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7节

    当然,对于土生土长的现代人来说,很多常识就跟吃饭睡觉一样简单,比如地球是圆的,汽车是能跑的,煤气是一点就着的,电是一插就能用的,但是对于圣主来说,只要教他如何利用即可,至于原理与产生的原因,就算一辈子都不知道也可以活得很好。不过,她还是绞尽脑汁买了一些书回来,因为不可能让圣主到学校去上课。好在圣主记忆好,看完了就算不懂也存在脑子里,日后总会慢慢明白。
    此时,罗溪玉正穿着粉红色半透明的衬衫,围着蕾丝围兜在厨房里做着香菇排骨汤,另一个锅里还有新鲜的大闸蟹。圣主以前的无感挺讨厌吃有腥味的东西,除了鱼去了腥后能吃一点外,其他是半点不碰的,但是自来这里后,虽然因功法无感比常人好,但是却又不似以前那么吹毛求疵了。
    那次她弄了些海参,他不知道是什么,但吃了三个,似乎并不讨厌。她就陆续给他弄了些新鲜的海鲜,他都来者不拒。虽然口感不好的饭菜,像是外卖之类的依然会嫌弃,但是只要是罗溪玉弄的,也基本都吃得很香。
    锅里只有三个大闸蟹,但个个肥大,快铺了半锅,足够两人吃了。她又炒了香喷喷的笋干烧肉,拌了个凉菜,边做边时不时的看向正坐在沙发上一本正经看电视的圣主。
    当初,第一次打开电视给他看的时候,罗溪玉是心惊胆战的,生怕他见到电视里的剑啊枪啊什么的,感觉到危险,然后一个飞毛腿过去,救将电视砸出个洞来自卫。但是注定她要失望了,圣主异常的淡定,见到电视里的古装人物舞刀弄枪,或者恐怖片中贞子从电视里爬出来,圣主都没有任何异动。这让罗溪玉很奇怪,不断追问他为何。
    圣主肯定地对她说:“没有杀气。”
    没有杀气!罗溪玉顿时觉得那些电视里描述的武功高手砸电视的帅气动作弱爆了,跟圣主这四个字相比,简直连渣渣都不剩!
    圣主虽然不说,但她能看出来,圣主对电视里来来往往的人是好奇而有兴趣的。自从会打开电视换台后,他可以一看一整天,虽然他从来不说他喜欢。后来罗溪玉才发现原因,在她发现圣主经常看一些古装片后,她忽然明白了圣主内心的寂寞。他并不是在看电视,而是在从中找原来世界的影子。
    是啊,怎么能不寂寞?离开了熟悉的世界,来到这个相隔千里也可以通话,坐在家中也知天下事的世界,这个连他这种武林高手都觉得无助又有些恐惧的地方,如果换成其他人,恐怕要疯掉了。
    为此,罗溪玉心如刀绞,她不由得抱住他,给他温暖。她如何不明白这种惶恐?那时自己有时候都在梦中无助地流泪,最好的办法救是让圣主尽早融入这个世界,让他做感兴趣的事,有了事情做,就会好很多,融入了之后,救不会再寂寞。
    罗溪玉想过很多,圣主其实并不适合现代,他在很多常识方面都存在问题,需要一段时间的磨合,当然,就算是磨合好了,也只能算是适应生活,而要他接下汪家的产业,坐在办公室里打理生意上的事,她不敢想象。
    而且,圣主在东狱的时候,对金钱完全没有概念,以他这种对金钱无心、毫不在意的性格,别提接下产业了,就是给他钱,他也不会花任何心思在上面……
    罗溪玉觉得还是算了,她不想让圣主变成超级败家子。
    不过想想,她也觉得挺郁闷的,有的人在某方面真的受上天眷顾,圣主是东狱之主,那里富得流油,就从来不曾为金钱之物、柴米油盐发过愁,还有一干属下打理。到了现代,他竟仍然不必为生计奔波,毕竟汪家只有一子,产业和财富足以让他天天挥霍,三辈子都花不完。也确实让人羡慕又嫉妒的。奈何这个让人羡慕嫉妒恨的人自己却完全不在意这种优势,这才是最让人无言的。
    罗溪玉摇头,为自己的想法感到好笑。然后准备将锅里色香味俱全的菜盛起来。刚拿起铲子,她便感觉腰被一双手箍着,回头才发现刚才还在沙发上专注看电视的男人,此时竟不声不响地走到了她的背后。
    罗溪玉不由得拍了拍胸口,这男人就算腿脚不方便走路也像猫一样,不过她也早习惯了。
    “饿了吧,饭菜就好了……”她拍拍男人围着她的大手,半嗔半肉地道。
    不过,身后男人的脸色却是不好。他看着女人身上那薄薄的绸纱,连胸衣的带子都看得清清楚楚,不由得剑眉飞张,眼睛不时不满地扫着她,不悦之色溢于言表。从她来时他就开始不高兴了,否则也不会自己一个人在沙发上闷声看一上午电视。
    “你穿的是什么东西,不准再穿!”他在她身后站了许久,眼神越来越阴沉,直到她微微倾身,从宽大的衣领处,他看到了她的胸前后,终于忍无可忍地、占有式地围着她,再次霸道地说。
    罗溪玉当然知道他在生什么闷气,自从来到这里,看到她穿着裙子露着白玉双腿,他就开始表达不满了。可是夏天热,又是在热裤短裙遍地的城市,罗溪玉还是个爱美的,怎么能如他所愿天天穿着长衣长裙,以前的长衣长裙还没穿够吗?当然,一开始他身上有伤,自己还会顺着他的意,但家里那一排排新季名款的服饰每半个月就会换上一批,这种光看不能穿的感觉,对女人来说实在是种折磨。
    罗溪玉此时也是有委屈的,不由得将铲子一放,“川景狱,你现在不是在五洲的时候了,这是现代,是二十一世纪,哪还像以前那么保守啊!你看看外面街头上的人,男男女女的,男的只穿裤衩,女的只穿吊带、短裤,我外面还罩了长衫了,已经很保守了,胳膊都只漏一截,哪里算过分了?你要知道入乡随俗,大家都这样就不会奇怪了。还有啊,我都跟你说过了,这里的法律也都找片子给你看了,你也应该知道,这里是男女平等的,男人要尊重女人,不能太大男子主意,什么都要随你的想法,一不如愿就拿什么威胁我。以前在东狱,那是我迁就你,可是现在……”
    “现在怎么呢?”身后的男人已经是满面发黑了,眼睛牢牢锁着她,那目光阴沉沉的,像是要吃人。
    罗溪玉回到现代三年了,慢慢从以前的习惯中走了出来,很快适应了现代的生活,但是这个男人毕竟与她生活了二十年,余威尚在,那都是刻在骨子里的东西。他宠她时,她自然什么话都敢说,什么也都管着他,但是他一旦脸发黑情绪开始阴沉的时候,她的舌头救不由自主地打结了,就算有理,在他面前也似无理起来。
    她这才想起来,眼前这个人可不是跟你讲道理、讲心灵美、讲宽容的现代人,他可是个魔头,真真正正地杀过无数人的魔头。不能因为这几个月他受了伤,来到了陌生的地方,一切都听她的,又显得温和无害了些,救真当他是个可以驯服地绵羊。若真是惹得他动起怒来,什么道德、理智、人性、法律,对他来说通通都是狗屁。
    罗溪玉想到这里,真的很想摔碗。为什么啊?本来以为回到现代,终于可以与男人讲讲平等的条款,可是到了最后,还是他一拧眉自己就得顺从的姿态,真是逃不过的惨烈命运,他有些欲哭无泪。可是,她却没有想到如果不是从心里在乎这个人,又怎么会这般认命。
    “也没怎么……”罗溪玉咽了咽口水,樱唇抿了抿,不想惹他生气,但又不想无止境地迁就他,“只是不想你老拿以前的旧思想来束缚我……”后面没什么动静,他拿起铲子,心里有些没底。毕竟爱着这个男人,在刚刚重逢的那些日子,她真是想过一切都顺着他,但生活中哪有可能一帆风顺不争吵的?就算以前在一起了二十年,他仍然时不时闹脾气呢,何况这还是事关未来几十年的自己着衣的权利,自然要争取。
    而且,在东狱时,她明明经常就穿很贴身的衣服,虽然不像现在这般暴露,但在当时也算是极新潮又引人的,圣主也没有说什么。她以为东狱民风开放,不像五洲那般迂腐,却没有想到这段时间圣主竟会这般反应。
    “很好……”看着女人的反抗,似不将他再放在眼里,后面的男人终于有些咬牙切齿地说了这两个字。又道:“胆子越来越大了……”
    听着这个声音,罗溪玉有那么一瞬真的脚发软了。圣主的气势不是演出来的,而是与生俱来的王者之气,连武林高手都怕,别说她一个小女子。
    兴许她现在认错,说以后不再穿短裙短裤,跟他妥协也就罢了,但偏偏一股劲儿撑着她,以前她是不敢,但自从清楚地知道这个男人有多喜欢自己,在那一杯相思醉下肚后,她知道他那埋在心底的对自己的热烈情感,都不是假的,他伤害谁都不会伤害自己。所以,现在可怕的圣主再如何生气,在她面前都是纸老虎,她的身体虽然不受控制地怕,但心底却有恃无恐,硬是不向他认错,也不妥协。
    她确实猜对了他不敢打自己,也猜对了他的用情至深,但猜对了开头和过程,却没有猜到结局。在圣主怒气冲冲地一把抱起她,走向卧室时,他才知道自己害怕得手脚发软。
    男人气怒时惩罚一个女人,不一定要用言语,也不一定要用武力,只要在床上狠狠收拾,准保她服服帖帖、老老实实,下次再不敢犯。
    罗溪玉很美,皮肤又白又嫩,身材也是好到爆,前凸后翘,让人爱不释手。圣主确实不屑于那些迂腐的条条框框,但不代表他不会嫉妒。也许他不迂腐,但他却是个男人,心爱的女人在自己允许的范围内穿戴得赏心悦目,他或许不会觉得如何,但是当这个女人露出白腻赛雪的肌肤让别的男人欣赏的时候,他心底嫉妒的怒火在熊熊燃烧。有的男人不在乎自己的妻子将腰身裸露在外人面前,那是因为他不够爱——越是爱一个人,越是想要将这样的美好遮掩,只给他自己一个人,而觉不会想与人分享。圣主就是这样的男人,但他不会用嘴巴对女人温柔地诉说自己心底的事,只会用行动来表达。
    经过这次教训,罗溪玉终于深深明白了他的意思。
    此时,看着男人埋在他胸前睡得正香,她不由得又爱又恨。真是个口是心非地男人,嘴上说不喜欢,不让穿,可是在她穿着暴露,比如有时穿一些性感的半透的睡衣、内衣时,他的样子哪像一条蛇呀,分明是一头狼,眼睛都快放绿光了。还是不喜欢,不喜欢怎么会那么热情,那么激烈……罗溪玉微微抿着唇笑,心想:这男人也就嘴里说说,心里狠狠罢了,抱自己上来的黑脸样子,还不是在吓唬人……
    这样一想,她脸上不由得露出一丝甜蜜与幸福,低头亲亲他的脸颊,伸手将他往自己的怀里搂了又搂,脑子里却不断琢磨:唔,感觉这么好,那下次穿什么样的衣服才能再惹得他大怒呢?当然这心思坚决不能让他知道,否则他再不这样可如何是好。
    当然,她担心的这种情况,永远也不会发生……
    番外三   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喜欢
    罗溪玉的心里一直觉得圣主是个冷酷的人,不苟言笑,就算是笑也往往带着一丝不屑的冷笑,不近人情,不讨人喜欢。带着他回家见父母,说实话她心中没底,所依仗的只是他不复以前花花公子汪天宇那糜烂的眼神,而是清明又有气势,就算不讨人喜欢,也绝对不会让人生厌,然后便是他对自己的真心。
    她没有想到回家后,会是那样的一番情景,罗溪玉都有些精神错乱了。
    她局促地与圣主说起今天跟她回家见父母时,圣主没什么言语,也不说同意,也不说拒绝,以他对圣主的了解,这就是答应了。根据以前养成的习惯,她拐弯抹角、小心翼翼地跟圣主说了下回家见父母背后的意思,中心思想就是让她父母改变观念,答应他们的婚事。
    这具身体的各种恶劣行径她已经跟圣主说过,圣主听了连眉头都没皱,众人眼里的道德败坏,放在圣主眼中那就不值一提,一个连人都没有杀过的人,算什么恶劣?这大概就是圣主心中不屑的想法。当然,他没有在自己女人面前表现出来。
    唯一让他厌恶的就是这个身体居然跟若干女子上过床,倒是让罗溪玉给洗了好几回,皮都搓皱了。圣主是个有洁癖的人,他不仅要自己的女人干干净净,便是自己,也容不得别人亵渎。生理洁癖与精神洁癖,造就了这么一个脾气古怪的人。这一点却让罗溪玉从心里对他好,这样的人不容易遇到真心喜欢的人,一旦遇到就一辈子不会背叛,更不会花心。她相信,他会一辈子对她好。
    别人觉得他古怪、不可理喻,她却认为捡到了一块宝。女人一生图了是什么?不就是喜欢的人也喜欢自己,结婚若干年以后心里还是只有自己一个人,一生都在自己身边,再没有任何女人入得了他的眼?想到此,她心里美滋滋的。
    今日,罗溪玉只保守地在衣柜里给圣主挑了件纯黑色的修身衬衫,黑色手工剪裁的休闲西裤,没有扎领带,领口微微敞着,连修饰都没有。原主那些个带在耳朵上的耳钉、脖子上的狗链子,罗溪玉连拿都没拿出来。
    就是这样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一身黑,圣主穿在身上,偏偏就显得冷酷又魅惑,让人直喷鼻血。圣主觉得手腕的扣子紧,不由得解开卷上去,动作慢悠悠的,看得罗溪玉都不由自主地咽下口水。
    人说一样的衣服,十个模特能穿出十种感觉,这应该就是一个人的气场与气势所在吧,那个电视、杂志社流里流气的奶油小生汪天宇,根本无法与这个站在她面前,眸若辰星,让她帮忙整理衣领的男人相比,一丝一毫都比不得,就算两个人长得一模一样……
    所以,罗溪玉不由对他有了信心。
    可是,她没想到父母这么快救被他收服了。
    虽然她说过,汪天宇脑震荡,有些失忆,性格大变,要父母稍微照顾他,别说太刺激的话。却没想到,进门不到两个小时,程母居然兴高采烈地在厨房弄起红烧鲤鱼来,程父拉着圣主眉飞色舞地下起了象棋。
    吃饭时,性格本来有些冷淡的父亲竟少见地热情起来,“小汪,来,你阿姨弄的鲤鱼不错,快尝尝……”
    圣主吃鱼最讨厌鱼刺,通常要做成鱼丸或者将鱼刺挑干净他才会吃,圣主也根本不会动筷……毛病这么多,她不止一次地想,也只有自己吧,换其他女人哪个能有耐心这样伺候二十年,不过,便是这么想过无数起到最后她也心甘情愿地照顾着他。
    罗溪玉连忙伸筷子给他夹了块白色的鱼肉,手腕不小心碰了汤勺,汤一下子溅在了手背上,她顿时嘶了一声,收回手。还没仔细看,一只大手便将她烫伤的手拉了过去,包在手里。
    “烫着了?”程母见状急忙问。
    待两口子看过去的时候,女儿的手已经被汪天宇拉过去了。
    只见雪白的手背上有好几处红色的烫痕,他紧张地用拇指抹了下上面的水珠,惹得罗溪玉又嘶了一声,可见疼得厉害。毕竟他那手指皮肤不如女人娇嫩的手背细腻,再加上烫着的地方格外疼,几乎连犹豫都没有,他低头用嘴唇碰了碰,舔去手背的汤汁,然后一把抱起她。
    在东狱和五洲时,圣主宠她宠惯了,他虽然在外人摆各种冷酷不爱搭理的模样,但在她面前却是完全不同,有些时候热情、亲密、火热得比旁人更甚几倍,这般抱着亲密都是家常便饭了,他也早就习惯成自然了。但是,此时她却觉得不好意思,家里还有爸妈呢!他才上门便在父母面前抱自己,让他们怎么想,会不会又以为他不检点不正派?可别这么一抱,自己的努力都白费了!罗溪玉不由紧张地挣了挣,结果被男人搂得更紧了。他几步就到了厨房,抱着她坐在水槽边,冷着脸拉着她的手一下下地在凉水下面冲。
    其实,并不是多大的伤。罗溪玉从小就娇贵,从来不做重活,皮肤嫩,烫一下确实看着比他人严重,但是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伤,也不会留什么伤疤,没必要大惊小怪的。可偏偏,圣主就是这样,他自满身是血,全身是伤,半点都不在意,但是只要她受一点点伤,整个人都似绷紧一般,虽然有些小题大做,却每每让人心暖。
    尽管罗溪玉知道此时这样不对,但是要冲出口的话却又咽了下去,坐在水槽边上半身靠在他怀里。他正专注地冲着水,她却看向他,眼睛中有着自己不曾见过的柔软与爱恋。
    程父程母站在门口,看到那个汪天宇单臂抱着自己的女儿,小心地让她坐在水槽边,一边冲水一边仔细看,握着女儿的手,像捧着珍宝般小心,时不时亲两下又放回去冲,直到上面的红色渐退,再也看不到。女儿靠在他怀里,一动不动的,他们如一对相知多年想交的情鹤,整个厨房似都成了他们的世界,外人再无法走入。
    有那么一瞬间,程父程母目光复杂地相视。两个老人都是经历过大半辈子的人,在他们面前演戏,根本就逃不过他们的眼睛,但这一刻,他们本来还存在怀疑的心,终是动摇了,不管这个汪天宇是真渣还是假渣,但至少对自己女儿是真心实意一片,尽管程母心里对他改观不少,但内心深处还是有一点不安:一个人为何前后相差如此巨大,只几个月的时间,怎么对自己女儿有如此深的感情?
    但是,他们毕竟不是迂腐的父母,女儿真的喜欢他,汪天宇看着也不是那么差劲。他们当晚便没有回绝女儿,只说再观察一段时间看看。
    结果,这么一松口,不久,两人就私自低调地举行了婚礼,并领了证,直接让程父程母怨言了三年。
    新婚那夜,圣主的眼神都是亮的,他将洗漱好的罗溪玉抱到床上,俯身看着,不紧想到了当初两人的第一次,是那么懵懂,那么羞涩,那么激情。
    罗溪玉光想着便觉得整张脸红成了苹果,不由得推着他去浴室洗漱——满身的酒气。以前的圣主是不喝酒的,现在竟然这般没节操地喜欢喝起来,这真不是个好习惯。
    不过,他挺好地进了浴室后,她不由得抿嘴笑,想了想,便红着脸从衣柜底层,取出一件只有拳头大的性感睡衣,然后换了。看了眼镜子,只觉得脸红得更厉害了,她急急地想脱了。结果身后的浴门一开,圣主便只充湿了身体披了件睡袍出来了,一抬眼便见到了站在镜子前的尤物……
    事后,罗溪玉后悔了。她当然后悔了,圣主不再是那个对情事一无所知的圣主了,她被他折磨得够呛,云雨之间,她疲惫不堪,她却依然兴致勃勃……混混沉沉之间,她不由得有些害怕地想:这到底还是不是圣主,不会是从前那个风流的汪天宇回来了吧?
    汪家与程家都是在医药行业,一个西药,一个中药,家里又只有一个孩子,父母百年以后,这些财产都是两个孩子的,几辈子都花不完。虽说程家近几年名声很好,但底子终不如发家几代的汪家,算是高攀了,但是程家的大善之名却是汪家远远不及的,能结这样的亲家,在名声上救给汪家带来了好的影响。
    汪家也知道自己儿子的德行,觉得儿子能娶到别人疼到心里,又漂亮又能干的女儿为妻,不知道是不是上辈子修来的福气。汪家父母对程家女儿各种满意,觉得这样知情明理、心地善良的女子相夫教子,他们汪家将来才有希望躲过富不过三代的命运,所以,他们对这门亲事非常积极。
    估计汪家人打心底也知道,儿子是个扶不起的阿斗,因此从来没有让儿子进公司的想法,只任由他在娱乐圈鬼混,还专门弄了个经济公司,砸大把的钱买剧本请导演拍戏。因此,在剧组是无人敢给汪天宇脸色看的,大家都指着他赚钱,必须当大爷一样伺候。
    许导演手里接到个不错的剧本,投资人是汪家,而且资金相当丰厚,但有条件,就是汪家公子演主角,他一听不由得将本子摔到桌子上,气得仰倒。
    “这么好的本子让汪家那个废物来演,还不跟他.妈.的一坨屎一样,还拍个屁!”
    许导演显然气炸了。每一个导演心里都有一个梦,希望能拍出经典的流芳百世的作品,可是如果还没有拍的时候,就注定了这个作品是个垃圾,任何一个导演都会失去兴趣。
    “哎呀,许导……”制片人不由得苦笑道,“现在经济不景气,一时间哪能拉到这么多赞助?让人心甘情愿地拿出钱来投资,那多不容易?汪家向来出手大方,就算这部收视不行,但总也不算白忙一场。许导啊,想开点,世上的事不就是这样吗?好的本子多了,因为没钱不能拍的有多少?就算有钱拍了,但中间也会因为各种原因,最后红不了。你也不能把事情看得太死,谁也不能实现预料到不是。我看那汪家公子的脸也是符合这个剧本……”
    “狗.屁,光长着一张脸有什么用?他的演技连新人都不如,你知道这次的剧本是什么?”许导的怒火实在是太大——遇到一个好剧本不易,让这样的人演,不只是糟蹋编剧的心血,更是糟蹋导演与一干演员的心血,就算赚钱又怎么样?憋屈,愤怒,无望,如果都带着这样的情绪,那还不如不拍!
    制片人小吴看了看桌上的剧本,上面写着“千里夜行”。这个剧本他倒是听许导说过一些,背景是历史上某个时代,是讲一群七八岁的孩子翻山越岭,被赶往一处人迹罕至的训练基地,经过十年残酷的生死训练,最后成为成功活下来的杀手的故事。几百名孩子,最终活下来的只有十八个。至于这个故事为何叫做千里夜行,是因为主人公与最好是几个朋友得知这个组织的阴谋后,决心逃出去,最后几人千里逃亡,经历了残酷的追杀。过程中有亲情有爱情,最终所有的朋友都已死,只有他活了下来,千里夜行,最后他满脸血迹,跪在那里,眼神中带着同伴要他活下去的希望,看到了天边亮起的曙光……
    小昊想:这样一个精彩有扣人心弦的剧本,这样一个坚韧内敛的男主角,如果让那个汪家公子演,简直是一锅汤里扔了颗老鼠屎。也难怪许导会如此愤怒,如果换作他是导演,估计也不能心平气和。
    “不行,别的剧本就算了,这本我宁可不拍,也不能糟蹋了……”许导咬牙切齿地做了这个认定。
    小昊顿时一惊:这可不行啊,这本子要让别人拍了,钱就是别人赚了,许导不拍总有人拍,对投资人可没什么影响,而且汪家人钱给得痛快大方,就算没收视率,组里也能赚一笔,何苦跟钱过不去呢?
    “许导,那总也得上个镜在说,听说那个汪天宇前段时间出了车祸,人变了不少,而且他的脸也确实符合主角要求,不如先试一下镜,别那么早决定,况且,这演技不都是导演慢慢指导出来的吗?投资方不好找,但这演技是可以练的……”
    小昊真是好话说了一大堆,许导才算是松了口,同意让他试下镜,但如果不行就滚.蛋。这次他非常坚决,好本子是用来拍成经典的,而且他是名导,不是为了点钱就拍垃圾片被人骂没有节操的三流导演。
    《千里夜行》角色试镜的那天,许导的心情很不好,脸一直很长。
    圣主是由罗溪玉陪着来的,成亲半个月,两个人已经是谁也离不开谁。圣主虽然对这个世界已经有所了解,甚至已经在学开车,以便将来能够自行开车,不至于露馅。但说到底,这些只是表层的生活方面的,专业性的一些东西他还有很多不懂。
    他得陪同着,以防有什么事。虽然以两人的家世来看,要说他们没钱饿死,那真是件困难的事,但是人总不可能一辈子什么也不做吧?尤其是像圣主这样古穿今的人,孤独只会让他的内心更加封闭。她想要他活得更开心,有自己喜欢做的事,感兴趣的事,有与前世不一样的人生,不再痛苦压抑,他的上辈子火的狗痛苦了,这一辈子应该过更美好的生活。
    这样一直平静的生活,对性子暴劣的他来说,恐怕有着难以忍受是压抑。在这方面,就算她再温柔也不可能满足他,男人是世界不只有女人,还有能让自己的女人过得更自信的事业。将一头孤狼关在笼子里,它只会渐渐消瘦死去,要让它活下去,就要将它放回它熟悉的世界中。可是,现代的社会几乎没有圣主的落脚之处,在这样一个和平的城市里,他无法放纵他无法抛开的戾气,而她更没办法让他远离自己,去那些灰色地带厮杀,于是她想到了汪天宇的老本行。
    演员,是啊,一个剧本一个人生,可以是主角,可以是配角,可以是好人,也可以是坏人。在演出中,圣主应该可以释放孤寂的内心,慢慢找到主角想做的事。正好公司有个试镜让圣主去试一下,是杀手的试镜。杀手,这样的角色对圣主而言再适合不过了,罗溪玉似乎也没有多想,就带着圣主去了。
    试镜,只是简单地画个妆,然后穿上古代的黑色锦衣,将长发扎于脑后,在腰间佩把剑。化妆师化完都有些惊呆了。等他走到指定的镜头前时。制片人小昊不由得推了下闭目养神的许导,许导睁开眼睛,看到了让他意想不到的一幕。
    有的人天生就适合站在镜头下,完美的表情,完美的身形,天生的镜感。也许许导心中没有具体的人物形态,但看到他那一眼,那感觉就是:对了,就是这个人,就应该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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