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0节

    若是一般人倒也罢了,不在乎这点蝇头小利,但是请人的是丞相府的二公子,那就不得不去了。
    得罪了丞相府,日后还有好果子吃?
    婢女的衣裳不好看,简单没什么花样,导致平日里花容月貌的姑娘们宛如珠宝蒙了尘,竟叫覃二公子一个没看上。
    明生很是无奈,“雀仙楼的朱莹姑娘,清风斋的宝钗姑娘,红尘院的明月姑娘,采花阁的婉茹姑娘,京城四大美人都在这了,公子若还是瞧不上,那我们可走了。”
    四个美人以美貌与才华并齐出名,每人各会一样绝技,可惜今儿日子不对,乐器不能带上,还要穿一身朴实的衣裳,将姑娘们的美貌发挥的不足一半,尽管如此也是沉鱼落雁,闭月羞花,他亲手挑选培养的,没一个差的。
    不说旁的,单说清风斋的宝钗姑娘,没出阁之前可是官家小姐,琴棋书画样样精通,若不是家道中落,又怎会沦落成红尘女子?
    雀仙楼的朱莹姑娘弹的一手好琴,红尘院的明月姑娘画的一手好画,采花阁的婉茹姑娘下的一手好棋,都是一顶一的才女,若不是非常时期,想见一人便难如登天,如今四个齐聚,竟一个都没被挑中,若是说出去,旁人要骂死覃二公子。
    身在福中不知福。
    “还有其他的吗?”覃二公子坐在首位,并不着急,目光在四大美人身上略微停留,便落在了领头的男子身上。
    那男子面容白皙,五官精致,是少有的美男子。
    身形很是消瘦,藏在偌大的衣袍中,一阵风就能吹跑似的。
    “全都在这里了。”明生手里有十几个大大小小的青楼,但并不是每一个楼里都有花魁镇压,美人多了,就不值钱了。
    且美人也是分三六九等的,知道这人挑剔,最顶尖的四大花魁,全京城的梦中情人,都被他领了过来。
    还看不上,那就真的是有缘无分了。
    覃二公子稳稳坐着,视线又从四大美人身上扫过,搁下茶,语气淡然道,“不过是些庸脂俗粉罢了。”
    四大美人大惊,转而愤怒起来,领头的朱莹行了一礼,道:“看来咱们的凡姿入不得覃二公子的眼,是咱们没福,告辞。”
    她又示意其他姑娘,“姑娘们,咱们走。”
    再留下来就是自取其辱,姑娘们很是个性的冷哼一声,手拉着手一道出了门。
    明生耸耸肩,“任性惯了,小人也管不住,告辞。”
    他双手抱拳,也想走,但是并没有成功,被人拦了下来。
    门口守着两个人,方才姑娘们出去时没人拦着,单单拦了他。
    明生眯起眼,“覃二公子这是何意?”
    覃二公子一双瞳子牢牢盯着他,“你说呢?”
    明生突然笑了,笑的花枝招展,很是好看,“原来覃二公子醉翁之意不在酒,没瞧上姑娘们,反而看上小人了。”
    谁都没拦,就拦了他一个人,很显然,冲着他来的,他可不信主子和奴才的配合这么好,一下子就什么都懂了,是早有预谋,就为了骗他来。
    早该看出来了,这厮每次上青楼,碰不上花魁也不着急,慢悠悠让他陪着喝茶,他心说丞相的儿子,不好得罪,次次应允,还同情了这厮半天,运气不好,就从来没遇到过花魁有空的时候,临走了都碰不上面,感情人家根本不是冲着花魁去的,是冲着他。
    他居然才看出来,失利失利。
    “覃二公子可要瞧清楚了,小人是个男的。”他拉开衣口,给覃二公子看平坦一片的胸膛,“没可能女扮男装。”
    他的身形也不像女扮男装,不说多高吧,在男子里头也是拔尖的,覃二公子是瞎了眼了?把他当成女扮男装。
    覃二公子是正常的,他知道,有过好几个妾室,还有个儿子,没可能是断袖吧?
    语气慢慢不确定了,因为覃二公子看他的眼神,如狼似虎,他开青楼的,怎么可能不知道什么意思?
    “采花采多了,偶尔也会想采采草。”覃二公子站起身,缓缓朝他走来。
    明生本能后退一步,转身推开那两个守门的就想跑,没成想门外还有人看守,他与那些人扭打成一团,肚子上不小心挨了一下,疼的当即蜷缩起身子倒在地上,那几人瞬间欺来,反剪了他的双手压在身下。
    覃二公子指了指里间,那几个人当即把他拖进去,用绸缎绑住两只手,横着捆在床上。
    明生挣扎了几下,没挣开,倒把身上的衣裳弄的散了散,袖子滑落,露出干净白皙的手臂,方才拉过衣襟,脖间也有大片大片的肌肤暴露在空中。
    明生缩了缩身子,强颜欢笑,“覃二公子,强扭的瓜不甜,不如慢慢来,先熟悉一段时间,等小人适应了,还怕不从了公子吗?”
    “不是已经适应过了吗?”覃二并不上当,“我日日去你清风斋,每天吃酒喝茶,不是相谈甚欢吗?”
    他打听过,清风斋是这厮新开的,格外重视,每天都会过来顾着生意,他无意间瞧见了这人,当即便被吸引,端是个如玉似的美人。
    明生闭上眼,心道那是不知道你这个畜牲心里抱着这样的想法。
    “覃二!”他重新睁开眼,瞳子里有一丝冷意,“你知道我是什么人吗?动了我,你吃不了兜着走!”
    “不就是扶月公主的人吗?那又如何?她敢为了你得罪我爹?”覃二笑了,“若不是时机不对,我就找她要人,看她许不许。”
    明生面色惨白。
    覃二话不中听,但是在理,扶月公主不可能为了他得罪当朝宰相。
    况且只是失个身,不是要他的命,扶月公主为了不去封地,也是有求于丞相的,假如覃二真的管她要人,搞不好扶月公主会点头。
    “我可是扶月公主的摇钱树,她不会肯的。”骗也要过了这关。
    覃二冷笑,“扶月公主去了封地,这摇钱树一样保不住,不如拿它做些什么,你说对不对?”
    这块生意做的太大,已经变成了一块肥肉,扶月公主去了封地,人不在,又怎么护得住这么大一颗摇钱树?
    覃二解开腰带,外衣还没来得及褪下,便迫不及待压了过来,行到床边,便再也无法往前。
    明生一只脚踩在他胸口,“覃二公子慎重,若是我现在喊一声,将令堂引来,你猜会发生什么?”
    “那还真是抱歉呢,我爹不在。”就是不在他才敢糊弄的。
    明生面上又白了几分,那只抬起的脚被人握住,朝下狠狠一扳,压过了他的头顶。
    明生额间冷汗蓦地冒出,疼的浑身发颤。
    覃二凑了过来,在他脖间嗅了嗅,“香的。”
    明生脑中陡然想起了几年前,也有人如此这般,在他耳边说,‘明生真好看。’
    ‘明生是香的。’
    ‘明生不要躲,我就亲两口。’
    呕!
    他从喉咙里泛起恶心,想吐,一双手抓紧了头顶的绸缎,用力到指尖发白。
    “几年前也有人跟你一样。”他瞳子里染上了寒意,“我恨他恨的入骨,后来我杀了他。”
    覃二一惊,手底下不由自主松了松。
    明生又笑了,笑的有些狼狈和惊艳,“覃二公子是真的喜欢我吗?”
    他动了动,衣裳更乱,露出更多的肌肤。
    覃二眼都直了,愣愣点头。
    “那你是想玩一次?还是一直玩?”
    “自然是……后者。”‘玩’这个字眼让他蹙了蹙眉。
    “那就听我的,松开我,我们来玩个游戏,我赢了,您高抬贵手放了我,以后还有机会当朋友,我输了,就任您处置,您想玩多久玩多久,想玩几天玩几天。”
    覃二眉头蹙的更紧,知道是他的诡计,自然不会那么轻易上当,毕竟人就在身下,他想的话现在就可以,玩什么游戏?
    “公子~”耐心劝他,“我不肯的话,您能玩的开心吗?”
    “而且吧,小人被你逮住了一次,下次您再想小人,可就没那么轻易让您逮着了,只要玩个游戏,以后小人都是您的,是您擅长的喝酒,小人早就听说过,您千杯不醉,要是把小人喝倒了,小人任您处置。”
    做了很大的让步,万一真没喝过,往后就惨了。
    相反覃二一点损失都没有,这事过后还是朋友,这是他给的承诺。
    覃二衡量了一下得失,笑了,“就依你。”
    别的不说,喝酒这方面他还真没输过谁。
    “来人!”他喊了一声。
    立马有人进来,“少爷有什么吩咐?”
    “去端几坛子酒来,我和美人比喝酒,我输了,你们都别拦着他,让他走,我赢了……嘿嘿。”
    那几个人点头哈腰提前庆祝,“那肯定是少爷赢,少爷喝酒就没输过。”
    所有人都觉得这事是板上钉钉的,覃二也这么觉得,半个时辰后……
    明生晃了晃覃二公子的肩膀,笑的很是奸诈,“覃二公子,还能喝不?”
    覃二哼了一声,醉的头都抬不起来。
    明生哈哈大笑,“那我走了。”
    他站起身,摇摇晃晃朝门外走去,覃二公子确实很能喝,再多喝一些,他也会被放倒,还好他随身带着解酒丸,上了几次茅房催吐,才堪堪比过覃二公子。
    门口的小厮还想拦他,他挑眉,“怎么?覃二公子都答应的事,你想替他反悔?”
    那小厮想了想,还是让开,放他离开了。
    明生走出房门,出了覃府,瞧见不远处停着的马车才松了一口气。
    姑娘们虽然早一步出了府,不过不放心,在门口等着,发现他连忙奔了过来,几个人七手八脚将他抬上马车,不敢停留,吩咐一声马夫,立马趁着夜色离开。
    “怎么弄成这样?”宝钗边给他顺胸口,边担心问。
    明生摇摇头,“我没事。”
    只是有些困,他眨了眨眼,虚弱道,“把我送到清风斋隔壁的棺材铺,有人照顾我。”
    几个姑娘点头,“是那家的东家对不对?”
    “公子,”说来也怪,“你是怎么认识那种怪人的?”
    “就是,那家伙上次还瞪了奴家一眼,吓到奴家了。”
    “凶巴巴的,还开了家棺材铺,看谁以后敢嫁给他?”
    “就是就是,一点不懂怜香惜玉,我多看他两眼他就让我滚,嘤嘤嘤,我祝他孤老终生。”
    明生嘴角勾起,由衷的笑了起来,“他就那种脾气。”
    余欢从前在宫里时就拽不拉几的,经常挨打,还是那么拽,脾气一点没改,就算在挨打的时候,都能一如既往的拽,更何况现在不需要掩盖,更拽了。
    看谁不顺眼就冷眼相待。
    他长得俊俏,偏生旁边就是清风斋,清风斋的姑娘们对爱情向往的很,瞧见这么清隽的人,忍不住就想勾搭勾搭,结果碰上硬钉子。
    今儿如果被看中的人换成了余欢,八成已经一剑射去,将那厮手脚砍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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