
    陆延还真忘了自己的“巨星”身份。
    比起散场后人潮拥挤的正门,侧门这边确实没什么人。
    “是不太合适,”陆延点头说,“老子一出现,肯定都疯了。”
    肖珩嗤笑一声;“说你胖你还喘上了。”
    陆延:“事实。”
    “你没看今天场下——多少人为你延哥神魂颠倒……”陆延吹自己起来都用不着打草稿,一路吹到车站。
    肖珩没说话,只是看他一眼:“不冷?”
    陆延身上还是那件半透明衬衫,走在路上都有点败坏市容。
    他刚想说“操,衣服忘换了”,然而那个“操”字刚从嘴里冒出来,肖珩已经把身上那件外套脱了下来,直接往他头上盖:“穿上。”
    陆延把衣服从头上扒拉下来,反应慢一拍才套上。
    肖珩这件衣服本来就宽松,他穿着就更显大,陆延低头去看自己的手,他把手伸直、又将五根手指张开,发现只有半截手指露在外面。
    外套上还残留着上一位主人的余温。
    陆延感觉浑身上下都在冒烟,如果不是路上太黑,可能根本藏不住。
    他往前走两步,差点往电线杆子上撞。
    被肖珩一把拉过去:“巨星,能不能看着点路。”
    “刚才没注意,”为了缓解尴尬,陆延问,“你怎么来了,你去地下酒吧买的票?”
    肖珩:“不然等某个不肖子孙给我赠票吗。”
    不肖子孙陆延:“……”
    说话间,公交车开了过来。直到上车前一秒,陆延才想起来被自己落在场地里的衣服。
    “等会儿!”
    陆延急急忙忙伸手去拽肖珩的衣摆:“我东西没拿。”
    两人再度走回场地,整个演出场子已被全部清空,李振几人也收拾好设备不知道跑哪儿吃饭去了,空荡荡的场子里只剩台上原来就有的几样基础设备。
    陆延忘拿的衣服就是一件t恤,衣服倒是次要,回去一趟主要是当时把钱包也一并放柜子里,身份证和钥匙都在里头。
    肖珩站在楼下场子里等他,点了一根烟说:“三分钟,多一秒都不等你。”
    陆延上楼之后被留下来打扫卫生的工作人员拉着聊了一会儿。
    工作人员:“你们现场真的好棒!我之前买过你们乐队的专辑,当时我就特别喜欢——”
    陆延没有打断他。
    等那位工作人员絮絮叨叨说完,他才说:“谢谢。”
    工作人员:“能给我签个名吗!”
    “……可以啊。”
    “能拍个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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