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蓁漫无目的的走着,突然被一个标记醒目的400元大红字吸引住。
她驻足仔细去看这张招聘海报。
兼职酒吧驻唱,要求年轻女性,形象佳,气质好,一晚三首歌400元,详情面谈。
一晚400元,五天就是两千。
如果她白天再找个兼职,那么三四天的时间就能凑足两千了。
童蓁自认为她的歌唱得不错,于是鼓起勇气走进这家九零酒吧,对着白天歇业正在打扫卫生的服务生道,“你好,我来应聘驻唱。”
服务生看了眼童蓁,对着正在吧台里擦高脚杯的老板道,“老板,有人应聘驻唱。”
老板是个蓄着小胡子的中年男人,标准的西装马甲三件套,见着童蓁眼神微微一亮,“你想做兼职驻唱?”
“对,是一晚三首歌四百块钱吗?”
“嗯,日结。”
“行。”
童蓁性格爽快,当着老板的面清唱了一首歌,老板觉得这小姑娘挺有意思,当即拍板,“今晚来上班,客人反响好的话再补贴你一百的路费。”
“谢谢老板!”
……
入夜。
童蓁自备一套夜店风的短袖皮衣和热裤,浓妆艳抹下将那颗长在额心及其容易辨别的朱砂痣用遮瑕粉底掩住。
上台前,她喝了一杯鸡尾酒壮胆,直到站在舞台中央拿起麦克风时紧张的情绪才稍微放松下来。
五彩镁光灯打下,舞池里的男女欢快的摇摆着年轻的身躯,宣泄着属于青春的张狂。
童蓁在这片五彩斑斓的狂欢中轻摇着身体唱响一首《我与青春在赛跑》。
她不是科班出身,歌声没有太多的技巧,可听着却如沐春风,像杨柳枝拂过池塘的水,在平淡的心间荡开圈圈波纹。
年轻的嗓音,悦耳动听。
舞台上的童蓁是欢乐的,她不再是前世里循规蹈矩的乖乖女,不再是重生后为了复仇机关算尽步履薄冰的心机女人。
她终于做了一回自己,一个敢爱敢恨,快意恩仇的江湖女子。
舞台下,卡座里,林晚儿对着台上的童蓁吹口哨,她一眼就认出了她,十分好奇厉万谦的女人怎么跑到酒吧里唱歌来了。
三首歌唱完,童蓁意犹未尽的下台,正要去领工资时却被一个男人抓住手腕,“小妞,唱得不错,陪哥哥喝几杯呗。”
童蓁抬眸冷冷的看了男人一眼,“放手!”
“出来混装什么矜持,陪哥哥喝点小酒,哥哥有的是钱!”
童蓁闻到那股熏人的酒味胃里一阵犯恶,突然想到厉万谦曾经也是一身酒味的想欺负她,可她闻着那味道只觉得清冽香醇,哪有想呕吐的意思。
咦?
她怎么突然想到他了?
童蓁抽回思绪,见一张肥大的脸凑近连忙拿手挡住,手心一片油腻。
男人被挡面子上过不去,一怒之下把酒泼到童蓁脸上,“给脸不要脸,骚、娘们儿!”
“你tm骂谁呢!”
一道清脆的嗓音自斜刺里响起,只见一个绑着脏辫儿的女孩抄起一个啤酒瓶砸在桌上,而后揽过童蓁的肩膀恶狠狠的指着被同伴打趴在地的男人,“我的人你也敢欺负,不要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