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4节

    莫颜从马车里找出一副手套,翻动尸身,暗十二身上什么都没有,负责传送北地消息的从来不用书信。
    尸体没有被挪动过的痕迹,这里应该是第一现场,只是凶手早已不知所踪。
    上丘距离京都还有几日的路程,天热,沿途未必有冰块补给,墨米分和侍卫们商议,把人葬在山水秀美河边。
    暗卫中有人背叛,这让一行人的气氛低落,莫颜毫无睡意地敲着桌面。
    不把那个叛徒找出来,对己方影响很大,以后接收到的任何消息,都可能真假参半。
    “袁焕之应该到京都了。”
    沉默良久,万俟玉翎突然开口,他的手握住茶杯,修长的骨节分明,阳光透过树的枝桠照入车内,有暖暖的味道。
    这个推断让莫颜惊讶,袁焕之不好好在北地打仗,冒险回到京都的为何?找夏若雪解释,还是有其余的企图?
    “内部有人成为奸细,是早预料到之事。”
    万俟玉翎并不感到意外,相反他眼中带着淡淡的笑意,这场战争,谁也忍不住,谁就输了!
    袁家用了十几年时间铺垫,在最关键时刻铤而走险,只能说明,那个人或者东西,对袁焕之很重要。
    扰乱视线,让万俟玉翎放手去查内部的奸细,这招声东击西做的不错,可惜就是太明显。
    “袁焕之这个人,有些小聪明,自以为是,总是低估别人的智商。”
    莫颜下了论断,做事毫无章法,为达到目的不择手段,这种男人真有弱点,也就是在子嗣上。
    “早知道他会铤而走险,暗十二的死更加印证这个猜测。”
    袁焕之心胸狭窄,多疑,如果真有重要的事,他不会放心手下人去办,他总是怕身边有万俟玉翎的人。
    夏若雪回京,肯定是要有动作的,他一个人在北地,怎么可能放心?
    未来京都会更加热闹,既然袁焕之主动送上门来,若是还把人放跑,那就太说不过去了,擒贼先擒王,派人盯紧夏若雪,定能得到意外之喜。
    ------题外话------
    为什么倒霉的总是张举?哈哈
    ☆、第037章 坑爹
    金秋八月,丹桂飘香,天幕中没有一片云朵,更显得高远。
    回京有几天,莫颜忙得脚不沾地,宫内有诸多事务打理,她和万俟玉翎只有晚上才能在床头相见,她是眼睁睁地看他天不亮起身上早朝。
    按照计划,回到京都之日就是永平侯府众人问斩之时,但是中途在礼州的下丘县出现插曲,农历八月十三,又是大哥莫轻风和陈英的婚期,见血光晦气,所以万俟玉翎把时间推迟到中秋后。
    “娘娘,奴婢新做了桂花卷糕。”
    墨紫提着食盒进门,忙不迭地献宝,展现她得意之作。
    宝贝和宝宝听到声音,比谁都积极,三两下爬到椅子上,宝贝突然想到要净手,又跳下椅子,迈着小短腿折腾一趟。
    “仔细烫嘴。”
    莫颜分别捏了捏贝贝和多余的脸蛋,两个小的抬起手,显得很不耐烦,啊呀呀地叫了几嗓子。
    才走十几天,他们就把她这个当娘的忘在脑后,只肯让墨冰换尿布。
    “味道很好。”
    宝贝掰下一小块,放在口中咀嚼,才两岁多,和小大人一样,板着小脸,故意装作老成。
    莫轻风要成亲,莫府忙着准备聘礼等物,最近他偷懒,给宝贝和宝宝布置任务后不见踪影。
    莫颜可以理解一个大龄剩男想要父凭子贵的心情,不和他计较,反正在大哥眼中,色字当先。
    北地局势紧张,莫轻雨在来信提到情况正常,他看到袁焕之指挥作战,因为几次都是对方先退兵,不晓得蛮族玩什么把戏。
    只露出侧脸和背影,那人出现几次,似乎让人认定他袁焕之还在北地,自己玩起分身,越发证明万俟玉翎的猜测。
    想到袁焕之很可能已经在京都某条街道上,莫颜眯了眯眼,忍住内心的小兴奋,只要人在,花点力气,肯定能找到。
    再完美的计划也不是无懈可击,细心寻找,总能发现漏洞,可大可小而已,若能抓住一个人的弱点,加以利用,会有意想不到的成效。
    “娘娘,胡老爷死后,因为他生意中有不法勾当,家产充公,您知道他背后之人,是京都什么大官吗?”
    墨冰虽未跟着去礼州,但是作为原来的暗二,自然少不得消息。
    莫颜还记得胡老爷嚣张的口气,他口风严,没透露那个大官是谁,不过言谈中,不惜得罪鲍知县,恐是其背后的人很有权势,应该不是籍籍无名的小人物。
    她猜测,胡老爷的靠山应该和蛮族收买的京官不是一个人,否则哪容他放肆。
    “的确是个大官。”
    胡老爷到京都做生意,偶然遇见那个大官,二人一见如故,胡老爷为攀交情,送出不少金子。
    “谁啊,明目张胆地收礼!”
    作为京官就应有点见识,被一个乡绅用金子收买,眼皮子有多浅?
    莫颜抿了一口茶,忽然想起胡老爷对美色上的执拗,随口问一句,“送出几个绝色美人?”
    墨冰抽抽嘴角,不言语,莫颜点点头,一副了然的模样,“原来是男子,谁啊?这么有品位。”
    首先被怀疑之人是叶相,但在京都,比礼州知府官大的,随手一抓一大把。
    叶相喜好男色,无稽之谈,他本人破罐子破摔,脸皮练得比城墙还厚,根本不在乎了。
    “没送美色,只送金子。”
    胡老爷认为金子比银子贵重,开口闭口喜欢用金子作为悬赏,这是暴发户的普遍特点。
    京都有底蕴的高门,谈论金银,他们觉得钱财是粗鄙之物,更爱风雅有格调的古玩瓷器,用金子就能攀上的……莫颜眼皮跳了跳,突然有种不好的预感。
    主仆二人对视,墨冰一脸沉重地点点头,明明白白地告知,“如您所想,就是这样。”
    “本宫收回之前的话。”
    莫颜翻个白眼,墨冰再来打趣,她就给大堂哥莫轻云另外赐个美貌丫鬟。
    暴发户,眼皮子浅,这都什么和什么?她怎么能这样形容自家爹爹。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送上门来的,不要白不要。
    “我爹爹收了胡老爷多少金子?”
    莫中臣和胡老爷是一种人,唯一差别,他不爱美色,心肝宝贝只有明晃晃的金子。
    爹爹曾经说过,只有背地里抱着箱子数金子的时候才最为充实,可以忘记世间一切烦恼,快乐似神仙。
    银子莫中臣也很喜欢,但它不如金子贵重,所以排到次位。
    “先后送出去三四箱,约莫有几千两吧。”
    胡老爷也不容易,他有眼色,见对方喜欢实打实的金子,赶忙在礼州调配,请专门的镖师运到京都。
    他喜不自胜,没成想在民间竟然能遇见大越的丞相,一品大员,关键人家是皇后娘娘的亲爹,国丈,随便抖抖手,未来的皇商之位就是他的!
    套交情得循序渐进,胡老爷按捺下激动的心情,每隔一段时间固定跑京都一趟,带些花重金购置的陈酿和金子,每次都让莫相眉开眼笑。
    “胡老爷和手下人说,等八月十五之前再来京都送节礼,顺便提提皇商一事。”
    墨冰揉揉眉心,越发同情胡老爷,从开始人就没找对,莫相只进不出,又有两袖清风的名声,所以极大可能不承认。
    到底,谁是谁眼中的肥羊?
    民不与官斗,胡老爷动机不纯,只能吃个哑巴亏,肯定是不敢闹出去。
    如今人死了,一了百了,莫相空手套白狼,得到几千两金子,死无对证,无人追查受贿一事。
    “不作死就不会死,胡老爷自找的。”
    莫颜的态度薄凉,她给胡夫人施针,结果最后胡夫人小产赖到她的头上。
    胡老爷召集人手找麻烦,人手拎着砍刀,带着杀意,她没出手,这些狗腿被蛮族刺客波及砍杀,只能说命不好。
    如今胡家家产充公,一切尘埃落定,此事暂且揭过去不提。
    “哦,对了,爹爹得了几千两金子的消息,找个机会透露给我娘。”
    莫颜从衣袖中掏出一面小铜镜,美滋滋地照着,铜镜中的女子肤色白里透红,灵动的眼中还闪过算计的光。
    哼,大婚时候,爹爹不知道从哪个街头的货郎手里买的廉价胭脂水米分,以至于她在被掀盖头时脱妆,模样比鬼好不了哪去。
    有那么多金子,藏着掖着,难道那些银钱和母鸡一般能下蛋?
    男人有钱就变坏,莫颜算计爹爹莫中臣,一点没觉得不好意思,甚至脑补一番娘吕氏发现他偷藏小金库,府上鸡飞狗跳的样子。
    “是。”
    一向淡定的墨冰一个趔趄,差点撞到多宝阁上,她快速调整身形,用帕子点了点额角。
    农历八月十六,在菜市口斩首永平侯府众人,并且贴出夏明轩和夏若雪的悬赏画像。
    与此同时,在城北某处小巷子中,夏明轩拉着一车柴禾进到自家的小院。
    “明哥哥,今儿这么早。”
    周倩儿正在院中浆洗衣衫,满满一大盆都是夏明轩的衣物。
    作为大家公子,和市井中的小老百姓不同,他无法忍受一件衣衫在身上穿几天不换。
    周倩儿还是很爱干净的,可也不能保证天天梳洗,头上抹点头油,可以支撑一周,理由是,每日洗澡太费柴禾。
    百姓人家的柴禾都靠买卖,一捆好几文钱,没有井的人家,出门打水要走一刻钟,都忙于生计,能勤快地擦洗就不错了。
    “恩。”
    开始新婚夫妻情意浓,见惯大家闺秀的做作和青楼风尘女子的浪荡,清新的小家碧玉,让夏明轩很是新鲜。
    但是接触时间一长,他就受不了周倩儿生活习惯,譬如如厕后竟然不洗手,让他无比嫌恶。
    或许是伪装太好,周倩儿浑然不觉,被夏明轩时不时送出的小玩意哄得如泡在蜜罐里。
    “进去换身衣衫吧,正好一并洗了。”
    周倩儿哼着小调,用袖口在额前抹了一下,她双颊有运动后的米分红,看着清丽宜人。
    “好。”
    夏明轩喉头动了动,瞬间感觉下体窜出热流,他一手掩饰裆部的尴尬,眸色幽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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