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人街窄小的刺青店内,暗红的灯光为这如灾难片一般的天气染出丝丝靡靡。
“老弟,这里的皮肤很薄,血管多,纹在这里会很痛,你要不要改个地方,要不还是弄腰上?”
“就这里。”眉目俊逸的男人微垂着头,漆黑的眸子清冷凉沉。
“行吧,那我给你多敷点麻药。”
“不用,直接纹。”
一头黄发的刺青师傅咂舌,“不是,这个地方真的会很痛。”
“开始吧。”
“好吧,那你等下熬不住告诉我,我就停下。”师傅戴上薄薄的手套,视线落在男子带来的图案上。
那是一张照片,拍的是一张写着英文的便签条,手写体,字迹颇为娟秀,像是女孩子的笔记,纸上还画了一只简笔小兔子,兔子画得很大,笑眯眯地,机灵又可爱。
“first。”
这是男人要纹的单词。
他打开纹身机,眯着眼,贴上那块薄如蝉翼的皮肤。
疼痛让仰躺着的男人身体本能地抖了一下。
“疼吧?”他移开纹身机,劝道,“要不还是敷点麻药。”
“不必。”男人已安定下来,用手臂压住眼睛,缓而沉地吸气。
秀到第三个字母时,刺青师望着他额上斗大的汗珠,提议:“休息下?”
“继续。”他的声音很稳,要不是手下紧绷的皮肤真实地反应着他有多痛,刺青师傅都该怀疑他是无痛人了。
黄毛师傅叹口气,一边加快手上动作,一边想聊天分散他注意力,“first,什么意思?是想做第一?”
男人摇头,陷入沉默。沉默得他以为得不到答案时,才轻喃,“最初、最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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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大图书馆,穿着白色羽绒服的女孩又一次与他“偶遇”在打水的地方。
“我知道你嫌我烦,我说完就走。”女孩仰着头看他,漂亮的眼睛扑闪扑闪的,“你明天要去比赛了吧?这是我给你画的幸运符,很灵的,你带着,这次一定还能拿第一,实现三连冠。”
说完,便把一张粉色的便签纸塞到他手里。
“等你好消息。”她挥挥手,转身跑了,帽檐上的毛圈一跳一跳地,直跳进他心里。
盛怀扬垂下头,展开手上的“幸运符”。
印入眼帘的是一个英文单词——first,右下角还有一只小兔子。
指尖拂过那串字母,嘴角无声地翘了起来。
first,是第一,是最初,也似是她的名字。
第69章 真情还是假戏
夏时初对盛怀扬那块刺青充满了好奇。
他们做过这时间最轻-呢的事, 但她向来不是很放得开,年少时羞涩,年纪渐老还是没点长进, 所以还真没留意过那处位置。
“我想看看。”她手触在那块粗糙的皮肤上,心跳有些快。
盛怀扬伸手去揿床头灯,没亮, 方想起之前太过急迫,竟连电卡都未插。
他走回门廊, 弯腰捡起掉在地上的门卡,放进电-槽。
屋内明亮。
他回来, 站在床头,弯腰吻她, “我先去洗一下, 脏。”
直起身子,手腕被她握住, “我也去。”
盛怀扬颔首,再次弯腰将她打横抱起来,进入洗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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氤氲的热气里, 夏时初终于看到了那一处刺青。
人鱼线还要往下些, 小小的一串字母,青蓝色, 落在他冷白的皮肤上, 与周围隐隐透出的青色血管一起, 混杂出一种令人心颤的痛意。
跟她想象的龙飞凤舞不同, 这图案挺娟秀,走笔柔和带了几分俏皮,让她似曾相识。
她手指轻轻抚上去, 感觉到盛怀扬的身体紧了一下。
“痛吗?”她仰着脖子问。
盛怀扬摇头。
她微凉的指尖抚过一个个字母,到最后的t时,倏地顿住了。
难怪似曾相识,这是她的笔迹。
她写t时习惯连笔,左长右短,横和弯勾连写,压出一个扁扁的小三角,勾子则高高拉起,像个小圆勺。
她直直地盯着那个小圆勾,喉头涌上一阵又一阵的酸楚。
“我写的?”她哽咽地问。
“嗯。”
酸意猝然撞进眼眶,嘴角却扯出一个自嘲的笑,“盛怀扬,你说得对,我记性真差。”
她竟然不记得什么时候给他写过这个字。
似是猜到她的健忘,盛怀扬苦笑一下,握住她的手臂,将她拉起来。
“没事,我记得就行。”他轻柔地擦掉她脸上的泪。
她给他的,他都记得。
夏时初凝着他墨黑的眼,“什么时候纹的。”
“前年。”
眼泪又涌了出来,夏时初红着眼打了他两下,“都不在一起了,你痴情给谁看?”
盛怀扬牵了下嘴角,没应声。
没想过给谁看,只是想如此而已。
那年冬天,北美遭遇百年一遇的暴风雪,整个纽约陷入半瘫痪。
由于出行极为不便,华尔街的各家公司趁机给全年无休的banker们放假休息。
不过,对于盛怀扬这样的工作狂来说,只是换了个地方办公。
那日,他在公寓看一份关于通信网络技术的行业研报,里面有几个数字通讯的地方讲得不是很清楚,他起身去书架翻找一本早前看过的专业书,抽出来时,不小心把旁边的书带落在地。
他弯腰想去拾,视线就这样触到掉在地上的粉色便签纸,整个人便如被点穴一般,僵愣在原地。
下一瞬,一股沉闷地钝痛从心脏某个隐匿的角落嘭发而出,迅速蔓延至四肢百骸。
他缓缓地躬身,身体弯曲得仿佛一只负重的雕塑,极慢地捡起那粉色的小纸条。
目光落在上面的单词和兔子上。
那张他刻意掩藏的笑颜就这么跃然于眼前,还有她娇娇糯糯的声音:
“盛怀扬,我喜欢你哦。”
“盛怀扬,我可以追你吗?”
“盛怀扬,你就安心在美帝赚钱,我等你回来,你要是不回来也没事,我会追到美国去的。”
“盛怀扬,我爱你,会一直一直爱你……”
心脏的钝痛转为尖锐的剧痛,宛如被一把锋利的锯齿搅割着。
他深吸几口气,平静地将那纸扔进废纸篓,拿了想要的书重回办公区,继续投入工作。
是夜,久违的失眠造访。
他沉默地吞下一片药,上床睡觉。
屋外的风雪未停,暴风肆虐着世界,发出可怕的呜鸣,他安静地躺着,意识在药物作用下渐渐散开。
陷入黑暗前的一刻,耳边的风声骤停,取而代之是气鼓鼓的命令,“盛怀扬,你要永远记得我,一生一世只爱我,知道吗?”
他缓缓睁开眼,对着黑暗和虚空撇了下唇。
真的是蛮不讲理的霸道。
翌日,他推开了唐人街上的刺青店门,师傅问,“想纹什么?”
他递上照片。
“纹哪儿?”
“腹-股-沟。”
“这里皮肤最薄,血管多,纹起来会很痛,要不换个地儿,给你纹腰上。”
“不用,就这儿。”
痛,才能永远记得吧。
夏时初抱住他,哭出了声,“你干嘛这样?难不成没了我,你还真不结婚生子吗?”
他搂紧她,低低地嗯了一声。
很轻,却像千金压在夏时初心头,她知道他会做到。
“傻子。”她在他背上拍了一下,“你想让我内疚一辈子,诚心让我不好过。”
“不是。”他扶着她后脑勺,声音落在她耳畔,“只是想不出,除了你,还可以是谁。”
只有你。
夏时初哭成了泪人,被抱出来时眼睛鼻子都红彤彤的。
“睡吧。”盛怀扬将她搂紧怀里,拍拍。