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1节

    周引桓回了诛邪山庄之后,便将毛玉海替毛元宝邀林清时去做客的事情给她说了。
    林清时心思不在这上面,本想要一口拒绝的,却突然得到了久违的系统提示。要求她前往江陵,救下一个人。
    如此,她只好点头应允了。
    “周叔叔,下次你去江陵的时候,清清同你一起去。”
    周引桓看起来很欣慰,“如此甚好,在家憋着想必很烦闷,出去走走也好散散心。”
    林清时看着周引桓慈爱的模样,一时无言。
    在诛邪山庄吃穿用度一应如前,周叔叔和周婶婶对她比从前还要爱护,仲安也如同哥哥那样疼爱她,素来不喜欢她的星儿即便是有所为难,可毕竟只是一个小女孩儿,耍的不过是些无关痛痒的幼稚招数,丝毫不能撼动她。
    但她很明白一点,属于她的安逸生活已经过去。
    风月山庄的遗孤和风月山庄的大小姐,不仅仅只是称谓上的区别。她身上背负着的,是风月山庄百余人的性命。
    周叔叔虽然承诺要为她复仇,为她找出屠尽风月山庄的凶手,可光靠别人终究是不行的。有些事,须得自己亲自去做,才有意义。她的仇,只有自己可以报,别的任何人,都帮不了她。这是她的坎,她得自己过。
    仇人是谁尚且没有眉目,但也不是丝毫进展都没有的。
    父亲死后,她曾悄悄查看过尸身。父亲是一剑毙命的,伤在右胸胸口处,且伤口处流有黑血,隐隐有灼伤痕迹,显然这是涂在剑上的毒造成的,而能一剑刺中与常人位置相异的心脏这一点,更是让林清时不得不深想,熟人作案的可能性有多大。若真是熟人作案,与她父亲又熟到何种程度,方可知他心脏所在异于常人?
    而当夜她虽未能看到父亲与人打斗的全部过程,可就仲安所说的来人武功高强这一点,已经给她指明了日后奋斗的方向。
    也许只要顺着种种可疑之处,就能一探真相也未尝可知。
    只是让她不解的是,她曾经清点过风月山庄那夜死去的人数,几乎可以确定风月山庄除她之外的所有人都死绝了,这样一来,显然不是她所以为的是庄内之人勾结外人这一点。
    难道父亲的伤真的只是意外?
    罢了,为今之计,唯有提高自己的武功,将来寻到仇人之时,才能报得大仇。
    事实上,依着林清时的聪明,只要她再仔细想想,想想仲安那日行迹的可疑之处,以及后来支吾遮掩的言语,再结合林一的伤,也许就可以得知仇人究竟是谁了。就算不知道,也能最大程度的缩小可疑人物的范围。
    毕竟,能不动声息屠尽风月山庄又消失无踪的人,必定是对风月山庄极为了解的,而武功高强到能杀了林一之后全身而退的人,虽然不少,却也不多,更兼之,这人对林一还极为了解。
    答案几乎呼之欲出。
    然而林清时毕竟不是神,她有着一个致命的弱点——“灯下黑”,或者可以说她一旦交付信任,轻易不会动摇,除非有确切的证据摆在她眼前,否则她不会仅仅只凭借着猜测就判定亲近之人的罪名。
    这一点,既是弱点,也是人性。也许当她无数次在这一点上栽跟头的时候,她才能意识到这一点儿,也许她早已意识到了,却放任自己犯错。
    不会犯错的人,是可悲的。她是人,只是个人而已,不是只要程序不出错,就永远可以准确运行的机器,她会犯错。
    不过半月,周引桓接到武林盟传来魔教在江陵多次出没的消息,便带着林清时奔赴江陵一带。
    这是林清时第二次到江陵。
    林清时第一次到江陵也是由周引桓带着来的。那时林一出了远门,像往常那样将她托付给他最信任的好兄弟,又恰巧周引桓有事要到江陵,从未出过岳阳的林清时就央了周引桓带她到外看看。
    林清时每每央求什么事的时候,周引桓这位叔叔少有不应的。那一次也一样,果然她一央求,周引桓就应了。
    她不知道,她央人的模样像极了她已逝的母亲施流光。
    而林清时一直以为周引桓对她的宠溺和包容是出自于他和其父母亲之间的情谊,也是因为她把握得当,从不提无理要求。其中固然有这方面的因素在,但最主要的因素还是在她母亲施流光身上。周引桓从她身上找到了她母亲施流光的影子,这才是周引桓从不拒绝她要求的真实原因。
    某种意义上来说,施流光不仅仅是周引桓的师妹,还是他心里的白月光。在施流光死后,这束光便成了周引桓心里不可抹去的存在。这一点,从周引桓给自己女儿取名周星儿便可窥得一二。
    施流光生前,最喜爱的就是盛夏时候的星夜。而他遇见她,并被她救下那一晚,盛夏的夜空里缀满了繁星。若不是当时年纪尚幼的施流光从家里偷跑出去赏星,或许当时还只是个少年的周引桓就永远的消失在那个寂静的只有虫鸣的夜晚了。
    周引桓在江陵是有自己的宅院的,小宅不大,十来间房舍参差坐落其内,住几个人是绰绰有余的了。
    林清时仍住了上一次来时住的正西方向的那间屋子,在最里面,带着一个小院子,院子里立着一颗大树,有一小部分树枝伸过墙去,好在旁边的人家并不在意,所以才得以恣意生长。
    这宅子颇有些年头,院墙上石灰一类的东西都脱落了下来,露出土黄色和石青色相间的墙体。
    一墙之隔的是一户姓毛的人家,是个行商的大户,听说家里奴仆成群,金银财宝数之不尽。这里是毛家从前的老宅,后来在毛家某一代日渐富裕了之后,就举家搬离了此处,搬到望城湖的大宅里住了。只偶尔毛家人也会来此小住些时日,目的是不要忘记从前还未得志之时的生活,就是教育后人不要忘本的意思,日渐就形成了传统,被毛家人一代代延续了下来。
    林清时会知道这些是因为毛家里有个很可爱的小女孩儿,名叫毛元宝。林清时第一次来江陵时,恰逢毛父毛母带着毛元宝来旧宅小住。毛元宝顽皮,翻过院墙,爬上了小院的大树,那时林清时刚好从树下经过,接住了从树上掉下来的毛元宝。
    “你怎么又来了?”林清时刚出房门,打眼一瞅,蹲在树上两眼滴溜溜的盯着她看的可不就是毛元宝吗?
    毛元宝一身大红衣裙,头上盘着两个小丸子,蹲在树杈上格外的显眼。闻言毛元宝一下子感觉到了她话里的惊讶还有隐约的嫌弃之意,立刻眼冒水光,委屈的盯着林清时看,也不说话,瘪着嘴要哭不哭的,活像是受了天大委屈。
    林清时对这样的小孩子最没辙了,立刻就投降了,“你爱来就来吧,我要出门去了。”
    也不知道是不是巧合,她到江陵的头一天晚上毛元宝也恰巧来了旧宅,那晚乌漆墨黑的,毛元宝蹲在树上悠悠的叫她,那声音配上参差的树影,简直比鬼片还要恐怖!即使是没做过亏心事的人,也不敢说自己不怕鬼好么!
    毛元宝本来就是来找她的,此刻一听她说要走,立刻道:“我也去!”
    “你也去?你要去哪儿?”
    毛元宝左顾右盼的,明显是心虚的,“去……出门啊,我要出门去玩儿。”
    “你不是又要跟着我吧?”林清时想到这几天毛元宝的“案底”,狐疑的问道。
    “呵呵……清儿姐姐你好聪明啊!”
    聪明个鬼!
    林清时倒不是不喜欢这个女孩儿,只是在林清时心里想她们好像也没有什么特别的交集啊,怎么就偏偏盯上了她呢?还粘人的紧,像个尾巴似的,甩都甩不掉!
    林清时想不透这个问题,只能将之归结为小孩子的奇妙友谊。
    “你要下来吗?”林清时心里无奈,可也不能放着孩子呆在树上不管,只好如此问道。
    毛元宝眼睛一亮,捣蒜似的点着小脑袋,伸开双臂,慢慢的站起来,一点都不见害怕,冲林清时兴冲冲的道:“清儿姐姐,元宝要下来!”
    林清时走到树下,张开怀抱,“小心点,我在下面接着你。”
    毛元宝笑眯眯的点头,小脸红扑扑的,欢呼一声,小炮弹一般的跳了下来。
    林清时晃了一下才稳住身子,低头去看毛元宝的情况,他正眯着两只眼睛趴在她怀里欢快的笑着呢!
    林清时心里莫名的有点软,活泼又可爱的小姑娘谁都喜欢不是?林清时忽然有了一种多了个妹妹的错觉,拍拍他的背,声音都放柔了,“好了,已经下来了。”
    毛元宝乖乖的推开,抓了她的衣角,看起来有些羞涩,“清儿姐姐,我们走吧。”
    “好。”
    林清时应了一声,走在前面,毛元宝抓着她的衣角,走在后面,看起来羞羞怯怯的,却笑得像个小狐狸。
    毛元宝年纪小,心思却活,他爹从小就教他,人什么都可以缺,但有两样是绝对不可以缺的:一不能缺心眼,二不能缺金子!
    毛元宝对此奉若真理,他爹可都说了,这两点是他人生走到现在总结出来的。他人生还总结了另一点,那就是一个成功的男人必不可少的三样东西——老婆、孩子、热炕头!
    总的来说,有老婆万事足。
    所以毛玉海的惧内之命也是远近闻名的。
    而从下被父亲耳提面命的毛元宝对此亦深以为然,所以当他第一次见到把他从面朝黄土着陆的境地中解救下来的林清时,他就兴高采烈的回家告诉了他爹,他马上就能做一个成功的男人了!
    毛元宝的爹,毛玉海毛大老爷对此深以为然,教育儿子:老婆有了,热炕头还会远吗?热炕头不远了,孩子还能没有?
    ——儿子,有乃父的风范!
    毛玉海对自己儿子竖起大拇指,交口称赞,全然不管自家儿子才八岁而已!
    后来一打听,哟,儿子看上的女孩儿是个有婚约的!
    ——儿砸,怎么办?你看上的老婆是别人定下的!
    毛元宝一听说自己看上的老婆是别人的,怎么受得了?当场就放声大哭,于是疼儿子的毛母一拍桌子(╯‵□′)╯︵┻━┻
    ——儿砸,不怕,咱有钱!咱还年轻!把她抢过来就中!
    于是八岁的毛元宝从此踏上了一条“抢”媳妇的不归路。而现在,林清时的身后也多了名叫一条“元宝妹妹”的小尾巴。
    作者有话要说:  大概以后几天都会更新o(n_n)o~
    毛元宝是男孩,只是被做女孩儿养而已~这个接下来会提到的。
    ☆、第149章
    毛元宝对江陵一带可比林清时熟悉的多,林清时出门本就是满无目的的乱逛,所以到后来就发展为了元宝领路,带着林清时四处去玩。
    两个人都还是半大的孩子,为了以防万一就带了两个小厮出来,等到回去的时候,两个小厮手里已经提满了东西。林清时一路上也好好的见识了一把毛家的土豪程度,当然,主要还是毛元宝这个大红团子挥金如土指点集市的样子实在是太唬人了!简直就是散财童子!
    ——呀,清儿姐姐,爹爹说这个是江陵的特产,别的地方都没有的!
    转头从怀里摸出一锭银子,扔给小贩。
    买!
    ——啊,清儿姐姐,那个是元宝喜欢的,你一定也会喜欢的!
    又一锭银子扔给卖糕点的小贩。
    买!
    ——哇,清儿姐姐,那个头花好漂亮,元宝要送你一个。
    再一锭银子出场了。
    买!
    买买买!
    林清时盯着毛元宝扁扁的小胸脯,实在是想不出来他小小的怀抱里怎么能装下那么多银子!
    而毛元宝见清儿姐姐盯着自己掏银子的动作看,忍不住更加用力的挺起了自己的小胸脯!心里得意的想,爹爹说的果然是对的——男人掏银子的动作最潇洒了!有钱的男人最迷人了!清儿姐姐一定被元宝给迷住了!
    随即元宝皱皱小鼻子,暗暗地想:以后元宝一定要挣好多好多的银子,这样清儿姐姐一定会更喜欢我的!
    然后元宝悄悄的唤过一个小厮开始咬耳朵——
    刚刚我扔的银子是不是太多了?
    小厮点点头:是哒,少爷,您扔银子的姿态太好看了!就跟……
    小厮挠挠头,想出了一个形容词——
    就跟财神爷似的,手一挥,银子落满地!
    元宝听到这个形容心里得意极了,生意人眼里最帅的人是谁?妥妥的就是财神爷啊!而在毛玉海的教导下,小小的元宝虽然还没开始做生意,但显然已经有了身为生意人的意识。
    而后元宝心里又琢磨开了——我现在年纪小,赚不了多少银子,这样下去会坐吃山空的!以后没有银子扔了可怎么办?
    元宝心里一咯噔。
    ( ⊙ 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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