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节

    她颤巍巍的睁开眼,却见宋二爷正拿点墨似的眼珠仁儿盯着她。
    丁绍芸吓得不断往后撤,死死抵住椅背。椅子上没有软垫,硌得挨上的一切肌肤都生疼。
    她竟一时拿不准对方是什么意思。
    但只要不是“那个意思”,就好说。
    于是女人硬着头皮道:“不知能不能借下电话,让我知会家里人一声?这么晚了,孤男寡女,不便多叨扰。”
    这话倒是提醒了宋二爷。
    他扬起身,淡声说:“这个不忙,先上菜。”
    开饭的边桌立刻被支了起来,仆人端着碟子鱼贯而入,摆好后又连头都不抬,躬身退下。整个过程鸦雀无声,行的是食不言的规矩。
    丁绍芸一打眼,桌上端的是满人爱吃的八大碗,实打实的硬菜。
    许是早就准备好的,时时放在蒸锅里,不然不会端上来时还冒着热乎气。
    “不是要和家里联系么?吃饱了再说。”宋二爷道。
    丁绍芸确实饿了,但是有这么个老鹫似的人物在跟前盯着她,她是吃不下的。
    对方倒也不催,看样子是几时吃完,几时才让她打电话。
    丁绍芸犹豫了半晌,终于横下一条心,抄起箸子来。
    吃就吃,还怕他不成。
    那箸子分量不轻,滑不溜丢,用的估摸是足银。
    她挑了雪菜小豆腐,试了两三次,愣是没夹进嘴里去——每次晃到唇边,就因为筷子不称手,呲溜一下滑落到盘子里。
    男人就这么看着,用目光一寸寸丈量她微张的嘴,像是在欣赏一幅名家笔下的美人图。
    半晌他瞧够了热闹,一颔首,从暗处登时走出个小厮,毕恭毕敬的放了调羹在丁绍芸面前。
    凭借着这把屁大点的小勺子,女人总算食不知味的把一沓豆腐和一碗粥潦草吞进肚去。
    “我吃饱了。”她落了汤匙,低声说。
    宋二爷没有错开眼,应是在确认丁小姐撒没撒谎。
    “真吃饱了。”
    “好。”宋广闻起身,“跟我来。”
    丁绍芸一怔——这狗男人竟如此守信,当真要带她去电话间了。
    难道他不记恨她了?不打算再翻来覆去折腾自己?
    她蓦地心里松了口气,光脚跟在他身后,尽量收了声响。
    宋二爷步子迈的不大,似乎是在有意迁就她。
    两人穿过画满福寿同天的回廊,路过戏楼院子门口时,丁绍芸感觉后背麻了下子:仿佛当年的高腔与胡琴,还萦绕在耳边。
    一如那荒唐的一夜,架子床震荡着,从天色将暗响到天光大亮,无休无止。
    “到了。”宋二爷的话打断了前尘过往。
    门一推开,扑面而来的水汽让丁绍芸完全懵了——这哪里是什么电话间,分明是间浴室!
    四下光秃秃,中间汪着好大一池子水,雪白的瓷砖恨不得铺到天花板上去,看样子是新修的。
    “你不是让我联系家人吗?”
    女人转身质问时,看见宋二爷正倚着墙边站着。他从怀里掏出纸来,表情甚是促狭:“丁小姐识文断字,想来可以父母写信,报个平安。”
    写信!
    他竟能说出这种话来——大半夜的,这么个荒郊野岭,写信几时能到!
    “骗子。”丁绍芸咬牙切齿的说,“大骗子,你明明说让我打电话。”
    “我几时说过家里有电话?”男人开口,“我只说让你和家人联系。”
    女人面对这样的无赖行径,气的浑身颤抖起来:“无耻。”
    宋二爷欣然接受了“无耻”的定论,温声说:“走了这一路,不洗洗脚么?”
    这句话让丁绍芸低下头去。一路走来,雪白的脚沾了灰,确实有碍观瞻。
    她爱美,涂了亮红的甲油,此时在对方的注视下不自觉的蜷了起来。
    “我回家再洗。”
    “如果你回的去的话。”
    “你想干什么?”丁绍芸言语里多有防备。
    男人笑了:“我想干什么,你心里不清楚么?”
    原来绕了一圈,宋二爷还是没忘记先前的瓜葛——他这是要报仇来了!
    “你这个有人生没人养的……”丁绍芸如果不是气急攻心,大抵也想不起这句和碎嘴婆子学来的恶毒说辞。
    若要再给她一次机会,她定然不会选择说这句话。
    因为这句浑话好像冷水进了沸油锅,让宋二爷的怒气骤然暴涨。
    他不等丁绍芸说完,突然弯腰,一把将女人扛过肩头,大步流星的进了浴室。
    “放我下来!”丁绍芸叫喊着,倒栽葱似的胡乱拍打着男人。
    这点小打小闹对宋二爷来说也就是松松筋骨,对方只管当做没听见。
    “嘴这么脏,一起洗一洗吧。”宋二爷面上表情没变,声音却冷极。
    只听扑通一声,他竟甩手将女人扔进了热水池子里了!
    温热的水登时喷溅出来,呛了丁绍芸一头一脸。她扑棱了半天才堪堪站起来,跟个落汤鸡一样。妆花了,睫毛膏顺着眼皮子湿哒哒的往下淌。旗袍全部湿透了,黏在身上,印出玲珑曲线的同时,狼狈不堪。
    丁绍芸咳了好半天,才把嘴里的水吐干净。
    她整个人还是懵的,慌手慌脚扒住池子沿正要往外爬,却听见卡啦一声,宋二爷从腰间掏出了个亮闪闪的玩意。
    丁绍芸起初以为会是一柄搓指甲用的小刀,再定睛一看,分明是一把勃朗宁□□。
    这是一把方才在车上杀过人的枪,枪口上还带着不知从哪里粘上的血。
    丁绍芸骇然的坐回池子里,任凭热水涌到脖颈,也一动不敢动了。
    ……他这是要杀了自己吗?
    他做得出来的——他是个疯子,他做得出来的。
    丁绍芸心肝一齐颤抖起来。
    水明明是冷热正好的,她却依旧觉得这点温度远远不够,非得沸水才能止住由内而外的这点寒凉。
    宋二爷许是看透了她的惧意,拾了块帕子,有条不紊的擦起枪来。不多时,面上竟带出笑意:“不是丁小姐自己说的,’你我不过是游戏一场’么?”
    ……丁绍芸确实说过这话,这句让她无数次后悔莫及的话。
    那还是两年前,她刚回国的时候。
    彼时她初入社交场,见过的男人都拜倒在自己的石榴裙下,便不知天高地厚起来。
    她以为宋广闻是只漂亮狐狸,就生出些逗弄的心思。
    毕竟好的狐狸养好了,也能当条看门狗。
    “怎么,堂堂宋二爷竟然玩不起么?”她把吸管从果子露里抽出来,故意一甩,溅了两三滴在男人的手腕子上。
    宋广闻眸光深沉,手里握着折扇,回的倒是斯文:“丁小姐说笑了。”
    “不过游戏一场,怕了?”女人的语气是极媚的,眼波流转。
    如果时光可以倒退,丁绍芸肯定会恶狠狠抽自己两个大嘴巴子:让你嘴贱!让你撩人!
    这个男人根本不是什么狐狸,更不是什么看门狗——他分明是条蛇。
    不仅如此,还咬了她一口。
    毒入肌理,至今难忘。
    作者有话要说:  大概这就是玩火者必自焚吧(狗头
    ☆、琉璃锁(5)
    “水冷么?”宋二爷把枪筒擦得锃亮,方才温声问。
    水不冷。
    但丁绍芸哪里说得出来话来——宋广闻往前走一步,她便退后一分。
    碧波荡漾,热气蒸腾,似是剪不断的旖旎风情。
    不多时,她便到了退无可退的境地。
    男人并不着急,把枪别回腰间,开始慢条斯理的解袍衫。褂子一寸寸撩开,露出下面紧实的肌肉。
    紧接着响起水花飞溅的哗啦声,是他轻巧的纵身跳进了池子里。
    丁绍芸捂住脸别过去,只管上牙咬紧牙,喉间发出颤音:“你别过来。”
    一句话说的断断续续,不成气候。
    她不知道宋广闻听进去没有。因为除了衣服坠落的簌簌声,和时不时水面撩动的声音,须臾,竟没有其他动静了。
    宋二爷不声不响,在做什么?
    女人忍不住透过指缝望去,发现对方打赤膊靠在池边,黑色绸裤被激荡的热水洇湿的不成样子。
    他略有些瘦削,但筋骨是极挺拔的。
    光洁的皮肤下好像饱胀着无穷无尽的力量,腰间一丝赘肉也没有。
    这一瞥已经足以让丁绍芸心神大骇。她刚要把目光移开,却察觉到了怪异之处。
    ——宋广闻好像并没有要靠近她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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