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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偏 第73节

    既然有了这样的彩头,每个人都主动凑过去,挖一块填到嘴里尝个意思。
    趁着热闹,桑宁把刚才切得那块蛋糕快速推到盛连浔面前:“给你吃。”
    盛连浔眉梢一挑:“你不是喜欢这块吗,为什么给我。”
    她把餐刀上的奶油往纸盘边缘蹭了蹭,低着嗓音解释:“蛋糕上就这么一颗超大樱桃,独一无二,双倍甜蜜,当然要给你吃,好东西都要先给你啊。”
    习惯这样了,就像盛连浔离开平夏之前,那些新鲜漂亮的水果,桑宁都要留给他吃,宁愿自己吃那些卖不掉的丑果。
    在她心里,他一定要配最好的。
    “傻小孩儿,”盛连浔的声音低沉清冽,牵过她的手,放在自己的膝盖上,“有了你,已经是多倍甜蜜了,还差这颗独一无二的樱桃蛋糕吗。”
    桑宁心里如涨了潮,一层卷着一层,她弯了弯眼睛,挠挠他的手心,宛若一只乖巧的小猫。
    一顿饭吃得甜甜蜜蜜。
    蛋糕吃得差不多了,吃不下的奶油都抹到了某几个同学的脸上,这场聚会尽兴,不知道谁发现了角落里的点歌设备,惊讶道:“这里还能唱歌吗?”
    许昀舟跟风在这个厅弄成音乐餐厅,其实无非是能吃饭的ktv,他肯花钱,搞了套很不错的点歌设备,做了投影墙,虽然盛连浔觉得不伦不类,营业之后,确实效果不错。
    在服务员的帮助下,点歌设备打开,大家传着麦克风鬼哭狼嚎。
    赵小虞和孟临柯来了首情歌对唱,赵小虞直接重新谱了曲,虽然孟临柯音质和音准都不错,也难以妙手回春。
    一首歌听得人头皮发麻。
    他们唱完,有人拱着盛连浔和桑宁也唱一首。
    班里一共出了两对情侣,赵小虞和孟临柯先带了头,大家自然起哄桑宁和盛连浔情意绵绵地合唱。
    再说,盛连浔唱歌很好他们都知道。
    桑宁声音动听,但她唱歌很少,尤其是流行歌曲根本没怎么听过,会唱的不多,两手握着硬塞过来的麦克风有点为难。
    本以为盛连浔不会应下,没想到他丝毫没拒绝,拿了麦克风,示意点歌的人:“《爱就一个字》。”
    对于选这首老歌,不少人感到惊讶。
    90年代的一首歌,传唱度很高,旋律和歌词耳熟能详。
    里面有一句歌词:我为你翻山越岭,却无心看风景。
    一直到今天都广为人知。
    音乐悠扬响起,全场屏息。
    他们两个合唱默契,四目相对,盛连浔的声音低磁,桑宁的嗓子清柔,合在一起,是难言的美妙,十分合拍。
    比起那句广为人知,他们更喜欢这首歌中的另一句——
    “两个人相互辉映,光芒胜过夜晚繁星。”
    因为和你一起,我才有了光芒,亮过夜晚繁星。
    ▍作者有话说:
    还有三章左右正文完结,番外会写
    第56章 [vip]
    边角的氛围灯交错相映, 光照柔软,轻拢在他们周身,澄透的杏眼对上漆黑的瞳眸, 其间温柔的情丝似涟漪荡漾。
    “让你幸福是我一生在乎的事。”
    歌词直白, 并没有那么多精工细造的绮丽词句, 却因为平凡的烟火气而显得格外动人。
    两个人在桌下悄悄牵起了手。
    最后一句唱完,掌声、口哨声、喝彩声响彻耳边, 赵小虞人菜瘾还大,听得感动, 心里痒痒的,去抢点歌屏:“我也要唱这首, 老孟快来!”
    孟临柯紧紧按住她蠢蠢欲动的手:“人家唱歌有爱,我们唱歌有仇,还是算了。”
    赵小虞悻悻地回来,戳了戳桑宁,暗戳戳地提议:“桑宝唱得好好啊,要不咱们姐妹来一首, 《一个像夏天一个像秋天》?”
    桑宁拍着她的手背, 诚恳道:“还是算了,你的歌声里只有冬天。”
    赵小虞嘴噘得高高的, 能挂酱油瓶,抱着胳膊靠在椅背上,怨念地说:“我也想唱。”
    高嘉良举手:“我来我来,咱们唱首《友谊地久天长》。”
    两个五音不全的人碰在一起简直是灾难, 唱着唱着, 手里的麦克风不知道被谁抢走, 这首歌是经典传唱, 旋律很简单,看着歌词都能唱得出来,慢慢地变成了大合唱。
    “旧日朋友岂能相忘,友谊地久天长。”
    桑宁滴酒未沾,也有了点微醺的感觉。
    这场聚会近晚才散,走的时候大家都有点意犹未尽,相互拥抱,并且约定着下一次的见面。
    盛连浔喝了点酒,身上沾着薄薄的酒气,等到送走了同学们,他们两个人牵着手回家,小路漫漫,燥热的风迎面吹来,树叶晃动,簌簌作响。
    这边离得远,桑宁要浪漫,非要散步,走了一段又喊着腿疼,哎哟哎呦的,走一步停两步,晃着他的手。
    盛连浔抓着她的胳膊,把人往自己这边带了带:“想让哥哥背?”
    桑宁嘴硬:“才没有。”
    他眉眼一挑:“像我们这种资本主义,做事都是讲回报的,背你也可以,看你的表现。”
    桑宁警惕地看他一眼:“什么条件?”
    “叫我句好听的。”
    “什么好听的?”
    “自己想,要专属我,并且符合身份。”
    桑宁抿了下唇,怯怯地问:“狗男人?”
    盛连浔被她的脑回路气笑了,女朋友喊累要你背,还要叫你狗男人。
    “桑翩翩,今天自己走回去吧。”
    “腿疼,脚也疼,”桑宁撒起娇来也很有一套,特别能拿住盛连浔的命门,她忽然蹲下来不走了,水汪汪的眼睛抬起来,像无辜的小狗,嘴角向下撇出了一点弧度,“要抱,要背。”
    她在他面前会撒娇了。
    这是不是说明,在他的翩翩心里,已经愿意完全相信他,把自己全部交给他。
    盛连浔的心里软成一片。
    他也蹲下来,和桑宁脸对脸:“求人要有求人的态度,要谁背?”
    她嘻嘻笑,故意气他:“要狗男人背。”
    “狗男人可不会背你,”盛连浔捏了把她的脸,懒洋洋地勾了下唇角,“只有老公会背你。”
    “那就让……”桑宁眨了眨眼睛,黑长浓密的睫毛像两把羽毛扇,上下扑了扑,“那就让我老公背我。”
    “乖,没白疼你。”盛连浔拍了下肩膀,示意,“上来,老公背你。”
    桑宁小小地欢呼了声,趴到他的背上:“起飞起飞。”
    她好瘦,背起来没什么重量似的,压在背上,感觉骨头根根分明,盛连浔有点心疼,手掌托着她的腿,往上撑了撑:“怎么这么瘦?”
    “你懂什么,这是流行的骨感美,”桑宁把下巴搁在盛连浔一边肩膀上,手臂揽着他的脖子,“他们说,男朋友都喜欢瘦姑娘。”
    盛连浔侧过头,看了她一眼:“我就喜欢胖一点的,小胖丫头有福气。”
    桑宁双手交叠勒住他的嘴:“闭嘴闭嘴闭嘴,你的小胖丫头有福气,跟我爸的语气一模一样。”
    大概是为了节约资源,路灯只亮了一侧,夜色深浅沉浮。
    盛连浔背着桑宁,走得很慢,她本身就是开朗的性格,说起话来绘声绘色,无论多么无聊的事情,从她嘴里说出来丰富有趣,他怎么也听不厌。
    桑宁像只可爱活泼的小鸟,叽叽喳喳,说起同学们的变化,谁谁更漂亮了,谁谁做着很棒的工作,她总是能看到别人好的一面,开心地和他分享。
    “对了,高嘉良年底结婚哎,他好爱他女朋友的,真为他开心,到时候我们一定要去参加他的婚礼。”
    盛连浔说:“只要你点头,也可以先让高嘉良先来参加我们的婚礼。”
    桑宁捶他:“说什么鬼话呢!”
    盛连浔沉声笑:“桑翩翩小姐,你什么时候才能给我转正。”
    “转什么正?”不已经是她的正牌男朋友了吗。
    他哂笑一声:“转正,让我持证上岗。”
    听懂了盛连浔话里的意思,桑宁脸热耳热,揪了揪他的耳朵:“你还在考验期呢,想持证上岗,还不够。”
    “技术还不够?”盛连浔故意曲解她的意思,语气意味深长,勾着含混的笑,“在某些方面,我自认为应该是个高级技术工。”
    “盛连浔,流氓!”
    果然还是小姑娘,调情的话一句也听不得,说一说就要炸毛。
    不知道走了多久,路很长,却又好像没走多久,快到家的时候,桑宁已经快要睡着了,温热的呼吸喷在他颈侧,盛连浔觉得整颗心都被填得很满。
    要和背着的这个小姑娘结婚,和她过一生,只要想一想,就会对未来充满期待。
    她是他最温柔最明亮的世界。
    第2天,盛连浔和桑宁要回北市,温国良准备了大包小包的东西,桑宁喜欢吃的葡萄,有新鲜的,还有的特意做成了罐头,大包小包塞进他们的后备箱,连在小院里种的青菜也一棵棵挑出来顶鲜亮的,自己一点不舍得留,通通给他们带上。
    “外面买的可没有爸自己种得好,纯天然无公害,”直到后备箱实在满的塞不下,温国良才略有遗憾地收手,“要不结婚的时候我给翩翩陪嫁辆皮卡,装东西多。”
    “爸,”桑宁揉太阳穴,“我和盛连浔是饭桶吗?装这么多东西。”
    还是盛连浔懂事,扯了扯桑宁的胳膊:“这是温叔的心意。”
    温国良越看这懂事的女婿越满意,替他们操心道:“过年回家来吃团圆饭,你妈你陆叔你哥都来,到时候看看是不是把你们的事定下来。”
    桑宁有点迷糊:“我哪来的哥?”
    “小陆啊,”温国良理所当然地说,“现在这个关系,他不是你哥是什么。”
    “哦。”平白得了个便宜哥哥,桑宁很久没有见过陆清知,他现在太红,大街小巷都是他的歌,各种广告牌上都是他那张精致漂亮的脸,开场演唱会,有狂热的粉丝当场晕倒,被急救车拉走,还闹上了新闻。
    “陆清知答应来了?”桑宁有点不相信,她故意避开陆清知后,其实他几乎没再打扰过她。
    以他今天的地位和手段,想揪出来一个人简直易如反掌,在综艺上说了那些似是而非的话,第二天引爆网络热搜,不少人都在挖他单相思过的初恋,硬是任何信息都没有挖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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