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节

    “后来很长一段时间,我一直觉得我的童年很悲哀,我有一个不健康的家庭,有一个把我当成仇人恨不得杀死我的妈妈,我这个人就不应该活着。”
    “不是的。”时南抱紧他的腰,“不是的。”
    “你说的对,不是的。”宋林笙突然苦笑一声,“原来不是的。”
    时南愣了一下,抬头看他,宋林笙眼中充满了悲哀:“我真正意识到这一切的时候是在孤儿院的时候,那个女人将刚出生没多久的孩子扔在了孤儿院门口,她跑走的时候说她不能要这个孩子,有了这个孩子她的后半生就毁了。”
    “时南,不是每一个母亲都会为了孩子放弃她的人生的。”
    烟蒂已经要烧到手指,时南握着他的手将烟蒂按灭在烟灰缸中,宋林笙深深吸了一口气:“后来,我见识到了人间冷暖,再去慢慢回忆往昔,这才发现,原来是我一步一步将她逼入黑暗,万劫不复的。”
    时南浑身一愣,下意识抬头看他。
    宋林笙半阖着眼睛,声音有些颤抖:“那些回忆就像是□□,起初毫无所觉,一旦发作才知道药性有多猛。”
    “一个女人,高中尚未毕业,被人骗着上了床,怀了孕,明明可以打掉孩子重新开始的,但最后因为舍不得所以把孩子生了下来。”
    “她嫁的那个男人好吃懒做,嗜赌成性,还喜欢打人,每一天每一分钟她都想着离开,但看到尚未成年的幼子,却又放弃了,将自己埋葬在这种千篇一律没有未来的日子里。”
    “后来,孩子渐渐长大,她以为她生养的这个孩子能够跟她一条心,却没想到这个孩子却更喜欢那个男人,当她被男人打的头破血流,爬都爬不起来的时候,她的儿子就在旁边面无表情的看着,甚至还会说一句,你能别哭了吗?听着心烦。”
    “时南,你知道她为什么不走吗?”
    时南张口,却发现嗓子沙哑地说不出话来。
    “因为她想带她的儿子一起走,但她儿子说,我不想跟你一起走,我讨厌你,我讨厌听你说话,我讨厌这个家里有你,我讨厌你整天骂我,讨厌你让这个家家务宁日。”
    “别说了。”时南眼眶通红,想要阻止宋林笙继续说下去。
    宋林笙浑身颤抖,时南惊慌失措的抱紧他:“别想了,别想了……”
    宋林笙牙齿打颤冷颤,声音嘶哑:“是我一步一步将她逼上绝路的,是我,是我将她逼上了绝路,也是因为我让小北偏离了他原有的人生轨迹,一切的原因都是我,都是我……”
    “不是的,不是的。”时南哽咽着,“是那个男人的错,是他的错,不是你的错,你那时候只是个孩子……”
    “只是个孩子?”宋林笙大笑几声,“只是个孩子吗?所以就应该问心无愧吗?”
    “你知道她杀人的那天,她的儿子对她说了什么吗?”
    “他说,你为什么要生我?为什么要出现在这个家里?如果这个世界上没有你就好了?你为什么不去死呢?”
    *
    宋林笙病了,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一连几天他都昏昏沉沉的,高烧不退。
    时南请了医生在家里给他挂水,他偶尔清醒过来表现的很正常,该吃饭吃饭,该喝水喝水,然后继续躺着。
    但时南知道他睡得并不安稳,像是很多年一直都在撑着,突然撑不下去了,内里都耗空了。
    宋林笙病了,但公司里的运转却有条不紊,并没有因为宋林笙不在便出现什么纰漏,似乎在很早之前宋林笙便做好了规划,早已预见了可能会出现的问题。
    也对,他自己记忆混乱,以他的性格,一定会做到事事周全。
    时南自己这几天也很混乱,因为宋林笙说的那些话。
    之前他一直以为宋林笙的心理阴影来自于自己母亲想要杀他这件事情,原来并不是,而是来自于宋林笙的愧疚。
    这份愧疚是随着时间,随着他对这个社会的认知慢慢加深,他见识到了这个世界的众多无力,开始去体会徐兰当年的困境。
    一个无助的为了儿子放弃了一切的女人,被丈夫家暴她可以忍受,但无法忍受儿子对自己的疏离与嫌弃,最后拿起刀杀了自己的老公,甚至想要杀了自己的儿子。
    作为那个儿子,年幼无知伤害了自己的妈妈造成了无法挽回的后果,等到长大成人后却蓦然发现原来所有的一切有着他不可推卸的责任。
    而这一切无法逆转,无法弥补,往后岁月活着的人永远活在愧疚当中。
    时南再次来到了梅清仪这里,梅清仪给他倒了杯水后,两人相顾无言。
    “你今天找我想聊什么?”梅清仪问。
    时南沉默半天,摇摇头:“不想聊,就像坐在这里,然后看看你。”他也不知道该说什么,他只是觉得梅清仪这里让人心里平静。
    要不是知道时南与宋林笙感情很好,梅清仪差点儿坐不住。
    时南就真的在梅清仪这里干巴巴坐了一个小时,然后起身离开。
    时南回到家时,在楼下看到了宋林笙。
    小花坛里前几天下的雪还未化,几个小孩正蹲在那拿了个树枝划方块,宋林笙坐在一旁的长椅上看的津津有味。
    “你坐这不冷啊?”时南扯下脖子上的围巾围在宋林笙脖子上,又被宋林笙扯下来围了回来。
    “还行,今天天气挺好的。”
    时南在他身边坐下,对他笑了一下。
    宋林笙握住时南的手:“明天开始我回公司上班了。”
    “好。”时南很平静,“我也觉得你好的差不多了,宋总啊,公司还有一大摊子事儿等着你呢,万一公司玩完了了,以后咱俩吃什么喝什么?”
    宋林笙“啧”了一声:“听这话的意思你不想养我啊?”
    时南叹了口气:“都是有胳膊有腿的成年人,咋还想着让别人养呢?宋总,你这思想不健康啊?”时南瞥他一眼:“但实在没办法,你要砸我手里了我也没办法,总不能离是不是?就是我这身上还有房贷,以后可能要吃糠咽菜……哦,对了,也不至于,我爸妈好像还有点儿钱,你要不介意的话要不咱俩一起啃老?”
    宋林笙状似想了一会儿,然后点头:“我看也不是不行。”
    两人同时叹了口气,坐在楼下小花坛里的长椅上畅想了一番以后啃老的盛世光景。
    直到宋林笙感觉到时南的手有些凉了,两人才起身上楼,回到家后,宋林笙对时南道:“你帮我出个差吧。”
    “嗯?”时南愣了一下,“什么?”
    宋林笙沉默了一会儿,才再次开口:“帮我去看看她,看看她的生活,让她过得更好一些。”
    时南犹豫再三:“你要不要……见见她?”
    宋林笙摇头:“我想她这辈子都会后悔有我这样一个儿子的,我不想再去打扰她下半辈子的生活,让她重新开始吧。”
    “我给你张卡,卡里有钱,你帮我给她办张卡也行,直接转账也行,别让她知道是我给她的。”宋林笙可能很久没用到钱包了,在钱包里翻找了一会儿,然后拿着一张卡皱眉:“这张卡不是我的?”
    时南探头看了一眼:“你大爷,那是我的工资卡,不是被你给没收了吗?你忘了?”
    宋林笙皱了一下眉。
    “你不用给我卡了,上一次不是给了我一张吗?里面钱不够?”时南看了一眼墙上的表,下午四点半,这应该是宋小白啊。
    上一次没收他工资卡的就是他。
    宋林笙犹疑了一会儿:“够。”然后将钱包合了上。
    第65章
    时南是在顾书为和丁雨的陪同下一起去的。
    一下飞机, 便有人开车将一家三口接到了酒店。
    来的都是顾书为和丁雨的亲朋好友,听说孩子找回来了,特地给他们接风。
    朋友居多, 亲友少。
    当年顾书为和丁雨之所以搬到那个小巷子里,是因为破产,而破产后随之也丢失了一大部分亲朋,而此时在座的都是这些年新交的朋友。
    时南跟在顾书为身后得体的敬酒,微笑, 感谢,顾书为喝的酩酊大醉, 然后在饭局上嚎啕大哭。
    哭出了十几载寻子之路上的艰辛与内心的煎熬。
    饭后,一家三口回了家,丁雨笑着说:“本来你这个房间放的是张单人床, 上一次你爸回来换成双人的了。”
    “其实不用换。”时南也笑,“宋林笙睡沙发也行。”
    “你这孩子。”丁雨笑着打他一下。
    时南在绿了你的群里, 说了今天发生的事情,然后问宋林笙有没有吃饭。
    宋林笙给时南发了午饭的照片给他看。
    两人聊了一会儿后, 宋林笙没问时南打算什么时候去, 时南也没提。
    这边秘书敲门,宋林笙说了声进。
    秘书拿了份文件过来给他签,宋林笙签完后问她:“向阳呢?”
    秘书几不可见地皱了下眉, 但还是尽职道:“他说报了个考研班,今天上课去了。”这是宋总今天问的第二次了。
    “总裁,赵总还有十分钟就到了。”秘书提醒他。
    宋林笙眉头轻皱:“不是约了明天上午吗?”
    “啊?”秘书一愣, “您上午时说明天有事儿,所以改成今天下午,您忘了吗?”
    宋林笙皱了一下眉, 改成下午?为什么?
    “宋总,您是不是累了啊?我看您脸色不太好,您要是不舒服,我跟赵总说改约时间。”
    “不用。”宋林笙摆摆手,“赵总来了告诉我。”
    秘书出去后,宋林笙疲惫的按了按额头,他可能真的是发烧还没好,总觉得很累。
    *
    而时南这边,顾书为找人调查的结果发了过来,徐兰两年前出狱,出狱后没有回那个充满伤心事的小县城,而是辗转来到了省会城市。
    这两年间她换了无数工作,从洗碗工到清洁工到保洁员,每一份都做不长。一年前她找了个对象,男人叫郑建宝,四十五岁,离异,有个十岁的女儿。
    郑建宝因为长相原因结婚时就已经三十多岁了,结婚没多久又离了婚,此后一直自己一个人带着女儿生活。
    徐兰当初走投无路身无分文晕倒在郑建宝的水果摊前,被郑建宝的女儿喂了一碗水。
    时南拿到了地址,决定第二天去见一下徐兰。
    晚上,时南跟宋林笙视频,宋林笙看起来很累,时南便没跟他多聊,让他早点休息。
    要挂断时,宋林笙突然叫住时南。
    时南要按挂断键的手一顿,然后对宋林笙挑眉笑:“怎么了,宝贝儿,舍不得我?”
    那边宋林笙静静看了他好一会儿,然后笑着道:“我想你了,快点回来吧。”
    时南在床上滚了两圈,想了?谁还不是呢。
    第二天一早,顾书为怕时南人生地不熟,所以特地让自己的司机开车送时南过去。
    徐兰住的地方是一个老旧的小区,小区旁边有一条街,全都是卖吃食的,郑建宝的那家水果店就在这条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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