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节

    这是花木兰第一次正式参与“收割”,意外的,他居然不怯战,也没有什么怕死的表情。
    明明之前他们一直在新兵营,在每次柔然人过来骚扰时负责护卫粮草或者保护侧翼,从未见过这般血腥的场面。
    杀红了眼的新兵和害怕的举不起刀的新兵比比皆是,这个时候,虽然并不奋勇,但显得异常冷静的花木兰就显得极为醒目。
    这种人是天生的战士!
    不愧是怀朔花家的孩子。
    他就知道贺赖氏族出来的孩子不会是孬种!
    同火的“孬种”坤达和莫怀儿已经面无人色了,手抖的连马缰绳都握不住。平时抠脚丫子埋怨没有被派出去追击柔然人的自信早就荡然无存。
    柔然人和鲜卑人本来就没有什么不同,真要打起来,所凭的无非就是谁的力气更大,谁的武艺更强而已。
    他只是火长,不是将军,护的了他们吃喝,护不了他们安全。
    他自己还想活呢!
    嗖、嗖。
    两支箭疾奔而来,一先一后正中两个柔然人的后心。
    向着坤达和莫怀儿冲锋而至的柔然骑兵懵然地坠落马下,肩背处的剧痛让他们无法再握紧缰绳。只留下继续向前疾奔的战马,在失去了骑手以后飞快地朝着侧面跑远了。
    坤达和莫怀儿被这犹如天降的利箭所救,感激地朝前方看去。
    正前方,神色复杂的花木兰扫视了一圈战场,控缰调转马头,往后方小跑。
    前方柔然人已经大溃败,已经冲进阵内的柔然人也被中军射杀了个干净,没有继续屠杀下去的必要了。
    “花木兰,你去哪儿!归队打扫战场好算军功啊!”
    “你们去吧,我去后面看看!”
    “喂喂喂,我们这次的任务是随着中军冲杀哇!”
    “不是已经收割完了嘛。”花木兰一阵风般掠过了他们的身侧。
    “算了,我们替他割蠕蠕人的首级!他杀了几个?”
    “七八个?”
    “先把射掉下马的砍死再算!”阿单志奇跑到两个火伴身边,还没说上两句,一看前面的情况,顿时跳起脚来。
    “喂,那边那个!那两个尸体是我们火里干掉的!背后有箭没看到吗!给老子放下!”
    “老子说放下!”
    花木兰非常讨厌这种单方面的屠杀。
    但鲜卑人不留“蠕蠕”在战场上的俘虏,柔然人也知道自己即使投降也留不下性命。
    所以只要一开始打仗,就是不死不休的结局。
    她怎能死呢。
    她若死了,她是女人的身份就保不住了。战死者的尸骨是很难保全的。为了留下遗物去立衣冠冢,火伴要把袍泽的衣衫配饰全部除尽带回死者家里。
    若她是女人的身份暴露,连同葬袍泽身边的资格都没有。
    家人会遭遇的不名誉的未来,她连想象都会觉得窒息。
    她怎能让自己的阿爷一辈子沉浸在“我逼死了我的女儿”的梦魇里?
    花木兰说自己不怕死,这并不是虚言。
    每次控马步上战场,她反倒会得到一种奇异的宁静之感。似乎这战场就是她的归宿,是她最熟悉的地方。
    她的耳边响起的号角声、厮杀声、那兵器相交时的金铁之声,都让她从毛发到骨髓都战栗而兴奋。
    敌人的鲜血在召唤她,敌人的哀嚎声犹如助兴的鼓乐,她像是一把被封藏在匣子里的利刃,无比的渴望着和中军一起冲入敌阵内“收割”。
    只是她越兴奋,就要表现出比兴奋更冷静的情绪将它压制下去。
    她不能将自己变成和其他人一样的杀戮工具,她要活下去,而不是做活靶子。
    她只要能活下去就行了。
    然而看见火伴遇险,她还是忍不住举起了长弓,从远处射杀了那两个敌人。
    即使那是两个只会吹牛、散扯,睡觉磨牙、打呼噜,脚臭还喜欢胡乱抠脚的猥琐男人。
    她是那么厌恶他们的一举一动,可还没有憎恶到眼睁睁看他们去死的地步。
    一百四十步,她扫视了一下战场,似乎是没有人注意到这个距离。
    阿爷啊,不能出格太难了。
    怎么能一边不出格,一边活下去呢?
    上个月的家信里应该问问您的。
    ☆、第一个火伴三(三)
    神嘉一年过的并不平静。柔然人知道大魏正在陷在讨伐夏国的战斗中,是以越来越多的骚扰边境。
    黑山大营位于阴山南麓的黑山古城,是距离柔然最近、也是北境人数最多的大营。但很长一段时间里,柔然人根本不和大魏正面作战,一边和北面的凉国、夏国、南朝的刘宋等结缔盟约共同对付大魏,一边不断对大魏的北境进行掠夺。
    柔然比大魏的骑兵数量还要多,这个在北方拥有广袤领土的国家,拥有令人咋舌的马匹数量,但除了马匹和牲畜以外,南方拥有太多柔然人想要的东西。
    大魏的强盛阻挡了柔然的南进,处在最北方的魏国替中原所有的国家阻挡住了正在崛起的柔然。
    长达八十年之久。
    大魏的军队在和柔然不停的战斗中被磨砺的越来越强,柔然和大魏的仇恨也在日复一日的胶着中越来越深。
    花木兰想变得更强,但这并不代表花木兰愿意过这种三天一小打,五天一大打的日子。
    .
    “最近蠕蠕是吃错了药吗?”胡力浑边穿起皮铠边咆哮了起来。“这还让不让人睡觉!”
    “明显是不让我们睡觉啊。”阿单志奇认命的提起长戟。“听白营那边的说,陛下正在伐夏最重要的时候,所以那边就天天扰边,做出要率大军南下的样子牵制我们。”
    “那就他妈的堂堂正正的打一场啊!每次派出几千骑士射几箭就跑算个球!”坤达显然也被柔然人做日常一般的骚扰弄的生不如死。
    他们这一火人算是“黑四”营里最幸运的家伙了,几个月下来,不但一个人没死,还被换了更好的营帐、从每五天一顿肉食变成四天一次。
    只是从吃的东西变好开始,他们也被越来越多的点中出战。
    “有抱怨的时间不如赶紧洗把脸。”最近大的战斗突然一下子多了起来,花木兰渐渐开始不脱盔甲睡觉了,最多摘了头盔和衣而睡。
    此刻她正将长刀挂在腰袢,提起箭壶背在身后,又用脚勾起了摆放在地上的长弓。
    花木兰从家中带来的短枪已经折断了,如今用的是从柔然人那里捡来的长刀。大魏的军户从接到军贴开始就要准备自己在营中用的一切东西,小到针线袜子,大到兵器马匹,若是一个败落的军户家庭,怕是连一身好盔甲都得不到。
    所以在战场上捡战利品就成了他们的惯例。
    花木兰从来不剥死人的皮铠和盔甲穿,有时候拿到趁手的兵器倒是会换上一把。好在她的皮甲是花父的宝贝,这么多年来一直保养的很好,皮子也鞣的很漂亮,既结实又不阻碍花木兰的动作。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花木兰成了这一火人定海神针一般的存在。
    只要他在,众人总能很快的冲杀出去。
    正如阿单志奇所说,一旦上了战场,只要你不想死,就必须要杀人,杀的人多了,你再想隐瞒自己的能力也是枉然。
    别人不知道,这一火的战友却是心知肚明。
    他们知道花木兰的箭比别人都快,花木兰的刀枪比别人更有力,只要跟在花木兰附近,总是能转危为安。
    这也许有点卑鄙,但人总是喜欢追随强者的。是以他们都知道花木兰又不俗的本事,却没有一个人说破。
    说破了,他也许就要离开黑四了。任何军中都不会放弃这么一个能远射能近攻体力又超强的部下。
    那时候,他们要到哪里去找一位这么靠谱的火伴?
    “哈达和我用的是短兵器,我们冲锋在前。胡力浑和坤达用的是长枪和长戟,你们在后掠阵。亚奴和莫怀儿护左翼,阿豺和乌地归护右翼。杀鬼,你注意背后。花木兰……”指挥战斗的正是火长阿单志奇。
    “你在中间策应。”
    “嗯。”
    花木兰颔了颔首。
    所谓策应,就是那边有危险就在哪边救援。
    所有的火伴都已经把后背交付给她了。
    一夜过去。
    他们如此兴师动众的出营追击,可这场半夜的骚扰针对的却不是黑山城,而是黑山右方的固化周边地区。
    柔然人又一次狡诈的声东击西,在这严冬的深夜偷袭了北境的不少村庄。花木兰等人跟随右军疾驰上百里,只追到零星的几十个柔然人。
    柔然人劫掠边境是不会留下活口的,更不会带着人丁减慢速度。他们抢了容易带走的东西就跑,对于牛羊猪狗根本不屑一顾。
    为防有诈,右军并没有继续追下去,而是杀了那几十个柔然人就鸣金收兵了。
    这就像你每次准备重拳出击,却都打到了软绵绵的东西上一般。很快的,一种焦躁而且不甘的情绪弥漫了整座黑山大营。
    众人焦躁的结果让花木兰晚上出帐练箭或者练武的行为变得越来少,因为她经常能在靶场碰到搓火到无法入睡而来发泄的同袍。
    黑山的汉人军师推测敌人不可能一直这样骚扰,一场大的战斗就在最近。所以各军开始清点起这段时间来的战绩,新兵必须很快的加入到战斗中去,成为各军新的生力军。
    新兵校场。
    “黑四第十六火。”右军的副将翻着“黑四”的军功册,有些不确定的又看了一眼。“共计参战七次,七十六个首级?”
    他揉了揉眼睛,觉得自己是看错了。
    就算是老兵们参战十余次,一火也很少有七十六个首级。这代表十六火里每个人身上都有斩敌超过十次的功勋。
    七场战斗每人有十个斩获,听起来似乎并不是很难的事情。但柔然人都是骑兵,他们的战略就是打不过就跑,鲜少有拼命的,是以一个新兵营的普通火能每人都斩获十人,这已经是很可怕的战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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