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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节

    里头果然热气腾腾的,是一只油光水滑的嫩鸡。
    沈念禾今日同郑氏走了一天路,晚上其实也没什么心思好好吃,此时自裴继安这一处得了些消息,虽然也没有什么用处,心中却是安定了许多,此时一闻得味道,又见了那黄得诱人的嫩鸡,眼睛都放光了。
    裴继安看得好笑,取了荷叶隔着帮她撕了鸡腿、鸡翅下来,因怕她嫌脏,想了想,还是没有自己把鸡腿肉扯开,又把肉托在荷叶上,先给了郑氏一份,另那一份轻轻推得过去给沈念禾,道:“快吃,凉了就有腥气了。”
    沈念禾这才想了起来,道:“三哥,我们给你带了酥黄独!”
    口中说着,忙去一旁也取了个荷叶包过来。
    只是这一包放久了早已凉得透透的,那小香芋也又冷又硬,上头的咸蛋黄不但不香,还泛出淡淡的腥味。
    沈念禾一闻就觉得不对,忙道:“我拿火热一热。”又把自己面前那一半鸡让过去,“三哥先吃罢,我一个人吃不完。”
    裴继安笑道:“你先吃你的,我吃了才回来的。”
    又伸手拿了那酥黄独,道:“我小时候也喜欢这个,凉了嚼起来很有芋香。”
    沈念禾也没有想太多,听他说话,便也信了,老实低头吃东西。
    那鸡不知怎的做的,感觉像是蒸出来,又像是拿炭略烤了一会子,味道极为出挑,若要褒奖,当得了最好的一句夸——“有鸡味”。
    鸡是没长大的小鸡,一只只有不到两斤重,鸡皮又紧又脆,不软不韧,里头的肉嫩而不柴,并不肥腻,却又富有油脂,更妙的是,那肉汁还被皮肉牢牢锁死,一口下去,就顺着嘴巴滑到舌头上,又滑进肚子里,把肠胃都填得暖了。
    沈念禾吃得香,裴继安也不说话,只微笑着拿余光看她,又拿筷子搛了芋头块慢慢嚼着吃。
    郑氏在一旁坐着,手中鸡腿还没吃两口,已是快要笑得呛咳出声来。
    等她见裴继安几乎是面不改色把那凉透的酥黄独吃得下去,那笑声更是快要憋不住。
    如果不是她看着这侄儿长大,简直要被他这一副一本正经的模样给唬了!
    还说什么“凉了嚼起来很有芋香”,胡诌得有模有样的——小时候这一位明明挑剔得很,回回嫌弃芋头噎嗓子,莫说凉了的,便是遇得热的也很少有肯吃的时候。
    她白日间留了个心眼,特地没有拦着人另买一份带回来,谁知当真连夜都不用过,立时就能见到侄儿这大转弯。
    郑氏也不多话,只做不知,口中吃着肉,一会看一眼这个,一会瞄一眼那个,只觉得虽然没有酒,那这两个来下肉,却也有滋有味的。
    裴继安只稍坐了一会就回了房,临走时还特地同两人商量好了时间,又约定了地方,说好明日在那一处碰面。
    一夜无话。
    次日一早,沈念禾同郑氏两人收拾妥当,各自穿得严严实实地出了门。
    一上午就是去一间一间寻书铺,这些都是极费功夫的事情,听起来仿佛很简单,真正做起来,两三个时辰也未必能得多少有用的信息。
    两人顺着大道,时停时问,走着走着就到了一处巷子边上。
    还没走得近,只见得巷口处一个大大的牌坊,上头写了“粱门”二字,牌坊旁边则是栽了许多榕树,棵棵都有一二百年的样子。
    榕树树干上生有许多假根须,一条条垂下来,远远看去,十分有趣。
    沈念禾见得那字,足下一顿。
    郑氏见她盯着看牌坊上头的字,便介绍道:“这就是梁门大街了——其实原本乃是因为这‘粱门’牌坊得名,只是久而久之,众人就叫做‘梁门’。
    沈念禾出了好一会的神,心中已是有了七八成的把握,只是仍旧有些不敢确定,便问道:“不知道这是谁人的字,写得不甚好看……”
    郑氏笑道:“是前朝太宗皇帝的字。”
    沈念禾这一回却是没有说话,只上得前去,先看那几棵大榕树,再看一旁的牌坊,另又看巷子里的房舍。
    郑氏犹豫了一下,还是道:“既是走到此处了,不妨去瞧一瞧冯府?”顿一顿,又道,“这一整个巷子都是前朝的老宅子,算起来有两三百年的年岁了。”
    她了一眼沈念禾,笑道:“你们沈姓惯出人才,我听得老人说过,好似燕朝初年也有一个沈家,生意做得极大,富贵了百余年,后头才慢慢衰败,据说鼎盛时这一条街都是他家的,当时燕太宗皇帝还特题了字,拿牌匾竖在门口,说是‘题字所在之处,俱是沈家产业’,还叫子孙不许去收回。”
    说到此处,郑氏还特地指了指远处的一处屋檐,道:“除却潘楼街,此处距离大内最近,听闻前朝时在这里站得高了,还能看见皇宫里头样子。”
    此处能看见皇宫,自然从皇宫也能看到这里。
    沈念禾微微触动,一时竟不知要做何感想,只慢慢跟着郑氏走进了那梁门牌坊。
    一走进巷子,她就觉得熟悉起来。
    沿路的许多处宅邸虽然都分别修缮过,可墙也好,屋子也好,大体的框架都没有变,仍旧是数百年前的模样。
    ——这就是从前自己住的“沈宅”。
    走着走着,沈念禾就有一种庄周梦蝶,黄粱一梦的感觉,甚至分不清自己究竟是生在哪一朝。
    但是很快,前头就有人吵闹起来。
    “冯家挖出东西了!”
    一群人聚在前头某处地方嚷嚷道。
    第89章 旧藏
    沈念禾一下子就回过神来,转头与郑氏对视了一眼。两人也不好靠得太近,只一齐略往前走了几步。
    “冯家后头有个院子,里头种了许多芭蕉,就在那芭蕉树下挖得出来好大两个坛子,上头还都封了厚厚的土,当头有个手脚粗的不小心把铲子敲烂了一个,那酒香!啧啧,浓得当场就熏醉了两个!”
    一个瘦猴模样的男子踩在高高的石板上,口中滔滔不绝。
    人群当中顿时发出一阵哄闹,有人笑问道:“酒气哪里有可能熏得醉人,怕不是那两厮挖坏了坛子,闻得香气,背着人偷偷喝了两口吧?”
    瘦猴连连摇头,道:“你懂什么,个个眼睛盯着,哪里敢偷喝!那碎坛子外头还拿纸写了年号,虽是埋得太久,看不清字迹,可冯官人一大早的特地请了人去看,说酒坛子乃是前朝的,坛身上还拿绳子挂了一枚玉珏,玉质通透,埋了不知多久也不见阴沁之色,看形制也是前朝的。”
    有个老人在一旁插口道:“这一条街的宅子都是燕朝时留下来的,原是连成一片,后来那一家人落魄了,才慢慢隔开了拆卖出去,听闻最开始那户主是个皇商,得乐楼里的‘丰脂酒’还拿他家的酿法来改,可改得只有个样子货,味道全不相同,老人都说半点比不上从前,别看而今那群没见识的酸秀才赞来赞去,喝上半日也只红个脸,其实原本的‘丰脂酒’性烈得很,三杯都能干倒人!”
    旁人就问道:“难道那挖出来的是前朝的‘丰脂酒’?”
    “不管是‘丰脂酒’还是‘瘦脂酒’,这一回冯家算是赚大发了!今日既是能挖出酒来,再使把力,将来未必不能挖出金子银子!”
    “你倒是想得顶美,沈度支肯给他占着屋子?不是说已经告去衙门了?”
    “沈家凭什么告?也不见沈轻云的女儿出面,等那姑娘回京了才好告罢?”
    “等回京了再说吧,回了京,说不得人家也闹着要回冯家——从前沈家强逼人家夫妻和离,眼下老丈人走了,倒是有脸去讨前头留下来的房产,也不嫌臊得慌!”
    “做官不要脸,要脸不做官!你以为都是冯蕉老相公那样的人啊?要真是好的,当日沈轻云也不至于要叛出沈家。”
    “什么叛出沈家,听说是沈家撵出去的,谁知后来沈轻云做能做得这样厉害功绩,不晓得他们后头多后悔呢!”
    “后悔什么!而今翔庆军这般结果,沈轻云完了蛋,河间那一个沈家怕是背地里都要偷偷放鞭炮了……”
    这一处众人为着两坛子酒,话题越走越远,眼看不知要跑到十万八千里去,一墙之隔的冯府当中,却也有一群人为着两坛子酒几乎要吵起来。
    “这多半是燕时沈家酒楼酿的‘丰脂酒’。”
    “不好说,此时味道已经很淡,虽有酒香,酒味却是并不浓烈,不似书上所记,未必就是‘丰脂酒’,看得里头剩下的底渣,也许是‘桃醉酒’。”
    “方才那两人只闻得酒气,已经醉得过去,‘桃醉酒’如何有这等功力,以我看,还是‘丰脂酒’,据闻那丰脂深酿三年方才启坛,不用两碗,便能喝倒大汉,这一坛子放了足有上百年,这才能叫人闻得味道就醉了。”
    “你也晓得说放了足有上百年,贮藏如此之久,便是‘桃醉酒’也浓得能熏醉人了罢!”
    冯家的前厅里,几人围着当中的一个坛子看个不停,各执己见,争执不休。
    不远处的交椅上坐着一位老者,面色有些发红,下眼睑浮肿得鼓出来一个明显的半圆,脸上也松松垮垮的,然则却是着鹤氅,那毛料一看就是极奢侈的红狐狸皮。
    他等了半日,不见众人给出一个结果来,已是十分烦躁,不满地道:“都是酒坊里出来的老人,平日里嘴巴上吹得那样响,而今连一坛子酒的来历都认不出来吗?!”
    众人这才偃旗息鼓,面面相觑之后,又小声商量了几句,复才推得一个出来。
    被推出来的人苦着脸,上前同那老者道:“冯官人,隔着坛子,实在不好认,况且又是放了这许多年的,也不知方子有没有失传,便是没有失传,时隔太久,味道也未必对得上了……”
    冯官人皱眉道:“不是给你们都尝了一口吗?”
    那人被噎得整个人都有些发愣,不由得腹诽:七八个人一同分一杯不到二两的酒,遇到那舌头大的,连打湿都未必能得,哪里来的“都”尝了一口!
    他犹豫了一下,道:“实在蹊跷,不过眼下那酒味已经淡得很,同刚酿好几日的没甚区别,除却香了点,还不如才酿的味道足,只是一下肚腹中就是火辣辣的热气,恕我没有见识,实在认不出是什么酒,只是咱们许多人商议之后,觉得多半不是‘丰脂酒’就是‘桃醉酒’。”
    听得他这般说,那冯官人复又转头问另一人道:“不知郑先生以为如何?”
    坐在他下手有个中年文士,嘴唇极薄,颧骨略高,正举着茶水在喝,被问了这一句,先是慢慢把手中的茶盏放得下来,也不说话,只看了一眼旁边许多站着的人。
    冯官人立时就明白了,挥挥手,叫人把那些个酒坊出来的带得出去。
    那中年文士这才道:“以小人之见,这酒多半是前朝沈家的‘丰脂酒’,爵爷才搬进来的时候,旁人忙着去占朝向好的房舍,小人却是前前后后走了一遍,对着宅子里总算心中有了数,那许多芭蕉树乃是在‘念阁’后头,看上边题的字,一般也是出自燕太宗之手,由此可见,‘念阁’多半是前朝沈家家主住的。”
    冯官人听得不甚高兴,道:“怎的也姓沈!天底下那样多姓……”
    中年文士忙道:“这一户沈家本是皇商,同河间那一门并无半点干系,从前富甲一时,各色生意都做,还酿得许多好酒,其中以‘丰脂酒’为最,可惜后来那方子便失传了。”
    “能得这一坛好酒,也算是意外之喜——爵爷不妨以此为由,设宴邀请石少虞石翰林来赴宴,此人一向爱酒,听得消息,必定一请就来,届时关系拉得进了,小少爷的差遣自然好说。”
    又道:“只是那沈轻云的女儿眼下落在河间府那一家,十分难办,原本爵爷相中的那一门亲,也不知做不做得成……”
    第90章 书铺
    那冯官人“哼”了一声,道:“这事情莫说告去京都府衙,就是告到陛下面前也是我有理!那沈轻云同河间府一脉早已恩断义绝,说句难听的,其实同我冯家上门女婿也没甚差别,眼下冯蕉死了,名下产业财物给了女儿女婿,两人短命,也怨不得旁人,剩得一个侄外孙女,除却我这个做外叔祖的,还有谁更名正言顺去看护?”
    又道:“逢明是我义子,才貌皆是万里挑一,一旦将来下了场,一个进士唾手可得,她一嫁进来便能做个官家夫人,她爹沈轻云身上还背着罪,能得这样的丈夫,怕是做梦都要笑醒,还有什么好挑剔的?”
    原来这冯官人就是沈念禾那外叔祖冯凭。
    那中年文士郑先生却是皱眉道:“毕竟是个小姑娘家,未必能懂得爵爷的良苦用心,况且她又去了河间府,也不晓得沈家人有没有同其说些乱七八糟的。”
    说到这一处,冯凭也十分着恼,骂了一回家中管事,嚷道:“带着许多人南下,明明听得说沈轻云把女儿送去了宣州左近,找来找去,竟是给沈家先接到了,倒叫我错失了先手!”
    他骂过一通,心中气还是没有消,也不耐烦再同手下谋士商议,便吩咐道:“你自看着办罢,去衙门里头去打点一番,等沈家把那沈念禾送回京来了,我再出面接得回来。”
    郑先生倒是没有那样乐观,只提点道:“若是那沈姑娘不肯听话……”
    冯凭不耐烦地道:“等接了进来,还由得她听不听话?”
    又把手中茶碗把桌上重重一放,道:“先问了八字,同逢明那一处合一合,走个六礼,再办个婚事,用不得多久,左右左手进,右手出,也不用什么陪嫁,等成了亲,话就好说了——逢明又不是那等愣头青,小甜水巷的姐们都能哄得好好的,还差这一个不懂事的?”
    主仆二人在此处乱七八糟商议一通,半点不晓得自己等了半天的人就站在屋外。
    再说沈念禾同郑氏杵在一旁听了半日的话,面色俱是有些不好看。
    郑氏安慰道:“喝酒伤身,这东西没什么好处,给人挖了也好,喝不死那等贪心的!”
    沈念禾领了她的情,却是勉强才能笑得出来,小声问道:“婶娘,这地下挖出来的东西,那许多年了,谁人知道埋的是什么,怎么敢就这般那胡乱吃?”
    “不是说是酒?拆开一闻就知道味道了。”郑氏不以为然,又叹道,“藏了几十上百年的酒,如若拿出去发卖,怕是一杯卖个百贯钱也有人肯买来尝一口味道罢?”
    沈念禾却是小声嘀咕道:“这倒是未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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