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匈奴者,其先祖夏后氏之苗裔也……苟利所在,不知礼义……壮者食肥美,老者食其余……父死,妻其后母;兄弟死,皆取其妻之……”
    安静的书斋中,夫子正给这帮十多岁的半大孩子讲授《太史公书》,今日讲到了匈奴列传。李彬本来就不爱上学,尤其刚从西域回来,耽误了近一年的课程,夫子讲的什么他一个字都听不进去,遂用手拄着下巴打起瞌睡。
    眼见着李彬就要以额头贴在桌上,旁边坐着的张梓霄捅了捅他低声道,“彬哥儿,上课呢,别睡了,小心叫他发现再罚你站!”
    “啊……啊?”李彬一激灵,赶紧端正坐好,突觉得背后有人拍打,他微一侧头就看见坐在自己后头的沈麓用手挡着嘴。
    “拍我干嘛?”
    “彬哥儿,鞑子真的长得红头发三只眼吗?”
    “……”李彬白了他一眼,“跟我们,不,跟你一样,黑头发黑眼睛,只有两只眼!”
    “哦,那他们是不是吃人肉啊?我爹跟我说他们吃人!”
    “……人家吃羊吃牛吃鸡吃狗也不会闲的没事吃人!”
    “哦,没劲。”沈麓似乎有些失望。
    李彬还想跟他解释什么,“哎哟!”头顶一疼,叫戒尺打了个实惠。
    “李彬,你上课不听讲还带坏别人!出去反省去!”夫子气得吹胡子瞪眼,两撇花白胡须一撇一撇上下抖动。
    “是……”李彬快恨死沈麓了,心说和他一起准没好事,自己多半是和他八字犯冲。他站起身,狠狠瞪了嬉皮笑脸幸灾乐祸的沈麓一眼,才灰溜溜到院子外罚站。
    别人上了一天的课,李彬罚了一天站。他站得腰酸背痛,又困倦疲乏得很,闻听得周围一阵喧哗,李彬悄悄往教室一看,见夫子出了学堂,这才蹑手蹑脚回到屋里,收拾起桌上一页未动的书本。
    早有几个同李彬年纪相仿的少年围了过来,叽叽喳喳操着变声期特有的公鸭嗓,商议着下了学去何处玩耍。
    几个少年背起书包结伴向外走,李彬累得要死,拖沓着脚步跟在他们后头,出了大门李彬没停下照旧按原路回家。少年们纷纷驻足疑问道,“彬哥儿,今日怎不见接你回去的轿子?”
    “啊?”李彬见同伴们问自己,忙揉揉眼睛解释道,“哦……轿子坐腻了,以后都走路回去。”
    “啧啧啧,头回听说还有人不想坐轿子……”
    “可不是嘛!”
    少年们都是家境殷实的公子哥,自是无法理解李彬突然转了性。
    “喂!梓霄!你呢,你怎么回去?”个子最高的沈麓问道,他是这群公子哥里生日最大的,自然就做起了“孩子王”。
    张梓霄正站在李彬的身侧,他俩在课上是同桌,住的也近,平日关系是最好,他见李彬舍了轿子要步行回去,也跟着附和道,“那我也不坐轿子了,跟彬哥儿一起回家去。”
    “你们可真无趣,回去这么早做什么?家里多了俏娘们儿?”
    “哈哈哈哈!”
    少年们闻听沈麓的粗鄙言论笑作了一团。
    李彬面上没说什么,内心的白眼几乎翻出了天际。
    “诶诶诶!我说,今日二月初二,听说夜里汴河之上有龙舟,不如我们去州桥玩吧!”
    “好主意!沈大哥你看怎么样?”
    沈麓摊了摊手朝李彬和张梓霄二人努努嘴道,“我没意见,不过那边有两个人还惦记着回家,且看看他们愿意不愿意吧?”
    张梓霄没说话,看了看李彬。李彬心想这么早回去也无事可做,说不定叫二哥逮着还要逼着他背书练字,倒不如出去作耍一番。
    打定主意李彬点点头道,“那就去呗,不过这才酉时刚过,太阳都没落山。这么长的时间我们去哪打发?”
    经李彬提醒,少年们才注意到时间不对,面面相觑拿不定主意。
    沈麓略加思索,突然促狭一笑,“现在正是饭点,听说会仙楼新来了几个厨子,不如我们去试上一试?”
    “好!”
    “哎,我饿死了,正好!”
    上了一天课,饥肠辘辘的少年们闻言不住地吞咽口水。
    “今个该谁请客了?”
    “是啊是啊该谁了?”
    这些半大孩子聚在一起,平日吃喝玩乐都是轮流坐庄。今日也不例外,大家掰着指头数起来轮到谁请客。
    站在一旁一直都没说话的张梓霄见众人拿不定主意,向前迈上一步道,“今日我请客吧,正好彬哥儿刚从西域回来,这顿饭就当是为他接风洗尘。”
    又有饭吃又有金主,少年们乐翻了天,甩起双腿呼啦一下就朝新门里的会仙楼走去。李彬暗自长出一口气,多亏今日张梓霄在,不然沈麓又得借口要他请客。昨天大哥刚给的零花钱,李彬可不想这么早就破废掉,而且还是花在这些闲杂之人身上。
    会仙楼果然名不虚传,李彬跟着大哥在外走了近一年,许久都不曾吃到会仙楼的饭菜了。尤其是那两位从岭南请来的厨子,炖鱼、蒸鱼的手艺真是一绝。这一顿少年们敞开了吃,花了不少钱,张梓霄也没说什么,尤其是见李彬吃了不少后,更是满面带笑。
    吃完了饭天色也全黑了下来,今日是二月初二,州桥市集比之平常更是热闹十倍,各色的灯火映得街市天空亮如白昼。来来往往的行人熙熙攘攘,人挤人、人踩人,几名少年历尽千辛万苦方从人潮之中挣脱。
    “豁!这龙舟可真带劲!”
    少年们挤在桥头往汴河中央观瞧,只见一艘细窄狭长的船体荡漾在汴河的微波之中,上绘朱红、翠青的精致龙鳞,船头立体雕绘的龙头高高扬起,圆眼怒睁,瞧着便虎虎生风生气勃勃。
    沈麓和其余的少年学着路人挥舞手臂叫起好来,李彬挤在他们的后头看不太全河上盛况,况且他此时也全无看热闹的心思。
    李彬与大哥紧赶慢赶总算在腊月底回到了汴梁,在家中过了个团圆年。出去这一圈,李彬觉得自己与从前有些不一样了,可又说不上来具体在哪变了样。
    他想念那个又高又壮的蒙古人,怀念西域的人情风物,无数个失眠的夜晚,他都在回味这趟远行,然而西域虽好,可他始终在中原长大,故土难离。
    这么多天,他在家借口不舒服,偷懒了许久,今日才被二哥押着强行回到学堂上课。
    不知是不是今日罚站太久,精神疲累的缘由。周遭的纷纷扰扰锣鼓喧哗明明近在耳边,却像离他千里之外,过分的平静繁华令他隐隐生出一丝的不真实感——就在一月前,他还在南下的路上,遍地饿殍、硝烟弥漫,战争一触即发。
    “怎么了彬哥儿?不舒服吗?”
    李彬眉头紧锁,面色苍白吓了张梓霄一跳,他还以为李彬是乍一回乡水土不服,忙拉住他的手不停询问。
    “没事没事,就是……人有点多,太憋闷。”李彬微微一笑,叫张梓霄不要为自己担心。
    “怎么?你难受?”沈麓正巧站在李彬的前面,听到他二人的对话,亦是关心地回过头来。
    “哎,我都说了我没事……”
    “光看这玩意儿属实无聊了些,不如……”沈麓嘿嘿一笑,“这附近妓馆不少,不如我们去那儿看看吧!”
    “好好好!”
    “走走,去妓馆!”
    血气方刚的少年哪有不对女人该兴趣的,众人听到沈麓的提议也跟着起哄,一群人簇拥着李彬,也不管他乐意不乐意,就往妓馆的方向跑去。
    今日赶巧了,芳春院的老鸨子想着趁二月二碰个好兆头,抬上几个新调教的雏儿搭台叫卖,五百两起,出价最高者便可与这些雏鸡共度春宵。
    李彬见过的女人不多,更没遇上过这样的场面,踮起脚在人群之中往里头张望。这时他便念起了那个鞑子的好,若此时他在身边将自己背起来,何苦还这么费力?
    “多谢各位客官捧场,今儿个我们芳春院可谓是‘开门红’!春枝、夏枝、秋枝都已有了主儿,但不知最后的冬枝花落谁家,诸位老爷们,您可瞧好了!”
    老鸨子一声吩咐,龟公们抬着个素衣白裙的纤纤少女上台来。那白纱半透不透,泄出一丝半点的肉色,却偏偏将少女青涩的躯体包个严实,不得不令人平添遐想。再瞧这名叫冬枝的雏儿的五官,虽被施了浓浓的胭脂,但也难掩那似雪的肌肤,果不其然银装素裹,应了那个“冬”字。窈窕的少女细眉杏眼,鼻头娇俏挺直,眼窝深陷,一张樱桃小口紧张地抿在一起,那双水灵灵泛着浅棕的眼睛满满的惊慌无措,原来这冬枝不是中原人士,却是个肤白深目的西域娇娃。
    “哇——”
    “啧……”
    人群之中不断爆发出赞叹之声。老鸨子极满意台下众人的反应,清了清嗓子三分神秘七分喜悦地说道,“各位客官也瞧清楚了,我们的冬枝姑娘可是万里迢迢打西域来的,不但相貌丝毫不逊色中原女子,更是弹得一手好琴,各位入得眼的客官们可千万别错过了!”
    “诶诶,这娘们儿白的跟我们的彬哥儿似的~”沈麓驻足观察了半晌,忍不住跟众人调侃起来。
    “就是就是,我还没见过有白得过彬哥儿的人呢!”
    “哈哈哈,我们彬哥儿可是实打实的男人,你们怎么能拿他跟娘们儿比呢!”
    少年们哄笑一团,李彬翻了翻蓝眼睛白了他们几个一眼,“怎么羡慕老子白?我看你们几个刷上点白漆也跟我差不多嘛!”
    “诶诶,彬哥儿,”沈麓不怀好意地用胳膊肘怼了怼他,“你还没开过荤吧?我瞧这妓子跟你有缘,不如你买她一夜吧!”
    “啥?我不……”李彬像见了鬼似的将沈麓推到一边,“姓沈的你可别使坏!”
    李彬虽说不是个重节之人,但也从没想过有朝一日要在这青楼楚馆与妓女过夜,当即严词拒绝。
    “你怕什么啊?”
    “就是,我们都是尝过鲜的,就剩你一个未涉人世,你别是事到临头怕了吧?”
    “你可是李家的少爷,买个妓子都这么犹豫?”
    “……”李彬叫他们的激将法一通埋怨,更有好事的直接推推搡搡将李彬向前推。
    “诶,你们别推我!”这些调皮少年一个个哪管李彬怎么想,都恨不得看出好戏,李彬百般推脱不得,被从人群后头推到了台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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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史公书》即《史记》,彬哥儿虽然很聪明但不是个爱读书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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