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节

    可这个人,他是真的不能再爱了。
    之前他可以肆无忌惮的去爱她占有她,可现在他不能,他现在一无所有还背着巨额债务,他拿什么去爱,他也没那个资格了。
    如果注定他这辈子跟她无缘,那他愿意放手让她过的幸福。
    **
    程笙醒来时发现自己躺在床上,而原本应该在床上的人却不见了。
    “陆瑾琨,”她往外喊了一声。
    没人应她。
    她慌忙下了床,往阳台外看了一眼,已是日晒三杆。
    从卧室出来,她在客厅跟厨房都没看到人,便挨个房间找,打开张凯睡的那间卧室,看到陆瑾琨躺上床上,她不由松了口气。
    刚刚她以为他又跑了呢,没想到人还在。
    程笙蹑着脚走过去,见陆瑾琨身上穿的是一身干净的衣服,脸上的胡青也刮的很干净,像是洗过澡的样子,身上也闻不到一点酒味,看着舒服多了。
    男人闭着眼,还在睡。
    她又凑近看了看他的脸色,还是有点不好,有点惨白。
    虽然面色不好,可他那张脸收拾干净后似乎变的更加英俊,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清瘦的原因,感觉五官都变的比原来还要立体。
    这人长的好看,不管是什么情况下还是好看的。
    盯着床上的人看一小会,程笙转身出去洗漱。
    洗漱完,她看了眼时间都快十点了。
    她肚子饿的已经开始有点反胃了,这会要熬粥,估计得到十一点多才能吃上,她等不了那么长时间,便想着煮点她昨天买回的小馄饨当早餐。
    走到厨房,水槽里昨晚吃的碗筷都还没有洗,她先刷了锅下水,随后把碗筷洗了,收拾好碗筷刚好锅里的水也开了,她下三十个小馄饨,想着应该够他们俩吃的。
    煮好馄饨,她先尝了口汤,味道还不错。
    她拿了个大碗捞出二十小馄饨,随后盛汤,又拿了个小碗把剩下的十个馄饨盛出来,晾在一旁。
    随后她在橱柜里找出一个托盘,把大碗的馄饨端放到托盘里,又拿了根汤勺,便端起托盘准备去叫陆瑾琨起来吃早餐。
    走到卧室门口,见床上的人已经醒了,她微微顿住脚,随后走了进去。
    陆瑾琨正从床上坐起来,一手按着太阳穴很不舒服的样子。
    “你醒了。”程笙端着馄饨走到床边,“我给你煮了点馄饨,你是想在房里吃,还是去外面吃。”
    陆瑾琨侧头冷眼瞥她,目光古井无波。
    程笙被那样的眼神看着,心口突突跳,“那我……放床头,一会你自己吃。”
    她把托盘放到床头柜上,转眸又看了他一眼,便转身要出去。
    “你走吧,我这真的不需要你。”陆瑾琨冷声说道。
    “我等张凯回来,我就走。”程笙没回头。
    “你有必要这样犯贱吗?”陆瑾琨冷嘲热讽,“还是你很喜欢当圣母。”
    程笙转回身,对上男人的眼,她看到他眼底翻滚着不明的情绪,嘴角却勾着冷嘲的笑,看着有点吓人。
    程笙尽量让自己平静,淡淡的说道:“离了婚,难道我们就不能是朋友吗?”
    陆瑾琨冷笑了一声,面色突然变的狰狞,低吼道:“老子不需要你这样的朋友。”话落,他端起托盘便往她脚边砸去。
    “啪……”一声沉闷的声音,伴随着一声惊叫。
    “啊!”程笙吓的叫出声,缩着脚往一旁退了两步,但脚面还是被溅起的馄饨汤烫到,立马红了一片。
    陆瑾琨没想到馄饨那么烫,看到她脚面顷刻变红,他抬起腿便下了床,可双脚贴到地后他又定住,双手攥着拳头撑在床上不动,青筋直蹦,他眼眸缩了缩,从牙缝里挤出,“你赶紧走,别在这招我烦,也别给自己找不痛快。”
    程笙脚面火辣辣的疼,看着床上的人,她却跟感觉不到疼似的,笑道:“你别以为这样我就会走,没用的。”话落,她蹲下身,把摔碎的碗片捡进托盘里,一不小心割到了手,一抹艳红的血立马渗了出来,她却跟没看到似的继续捡。
    陆瑾琨看着她手指渗出的血珠,瞬间失去理智,猛地起身,上前,一脚便把托盘踢了出去,吼道:“滚。”
    程笙被他吼的全身一颤,蹲在地上没动。
    “我让你滚,你耳聋了。”男人又是一声大吼。
    程笙垂着头,定定的看着自己的脚尖,就跟没听到似的。
    陆瑾琨看着她的发顶,气的全身微微发颤,“你什么时候变的这么贱,嗯?”
    程笙缓慢的抬起头,眼底有闪动的泪花,可她嘴角却噙着笑,那笑意有点凄凉又绝美无比,她仰着脸,很轻的说道:“你不知道吗,我一直就是这么贱。”
    陆瑾琨心脏像是被只无形的手扼住,生痛,他不敢再多看她一眼,扭头便冲出房间。
    “嘭!”听到防盗门发出一声巨响,程笙豆大的泪珠,瞬间从眼眶里掉落,砸在她脚面上。
    蹲在那好一会,她才起身,抹了把眼角的泪,她走出房间,走到卫生间,拿花洒冲了冲脚,右脚脚面已经起了两个水泡。
    程笙以前很怕疼的,可不知道为什么这次她像是感觉不到疼似的。
    冲完脚,她又开始反胃,也顾不上收拾那一地的碎片,她走回厨房。
    坐在中岛台旁,她勉强吃着小馄饨,脑海里全是陆瑾琨刚刚歇斯底理的样子,还有他看她的厌恶眼神。
    她就这么让他讨厌吗?
    越想她越委屈,眼眶不由又红了。
    ……
    吃完那碗小馄饨,程笙肚子舒服了很多,她现在早孕反应比之前要好很多,对味道也没有之前那么敏感,不过就是不能饿,一饿她就会反胃浑身不舒服。
    洗完碗,收拾完那一地狼藉,她坐在沙发不知道该干吗?
    程笙很认真的想着,她到底有没有必要再呆下去。
    **
    陆瑾琨从公寓里跑出来,直奔药店去,走到药店门口他才发现自己没带钱包,不过就算他带了也没用,他钱包里的钱昨天都被他买酒花光了,好在他带着手机,他点开支付宝看了一眼,里面还有八十几块零钱,倒是够买盒烫伤药跟包创口贴。
    买完药,他便匆匆往回跑,可是走到公寓楼下他又顿住脚。
    陆瑾琨想着他刚刚所做的一切,若他现在回去,还带着药,他那之前所做的一切又有什么意义?他又要怎么把她赶走呢?
    他转身又往外走。
    正直炎夏,早十一点钟的太阳热辣烫人,陆瑾琨漫无目的走在街上,后背已被烤的湿透,他却没感觉到热,心里空洞洞凉嗖嗖的,脑子全是程笙含泪朝他笑的眼神,还有她说的那句话。
    每回想一次,他胸口便多一分憋闷,跟被棉絮堵住了一样让他喘不上气来。
    他一直捧在手心里疼的人,他现在却要用最恶毒的言语来伤害她。
    陆瑾琨呀陆瑾琨你脑子是不是被酒精灌蠢了?
    想到酒精,他的酒瘾又上来了。
    转头,见路边有家小超市,他便走了进去,支付宝里还有十几块钱なつめ,够他买瓶500毫升的二锅头。
    **
    程笙在沙发上坐了一个多小时,也没想出结果,肚子又开始饿了。她看了眼时间,都十二点了,也不知道陆瑾琨跑去哪里,但她想他应该很快就会回来,因为他钱包没有拿,身份证什么都在钱包里,而且他身上也没什么钱,在外面不会呆太久。
    想到这,程笙觉的自己是不想走的。
    既然不想走,那就没什么可纠结的,做饭去,说不定等她做好饭陆瑾琨就回来了。
    *
    自从有了宝宝后,程笙的心境比以前通透很多,不像以前那么爱钻牛角尖,做事也比较果断。经历了那么多事,她如果不学着想开点,那只会自己给自己找不痛快。何况陆瑾琨刚刚那样骂她,无非就是想让她走,她想如果他真的有那么讨厌她的话,昨晚他就走了,更不会把她抱到上床去。虽然他的态度言语有点恶劣,但她想以他现在的状况都是可以原谅的,何况他也没有真的伤害到她。
    站在灶台前,程笙想着陆瑾琨早餐没吃,中午饭应该多做一点,她先把肉拿出来解冻,然后洗锅下米蒸饭,这些活,她现在做的很娴熟。
    手上有事干,她脑子就不乱想。
    一小时不到,她就把饭菜做好了。
    可陆瑾琨还是没有回来,程笙心里多少还是担心的,可她除了等也没别的办法,而且她脚还疼的厉害,刚刚被烫的时候痛感没那么强,现在钻心的疼,上面又起了两个水泡,一走路就会磨到,她连拖鞋都不敢穿叫她光着脚怎么出去找人。
    虽然程笙没什么胃口,但她还是尽量把自己喂饱。
    吃完饭之后,她又给自己洗了一盆水果,坐在沙发那,为了不让自己太过焦虑,她开了电视让屋里有点声音,靠在沙发上,她边吃水果边看电视。
    但她怎么转移注意力,脑子里却想的还是陆瑾琨。
    她宽慰自己。
    那么大的人,不可能出什么事的,何况他出去的时候又没喝醉酒。
    等着吧。
    他肯定会回来的。
    没钱也没有地方可去,他能去哪里,肯定得回来。
    安心等着吧。
    程笙一遍遍的给自己催眠,不想把自己给催困了。
    不过一般这个点也是她该睡午觉的时候了。
    电视里正放一档音乐类的真人秀节目,唱的歌在程笙听来跟催眠曲没什么差别,她原本是靠在沙发上的,慢慢的就倒在沙发上,随后她抬起双腿,找了个最舒适的姿势,不一会便睡着了。
    **
    陆瑾琨中午在小超市里买了一瓶二锅头,还剩三块多钱,他便买个三块钱的面包准备当午饭。
    陆瑾琨已经很多年没有吃过这么糙的面包了,这让他想起刚出国那几年。
    念大学的时候他从来没想过要出国留学,家里也没那个条件,他也不做那个梦,可大四那年,老师给了他一个交换生的名额,而且还是所名校,虽然只有三个月时间,但那对大多数同学来说是很难得的机会,学校还给出一半资助,另一半学生自己出,当时他很犹豫,有点不想去,老师也知道他的情况,找他谈了一次,说要不是他成绩优异这个名额是到不了他手里的,说这样的机会是可遇不可求的,让他一定要想清楚了,说他到那边要是表现好的话,再申请读研说不定就能拿到奖学金,那他以后就可以留在那边深造。
    他被老师说的有点动心,便打电话跟姐姐说了一下这事,不想姐姐很是支持,还把她上班以后的积蓄全拿了出来,说要是不够她去借,说那么好的学校,他有这样的会机可不能放弃,说既便是把房子卖了她都会让他去。
    姐姐的大力支持,给了他很大的鼓励也下定决心去。
    去交流那几个月,让他见识到了不一样的学习环境跟教学方法,他就像一块贪婪的海绵用力的吸收着。他认真学习努力刻苦的态度让每个老师对他印象深刻,当然更深刻的是他的论文。
    最后他以非常优异的成绩被录取,并拿到奖学金,顺利的留了下来。
    但奖学金只够支撑他的学费,生活费他还得自己想办法,他不可能再让姐姐给他寄钱。
    于是研究生三年他一直边工边读,最高记录他一天打四份工,早上送牛奶、送报纸,中午洗盘子,晚上端酒水。那几年他吃的最多的就是面包,有时一天三顿都是面包,因为方便也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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