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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武侠]我自倾城 第94节

    同在保定,她当然听说过龙啸云的儿子,不仅听过,还见过几面,龙小云从小是个坏胚子,八岁就杀过人,十来岁的时候更是犯过几件大案,因龙啸云是个江湖人,死的也是江湖人,官府并不过问,到如今十二三岁,名声更是传遍州府,本就可恶的一个人,再让他学了高深武功,那就成可怕了。
    阿飞说道:“这件情报很重要,我要连夜去送一趟,姑娘早点睡,明天一早我就回来。”
    李凝摇摇头,说道:“我和你一起去。”
    灯下看人越看越美,何况人本就足够美,阿飞饶是心里有事也被晃了一下眼,他回过神时,李凝都走在他前面了,没奈何,只好收拾了情报和她一起。
    最近的情报站就在官道尽头的一处驿站内,那驿站还是官驿,一家七口人都在替李澈做事,得知加急情报之后,驿丞的大儿子骑上了最快的马,连夜把情报送走。
    天色太晚,驿丞一家热情挽留,李凝和阿飞便留下来住了一晚,李凝从前只是隐隐听说李澈的情报站建得很大,倒是没想到他还能把手伸进朝廷官驿里去,她有些好奇地问了问被打发来伺候她更衣洗漱的小姑娘,小姑娘愣了一下,回答得十分利落,“平日里又没什么事,只要悄悄送几份东西,不走漏消息,哥哥就娶得起城里的嫂嫂了,姐姐有嫁妆,家里顿顿吃得上肉了,为什么不做?”
    李凝被这利落的话逗得抿了抿唇笑了,带着笑意又道:“要是你们走漏了消息呢?”
    小姑娘的脸忽然白了。
    李凝也没想到自己随口一问就能把人吓成这样,连忙拍了拍小姑娘的背,安抚道:“别怕,我不是说你们走漏消息,我只是……”
    小姑娘惊慌地压低声音道:“我们不会走漏消息的,我们和所有亲戚都断交了,这里除了送信的大人,没有人会来的!”
    李凝连忙点点头。
    又哄了小姑娘一会儿,她才算是好了些,只是走时脸色还很苍白,李凝没再说什么,只是心里不由落下了一点影子。
    关于《怜花宝鉴》的情报被连夜转送至保定,李澈在隔日下午收到消息,看了一会儿,没怎么当回事,然而不多时,他又把情报翻了开来,目光落在《怜花宝鉴》四个字上,顿了顿,说道:“去一趟兴云庄,把这本秘籍带回来,试试龙小云的身手,要是和阿四差不多就杀了他,没什么威胁,就废了吧。”
    阿二和阿三领命而去。
    华峰有些坐立不安,他深知自家故友一直在兴云庄附近保护龙啸云一家,这会儿刚被派出去就出事,回来不知要多自责。
    可他也没法阻拦李澈。
    不多时阿二和阿三带着一本原稿《怜花宝鉴》和林诗音抄录本回来了。
    龙小云武功天赋奇高,习练《怜花宝鉴》之后更是一日千里,只是到底年纪还小,没有达到李澈的标准,于是阿二动手废了他的内力,要走时却又和阿三商量了一下。
    “废了”和“废了”之间也是有差别的。
    两个人实在不清楚李澈的“废了”是个什么程度,便折断了龙小云的脊骨,这下这位小少爷下半辈子只能在床上过了。
    阿二和阿三挺骄傲的,毕竟公子交给他们的事情,没有差不多就行,只有超额完成。
    第131章 飞剑客(17)
    王怜花是个江湖奇人,他天赋极高, 智力远超常人, 琴棋书画,星相命理, 医术毒术, 下蛊易容,催眠摄心,无一不通。
    《怜花宝鉴》是从他年轻时就开始陆陆续续编写,后来改邪归正跟着沈浪大侠夫妇远渡海外时曾有心修改秘籍, 但又不舍一身杂学, 才要托李寻欢这么个故人之子为他遴选弟子。
    王怜花深知能力本身无对错, 就算学了一身魔道武功, 也要看分什么人用, 托付给李寻欢这样的人, 他十分放心。
    他非神人, 哪里料得到后来那许多纠葛。
    李澈拿到《怜花宝鉴》时本就是随意一翻, 他天生碎关元,聚不了内气, 也就无法习练那些上乘武功, 近些年来他越来越懒,连看着李凝练武都嫌累, 根本没打算做无用功。
    然而《怜花宝鉴》不同于一般的武学秘籍, 它更像是一本杂学集册, 从宫廷医术到苗疆毒蛊, 再到易容摄心,仿佛样样都合他心意。
    《怜花宝鉴》是速成秘籍,其中有不少歹毒秘法,林诗音怕龙小云习练之后移了性情,便把武学部分手抄给他,李澈倒是看得兴致缺缺,王怜花成名时年轻尚轻,《怜花宝鉴》自然不必习练之人练上几十年,只要天赋过关,花个几年也就够了。
    李澈最感兴趣的既不是蛊术,也不是易容,而是摄心术。
    摄心术是苗疆秘法,以各种心理暗示控制一个人的身心,时间久了会慢慢给人洗脑,原本是王怜花的母亲用来控制下属甚至自己儿子的,却被王怜花反学了去。
    李澈之所以感兴趣,除了摄心术对他来说确实有些意思,不少内容还和他平时说话做事不谋而合,更因为摄心术本身不需要花费大量时间去练习,更不用冬练三九夏练三伏,很合他的脾气。
    关于武学的部分,李澈直接把手抄本的内容印发成册,交由下属习练,大部分的人自有武功传承用不上,却也有不少情报人手没有武功傍身,学一学速成秘籍没有坏处。
    过了两日,李寻欢回来了。
    他回来时神情冰冷,直接进了李澈的书房,李澈放下手里的书页,看向李寻欢。
    李寻欢冷冷地说道:“小云的事情,是你做的?”
    李澈没有承认也没有否认,只是略有些疑惑地问道:“你在生气?为什么生气?”
    李寻欢说道:“你废了我大哥的儿子,却问我为什么生气?”
    李澈笑了,说道:“我听闻小李探花情义为先,侠名在后,一直不算理解,如今才明白,只要是你李寻欢想护着的人,即便恶贯满盈,旁人也不能动一个手指头,对不对?”
    李寻欢深吸一口气,说道:“小云心性不好,他被宠惯了,但你为什么要向一个孩子下如此重的毒手?”
    李澈收敛起笑意,用那双黑白分明的眸子看向李寻欢,眼神少了平日的冷漠自持,像一片水洗的天空,澄澈得让人不敢直视。
    他慢慢地说道:“我一向认为人命有贵贱,一群乞丐没有战功赫赫的将军命贵,因为将军保家卫国,能救更多的性命,十个将军也没有一个皇帝命贵,因为皇帝手握乾坤,天下人的性命都在他手里,龙小云也许以后能改邪归正,可在这之前,他已经杀了四十三个人,这些人虽然命贱,但他的命又有多贵?”
    李寻欢没有说话,只是气势已然低了许多。
    李澈于是又笑了,看着李寻欢道:“你知道他犯下的罪行,所以你只是来找我撒气,而不是一飞刀要了我的命,但龙小云本身和你没什么感情,你只是觉得愧对龙庄主夫妇,你不欠龙庄主,只欠龙夫人,你这时本该陪在她身边,可你大哥在,所以你只能来找我,因为除了我这里,你已经无处可去。”
    李寻欢的神情有了变化,眼神也从一开始的冰冷转为沉沉的苦涩。
    李澈慢慢地说道:“我会放出风声去,兴云庄的秘籍已经在我这里,所以你以后也不必过去了,你如果还是个男人,要么抢回表妹远走高飞,要么就别再打扰他们夫妇一家。”
    李寻欢失魂落魄地走出书房。
    像他这样的人,原本不会那么容易被李澈摄心,但他得知龙小云被废,也许还见到了林诗音的眼泪,心神震动之下,正是摄心术最好趁入的时机。
    作为在编人员,阿飞也收到了那份抄录本秘籍,他只是看了看,就放到了一边。
    王怜花的武功天花乱坠,也许适合大多数有些天资的人,却不适合剑客。
    快马行至关外时,正值秋雨连绵。
    河北到关外实在没有那么远,但李凝和阿飞在路上实在耽搁了不少时间,有时候绕着山走,有时候一个地方能住上大半个月,他们并不是在赶路,而是在游山玩水。
    李凝原本的目的地不在关外,但渐渐近了也没有回避的意思,阿飞的家就在关外,她以为他会想去看看的。
    阿飞并不想家。
    他对家没有太多眷恋,对自己的娘最深的印象也只是一个怔怔站在木屋门前的美丽身影。
    但李凝想去看,他就带着她去了。
    三间可以算得上简朴的小木屋,荒废了好几年,青苔爬上台阶,踩上去有些滑。
    这就是幽灵宫主白飞飞最后的归宿了。
    她本可以过得很好,但她不肯让自己过得很好,阿飞是她的儿子,所以他也不可以过得很好。
    阿飞从小就知道自己的父亲是谁,也知道自己是怎么来的,他不能学习幽灵宫的武功,所以只能凭着一把破破烂烂的剑,在荒原上和狼搏杀。
    这绝不是任何一个孩子该承担的东西,是白飞飞强加在他身上的。
    所以阿飞既不恨她,也不想她。
    阿飞本以为他此生不会在任何人的面前提起这些过往。
    然而在面对李凝纯粹的目光时,他说了很多。
    私生子的出身并不光彩,即便阿飞看过再多的江湖秘闻,也很清楚这一点,然而李凝并不觉得那是他的错,一个婴孩呱呱坠地的时候,怎么会有选择的余地?
    阿飞第一次听见这样的论调,忍不住笑了一声。
    他从前极少笑,但自从到了李凝身边,他很少不笑。
    他笑起来的样子很好看,尤其是眼睛,倘若有江湖故人,便会告诉他,他的眼睛和当年的大侠沈浪很像,笑起来的时候像是七月的阳光。
    李凝又道:“不光彩是别人强加在你身上的,这和你没有关系,我没有亲生爹娘,也不知道他们是什么样的人,如果他们不是好人,和我也没有关系。”
    阿飞说道:“可能是有什么苦衷。”
    只看着李凝那一双眼睛,他就本能觉得能生出这样女儿的父母不会是什么恶人。
    李凝弯了弯嘴角,说道:“我小时候还想过万一他们是什么大人物呢。”
    这本是很童稚的想法,却不料阿飞认认真真地说道:“也许是真的。”
    李凝却笑了,说道:“我后来已经想通了,不管他们是什么样的人,都和我没有关系,毕竟已经他们已经给了我一条命,实在不欠我更多的了。”
    阿飞点了点头,他本也没有觉得他爹娘欠了他什么。
    李凝轻轻地拍了拍他的背,说道:“我们把这里收拾一下,多住几天吧。”
    荒原没有客栈,就连给阿飞送情报的人手都要延误两日,除了这里,还真的没有更好的住处。
    阿飞本不想让李凝动手,但他刚点了点头,没等开口,李凝已经高高兴兴地找了铲子去铲青苔,看着她忙碌的背影,阿飞也只得随她去,自己去收拾内间杂物。
    三间木屋实在不大,不多时就被里里外外地清理了一遍,都是习武之人,这一点分量还不抵一场切磋,李凝坐着喝水的时候,阿飞连歇都没歇,提着打来的两只野兔去了灶台上。
    李凝是随身带着调料的,毕竟野食也要料理,阿飞取了一些,木屋的炊具大多不能用了,只能用带来的,好在还有几个陶碗。
    加了咸菜的干粮碾碎和野菜一起煮,不多时就成了一锅热气腾腾的野菜粥,兔肉切块炒香,再熬上一锅兔肉汤,几年不曾有人来过的木屋上方慢慢地飘起了人间烟火气。
    就像阿飞从前根本想不到自己有一天会为心上人下厨做饭,李凝也一样。
    男人大多有傲气,就算不是傲气,也大多习惯了有下仆做事,很少有人会想起为她下厨,她甚至可以指望他们戒酒,却不能指望他们系上围裙为她熬一锅粥。
    阿飞却不觉得有什么,他一个人独自生活时,就算厨艺不那么过关,也是习惯了这些的。
    只是他很早的时候确实想过找一个贤惠的妻子,每日为他准备饭食,夫妻恩爱过活。
    想法是不错,可赶不上变化,只要看一眼坐在屋内的李凝,天底下哪个男人失心疯要她洗手作羹汤?
    就该宠着。
    朴素的阿飞护卫这么想着。
    第132章 飞剑客(18)
    关外的生活比阿飞想象得惬意。
    一是住在幼年生活过的地方, 很容易让人想起家的感觉, 阿飞自觉是个普通人, 喜欢普通人的日子, 这种感觉让他眷恋。二是远离了中原,李澈的情报站最近也要两天才能到达, 就像是脱离了什么枷锁,令人放松。
    阿飞喜欢李凝, 不止是喜欢她的容貌,更是喜欢她的脾气, 她的温柔, 她看他时那种安静的眼神。
    李姑娘是个很容易让人想和她共度一生的人, 哪怕她没有那样一张容颜,只要相处久了, 这种感觉依旧会有。
    阿飞有时甚至在想,假如她能普通一些就好了, 可每每这么想的时候,他又忍不住唾弃自己,毕竟只有无能的男人才会想要遮掩心仪女子的光彩。
    李凝住在新奇的小木屋里,待了两个月,直到天气转凉才折返关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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